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

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

一、 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准确掌握社区内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三、 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 做好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工作,对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参加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五、 受理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协助办理信用证明等有关手续;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促进失业人员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六、 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做好其他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七、 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八、 做好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工作。

九、 做好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十、 负责社区内劳动保障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和传递,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

工 作 职 责

1、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和离、退休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台帐和月报表制度。

3、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登记工作。

4、为社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5、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有关工作。

6、为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养老金等咨询服务。

7、对特困和孤寡离、退休人员做好慰问工作,开展帮困解难活动。

8、为无子女或特困退休人员料理丧事。

9、组织本社区离、退休人员开展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10、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咨询服务。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联系走访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握失业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走访机构为镇街劳动保障管理站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以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成员为主。

第三条 走访对象主要是辖区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用人单位。

第四条 走访内容主要是:走访失业人员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宣传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解决各种就业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走访用人单位宣传安置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了解和帮助发布用工信息,推荐介绍失业人员,配合做好招工录用备案工作。

第五条 走访主要采取主动上门的形式,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联系活动。走访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记好有关台帐。

第六条 走访中受理问题的落实处理

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题,应在走访结束后15日内作出反馈。对走访对象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要认真整理研究解决措施,对超出本职责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 联系走访制的管理和考核

联系走访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台帐管理健全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社区有关“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台帐,规范台帐管理,夯实创建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按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要求,建立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和跟踪服务台帐。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第三条 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信息以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取得,要求真实客观;以电子台帐为基本形式,要求做好台帐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第四条 跟踪服务台帐的建立对象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要把联系走访、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内容及时登记。

第五条 按照失业人员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劳动者就业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保证信息的有效。

第六条 社区在以上台帐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实际,可以建立特色台帐,区就业管理服务处鼓励各种创新有效的特色台帐。

第七条 台帐信息包含公民个人基本信息,涉及公民隐私,注意保密,防止泄密。

第八条 台帐管理健全制的管理和考核

台帐管理健全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台帐的建立健全以及管理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萧然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社区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失业人员服务,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社区根据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将就业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承诺项目包括有:失业证和就业援助证的申领审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一)社区的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信息发布栏、公布栏、社区网站、简报通讯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二)社区编印就业服务指南以备社区群众索取或分发到失业人员手中。

(三)完善监督制度。由社区创建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制的管理和考核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公布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就业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就业援助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和单位公布有关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内容。

第三条 下列内容,应当公布公示:

(一)社区创建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岗位职责;(二)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宣传和我区就业帮扶政策;(三)就业援助证申领对象的基本情况:(四)主要用于安置本社区失业人员的用工信息;(五)有关就业服务的业务流程、申领程序、制度要求;(六)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有关部门的服务电话、地址;(七)其他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有帮助的公共信息。

第四条 公布公示时间和方式。因根据内容进行动态管理,长期有效的信息应注意维护,过期信息应及时更新,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示结果的处理。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就业援助证手续。对反映出问题的,要及时根据就业援助证申领有关文件作出处理。

第六条 公布公示制的管理和考核

公布公示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制度

一、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今后每三个月至少上门一次。

二、对辖区内失业人员进行动态摸查,确保“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就业失业状况清、家庭困难清、求职愿望清、培训意愿清、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清。

三、根据调查结果,应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四、有条件的可在做好动态摸查和正确评估社区劳动力的基础上,测算出社区调查失业率。

劳动保障服务站岗位跟踪走访、慰问制度

1、对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做好跟踪服务,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并宣传就业形势,端正其就业观。

2、“4050”人员、“双失业、双下岗”、就业困难群体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3、对新进入社区的退休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在一月内走访到位,发放服务联系卡,并请退休人员在走访册上签字。

4、鳏寡、劳模、军转干部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理工作人员每半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尽力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5、对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对8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慰问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

7、对家庭发生特殊变故生活发生困难且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退休人员家庭,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及时上门慰问,帮助他们向民政部门申报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对已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社区劳

动保障服务站人员应经常了解情况,当家庭经济状况有好转时,应从严把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事求是地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

9、退休人员死亡后,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及时上门慰问,可视情协助料理后事,及时帮助报领丧葬抚恤费和供养亲属相关待遇。

10、对重病住院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到医院探望,尽力帮助解决医疗过程中需协调的问题。

11、退管工作人员上门走访,统一挂牌,填写走访单,对走访情况进行登记,被访人员对慰问情况记载实行现场签字制度作为备查存录,各管理服务所、服务站对走访、慰问情况定期统计上报。

