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评定记录

计量设备失准时 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

渭南永泰矿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设备失准时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

管理制度

GB/T19000 (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 应评定已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有效性。根据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结合质量体系认证、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中的实践, 分析、探讨了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含计量器具、计量仪表等, 文内简称计量设备) 所出据的检测数据进行评定、追溯的有关办法。

为满足国际质量标准的要求, 确保企业计量检测体系规范运行并为产品的高质量生产提供可靠的基础保证, 就须完善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计量设备的控制, 对其已出据的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检测数据实施评价和必要的追溯。

本制度就此假定在有关计量设备上次检定(校准) 的有效性、校准方法和频次、人员培训及计量设备的适用性的评审等软件环境完好有序的前提下, 重点针对计量设备失准的硬件环境规范管理。 1 实施数据评定追溯的思路

实施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目的是为了避免因失准计量设备在未被察觉时投入使用后所出据的检测数据影响已检验的试验结果的有效性。从计量设备投入使用后的产品(即检测数据) 于企业追求最佳质量成本的影响考虑, 生产检测、大宗物料的进出、能源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数据影响程度很大, 则有必要在此类计量数据出现可疑时开展检测结果的评定工作, 必要的实施追溯; 联系实际, 可确定具体

实施工作应从量值传递系统到计量设备服务对象的诸环节开展。联动环节如下。

检测结果的评定、追溯流程应是:

分析失准计量设备

评定已出检测数据

评判检测数据影响、效能

追溯已检测产品等循序渐进的几个过程。 2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2.1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实施范围

通过分析计量设备失准的类型及程度、计量设备的使用及作用效能的影响, 可确定在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量值传递(量值溯源) 系统和计量设备服务领域(重点是生产检测领域) 实施失准计量设备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

(1)对企业量值传递(量值溯源) 系统, 是对在用计量标准失准时开展工作, 完成数据评定, 必要时对已开始的检定(校准) 工作重新进行, 并分析对计量设备服务对象的影响。

(2)对企业生产检测领域, 是对影响产品质量(即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 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才开展工作, 并依据该计量设备失准的类别、程度及所出具检测数据的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决定进行追溯的程度。而对不影响产品质量、仅起辅助、指示监控作用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 不进行数据追溯。

(3)大宗物料进出、能源及安全环保等几方面的计量数据的作用效果往往是定性的、不易追溯到实物的, 则适宜采取预防补救措施。当发现其中配置的重要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或因评定发现在用计量标准失准可能导致用该标准检定的在用计量设备不可靠时, 需立即对此类计量设备进行评定、分析, 必要时迅速重新检定、调校合格或更换同等级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 尽力停止使用已出据的计量数据, 可能的话, 追溯已出具计量数据的影响。 2.2 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工作的实施重点

联系实施数据评定追溯的思路、实施范围的分析, 结合企业实际, 可确定在企业范围开展工作的重点为:产品检验、最终检测(即某产品加工过程中或部件、半成品、成品最后一道工序的检测) 、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大宗物料进出检测点、能源安全环保领域重要检测点及提供计量保证服务的计量检定、计量测试、理化分析等几方面。 3 检测数据分析原则及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和方法 3.1 失准计量设备分析的原则

(1)对出现损坏、工作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等情况的在用计量设备:属于使用中突发、未再正常投入检测工作的, 不进行数据追溯; 未发现失常仍继续使用的, 则须对相应检测数据进行评定、追溯。

(2)对封印、校准状态标识完好性被破坏, 超过检定(校准) 周期及设备中不影响检测性能的零部件缺损等失准情况的在用计量设备, 经调整后检定合格时, 不必进行检测数据追溯; 经检定不合格的, 须开展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

(3)属于示值超差且超差程度已超过设备预期使用要求或检测功能有故障的在用计量设备, 须对其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定及追溯。

3.2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和方法

(1)对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所出据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 可由计量部门统一监控、闭环管理; 由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进行, 其间吸收质量管理、产品工艺技术、检验、计量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当根据评定结果需要对已检验产品作原样超差利用时, 还需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吸收产品设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并保留评定、追溯记录。

