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

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

前 言

1.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气瓶检验站的检验范围是: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PD1)。

2. 本站现有职工3人,其中工程师1人,有2人持有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全站固定资产总额60万以上,占地90平方米,检验车间80平方米,主要拥有15个种类17套仪器设备。

3. 该手册是我站质量体系的全面阐述和长期遵循的文件,本站将以此为准则,使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以保证所从事的各项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

4.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及服务承诺

4.1本站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深入优化检验检测资源,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国家技术标准,确保确保检测数据安全可靠,检验结论科学公正。

4.2本站以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客户满意度为管理目标,以确保气瓶安全为目的。保证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服务质量和检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的、经营压力等影响,完成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任务,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3本站对所有的用户都能提供相同的服务。保证检验人员依法检验,保持公正立场。保证对检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

4.4本站保证检验工作在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和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承诺对每一个数据、结论及每份检测报告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气瓶检验站

质量手册颁布令

本手册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

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2005、《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0:1998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编制,是指导本公司检验站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准则,是本公司检验站从事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和开展一切质量活动以及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持久稳定、安全可靠所依据的纲领性文件,公司检验站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均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现予以颁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优质、高效。

科学 ——检验技术领先,质量管理先进;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 公正 ——依法检验检测,执行规范标准;不受干扰干预,独立诚实守信。 优质 ——建设一流团队,强化整体素质;确保检验质量,政府客户放心。 高效 ——作风踏实严谨,程序有效简明;装备精良先进,办事快捷准确。

二.质量目标:

1.法规、标准、规范执行率100%;

2.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客户满意度大于98%;

4.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及时率大于98%;

5. 检验检测报告正确率100%;

6.无检验质量事故。

——法规、标准、规范执行率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规范正确的报告数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指出具报告人员全部具备相应资质的报告数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客户满意度指通过各种形式的满意度调查或走访,在“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评价等次中,获得的满意以上的样本数占全部调查样本数的比例。(满意度调查中应包括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如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定检率完成情况的评价及为监察机构作好技术支撑的评价等)。

——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及时率指按时出具的报告数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检验检测报告正确率指所抽查的报告中考核合格的报告(考核合格的报告指不存在检验结论错误、签署不全或不具备资质人员签署、数据虚假以及重要项目缺项等严重违反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现象)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无检验质量事故指被检验设备未发生因检验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为确保本公司检验站独立、公正、优质地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本公司检验站特向社会各界和所有客户声明如下:

1.依法检验。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检验规程、规则和标准,不出具虚假报告。

2.公正独立。本公司检验站独立于所涉及的受检各方,不从事或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销售等有违公正性和妨碍检验检测独立判断的活动,不受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干扰,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优质、高效的服务。

3.客户至上。认真履行合同,在严格执行法规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

4.保守秘密。本公司检验站承诺在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保守涉及客户技术、经营等方面的秘密,保护其所有权,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三. 经核准的法定检验业务(气瓶类):PD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

总经理:邹义功

2011年7月31日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气瓶检验站质量保证体系

1. 总则

1.1为保证我公司气瓶检验站工作质量,规范公司气瓶检验站质量管理体系和运

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要求。

1.2检验站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与公司气瓶检验检测活动和运行方式相适应。

1.3 气瓶检验站质量管理体系不包括核准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本要求除采用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还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气瓶

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

2.2检验

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正确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2.3检测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无力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2.4检定

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5复检

气瓶经检验后发现受检设备不符合有关标准或有影响使用安全的缺陷,由有相同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检验责任人员对该缺陷再次进行的检验。

2.6验证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一些针对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2.7检验方法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2.8合格

实体数据或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9不合格

工作过程或操作程序与规定的要求不一致。

2.10公称工作压力

对于盛装永久性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 ℃)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 ℃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2.11水压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以水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静压强度试验过程。

2.12 气密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或瓶阀以空气或惰性气体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密封程度的试验过程。

2.13 公称容积

气瓶容积系列中的容积等级。

2.14 水容积

2.5复检

气瓶经检验后发现受检设备不符合有关标准或有影响使用安全的缺陷,由有相同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检验责任人员对该缺陷再次进行的检验。

2.6验证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一些针对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2.7检验方法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2.8合格

实体数据或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9不合格

工作过程或操作程序与规定的要求不一致。

2.10公称工作压力

对于盛装永久性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 ℃)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 ℃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2.11水压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以水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静压强度试验过程。

2.12 气密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或瓶阀以空气或惰性气体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密封程度的试验过程。

2.13 公称容积

气瓶容积系列中的容积等级。

2.14 水容积

气瓶内腔的实际容积。

2.15 设计壁厚

计算壁厚经圆整后所得到的壁厚。

2.16 实测最小壁厚

气瓶壁厚的最小测量值。

2.17 剩余壁厚

瓶壁经过加工、磨损、腐蚀或其它损伤后所剩下的壁厚。

2.18 气瓶净重

瓶体及其不可拆连接的实际重量(不包括瓶阀、瓶帽、防震圈等不可拆件)。

2.19 皮重

瓶体及所有附件、填充物的重量。

2.20 瓶体

直接承受内压的气瓶主体。

2.21 瓶阀

气瓶专用阀门的统称。

2.22 阀体

瓶阀拆去所有可拆部分(包括手轮、阀杆、连接片、阀芯、密封垫、螺母等)并含有瓶阀进口和出口所剩下的部分。

2.23 筒体

瓶体上有圆柱壳体部分。

2.24 底座

为使凸形底气瓶稳定站立,与气瓶瓶体固定连接的座圈式零件。

2.25 缺陷

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更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

2.26 夹层

指重皮、折叠、带状夹杂等层片状几何不连续。它是由冶金或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裂纹性缺陷,但其根部不如裂纹尖锐,且其起层面多与瓶体表面接近平行或略成倾斜,亦称分层。

2.27 皱折

焊接气瓶封头直边段因冲压抽缩沿环向形成的波浪式起伏亦称皱折。

2.28 裂纹

瓶体材料因金属原子结合遭到破坏,形成新界面而产生的裂缝,它具有尖锐的缺口和较大长宽比的特点。

2.29 咬边

由于电弧将焊缝边缘熔化后没有得到熔敷金属的补充锁留下的缺口。

2.30 磕伤

因尖锐锋利物撞击或磕碰,早餐瓶体局部金属变形及壁厚减薄,且在表面留下底部是尖角,周边金属凸起小而深的坑状机械损伤。

2.31 划伤

因尖锐锋利物体划、擦造成瓶体局部壁厚减薄,且在瓶体表面流行底部是尖角的线状机械损伤。

2.32 凹坑

由于打磨、磨损、氧化皮脱落或其他非腐蚀原因造成的局部 壁厚有减薄、表面浅而平坦的洼坑状缺陷。

2.33 凹陷

气瓶瓶体因钝状物撞击或挤压造成的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变形。

2.34 鼓包

气瓶外表面凸起,内表面塌陷,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变形。

2.35 肉眼可见容积变形

指气瓶因瓶内介质超压而产生的可以用肉眼观察到的鼓包变形。

2.36 点腐蚀

腐蚀表面长径及腐蚀部位密集程度均末超过有关标准规定(通常指长径小于壁厚,间距不小于10倍壁厚)的孤立坑状腐蚀。

2.37 线状腐蚀

由腐蚀点连成的线状沟痕或由腐蚀点构成的链状腐蚀缺陷。

2.38 局部腐蚀

腐蚀表面平坦且腐蚀表面面积未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小面积腐蚀缺陷。

2.39 面腐蚀

是局部腐蚀和普遍腐蚀的统称,一般是指点腐蚀和线腐蚀以外的腐蚀缺陷。

2.40 普遍腐蚀

腐蚀表面平坦且腐蚀表面面积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大面积腐蚀缺陷。

2.41 分包

是指将检验检测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委托其它机构承担。

2.42 外协

是指租借组织外部的工具、仪器设备或委托组织外的机构加工零部件用于检验检测工作或用于检验检测过程中的部件修理、更换。

2.43 抽样

按照预定的方案,对孤立的一批或几批产品(检验检测结果)随即抽取一部分进行代表性检验。

2.44 比对

检验检测环境、条件、资源中某一因素发生变化后,检验检测过程或检验检测结果之间的比较。

2.45 组织

有明确的管理体系和工作目标,并配备了相应资源的一组人员和设施。

3. 质量管理体系

3.1概述

检验站按照TSG Z7003一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检验站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体系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检验人员应当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3.2文件要求