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

一、 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准确掌握社区内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三、 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 做好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工作,对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参加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五、 受理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协助办理信用证明等有关手续;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促进失业人员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六、 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做好其他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七、 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八、 做好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工作。

九、 做好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十、 负责社区内劳动保障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和传递,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

工 作 职 责

1、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和离、退休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台帐和月报表制度。

3、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登记工作。

4、为社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5、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有关工作。

6、为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养老金等咨询服务。

7、对特困和孤寡离、退休人员做好慰问工作,开展帮困解难活动。

8、为无子女或特困退休人员料理丧事。

9、组织本社区离、退休人员开展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10、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咨询服务。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联系走访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握失业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走访机构为镇街劳动保障管理站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以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成员为主。

第三条 走访对象主要是辖区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用人单位。

第四条 走访内容主要是:走访失业人员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宣传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解决各种就业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走访用人单位宣传安置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了解和帮助发布用工信息,推荐介绍失业人员,配合做好招工录用备案工作。

第五条 走访主要采取主动上门的形式,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联系活动。走访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记好有关台帐。

第六条 走访中受理问题的落实处理

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题,应在走访结束后15日内作出反馈。对走访对象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要认真整理研究解决措施,对超出本职责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 联系走访制的管理和考核

联系走访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台帐管理健全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社区有关“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台帐,规范台帐管理,夯实创建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按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要求,建立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和跟踪服务台帐。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第三条 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信息以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取得,要求真实客观;以电子台帐为基本形式,要求做好台帐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第四条 跟踪服务台帐的建立对象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要把联系走访、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内容及时登记。

第五条 按照失业人员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劳动者就业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保证信息的有效。

第六条 社区在以上台帐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实际,可以建立特色台帐,区就业管理服务处鼓励各种创新有效的特色台帐。

第七条 台帐信息包含公民个人基本信息,涉及公民隐私,注意保密,防止泄密。

第八条 台帐管理健全制的管理和考核

台帐管理健全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台帐的建立健全以及管理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萧然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社区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失业人员服务,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社区根据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将就业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承诺项目包括有:失业证和就业援助证的申领审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一)社区的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信息发布栏、公布栏、社区网站、简报通讯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二)社区编印就业服务指南以备社区群众索取或分发到失业人员手中。

(三)完善监督制度。由社区创建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制的管理和考核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公布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就业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就业援助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和单位公布有关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内容。

第三条 下列内容,应当公布公示:

(一)社区创建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岗位职责;(二)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宣传和我区就业帮扶政策;(三)就业援助证申领对象的基本情况:(四)主要用于安置本社区失业人员的用工信息;(五)有关就业服务的业务流程、申领程序、制度要求;(六)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有关部门的服务电话、地址;(七)其他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有帮助的公共信息。

第四条 公布公示时间和方式。因根据内容进行动态管理,长期有效的信息应注意维护,过期信息应及时更新,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示结果的处理。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就业援助证手续。对反映出问题的,要及时根据就业援助证申领有关文件作出处理。

第六条 公布公示制的管理和考核

公布公示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制度

一、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今后每三个月至少上门一次。

二、对辖区内失业人员进行动态摸查,确保“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就业失业状况清、家庭困难清、求职愿望清、培训意愿清、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清。

三、根据调查结果,应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四、有条件的可在做好动态摸查和正确评估社区劳动力的基础上,测算出社区调查失业率。

劳动保障服务站岗位跟踪走访、慰问制度

1、对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做好跟踪服务,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并宣传就业形势,端正其就业观。

2、“4050”人员、“双失业、双下岗”、就业困难群体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3、对新进入社区的退休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在一月内走访到位,发放服务联系卡,并请退休人员在走访册上签字。

4、鳏寡、劳模、军转干部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理工作人员每半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尽力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5、对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对8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慰问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

7、对家庭发生特殊变故生活发生困难且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退休人员家庭,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及时上门慰问,帮助他们向民政部门申报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对已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社区劳

动保障服务站人员应经常了解情况,当家庭经济状况有好转时,应从严把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事求是地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

9、退休人员死亡后,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及时上门慰问,可视情协助料理后事,及时帮助报领丧葬抚恤费和供养亲属相关待遇。

10、对重病住院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到医院探望,尽力帮助解决医疗过程中需协调的问题。

11、退管工作人员上门走访,统一挂牌,填写走访单,对走访情况进行登记,被访人员对慰问情况记载实行现场签字制度作为备查存录,各管理服务所、服务站对走访、慰问情况定期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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