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安立法的价值取向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价值取向表现为: 价值取向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一部法律的价值取向反映的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处理各种法律关系时所持立场。
制定法律的首要问题,不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而是价值取向的选择。
《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出的价值取向即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加强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的配置,保障公民权益;规范公安机关权力的运用,保障公民权利。从而实现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统一的价值取向。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立法内容上看赋予了公安机关更多更大的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与其前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这主要体现为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范围得以扩大,治安处罚的种类增多,增设了治安管理中必要的强制措施等。同时,在权利行使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加以规范。这集中体现为处罚权与强制权的运用要符合正当程序,完善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权利救济等制度。 现代法治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限制公权,尊重和保障私权。《处罚法》最主要、最基本的调整对象是公安机关与受处罚人的关系,立法如何协调这种关系便能体现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就治安管理处罚而
言,它本身就是一种对公民权利和自由进行限制和剥夺的手段,因此,如何处理公安机关的公权力和治安相对人的权利便是中心问题。《处罚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宗旨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据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努力寻求公权力与私权利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既要加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的配置;又要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公权力的运用。其价值取向不是单一的,而是控制公安机关公权力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统一。
我国治安立法的价值取向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价值取向表现为: 价值取向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一部法律的价值取向反映的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处理各种法律关系时所持立场。
制定法律的首要问题,不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而是价值取向的选择。
《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出的价值取向即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加强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的配置,保障公民权益;规范公安机关权力的运用,保障公民权利。从而实现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统一的价值取向。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立法内容上看赋予了公安机关更多更大的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与其前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这主要体现为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范围得以扩大,治安处罚的种类增多,增设了治安管理中必要的强制措施等。同时,在权利行使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加以规范。这集中体现为处罚权与强制权的运用要符合正当程序,完善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权利救济等制度。 现代法治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限制公权,尊重和保障私权。《处罚法》最主要、最基本的调整对象是公安机关与受处罚人的关系,立法如何协调这种关系便能体现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就治安管理处罚而
言,它本身就是一种对公民权利和自由进行限制和剥夺的手段,因此,如何处理公安机关的公权力和治安相对人的权利便是中心问题。《处罚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宗旨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据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努力寻求公权力与私权利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既要加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的配置;又要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公权力的运用。其价值取向不是单一的,而是控制公安机关公权力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