(2)失准检测试验设备检测数据的评定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 采用科学的抽样原则,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选择以下方法:

a. 随机抽样检测产品判定法

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失准严重, 可将该计量设备自上次检定(校准) 到发现失准期间已检测的产品进行评判。按检测时间顺序将已测产品划分为若干单元, 从发现设备失准的前一个单元起依次向前, 逐一用全检或抽样检验的方法(具体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等距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整群随机抽样等方法) 重新对各单元产品进行测量, 直至一个单元中未发现不合格品为止。前面的那些单元的测量结果可认为有效, 或认为是可以接收的合格产品。对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单元, 则用全检的方法剔除不合格品。

b. 黄金分割检测判定法

将计量检测设备上次校准和发现失准期间检测的产品按检测时间顺序排列, 或进行模拟排列, 从最先检测的产品开始, 在约0.618处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全数检测, 视检测结果确定前后两部分处理方法:抽取产品全部合格或同原检测结果相符, 则前半部分检测结果有效, 对后半部分继续评定; 抽取产品中存在不合格或与原检测结果不相符, 则后半部分全部重新检测, 对前半部分继续评定。继续评定的方法同上述过程相同, 直至全部产品评定完毕为止。

c. 意外事故分析判定法

当计量设备失准的原因系非正常使用损耗时, 可对计量设备的使用过程进行追踪, 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设备有跌落、撞击、过载冲击等意外事故使其失准时, 则可对意外事故发生前的检测数据视为有效, 对意外发生后检测的产品进行重新检测。

d. 线性分析判定法

在计量设备正常均衡使用而发生线性磨损和漂移时, 将该设备自上次校准至发现失准期间已检测产品按两次校准期间计量设备实测值变化范围进行线性分配, 追溯清查出计量设备超出磨损极限或验收极限的那一部分已检测产品, 对其进行重新检验。 4 检测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

4.1 生产领域中检测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

(1)计量确认(检定/校准) (周期检定、非周期检定、抽检) 及使用过程中发现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 计量检定人员应对其失准的性质、种类进行判定。

①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在用计量设备, 发现其示值超差或检测功能失效时, 检定人员应及时填写“失准计量设备情况报告单”, 报专业计量技术人员, 并配合专业计量技术人员共同分析、评价, 判定其示值超差或功能失效的影响程度。

②对需要数据追溯的, 专业计量技术人员填写“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 由计量检测部门发至计量设备使用单位, 并备案跟踪监督。

(2)计量设备使用单位接到“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后, 其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立即指定专人组织、协调完成失准计量设备所出数据的评定与追溯(即从发现失准起往前对已用其检测的产品进行评定、追溯, 采用校准、检定合格的同类计量设备检测产品) 。

①根据计量设备所测产品, 对照工艺技术要求, 评定该计量设备近期所出数据, 分析其是否对此种产品的质量有影响, 从而决定追溯的程度。

②当确认所出数据不作为产品检验依据或最终检测依据, 或不是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的关键数据时, 停止追溯。

③当确认所出数据作为产品检验依据或最终检测依据、是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的关键数据时, 应分析该检测数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a. 当数据不影响产品功能时, 停止追溯;

b. 当数据影响产品的预期使用功能时, 则需对用失准设备检测的产品进行标识或隔离, 采取适当的检测数据评定方法检测、评定、追溯可能有质量隐患的所有产品。其中对产品有轻微超差的, 可适时执

行超差特许程序。此现象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失准检测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偏离量较小, 虽对产品造成不合格, 但不合格程度轻微, 不会对产品性能带来影响; 另一种是失准检测试验设备检测的产品已不便追回或追回将带来一定的损失。此类现象, 失准计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可申请超差特许, 由质量管理人员对这部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审理程序协同用户代表作出原样超差利用决定, 但此类应尽量少用。

c. 经测量, 对合格的产品停止追溯; 对不合格的产品则按企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直至对产品做出结论为止。

(3)数据评定、追溯完毕后, 承担追溯任务的单位(检测试验设备使用单位) 应将追溯情况填入“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中, 报计量检测部门, 以便形成闭环管理。

4.2 量值传递(量传溯源) 系统中检测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

(1)发现在用计量标准(含最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标准) 在检定周期内失准, 须认真分析标准失准原因, 适时提出整改意见。

(2)对需开展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 依据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计量标准投入使用的产品即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对该标准自上次检定(校准) 到发现失准期间所实施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用已检定合格的原计量标准或同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进行评定; 至已检定(校准) 的计量器具全部合格时停止追溯, 完成信息反馈。

(3)评定追溯中发现已检定(校准) 的计量设备不合格时, 除对不合格计量设备进行重新检定(校准) 外, 还需根据该计量设备的使用服务对象

采取必要的纠正或检测数据评定追溯措施。对已出具的计量数据进行分析, 可能时停止使用可疑数据并重新测量。 5 小结

对失准在用计量设备所出据的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 其关键在于对数据评定方法及追溯原则的确定、实施过程中对数据的准确分析及对产品的重新追踪检测上, 是企业计量、生产、技术、检验、质量管理诸部门通力合作的综合体现。只有这样, 才能完善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计量设备的控制, 有效避免因在用计量设备的失准, 避免导致其出具的数据不可靠而给产品留下质量隐患, 从而完备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

偏离校准状态时产品评定追溯记录

编号: 日期:

计量设备失准时 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

渭南永泰矿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设备失准时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

管理制度

GB/T19000 (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 应评定已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有效性。根据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结合质量体系认证、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中的实践, 分析、探讨了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含计量器具、计量仪表等, 文内简称计量设备) 所出据的检测数据进行评定、追溯的有关办法。

为满足国际质量标准的要求, 确保企业计量检测体系规范运行并为产品的高质量生产提供可靠的基础保证, 就须完善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计量设备的控制, 对其已出据的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检测数据实施评价和必要的追溯。

本制度就此假定在有关计量设备上次检定(校准) 的有效性、校准方法和频次、人员培训及计量设备的适用性的评审等软件环境完好有序的前提下, 重点针对计量设备失准的硬件环境规范管理。 1 实施数据评定追溯的思路

实施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目的是为了避免因失准计量设备在未被察觉时投入使用后所出据的检测数据影响已检验的试验结果的有效性。从计量设备投入使用后的产品(即检测数据) 于企业追求最佳质量成本的影响考虑, 生产检测、大宗物料的进出、能源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数据影响程度很大, 则有必要在此类计量数据出现可疑时开展检测结果的评定工作, 必要的实施追溯; 联系实际, 可确定具体

实施工作应从量值传递系统到计量设备服务对象的诸环节开展。联动环节如下。

检测结果的评定、追溯流程应是:

分析失准计量设备

评定已出检测数据

评判检测数据影响、效能

追溯已检测产品等循序渐进的几个过程。 2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2.1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实施范围

通过分析计量设备失准的类型及程度、计量设备的使用及作用效能的影响, 可确定在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量值传递(量值溯源) 系统和计量设备服务领域(重点是生产检测领域) 实施失准计量设备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

(1)对企业量值传递(量值溯源) 系统, 是对在用计量标准失准时开展工作, 完成数据评定, 必要时对已开始的检定(校准) 工作重新进行, 并分析对计量设备服务对象的影响。

(2)对企业生产检测领域, 是对影响产品质量(即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 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才开展工作, 并依据该计量设备失准的类别、程度及所出具检测数据的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决定进行追溯的程度。而对不影响产品质量、仅起辅助、指示监控作用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 不进行数据追溯。

(3)大宗物料进出、能源及安全环保等几方面的计量数据的作用效果往往是定性的、不易追溯到实物的, 则适宜采取预防补救措施。当发现其中配置的重要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或因评定发现在用计量标准失准可能导致用该标准检定的在用计量设备不可靠时, 需立即对此类计量设备进行评定、分析, 必要时迅速重新检定、调校合格或更换同等级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 尽力停止使用已出据的计量数据, 可能的话, 追溯已出具计量数据的影响。 2.2 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工作的实施重点

联系实施数据评定追溯的思路、实施范围的分析, 结合企业实际, 可确定在企业范围开展工作的重点为:产品检验、最终检测(即某产品加工过程中或部件、半成品、成品最后一道工序的检测) 、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大宗物料进出检测点、能源安全环保领域重要检测点及提供计量保证服务的计量检定、计量测试、理化分析等几方面。 3 检测数据分析原则及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和方法 3.1 失准计量设备分析的原则

(1)对出现损坏、工作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等情况的在用计量设备:属于使用中突发、未再正常投入检测工作的, 不进行数据追溯; 未发现失常仍继续使用的, 则须对相应检测数据进行评定、追溯。

(2)对封印、校准状态标识完好性被破坏, 超过检定(校准) 周期及设备中不影响检测性能的零部件缺损等失准情况的在用计量设备, 经调整后检定合格时, 不必进行检测数据追溯; 经检定不合格的, 须开展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

(3)属于示值超差且超差程度已超过设备预期使用要求或检测功能有故障的在用计量设备, 须对其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定及追溯。

3.2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和方法

(1)对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所出据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 可由计量部门统一监控、闭环管理; 由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进行, 其间吸收质量管理、产品工艺技术、检验、计量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当根据评定结果需要对已检验产品作原样超差利用时, 还需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吸收产品设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并保留评定、追溯记录。