3.2.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内容:

a)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总体目标应当以文件形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c) 质量手册;

d) 本要求所规定的程序文件;

e) 检验站为确保其检验检测过程的有效组织、实施和控制所需的文件,例如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记录表格等;

f)指导书一般包括:检验检测细则、检验检测方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核查规程、仪器设备自校准规定、安全应急措施等;

g) 与检验检测有关的外来文件,例如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政府相关部门的文函通知以及资料等;

h) 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或者类型的媒体。

3.2.2质量手册

检验站应当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以下内容:

a) 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

b) 检验站基本情况概述;

c) 检验检测范围;

d) 检验站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政府质检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和服务的承诺;

e) 组织机构图;

f) 技术质量负责人以及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g) 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质量要素的原则性描述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描述; h) 引用的程序文件。

3.2.3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质量要素的具体阐述,与质量手册一起共同构成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本检验站共编制了17个程序文件,包括: a) 《文件控制程序》;

b) 《合同评审程序》;

c)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d)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e) 《内部审核程序》;

f) 《管理评审程序》;

g) 《设施与环境管理程序》;

h) 《仪器设备与计量器具管理程序》;

i) 《质量控制通用程序》;

j) 《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k) 《检测安全操作程序》;

l) 《检验计划及统计程序》。

m) 《档案管理程序》

n) 《检验报告审批和发放程序》

o) 《不合格项与不符合时间处理程序》

p) 《投诉与申诉处理程序》

q)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3.2.4文件控制

检验站应当控制本要求所覆盖的所有文件(内部或者外部的),诸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客户提供的图纸、资料,使用的软件等。

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当依据《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 检验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的《文件控制程序》,应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a) 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审查并且得到批准,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且再次批准,如果可行,更改的或者新的内容应当在文件或者相应的附件中予以标明;

c) 文件的更新和修订状态应当得到识别,内部及外部文件的分发应当予以控制;

d) 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以防止非预期使用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出于法律和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当有适当的标记和妥当的存放;

e) 对检验检测工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够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

f) 内部制定的文件应当有惟一性标识;

g) 对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控制也应当达到以上要求。

3.3组织

3.3.1组织机构图

3.3.2质量管理体系图

3.4各部门职责

3.4.1站长职责

3.4.1.1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的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有效的监督。

3.4.1.2负责所有文件包括质量体系文件、图书资料、技术档案、原始检验记录和证书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3.4.1.3负责各类业务、工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3.4.1.4组织指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3.4.2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3.4.2.1宣传、贯彻、执行本组织的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3.4.2.2策划并实施本组织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3.4.2.3建立质量体系并监督运行,以达到持续改进的要求。

3.4.2.4负责处理日常质量管理评审工作。

3.4.2.5调查、评估并协助处理质量申诉、投诉及质量事故。

3.4.2.6组织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4.3安全办公室

3.4.3.1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3.4.3.2组织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4.3.3查处违章违纪。处理违反安全操作的事件。

3.4.3.4负责做好安全档案及台账工作。负责动火、登高等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3.4.3.5负责工伤事故、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3.4.3.6组织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4.4经营办公室

3.4.4.1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实施检验检测计划,与用户签订检验检测协议,保质、保量、按时向用户提供检测后的产品(含报告或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用于检验、检测的仪器和设备,应是检定结论为“合格”或 “准用”的仪器设备,所有工作过程必须有工作见证,保持完整并可追溯。

3.4.5检验车间

3.4.5.1贯彻执行本组织质量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4.5.2按时、优质、规范地完成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气瓶检验、检测计划和任务,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证书)、通知书。

3.4.5.3负责维护、保养好本车间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测量、计量工具。

3.4.5.4编制、汇总有关检验、检测的报表及资料,及时上报办公室存档。

3.4.5.5协助做好资源配置、员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3.4.5.6参与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负责不合格项及纠正措施的处理工作。

3.4.5.7负责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3.4.5.8组织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5质量体系

3.5.1 质量体系是本组织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责任、程序、过程和资源。它用文件的形式列出有效的、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优化、最直接的方式来指导本组织的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保证客户对检验质量满意。

3.5.2质量体系文件是质量体系存在的基础,本组织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理解、执行并以此指导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3.6任命书和委托书

3.6.1任命赵俭民为本站站长。

3.6.2 任命胡勇为本站技术负责人。

3.6.3任命胡勇为本站质量管理负责人。

3.6.4任命钟伟彪为本站经营办主任。

3.6.5任命赵俭民为本站无缝气瓶检验车间主任(检验责任人)。

3.7职责转移

3.7.1本组织所任命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站长或质量负责人员指定有相应资格人员代行其职责,代理人填写《职责代理批准单》(QRD0301)送站长(管理者代表)签字后,即可履行所代理的职责。

3.7.2本组织授权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本组织内部岗位责任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直接代理其职责。但是,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一般不能代理一线检验。检测人员直接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当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直接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在与其相关联的活动中,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自身的职责行为无效。

3.8岗位职责

3.8.1站长

3.8.1.1全面负责本组织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8.1.2制定本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8.1.3审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8.1.4组织制定和批准本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8.1.5负责资源配备,协调各部门工作。

3.8.1.6负责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审批工作。

3.8.1.7对本组织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状态承担责任。

3.8.1.8负责组织对本站员工的考核奖惩。

3.8.2质量负责人

3.8.2.1负责本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

3.8.2.2组织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编制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3.8.2.3负责对偏离事件及不合格的控制,审批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执行情

况跟踪检查。

3.8.2.4负责处理检验检测工作中的质量申诉、投诉质量事故。

3.8.2.5组织质量体系评审,负责编制评审报告。

3.8.2.6参与资源配置、合同评审、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3.8.2.7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8.3技术负责人

3.8.3.1负责本站的技术工作,组织处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改造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8.3.2负责组织检验工艺、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审批。

3.8.3.3负责检验报废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书的审批、签发。

3.8.3.4参与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工作。

3.8.3.5参与制定本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8.3.6参与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3.8.4经营办公室主任

3.8.4.1负责经验管理科的全面工作。

3.8.4.2负责制定和实施检验、测验计划,与用户签订检验检测协议。

3.8.4.3负责制定和实施设备、仪器、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计划。

3.8.4.4负责仓储、运输的安全管理和外协、分包管理工作。

3.8.4.5负责环境设施、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和检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3.8.4.6组织收集政府特指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用户的反馈意见。

3.8.4.7及时完成组织确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8.5检验车间主任

3.8.5.1全面负责本车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3.8.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质量管理手册。

3.8.5.3负责本车间检验、检测工作的调度和安排,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

3.8.5.4建立健全本车间的各种台账,及时统计和上报相关数据。

3.8.5.5对涉及本车间的不合格项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并负责落实。

3.8.5.6负责本车间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3.8.5.7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8.6检验(检测)人员

3.8.6.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组织工作人员守则。

3.8.6.2切实掌握本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相关的专业法规、检验规程和标准。

3.8.6.3积极完成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对检验工作进度、质量负责。

3.8.6.4如实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证书),并及时送审。

3.8.6.5努力做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3.8.6.6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8.7设备管理员

3.8.7.1负责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完好,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3.8.7.2负责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定期检定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8.7.3负责办理设备仪器和计量器具的修理、封存、报废和启用工作。

3.8.7.4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和建档等管理工作。

3.8.7.5参与仪器、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8.7.6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8.8资料管理员

3.8.8.1负责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档案、图书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3.8.8.2负责文件资料的发放、登记、归档工作,对文件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负责。

3.8.8.3负责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蛀等安全工作。

3.8.8.4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8.9材料采购员

3.8.9.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和采购供应业务知识,并在采购供应中贯彻执行。

3.8.9.2在组织对备品、备件、原材料的供方评价范围内进行采购。

3.8.9.3对所采购的备品、备件、材料的性能、质量和价格负责。

3.8.9.4负责不合格备品、备件、材料的后处理工作。

3.8.9.5负责办理备品、备件、材料的变更或代用手续。

3.8.9.6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8.10仓库保管员

3.8.10.1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台账,做到库内物品摆放整齐,账物相符。

3.8.10.2负责备品、备件、材料数量和质量的入库验收,当需要取样检验时,应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8.10.3对验收不合格的备品、备件和材料,出具《不合格原材料验收报告》。

3.8.10.4对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过期、变质、损耗和仓库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负责。

3.8.10.5及时办理备品、备件和材料的消耗结算、结转、统计工作。

3.8.10.6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9支持性文件

3.9.1 QSPO4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3.10记录

3.10.1 QRD-0301 职责代理审批单

4文件控制

4.1概述

本章适用于质量活动的管理、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更改和管理,包括涉及本组织检验检测质量的外来文件的控制。

