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路透北京1月28日电---为拽住高房价的缰绳,中国**新年伊始再出调控新招,包括调高二套房首付、全面铺开"限购"、开征房产税、扩大营业税徵收范围,其严厉程度均大大超出市场预期.
分析人士普遍预计,短期内楼市成交量下跌将是大概率事件,房地产市场将迈入深度调整,全面打压下房价松动或可期.
以下是一年多来中国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1月27日晚间,中国上海和重庆宣布从1月28日起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5-1.2%,上海税率只针对新增购房,而重庆则包括了存量及增量的高档商品房.
--1月27日,中国财政部表示,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购买不足五年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徵收营业税.此前个人购买不足五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的价款後的差额徵收营业税.
--1月26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购房不足五年交易的,将不再区分"普通"及"非普通",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徵收营业税;并将此前"深圳版"限购令全面铺开,各地本地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
--10月12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发文表示,对省级**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
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9月30日,中国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自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徵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徵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9月29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国**决定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要求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购买住房;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9月28日,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6月5日,调控楼市政策再出细则,住建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以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路透北京1月28日电---为拽住高房价的缰绳,中国**新年伊始再出调控新招,包括调高二套房首付、全面铺开"限购"、开征房产税、扩大营业税徵收范围,其严厉程度均大大超出市场预期.
分析人士普遍预计,短期内楼市成交量下跌将是大概率事件,房地产市场将迈入深度调整,全面打压下房价松动或可期.
以下是一年多来中国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1月27日晚间,中国上海和重庆宣布从1月28日起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5-1.2%,上海税率只针对新增购房,而重庆则包括了存量及增量的高档商品房.
--1月27日,中国财政部表示,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购买不足五年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徵收营业税.此前个人购买不足五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的价款後的差额徵收营业税.
--1月26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购房不足五年交易的,将不再区分"普通"及"非普通",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徵收营业税;并将此前"深圳版"限购令全面铺开,各地本地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
--10月12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发文表示,对省级**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
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9月30日,中国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自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徵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於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徵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9月29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国**决定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要求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购买住房;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9月28日,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6月5日,调控楼市政策再出细则,住建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以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