(2)失准检测试验设备检测数据的评定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 采用科学的抽样原则,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选择以下方法:

a. 随机抽样检测产品判定法

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失准严重, 可将该计量设备自上次检定(校准) 到发现失准期间已检测的产品进行评判。按检测时间顺序将已测产品划分为若干单元, 从发现设备失准的前一个单元起依次向前, 逐一用全检或抽样检验的方法(具体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等距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整群随机抽样等方法) 重新对各单元产品进行测量, 直至一个单元中未发现不合格品为止。前面的那些单元的测量结果可认为有效, 或认为是可以接收的合格产品。对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单元, 则用全检的方法剔除不合格品。

b. 黄金分割检测判定法

将计量检测设备上次校准和发现失准期间检测的产品按检测时间顺序排列, 或进行模拟排列, 从最先检测的产品开始, 在约0.618处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全数检测, 视检测结果确定前后两部分处理方法:抽取产品全部合格或同原检测结果相符, 则前半部分检测结果有效, 对后半部分继续评定; 抽取产品中存在不合格或与原检测结果不相符, 则后半部分全部重新检测, 对前半部分继续评定。继续评定的方法同上述过程相同, 直至全部产品评定完毕为止。

c. 意外事故分析判定法

当计量设备失准的原因系非正常使用损耗时, 可对计量设备的使用过程进行追踪, 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设备有跌落、撞击、过载冲击等意外事故使其失准时, 则可对意外事故发生前的检测数据视为有效, 对意外发生后检测的产品进行重新检测。

d. 线性分析判定法

在计量设备正常均衡使用而发生线性磨损和漂移时, 将该设备自上次校准至发现失准期间已检测产品按两次校准期间计量设备实测值变化范围进行线性分配, 追溯清查出计量设备超出磨损极限或验收极限的那一部分已检测产品, 对其进行重新检验。 4 检测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

4.1 生产领域中检测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

(1)计量确认(检定/校准) (周期检定、非周期检定、抽检) 及使用过程中发现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 计量检定人员应对其失准的性质、种类进行判定。

①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在用计量设备, 发现其示值超差或检测功能失效时, 检定人员应及时填写“失准计量设备情况报告单”, 报专业计量技术人员, 并配合专业计量技术人员共同分析、评价, 判定其示值超差或功能失效的影响程度。

②对需要数据追溯的, 专业计量技术人员填写“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 由计量检测部门发至计量设备使用单位, 并备案跟踪监督。

(2)计量设备使用单位接到“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后, 其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立即指定专人组织、协调完成失准计量设备所出数据的评定与追溯(即从发现失准起往前对已用其检测的产品进行评定、追溯, 采用校准、检定合格的同类计量设备检测产品) 。

①根据计量设备所测产品, 对照工艺技术要求, 评定该计量设备近期所出数据, 分析其是否对此种产品的质量有影响, 从而决定追溯的程度。

②当确认所出数据不作为产品检验依据或最终检测依据, 或不是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的关键数据时, 停止追溯。

③当确认所出数据作为产品检验依据或最终检测依据、是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的关键数据时, 应分析该检测数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a. 当数据不影响产品功能时, 停止追溯;

b. 当数据影响产品的预期使用功能时, 则需对用失准设备检测的产品进行标识或隔离, 采取适当的检测数据评定方法检测、评定、追溯可能有质量隐患的所有产品。其中对产品有轻微超差的, 可适时执

行超差特许程序。此现象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失准检测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偏离量较小, 虽对产品造成不合格, 但不合格程度轻微, 不会对产品性能带来影响; 另一种是失准检测试验设备检测的产品已不便追回或追回将带来一定的损失。此类现象, 失准计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可申请超差特许, 由质量管理人员对这部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审理程序协同用户代表作出原样超差利用决定, 但此类应尽量少用。

c. 经测量, 对合格的产品停止追溯; 对不合格的产品则按企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直至对产品做出结论为止。

(3)数据评定、追溯完毕后, 承担追溯任务的单位(检测试验设备使用单位) 应将追溯情况填入“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中, 报计量检测部门, 以便形成闭环管理。

4.2 量值传递(量传溯源) 系统中检测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

(1)发现在用计量标准(含最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标准) 在检定周期内失准, 须认真分析标准失准原因, 适时提出整改意见。

(2)对需开展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 依据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计量标准投入使用的产品即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对该标准自上次检定(校准) 到发现失准期间所实施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用已检定合格的原计量标准或同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进行评定; 至已检定(校准) 的计量器具全部合格时停止追溯, 完成信息反馈。

(3)评定追溯中发现已检定(校准) 的计量设备不合格时, 除对不合格计量设备进行重新检定(校准) 外, 还需根据该计量设备的使用服务对象

采取必要的纠正或检测数据评定追溯措施。对已出具的计量数据进行分析, 可能时停止使用可疑数据并重新测量。 5 小结

对失准在用计量设备所出据的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 其关键在于对数据评定方法及追溯原则的确定、实施过程中对数据的准确分析及对产品的重新追踪检测上, 是企业计量、生产、技术、检验、质量管理诸部门通力合作的综合体现。只有这样, 才能完善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计量设备的控制, 有效避免因在用计量设备的失准, 避免导致其出具的数据不可靠而给产品留下质量隐患, 从而完备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

偏离校准状态时产品评定追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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