4.2引用文件

4.2.1质量体系、组织与管理

4.2.2检验检测实施

4.2.3记录与报告

4.3职责

4.3.1质量体系文件由质量负责人管理和控制

4.3.2技术文件由技术负责人管理和控制

4.3.3其他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和控制

4.4要求

4.4.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依据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有关特种设

备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各类文件的编制应与手册的要求相协调。

4.4.2 文件的文字表达应简明、准确、易懂,所有符号、代号应符合有关规范,编制格式应统一。

4.4.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文件应予更改:

4.4.3.1文件不适应质量体系运转;

4.4.3.2文件与国家有关法规不相适应;

4.4.3.3本组织的机构及职能发生变化;

4.4.3.4其他情况需要更改时。

4.4.4文件编号、审批、发放、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则执行。

4.4.5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应对各自管理和控制的文件定期进行检索和查新,保证所有在用文件都是最近版本文件。

4.4.6 在用文件由办公室登记建立台账。作废或过期文件由办公室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回收。

4.5支持性文件

4.5.1 QSP03 文件控制程序

4.5.2 QSP13 档案管理程序

4.5.3 QTD09 记录和报告编号方法

4.5.4 QTD10 技术档案分类及管理方法

4.6记录

4.6.1 文件档案登记表

5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1.概述

本章适用于人力资源、设备资源。环境与设施的管理与控制。

5.2引用文件

5.2.1.QM03 质量体系、组织和管理。

5.2.2.2 QM06 检验检测实施。

5.3职责

5.3.1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5.3.2经营管理科负责设备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5.3.3检验车间负责检验检测范围内的环境与设施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检验检测范围以外的环境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5.3.4站长(管理者代表)负责资源配置和管理的审批。

5.4人力资源

5.4.1要求

5.4.1.1本组织拟聘用的质量管理、工程技术和检验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声誉,具有适用的理论背景,以及5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或相关工作经验。

5.4.1.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且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或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

5.4.1.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且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或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

5.4.1.4拟聘用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适应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5.4.2聘用

5.4.2.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由站长直接聘任。

5.4.2.2其它员工由办公室确定聘用办法,择优推荐,由站长聘任。

5.4.2.3本组织员工录用后一律按《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5.4.3培训与教育

5.4.3.1新员工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必要时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转换工作岗位或中断本岗位工作六个月以上时,视同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

5.4.3.2办公室定期制定员工的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5.4.3.3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培训和学习,新标准、新法规应在执行前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

5.4.4考核

5.4.4.1员工的工作实绩由办公室组织考核,工作质量由质量负责人组织考评。

5.4.4.2工作实绩由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报站长审批后实施。工作质量考评由质量技术负责人依据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5.4.4.3工作实绩考核、工作质量考评均是本组织确定员工薪金和岗位的主要依据。

5.4.5奖惩

5.4.5.1工作实绩、工作质量优秀,对本组织或社会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加薪或一次性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办公室根据个案提出意见,报站长(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5.4.5.2工作实绩考核为差或工作质量考核为不合格者,停薪六个月,试用期内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试用期六个月后,工作实绩或工作质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者,予以辞退。

5.4.5.3出现下列情况的员工,本组织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a.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而发生检验责任事故; b.管理责任人员因管理失误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酿成重大经济损失; c.因工作质量原因导致组织停工、停业或导致组织形象受到重大损害的直接责任者;

d.伪造检验检测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

e.出让或故意提供本组织和用户的保密信息,造成组织或用户受到损害者。

5.4.6员工档案

5.4.6.1办公室为本组织所有员工建立员工档案。

5.4.6.2员工档案包括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各类培训结业证书及技能考级证书的复印件和考评材料。

5.4.6.3组织内部对员工的处分、处罚材料不列入员工档案材料。本组织或组织外部对员工的奖励材料,应列入员工档案材料。

5.5 设备资源

5.5.1 范围

5.5.1.1设备资源指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检验用物资。

5.5.1.2设备资源管理包括申购、验收登记、使用管理、维护修理、周期检定或校准、报废及建档等环节。

5.5.2仪器设备

5.5.2.1仪器设备应根据TSG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择优合理配置。

5.5.2.2本组织的仪器设备分为“完好”、“准用”、“停用”三种状态。“停用”仪器设备在未恢复性能和改变状态之前不准用于检验检测工作。

5.5.2.3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经过培训,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5.5.2.4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由使用者负责。重要设备、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设备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维修和保养。

5.5.2.5外协、分包用仪器设备应签订协议,使用前应确认处于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且处于完好状态。

5.5.3计量器具

5.5.3.1用于检验检测工作的工量和仪器设备上的监视仪表统称计量器具。

5.5.3.2计量器具由经营管理科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并负责定期检定或校准。计量器具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5.5.3.3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并在计量器具上粘贴检定合格标记。

5.5.3.4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委托有关校准资质的单位或自行组织进行校准,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在计量器具上粘贴校准有效期标记。

5.5.3.5检定或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营管理科负责从使用者手中或安装处收回做报废处理。

5.5.3.6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发现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5.4检验用物资

5.5.4.1检验用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工具和辅助材料。

5.5.4.2检验物资采购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5.5.4.3物资库存量以满足检验工作的连续性为要求,当库存量降至最低点之前,经营管理科负责的物资采购计划应已申报并得到批准。

5.5.4.4验收、入库是物资使用前的基本要求。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物资部允许使用。

5.5.4.5对物资的质量有怀疑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抽样检验。

5.6设施与环境

5.6.1范围

5.6.1.1影响检验工作的环境与设施包括土地、道路、房屋、标牌标签、温度、湿度、噪音、空气净化程度、照明设施、网络宽带等。

5.6.1.2检验范围内的环境设施由车间负责控制和管理。检验检测范围以外的环境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5.6.2要求

5.6.2.1 环境与设施应满足TSG 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和消防等相关要求。

5.6.2.2检验检测场所应有安全可靠的供电、供水、排污、照明和通风系统,室内采光和通风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持整齐清洁,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

5.6.2.3检验工作场所布局合理,便于操作,能保证操作人员的人生安全。

5.6.2.4保证工作场所最大限度的满足员工的舒适性,对员工舒适性受到影响的岗位,采取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5.6.2.5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检验检测场所。

5.6.2.6员工离岗时应切断水、电气源,管好门窗。车间负责人离岗前应检查环境设施的安全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离岗。

5.7支持性文件

5.7.1 QSP03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5.7.2 QSP04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7.3 QSP07 设备与环境管理程序

5.7.4 QSP08 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管理程序

5.7.5 QSP11 检验安全操作程序

5.8 记录

5.8.1 QRD0501 人员技术档案目录表

5.8.2 QRD0501 人员推荐及审批表

5.8.3 QRD0501 仪器设备台帐

5.8.4 QRD0501 计量器具台帐

6检验检测实施

6.1 概述

本章适用于检验检测过程及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6.2 引用文件

6.2.1 QMO3 质量体系、组织和管理。

6.2.2 QM05 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

6.2.3 QM07 记录与报告

6.3工作任务与工作指令

6.3.1本组织的检验任务来源于:

6.3.1.1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授权或委派的检验检测任务。

6.3.1.2与客户签订长期合同所约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6.3.1.3客户临时委托的单件或小批量检验检测工作。

6.3.2由于上述任务的固定性和单一性原因,可不进行合同评审,工作认为直接通过客户送检、下达工作指令的方式进行。

6.3.3当政府、客户或本组织认为需要时,对检验任务可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按QSP02《合同评审程序》的有关要求进行。合同评审认为可承担的检验任务,同样以工作指令单的方式下达执行。

6.3.4工作指令控制

6.3.4.1经营管理科依据政府指令、与客户签订合同、检验能力等资料定期编制检验检测计划,通过工作指令单的方式下达检验检测任务。

6.3.4.2检验计划按QSP12《检验计划及统计程序》的有关要求编制,政府委派的检验检测任务在检验计划中优先安排,并确保得到实施。

6.3.4.3遇有特殊情况或单件、临时检验检测任务,经营管理科可调整计划,变更工作指令,以保证所有检验任务都能得到充分实施。

6.3.4.4工作指令单下达或变更时,经营管理科负责送达到与检验检测相关的所有环节,工作指令单和变更记录与检验检测工艺记录一并保存,定期归档。

6.4对政府和客户的服务

6.4.1检验检测实施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准则,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

足政府和客户的要求。

6.4.2检验检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保证客户的知情权,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监察。

6.4.3本组织采用计算机建立和管理检验检测数据档案,尽可能满足检验检测数据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6.4.4定期统计和上报检验合格率和检验检测缺席率等报表和统计资料,配合政府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6.4.5在国家公布的政策范围内确定检验检测费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行为。

