教育局团委关于组织开展“我的人生我的课——我和学生的故事”征文
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政工科 | 上网时间:2015-03-19
各校:
为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增强青年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民族荣誉感,充分展现青年教师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教学业务水平,教育局团委决定组织开展 “我的人生我的课——我和学生的故事”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县中小幼学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征文时间
3月19日——4月17日
三、征文要求
(一)题目自拟,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突出师德,内容真实、生动、感人,述说与学生之间的故事,充分展现教育系统青年教师服务学生,师生共同进步的事迹;
(二)征文文体不限、字数1500-3000字;必须系作者原创,严禁剽窃、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一经发现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三)参评作品以Wold 电子文档形式向局团委投稿,稿件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小四号,投稿时请注明:学校、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比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和中学(职校)组三个组进行,各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对获奖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具体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次活动的主题和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征文活动,择优挑选1—2篇报至局团委;
(二)各校要以开展此次征文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崇明教育事业发展;
(三)局团委联系人:严雍勇59612136,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崇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教育局团委关于组织开展“我的人生我的课——我和学生的故事”征文
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政工科 | 上网时间:2015-03-19
各校:
为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增强青年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民族荣誉感,充分展现青年教师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教学业务水平,教育局团委决定组织开展 “我的人生我的课——我和学生的故事”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县中小幼学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征文时间
3月19日——4月17日
三、征文要求
(一)题目自拟,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突出师德,内容真实、生动、感人,述说与学生之间的故事,充分展现教育系统青年教师服务学生,师生共同进步的事迹;
(二)征文文体不限、字数1500-3000字;必须系作者原创,严禁剽窃、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一经发现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三)参评作品以Wold 电子文档形式向局团委投稿,稿件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小四号,投稿时请注明:学校、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比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和中学(职校)组三个组进行,各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对获奖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具体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次活动的主题和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征文活动,择优挑选1—2篇报至局团委;
(二)各校要以开展此次征文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崇明教育事业发展;
(三)局团委联系人:严雍勇59612136,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崇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