6.4.6对经检验检测确定为不合格需要作报废处理的气瓶,本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破坏性处理。

6.5检测方法的确定和应用

6.5.1技术负责人定期进行法规、标准的查新,以保证采用现行有效的法规、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6.5.2全部检验检测过程均依据法规、标准、检验检测规程、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或检验工艺指导书的要求进行。

6.5.3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员工的资格与所从事的检验项目相适应,并在有效期内。

6.5.4仪器设备、工量具的精度、性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符合QMQ05《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的要求。

6.5.5检验检测工作不能按原定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时,或检验项目、方法需调整时,必须遵行保证检验质量的原则并得到质量负责人的书面许可,调整内容应在原始检验记录上作出详细记载。

6.5.6检验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按QSP10《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6.5.7检验检测过程中对每道检验检测工序的检测结果均在相应的表式中作出

记录。检验结束后,检验员按QM07《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及时填写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经营管理科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用户。

6.6物资控制

6.6.1检验用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工具和辅助材料等,应满足QMQ05《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的要求,并按QSP03《物资采购控制程序》验收合格。

6.6.2瓶阀、密封圈、填料等备品、备件领用时应该对规格、型号,确保一致性和适用性。备品、备件的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等原始凭证应与检验记录一并流转和存档。

6.6.3安装、更换前需作检测或试验的备品、备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和试验。检测或试验应填写检测、试验记录。

6.6.4备品、备件安装或更换前应进行处理、清洗和检查,以确保完好可靠。

6.6.5备品、备件等物资的更换或安装应做好记录。

6.7外协与分包

6.7.1外协、分包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外协、分包质量由本组织控制并承担责任。

6.7.2本组织只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外协或分包:

6.7.2.1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中允许外协、分包的项目。

6.7.2.2检验检测任务已经接受或下达,而关键检验检测人员临时不能上岗或关键检验检测设备临时不能使用。

6.7.2.3政府或客户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任务,本组织只能通过外协、分包才能满足其要求。

6.7.3外协、分包要求

6.7.3.1选择外协、分包单位应按QSP02《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未经评审合格不得签订外协和分包合约。

6.7.3.2外协、分包合约中应明确服务的内容与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7..3.3经营管理科应建立外协、分包档案,评审记录、外协分包方的原始记录、复验记录、抽查考核记录等应归入外协分包档案。

6.7.3.4通过外协、分包完成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中注明。

6.7.3.5质量负责人应对外协、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和考核。当发现外协、分包质量不能满足本组织要求时,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终止该外协、分包活动。

6.8抽样及比对

6.8.1.1本组织按国家法规、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当法规、标准没有明确说明可进行抽样检验时,一律不通过抽样方式确定检验结果。

6.8.1.2在政府和用户没有明确要求和书面说明的情况下,本组织对所有气瓶逐只、逐项检验。

6.8.1.3政府明确或客户要求的抽样检测,由质量负责人制定抽样检测方案,经政府认可或客户书面同意后执行。抽样检测时,本组织只对抽样的项目和数据负责。

6.8.1.4抽样检测记录单独建立档案,长期保存。

6.8.2检验比对

6.8.2.1 为提高本组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验比对。检验比对结果作为本组织内部公开。

6.8.2.3 检验比对发现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存在较大偏离时,应进行内部审核或管理评审,找出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

6.9检验检测安全

6.9.1检验检测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员工劳动保

护和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管理。

6.9.2站长(管理者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主任(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仓储、运输安全由经营管理科负责。检验车间安全由车间主任负责。

6.9.3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编制程序文件、检验工艺和作业指导书时,应明确安全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检验检测过程应办理安全许可,进行安全监护。

6.9.4检验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执行QSP11《检测安全操作程序》。当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不安全因素时,由安全管理主任负责评价并监督消除,安全可靠性无保障时,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6.9.5工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应按QSP17《紧急事件处理程序》(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6.9.6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意见,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9.7安全管理主任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特种设备检验等安全管理台账和安全工作记录。安全工作记录应长期保存。

6.10检验标记

6.10.1气瓶检验检测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在气瓶的相关部位或金属检验标记环上检验钢印标记。

6.10.2检验标记的内容、形式、操作方法按相关检验工艺指导书的要求执行。

6.10.3检验标记的内容应与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工艺记录的相关内容一致。经营管理科将合格气瓶及检验报告移交用户时,须核对或抽查检验标记。

6.10支持性文件

6.10.1 QSP02 合同评审程序

6.10.2 QSP03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6.10.3 QSP09 质量控制通用程序

6.10.4 QSP11 检测安全操作程序

6.10.5 QSP12 检验计划及统计程序

6.10.6 QSP17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6.11 记录

6.11.1 QRDO601 工作指令单

7记录与报告

7.1 概述

本章适用于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和检验报废通知书记录与报告的管理和控制。

7.2. 引用文件

7.2.1 QMO3 质量体系、组织和管理

7.2.2 QMO4 文件控制

7.2.3 QMO6 检验检测实施

7.3职责

7.3.1检验检测人员负责检验检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填写。

7.3.2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发。

7.3.3办公室负责检验报告的盖章、登记与记录和报告的归档。

7.3.4经营管理科负责将检验报告移交客户。

7.4记录控制

7.4.1记录范围

所有涉及质量活动或质量体系运作的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和安全记录均属记录范围,包括:

7.4.1.1开展质量活动文件、程序以及相关会议记录。

7.4.1.2质量体系评审或内部质量审核活动的文件、记录及相关见证资料。

7.4.1.3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记录。

7.4.1.4开展检验工作取得认可的资格证明和上级授权的任务书。

7.4.1.5仪器设备档案。

7.4.1.6合同评审记录。

7.4.1.7检验原始记录。

7.4.1.8检验报告副本。

7.4.1.9不合格项及其纠正措施记录。

7.4.1.10申诉处理形成的文件、记录。

7.4.1.11 其它应归档的记录和资料。

7.4.2 组织内所有员工对自己涉及的各类记录负责整理和保存,定期移交档案资料员归档。

7.4.3原始检验记录应详细记载检验检测过程中得到的所有数据,包括测量数据、数据处理过程和结论等,记录表式中规定的内容如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全部覆盖要加以说明。若是样品,抽样人员必须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7.4.4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次错误应当划改,不可擦涂掉,不可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将正确内容填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并注明日期。

7.4.5质量体系评审及内部质量审核等质量活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会议记录、见证、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副本等质量体系管理性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五年。检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内部审核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料、授权任务书、法规规程标准等记录及人员技术档案,长期保存。

7.4.6检验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所有记录应当清晰明了。保存在合适的环境中,以免损坏、失密,并且易于检索。

7.4.7仪器设备档案由设置管理员保管,长期保存。

7.4.8计算机中的电子数据资料,采用只读式光盘存储、打印输出或其它不可改

变方式进行数据备份,备份资料统一由档案室采取可靠方法存储。

7.5检验报告

7.5.1气瓶的全部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员根据每只气瓶的原始检查记录和检验工艺记录表填写检验报告,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7.5.2检验报告格式,采用国家法规、标准颁布的统一格式。当法规、标准对检验检测报告格式和内容无明确规定时,或统一格式不能覆盖某些特殊检验项目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按QMO4《文件控制》、QSPO1《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制定检验报告格式,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站长(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7.5.3检验报告的填写用语应统一规范,页面清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结论正确,保持足够的可追踪性。发给用户的正式检验报告,使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有手写或修改痕迹。

7.5.4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发。

7.5.4.1为确保检验报告正确性和合法有效性,检验报告发放前均需审批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5.4.2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发按QSP14《检验报告审批发放程序》的规定执行。

7.6编号、归档

7.6.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工艺记录、检验检测报告QTD09《记录、报告编号方法》的规定编制流转编号。

7.6.2记录、报告(副本)应按QSP13《档案管理程序》的要求分类装订归档,成册的记录、报告(副本)按QTD10《技术档案分类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归档编号。

7.6.3外协、分包项目的记录和报告的编号要求与上述要求相同。

7.7支持文件

7.7.1 QSP01 文件控制程序

7.7.2 QSP13 档案管理程序

7.7.3 QSP14 检验报告审批和发放程序

7.7.4 QTD09 记录和报告编号方法

7.7.5 QTD10 技术档案分类及管理办法

7.8 报告格式

7.8.1 QPD1004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书

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

前 言

1.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气瓶检验站的检验范围是: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PD1)。

2. 本站现有职工3人,其中工程师1人,有2人持有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全站固定资产总额60万以上,占地90平方米,检验车间80平方米,主要拥有15个种类17套仪器设备。

3. 该手册是我站质量体系的全面阐述和长期遵循的文件,本站将以此为准则,使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以保证所从事的各项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

4.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及服务承诺

4.1本站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深入优化检验检测资源,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国家技术标准,确保确保检测数据安全可靠,检验结论科学公正。

4.2本站以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客户满意度为管理目标,以确保气瓶安全为目的。保证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服务质量和检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的、经营压力等影响,完成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任务,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3本站对所有的用户都能提供相同的服务。保证检验人员依法检验,保持公正立场。保证对检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

4.4本站保证检验工作在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和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承诺对每一个数据、结论及每份检测报告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气瓶检验站

质量手册颁布令

本手册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

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2005、《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0:1998等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编制,是指导本公司检验站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准则,是本公司检验站从事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和开展一切质量活动以及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持久稳定、安全可靠所依据的纲领性文件,公司检验站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均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现予以颁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优质、高效。

科学 ——检验技术领先,质量管理先进;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 公正 ——依法检验检测,执行规范标准;不受干扰干预,独立诚实守信。 优质 ——建设一流团队,强化整体素质;确保检验质量,政府客户放心。 高效 ——作风踏实严谨,程序有效简明;装备精良先进,办事快捷准确。

二.质量目标:

1.法规、标准、规范执行率100%;

2.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客户满意度大于98%;

4.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及时率大于98%;

5. 检验检测报告正确率100%;

6.无检验质量事故。

——法规、标准、规范执行率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规范正确的报告数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指出具报告人员全部具备相应资质的报告数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客户满意度指通过各种形式的满意度调查或走访,在“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评价等次中,获得的满意以上的样本数占全部调查样本数的比例。(满意度调查中应包括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如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定检率完成情况的评价及为监察机构作好技术支撑的评价等)。

——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及时率指按时出具的报告数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检验检测报告正确率指所抽查的报告中考核合格的报告(考核合格的报告指不存在检验结论错误、签署不全或不具备资质人员签署、数据虚假以及重要项目缺项等严重违反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现象)占全部抽查报告数的比例。

——无检验质量事故指被检验设备未发生因检验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为确保本公司检验站独立、公正、优质地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本公司检验站特向社会各界和所有客户声明如下:

1.依法检验。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检验规程、规则和标准,不出具虚假报告。

2.公正独立。本公司检验站独立于所涉及的受检各方,不从事或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销售等有违公正性和妨碍检验检测独立判断的活动,不受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干扰,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优质、高效的服务。

3.客户至上。认真履行合同,在严格执行法规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

4.保守秘密。本公司检验站承诺在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保守涉及客户技术、经营等方面的秘密,保护其所有权,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三. 经核准的法定检验业务(气瓶类):PD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

总经理:邹义功

2011年7月31日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气瓶检验站气瓶检验站质量保证体系

1. 总则

1.1为保证我公司气瓶检验站工作质量,规范公司气瓶检验站质量管理体系和运

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要求。

1.2检验站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与公司气瓶检验检测活动和运行方式相适应。

1.3 气瓶检验站质量管理体系不包括核准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本要求除采用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还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气瓶

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

2.2检验

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正确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2.3检测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无力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2.4检定

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5复检

气瓶经检验后发现受检设备不符合有关标准或有影响使用安全的缺陷,由有相同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检验责任人员对该缺陷再次进行的检验。

2.6验证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一些针对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2.7检验方法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2.8合格

实体数据或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9不合格

工作过程或操作程序与规定的要求不一致。

2.10公称工作压力

对于盛装永久性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 ℃)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 ℃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2.11水压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以水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静压强度试验过程。

2.12 气密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或瓶阀以空气或惰性气体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密封程度的试验过程。

2.13 公称容积

气瓶容积系列中的容积等级。

2.14 水容积

2.5复检

气瓶经检验后发现受检设备不符合有关标准或有影响使用安全的缺陷,由有相同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检验责任人员对该缺陷再次进行的检验。

2.6验证

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一些针对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

2.7检验方法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2.8合格

实体数据或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

2.9不合格

工作过程或操作程序与规定的要求不一致。

2.10公称工作压力

对于盛装永久性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 ℃)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 ℃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2.11水压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以水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静压强度试验过程。

2.12 气密试验

这里特指对气瓶或瓶阀以空气或惰性气体为介质,按照规定的方法将压力升至规定的压力所进行的密封程度的试验过程。

2.13 公称容积

气瓶容积系列中的容积等级。

2.14 水容积

气瓶内腔的实际容积。

2.15 设计壁厚

计算壁厚经圆整后所得到的壁厚。

2.16 实测最小壁厚

气瓶壁厚的最小测量值。

2.17 剩余壁厚

瓶壁经过加工、磨损、腐蚀或其它损伤后所剩下的壁厚。

2.18 气瓶净重

瓶体及其不可拆连接的实际重量(不包括瓶阀、瓶帽、防震圈等不可拆件)。

2.19 皮重

瓶体及所有附件、填充物的重量。

2.20 瓶体

直接承受内压的气瓶主体。

2.21 瓶阀

气瓶专用阀门的统称。

2.22 阀体

瓶阀拆去所有可拆部分(包括手轮、阀杆、连接片、阀芯、密封垫、螺母等)并含有瓶阀进口和出口所剩下的部分。

2.23 筒体

瓶体上有圆柱壳体部分。

2.24 底座

为使凸形底气瓶稳定站立,与气瓶瓶体固定连接的座圈式零件。

2.25 缺陷

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更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

2.26 夹层

指重皮、折叠、带状夹杂等层片状几何不连续。它是由冶金或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裂纹性缺陷,但其根部不如裂纹尖锐,且其起层面多与瓶体表面接近平行或略成倾斜,亦称分层。

2.27 皱折

焊接气瓶封头直边段因冲压抽缩沿环向形成的波浪式起伏亦称皱折。

2.28 裂纹

瓶体材料因金属原子结合遭到破坏,形成新界面而产生的裂缝,它具有尖锐的缺口和较大长宽比的特点。

2.29 咬边

由于电弧将焊缝边缘熔化后没有得到熔敷金属的补充锁留下的缺口。

2.30 磕伤

因尖锐锋利物撞击或磕碰,早餐瓶体局部金属变形及壁厚减薄,且在表面留下底部是尖角,周边金属凸起小而深的坑状机械损伤。

2.31 划伤

因尖锐锋利物体划、擦造成瓶体局部壁厚减薄,且在瓶体表面流行底部是尖角的线状机械损伤。

2.32 凹坑

由于打磨、磨损、氧化皮脱落或其他非腐蚀原因造成的局部 壁厚有减薄、表面浅而平坦的洼坑状缺陷。

2.33 凹陷

气瓶瓶体因钝状物撞击或挤压造成的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变形。

2.34 鼓包

气瓶外表面凸起,内表面塌陷,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变形。

2.35 肉眼可见容积变形

指气瓶因瓶内介质超压而产生的可以用肉眼观察到的鼓包变形。

2.36 点腐蚀

腐蚀表面长径及腐蚀部位密集程度均末超过有关标准规定(通常指长径小于壁厚,间距不小于10倍壁厚)的孤立坑状腐蚀。

2.37 线状腐蚀

由腐蚀点连成的线状沟痕或由腐蚀点构成的链状腐蚀缺陷。

2.38 局部腐蚀

腐蚀表面平坦且腐蚀表面面积未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小面积腐蚀缺陷。

2.39 面腐蚀

是局部腐蚀和普遍腐蚀的统称,一般是指点腐蚀和线腐蚀以外的腐蚀缺陷。

2.40 普遍腐蚀

腐蚀表面平坦且腐蚀表面面积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大面积腐蚀缺陷。

2.41 分包

是指将检验检测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委托其它机构承担。

2.42 外协

是指租借组织外部的工具、仪器设备或委托组织外的机构加工零部件用于检验检测工作或用于检验检测过程中的部件修理、更换。

2.43 抽样

按照预定的方案,对孤立的一批或几批产品(检验检测结果)随即抽取一部分进行代表性检验。

2.44 比对

检验检测环境、条件、资源中某一因素发生变化后,检验检测过程或检验检测结果之间的比较。

2.45 组织

有明确的管理体系和工作目标,并配备了相应资源的一组人员和设施。

3. 质量管理体系

3.1概述

检验站按照TSG Z7003一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检验站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体系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检验人员应当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3.2文件要求

3.2.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内容:

a)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总体目标应当以文件形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c) 质量手册;

d) 本要求所规定的程序文件;

e) 检验站为确保其检验检测过程的有效组织、实施和控制所需的文件,例如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记录表格等;

f)指导书一般包括:检验检测细则、检验检测方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核查规程、仪器设备自校准规定、安全应急措施等;

g) 与检验检测有关的外来文件,例如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政府相关部门的文函通知以及资料等;

h) 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或者类型的媒体。

3.2.2质量手册

检验站应当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以下内容:

a) 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

b) 检验站基本情况概述;

c) 检验检测范围;

d) 检验站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政府质检部门)和客户的义务和服务的承诺;

e) 组织机构图;

f) 技术质量负责人以及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g) 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质量要素的原则性描述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描述; h) 引用的程序文件。

3.2.3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质量要素的具体阐述,与质量手册一起共同构成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本检验站共编制了17个程序文件,包括: a) 《文件控制程序》;

b) 《合同评审程序》;

c)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d)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e) 《内部审核程序》;

f) 《管理评审程序》;

g) 《设施与环境管理程序》;

h) 《仪器设备与计量器具管理程序》;

i) 《质量控制通用程序》;

j) 《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k) 《检测安全操作程序》;

l) 《检验计划及统计程序》。

m) 《档案管理程序》

n) 《检验报告审批和发放程序》

o) 《不合格项与不符合时间处理程序》

p) 《投诉与申诉处理程序》

q)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3.2.4文件控制

检验站应当控制本要求所覆盖的所有文件(内部或者外部的),诸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客户提供的图纸、资料,使用的软件等。

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当依据《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 检验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的《文件控制程序》,应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a) 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审查并且得到批准,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且再次批准,如果可行,更改的或者新的内容应当在文件或者相应的附件中予以标明;

c) 文件的更新和修订状态应当得到识别,内部及外部文件的分发应当予以控制;

d) 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以防止非预期使用无效或者作废的文件,出于法律和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当有适当的标记和妥当的存放;

e) 对检验检测工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够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

f) 内部制定的文件应当有惟一性标识;

g) 对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控制也应当达到以上要求。

3.3组织

3.3.1组织机构图

3.3.2质量管理体系图

3.4各部门职责

3.4.1站长职责

3.4.1.1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的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有效的监督。

3.4.1.2负责所有文件包括质量体系文件、图书资料、技术档案、原始检验记录和证书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3.4.1.3负责各类业务、工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3.4.1.4组织指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3.4.2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3.4.2.1宣传、贯彻、执行本组织的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3.4.2.2策划并实施本组织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3.4.2.3建立质量体系并监督运行,以达到持续改进的要求。

3.4.2.4负责处理日常质量管理评审工作。

3.4.2.5调查、评估并协助处理质量申诉、投诉及质量事故。

3.4.2.6组织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4.3安全办公室

3.4.3.1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3.4.3.2组织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4.3.3查处违章违纪。处理违反安全操作的事件。

3.4.3.4负责做好安全档案及台账工作。负责动火、登高等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3.4.3.5负责工伤事故、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3.4.3.6组织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4.4经营办公室

3.4.4.1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实施检验检测计划,与用户签订检验检测协议,保质、保量、按时向用户提供检测后的产品(含报告或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用于检验、检测的仪器和设备,应是检定结论为“合格”或 “准用”的仪器设备,所有工作过程必须有工作见证,保持完整并可追溯。

3.4.5检验车间

3.4.5.1贯彻执行本组织质量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4.5.2按时、优质、规范地完成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气瓶检验、检测计划和任务,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证书)、通知书。

3.4.5.3负责维护、保养好本车间所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测量、计量工具。

3.4.5.4编制、汇总有关检验、检测的报表及资料,及时上报办公室存档。

3.4.5.5协助做好资源配置、员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3.4.5.6参与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负责不合格项及纠正措施的处理工作。

3.4.5.7负责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3.4.5.8组织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5质量体系

3.5.1 质量体系是本组织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责任、程序、过程和资源。它用文件的形式列出有效的、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优化、最直接的方式来指导本组织的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保证客户对检验质量满意。

3.5.2质量体系文件是质量体系存在的基础,本组织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理解、执行并以此指导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3.6任命书和委托书

3.6.1任命赵俭民为本站站长。

3.6.2 任命胡勇为本站技术负责人。

3.6.3任命胡勇为本站质量管理负责人。

3.6.4任命钟伟彪为本站经营办主任。

3.6.5任命赵俭民为本站无缝气瓶检验车间主任(检验责任人)。

3.7职责转移

3.7.1本组织所任命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站长或质量负责人员指定有相应资格人员代行其职责,代理人填写《职责代理批准单》(QRD0301)送站长(管理者代表)签字后,即可履行所代理的职责。

3.7.2本组织授权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本组织内部岗位责任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直接代理其职责。但是,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一般不能代理一线检验。检测人员直接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当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直接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在与其相关联的活动中,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自身的职责行为无效。

3.8岗位职责

3.8.1站长

3.8.1.1全面负责本组织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8.1.2制定本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8.1.3审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8.1.4组织制定和批准本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8.1.5负责资源配备,协调各部门工作。

3.8.1.6负责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审批工作。

3.8.1.7对本组织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状态承担责任。

3.8.1.8负责组织对本站员工的考核奖惩。

3.8.2质量负责人

3.8.2.1负责本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

3.8.2.2组织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编制质量体系审核计划。

3.8.2.3负责对偏离事件及不合格的控制,审批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执行情

况跟踪检查。

3.8.2.4负责处理检验检测工作中的质量申诉、投诉质量事故。

3.8.2.5组织质量体系评审,负责编制评审报告。

3.8.2.6参与资源配置、合同评审、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3.8.2.7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8.3技术负责人

3.8.3.1负责本站的技术工作,组织处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改造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8.3.2负责组织检验工艺、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审批。

3.8.3.3负责检验报废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书的审批、签发。

3.8.3.4参与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工作。

3.8.3.5参与制定本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8.3.6参与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3.8.4经营办公室主任

3.8.4.1负责经验管理科的全面工作。

3.8.4.2负责制定和实施检验、测验计划,与用户签订检验检测协议。

3.8.4.3负责制定和实施设备、仪器、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计划。

3.8.4.4负责仓储、运输的安全管理和外协、分包管理工作。

3.8.4.5负责环境设施、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和检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3.8.4.6组织收集政府特指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用户的反馈意见。

3.8.4.7及时完成组织确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3.8.5检验车间主任

3.8.5.1全面负责本车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3.8.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质量管理手册。

3.8.5.3负责本车间检验、检测工作的调度和安排,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

3.8.5.4建立健全本车间的各种台账,及时统计和上报相关数据。

3.8.5.5对涉及本车间的不合格项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并负责落实。

3.8.5.6负责本车间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3.8.5.7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8.6检验(检测)人员

3.8.6.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组织工作人员守则。

3.8.6.2切实掌握本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相关的专业法规、检验规程和标准。

3.8.6.3积极完成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对检验工作进度、质量负责。

3.8.6.4如实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证书),并及时送审。

3.8.6.5努力做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3.8.6.6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8.7设备管理员

3.8.7.1负责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完好,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3.8.7.2负责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定期检定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8.7.3负责办理设备仪器和计量器具的修理、封存、报废和启用工作。

3.8.7.4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和建档等管理工作。

3.8.7.5参与仪器、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8.7.6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8.8资料管理员

3.8.8.1负责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档案、图书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3.8.8.2负责文件资料的发放、登记、归档工作,对文件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负责。

3.8.8.3负责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蛀等安全工作。

3.8.8.4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8.9材料采购员

3.8.9.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和采购供应业务知识,并在采购供应中贯彻执行。

3.8.9.2在组织对备品、备件、原材料的供方评价范围内进行采购。

3.8.9.3对所采购的备品、备件、材料的性能、质量和价格负责。

3.8.9.4负责不合格备品、备件、材料的后处理工作。

3.8.9.5负责办理备品、备件、材料的变更或代用手续。

3.8.9.6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8.10仓库保管员

3.8.10.1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台账,做到库内物品摆放整齐,账物相符。

3.8.10.2负责备品、备件、材料数量和质量的入库验收,当需要取样检验时,应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8.10.3对验收不合格的备品、备件和材料,出具《不合格原材料验收报告》。

3.8.10.4对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过期、变质、损耗和仓库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负责。

3.8.10.5及时办理备品、备件和材料的消耗结算、结转、统计工作。

3.8.10.6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9支持性文件

3.9.1 QSPO4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3.10记录

3.10.1 QRD-0301 职责代理审批单

4文件控制

4.1概述

本章适用于质量活动的管理、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更改和管理,包括涉及本组织检验检测质量的外来文件的控制。

4.2引用文件

4.2.1质量体系、组织与管理

4.2.2检验检测实施

4.2.3记录与报告

4.3职责

4.3.1质量体系文件由质量负责人管理和控制

4.3.2技术文件由技术负责人管理和控制

4.3.3其他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和控制

4.4要求

4.4.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依据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有关特种设

备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各类文件的编制应与手册的要求相协调。

4.4.2 文件的文字表达应简明、准确、易懂,所有符号、代号应符合有关规范,编制格式应统一。

4.4.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文件应予更改:

4.4.3.1文件不适应质量体系运转;

4.4.3.2文件与国家有关法规不相适应;

4.4.3.3本组织的机构及职能发生变化;

4.4.3.4其他情况需要更改时。

4.4.4文件编号、审批、发放、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则执行。

4.4.5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应对各自管理和控制的文件定期进行检索和查新,保证所有在用文件都是最近版本文件。

4.4.6 在用文件由办公室登记建立台账。作废或过期文件由办公室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回收。

4.5支持性文件

4.5.1 QSP03 文件控制程序

4.5.2 QSP13 档案管理程序

4.5.3 QTD09 记录和报告编号方法

4.5.4 QTD10 技术档案分类及管理方法

4.6记录

4.6.1 文件档案登记表

5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5.1.概述

本章适用于人力资源、设备资源。环境与设施的管理与控制。

5.2引用文件

5.2.1.QM03 质量体系、组织和管理。

5.2.2.2 QM06 检验检测实施。

5.3职责

5.3.1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5.3.2经营管理科负责设备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5.3.3检验车间负责检验检测范围内的环境与设施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检验检测范围以外的环境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5.3.4站长(管理者代表)负责资源配置和管理的审批。

5.4人力资源

5.4.1要求

5.4.1.1本组织拟聘用的质量管理、工程技术和检验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声誉,具有适用的理论背景,以及5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或相关工作经验。

5.4.1.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且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或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

5.4.1.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且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或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

5.4.1.4拟聘用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适应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5.4.2聘用

5.4.2.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由站长直接聘任。

5.4.2.2其它员工由办公室确定聘用办法,择优推荐,由站长聘任。

5.4.2.3本组织员工录用后一律按《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5.4.3培训与教育

5.4.3.1新员工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必要时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转换工作岗位或中断本岗位工作六个月以上时,视同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

5.4.3.2办公室定期制定员工的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5.4.3.3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培训和学习,新标准、新法规应在执行前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

5.4.4考核

5.4.4.1员工的工作实绩由办公室组织考核,工作质量由质量负责人组织考评。

5.4.4.2工作实绩由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报站长审批后实施。工作质量考评由质量技术负责人依据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5.4.4.3工作实绩考核、工作质量考评均是本组织确定员工薪金和岗位的主要依据。

5.4.5奖惩

5.4.5.1工作实绩、工作质量优秀,对本组织或社会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加薪或一次性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办公室根据个案提出意见,报站长(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5.4.5.2工作实绩考核为差或工作质量考核为不合格者,停薪六个月,试用期内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试用期六个月后,工作实绩或工作质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者,予以辞退。

5.4.5.3出现下列情况的员工,本组织将予以解聘或辞退:

a.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而发生检验责任事故; b.管理责任人员因管理失误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酿成重大经济损失; c.因工作质量原因导致组织停工、停业或导致组织形象受到重大损害的直接责任者;

d.伪造检验检测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

e.出让或故意提供本组织和用户的保密信息,造成组织或用户受到损害者。

5.4.6员工档案

5.4.6.1办公室为本组织所有员工建立员工档案。

5.4.6.2员工档案包括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各类培训结业证书及技能考级证书的复印件和考评材料。

5.4.6.3组织内部对员工的处分、处罚材料不列入员工档案材料。本组织或组织外部对员工的奖励材料,应列入员工档案材料。

5.5 设备资源

5.5.1 范围

5.5.1.1设备资源指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检验用物资。

5.5.1.2设备资源管理包括申购、验收登记、使用管理、维护修理、周期检定或校准、报废及建档等环节。

5.5.2仪器设备

5.5.2.1仪器设备应根据TSG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择优合理配置。

5.5.2.2本组织的仪器设备分为“完好”、“准用”、“停用”三种状态。“停用”仪器设备在未恢复性能和改变状态之前不准用于检验检测工作。

5.5.2.3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经过培训,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5.5.2.4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由使用者负责。重要设备、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设备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维修和保养。

5.5.2.5外协、分包用仪器设备应签订协议,使用前应确认处于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且处于完好状态。

5.5.3计量器具

5.5.3.1用于检验检测工作的工量和仪器设备上的监视仪表统称计量器具。

5.5.3.2计量器具由经营管理科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并负责定期检定或校准。计量器具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5.5.3.3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并在计量器具上粘贴检定合格标记。

5.5.3.4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委托有关校准资质的单位或自行组织进行校准,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在计量器具上粘贴校准有效期标记。

5.5.3.5检定或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营管理科负责从使用者手中或安装处收回做报废处理。

5.5.3.6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发现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5.4检验用物资

5.5.4.1检验用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工具和辅助材料。

5.5.4.2检验物资采购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5.5.4.3物资库存量以满足检验工作的连续性为要求,当库存量降至最低点之前,经营管理科负责的物资采购计划应已申报并得到批准。

5.5.4.4验收、入库是物资使用前的基本要求。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物资部允许使用。

5.5.4.5对物资的质量有怀疑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抽样检验。

5.6设施与环境

5.6.1范围

5.6.1.1影响检验工作的环境与设施包括土地、道路、房屋、标牌标签、温度、湿度、噪音、空气净化程度、照明设施、网络宽带等。

5.6.1.2检验范围内的环境设施由车间负责控制和管理。检验检测范围以外的环境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5.6.2要求

5.6.2.1 环境与设施应满足TSG 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和消防等相关要求。

5.6.2.2检验检测场所应有安全可靠的供电、供水、排污、照明和通风系统,室内采光和通风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持整齐清洁,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

5.6.2.3检验工作场所布局合理,便于操作,能保证操作人员的人生安全。

5.6.2.4保证工作场所最大限度的满足员工的舒适性,对员工舒适性受到影响的岗位,采取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5.6.2.5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检验检测场所。

5.6.2.6员工离岗时应切断水、电气源,管好门窗。车间负责人离岗前应检查环境设施的安全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离岗。

5.7支持性文件

5.7.1 QSP03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5.7.2 QSP04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7.3 QSP07 设备与环境管理程序

5.7.4 QSP08 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管理程序

5.7.5 QSP11 检验安全操作程序

5.8 记录

5.8.1 QRD0501 人员技术档案目录表

5.8.2 QRD0501 人员推荐及审批表

5.8.3 QRD0501 仪器设备台帐

5.8.4 QRD0501 计量器具台帐

6检验检测实施

6.1 概述

本章适用于检验检测过程及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6.2 引用文件

6.2.1 QMO3 质量体系、组织和管理。

6.2.2 QM05 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

6.2.3 QM07 记录与报告

6.3工作任务与工作指令

6.3.1本组织的检验任务来源于:

6.3.1.1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授权或委派的检验检测任务。

6.3.1.2与客户签订长期合同所约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6.3.1.3客户临时委托的单件或小批量检验检测工作。

6.3.2由于上述任务的固定性和单一性原因,可不进行合同评审,工作认为直接通过客户送检、下达工作指令的方式进行。

6.3.3当政府、客户或本组织认为需要时,对检验任务可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按QSP02《合同评审程序》的有关要求进行。合同评审认为可承担的检验任务,同样以工作指令单的方式下达执行。

6.3.4工作指令控制

6.3.4.1经营管理科依据政府指令、与客户签订合同、检验能力等资料定期编制检验检测计划,通过工作指令单的方式下达检验检测任务。

6.3.4.2检验计划按QSP12《检验计划及统计程序》的有关要求编制,政府委派的检验检测任务在检验计划中优先安排,并确保得到实施。

6.3.4.3遇有特殊情况或单件、临时检验检测任务,经营管理科可调整计划,变更工作指令,以保证所有检验任务都能得到充分实施。

6.3.4.4工作指令单下达或变更时,经营管理科负责送达到与检验检测相关的所有环节,工作指令单和变更记录与检验检测工艺记录一并保存,定期归档。

6.4对政府和客户的服务

6.4.1检验检测实施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准则,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

足政府和客户的要求。

6.4.2检验检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保证客户的知情权,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监察。

6.4.3本组织采用计算机建立和管理检验检测数据档案,尽可能满足检验检测数据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6.4.4定期统计和上报检验合格率和检验检测缺席率等报表和统计资料,配合政府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6.4.5在国家公布的政策范围内确定检验检测费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行为。

6.4.6对经检验检测确定为不合格需要作报废处理的气瓶,本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破坏性处理。

6.5检测方法的确定和应用

6.5.1技术负责人定期进行法规、标准的查新,以保证采用现行有效的法规、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6.5.2全部检验检测过程均依据法规、标准、检验检测规程、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或检验工艺指导书的要求进行。

6.5.3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员工的资格与所从事的检验项目相适应,并在有效期内。

6.5.4仪器设备、工量具的精度、性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符合QMQ05《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的要求。

6.5.5检验检测工作不能按原定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时,或检验项目、方法需调整时,必须遵行保证检验质量的原则并得到质量负责人的书面许可,调整内容应在原始检验记录上作出详细记载。

6.5.6检验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按QSP10《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6.5.7检验检测过程中对每道检验检测工序的检测结果均在相应的表式中作出

记录。检验结束后,检验员按QM07《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及时填写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经营管理科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用户。

6.6物资控制

6.6.1检验用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工具和辅助材料等,应满足QMQ05《资源配置、管理及支持》的要求,并按QSP03《物资采购控制程序》验收合格。

6.6.2瓶阀、密封圈、填料等备品、备件领用时应该对规格、型号,确保一致性和适用性。备品、备件的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等原始凭证应与检验记录一并流转和存档。

6.6.3安装、更换前需作检测或试验的备品、备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和试验。检测或试验应填写检测、试验记录。

6.6.4备品、备件安装或更换前应进行处理、清洗和检查,以确保完好可靠。

6.6.5备品、备件等物资的更换或安装应做好记录。

6.7外协与分包

6.7.1外协、分包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外协、分包质量由本组织控制并承担责任。

6.7.2本组织只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外协或分包:

6.7.2.1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中允许外协、分包的项目。

6.7.2.2检验检测任务已经接受或下达,而关键检验检测人员临时不能上岗或关键检验检测设备临时不能使用。

6.7.2.3政府或客户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任务,本组织只能通过外协、分包才能满足其要求。

6.7.3外协、分包要求

6.7.3.1选择外协、分包单位应按QSP02《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未经评审合格不得签订外协和分包合约。

6.7.3.2外协、分包合约中应明确服务的内容与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7..3.3经营管理科应建立外协、分包档案,评审记录、外协分包方的原始记录、复验记录、抽查考核记录等应归入外协分包档案。

6.7.3.4通过外协、分包完成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中注明。

6.7.3.5质量负责人应对外协、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和考核。当发现外协、分包质量不能满足本组织要求时,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终止该外协、分包活动。

6.8抽样及比对

6.8.1.1本组织按国家法规、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当法规、标准没有明确说明可进行抽样检验时,一律不通过抽样方式确定检验结果。

6.8.1.2在政府和用户没有明确要求和书面说明的情况下,本组织对所有气瓶逐只、逐项检验。

6.8.1.3政府明确或客户要求的抽样检测,由质量负责人制定抽样检测方案,经政府认可或客户书面同意后执行。抽样检测时,本组织只对抽样的项目和数据负责。

6.8.1.4抽样检测记录单独建立档案,长期保存。

6.8.2检验比对

6.8.2.1 为提高本组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验比对。检验比对结果作为本组织内部公开。

6.8.2.3 检验比对发现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存在较大偏离时,应进行内部审核或管理评审,找出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

6.9检验检测安全

6.9.1检验检测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员工劳动保

护和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管理。

6.9.2站长(管理者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主任(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仓储、运输安全由经营管理科负责。检验车间安全由车间主任负责。

6.9.3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编制程序文件、检验工艺和作业指导书时,应明确安全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检验检测过程应办理安全许可,进行安全监护。

6.9.4检验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执行QSP11《检测安全操作程序》。当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不安全因素时,由安全管理主任负责评价并监督消除,安全可靠性无保障时,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6.9.5工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应按QSP17《紧急事件处理程序》(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6.9.6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意见,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9.7安全管理主任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特种设备检验等安全管理台账和安全工作记录。安全工作记录应长期保存。

6.10检验标记

6.10.1气瓶检验检测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在气瓶的相关部位或金属检验标记环上检验钢印标记。

6.10.2检验标记的内容、形式、操作方法按相关检验工艺指导书的要求执行。

6.10.3检验标记的内容应与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工艺记录的相关内容一致。经营管理科将合格气瓶及检验报告移交用户时,须核对或抽查检验标记。

6.10支持性文件

6.10.1 QSP02 合同评审程序

6.10.2 QSP03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6.10.3 QSP09 质量控制通用程序

6.10.4 QSP11 检测安全操作程序

6.10.5 QSP12 检验计划及统计程序

6.10.6 QSP17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6.11 记录

6.11.1 QRDO601 工作指令单

7记录与报告

7.1 概述

本章适用于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和检验报废通知书记录与报告的管理和控制。

7.2. 引用文件

7.2.1 QMO3 质量体系、组织和管理

7.2.2 QMO4 文件控制

7.2.3 QMO6 检验检测实施

7.3职责

7.3.1检验检测人员负责检验检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填写。

7.3.2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发。

7.3.3办公室负责检验报告的盖章、登记与记录和报告的归档。

7.3.4经营管理科负责将检验报告移交客户。

7.4记录控制

7.4.1记录范围

所有涉及质量活动或质量体系运作的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和安全记录均属记录范围,包括:

7.4.1.1开展质量活动文件、程序以及相关会议记录。

7.4.1.2质量体系评审或内部质量审核活动的文件、记录及相关见证资料。

7.4.1.3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记录。

7.4.1.4开展检验工作取得认可的资格证明和上级授权的任务书。

7.4.1.5仪器设备档案。

7.4.1.6合同评审记录。

7.4.1.7检验原始记录。

7.4.1.8检验报告副本。

7.4.1.9不合格项及其纠正措施记录。

7.4.1.10申诉处理形成的文件、记录。

7.4.1.11 其它应归档的记录和资料。

7.4.2 组织内所有员工对自己涉及的各类记录负责整理和保存,定期移交档案资料员归档。

7.4.3原始检验记录应详细记载检验检测过程中得到的所有数据,包括测量数据、数据处理过程和结论等,记录表式中规定的内容如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全部覆盖要加以说明。若是样品,抽样人员必须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7.4.4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次错误应当划改,不可擦涂掉,不可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将正确内容填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并注明日期。

7.4.5质量体系评审及内部质量审核等质量活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会议记录、见证、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副本等质量体系管理性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五年。检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内部审核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料、授权任务书、法规规程标准等记录及人员技术档案,长期保存。

7.4.6检验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所有记录应当清晰明了。保存在合适的环境中,以免损坏、失密,并且易于检索。

7.4.7仪器设备档案由设置管理员保管,长期保存。

7.4.8计算机中的电子数据资料,采用只读式光盘存储、打印输出或其它不可改

变方式进行数据备份,备份资料统一由档案室采取可靠方法存储。

7.5检验报告

7.5.1气瓶的全部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员根据每只气瓶的原始检查记录和检验工艺记录表填写检验报告,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7.5.2检验报告格式,采用国家法规、标准颁布的统一格式。当法规、标准对检验检测报告格式和内容无明确规定时,或统一格式不能覆盖某些特殊检验项目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按QMO4《文件控制》、QSPO1《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制定检验报告格式,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站长(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7.5.3检验报告的填写用语应统一规范,页面清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结论正确,保持足够的可追踪性。发给用户的正式检验报告,使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有手写或修改痕迹。

7.5.4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发。

7.5.4.1为确保检验报告正确性和合法有效性,检验报告发放前均需审批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5.4.2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发按QSP14《检验报告审批发放程序》的规定执行。

7.6编号、归档

7.6.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工艺记录、检验检测报告QTD09《记录、报告编号方法》的规定编制流转编号。

7.6.2记录、报告(副本)应按QSP13《档案管理程序》的要求分类装订归档,成册的记录、报告(副本)按QTD10《技术档案分类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归档编号。

7.6.3外协、分包项目的记录和报告的编号要求与上述要求相同。

7.7支持文件

7.7.1 QSP01 文件控制程序

7.7.2 QSP13 档案管理程序

7.7.3 QSP14 检验报告审批和发放程序

7.7.4 QTD09 记录和报告编号方法

7.7.5 QTD10 技术档案分类及管理办法

7.8 报告格式

7.8.1 QPD1004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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