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 需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cwx2016053002 供方: 衢州市吉祥成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衢州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签订时间: 20150530
(注:空行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及其辅件除须符合国家标准、同类产品行业标准外,还须符
合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的样式、内容及
产品编号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一个星期交货,地址: 衢州世纪大道893号 。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
五、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可附清单)及供应办法: 。
六、文件提供:乙方发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
及签章的发货清单等必要材料。
七、包装物:乙方应根据产品特点进行足以保证其安全的包装,包装物不予回收。
八、验收标准、地点、方法: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九、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和条件:从甲方付款 之日算起,质保半年,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实
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预付30%,货到付清余款 (备注: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的,甲方在第二次预付款前,乙方须将第一次甲方已预付和第二次要预付的款项所对应的增
值税发票先开给甲方,甲方在发票到位后再行支付。之后每次的预付款双方约定皆票到付款。)
十一、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款付清之日 起转移。
十二、验收异议处理: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不符
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
议后,应在三日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经过
安装、调试及投入使用后等环节,发现产品存在内部质量问题,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于收
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答复,可以更换的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予以更换,不能更换或者更换
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给予退货退款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双
方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分歧,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经
鉴定合格,该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经鉴定不合格,该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安装与调试: 。 十四、质保金条款:乙方同意甲方留存应付当批货款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
金在 之日起,满 个月后,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支付给乙方。
十五、保密要求: 。
十六、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设备,乙方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损坏
等交付给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风险负责。
十七、乙方提供技术图纸,遇到问题乙方负责提供解决方案,并负责提供甲方安装时所必须与齐全的材料明细清单,必要时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十八、其它约定事项: 无 。 十九、违约责任: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质量和供货相关条款时,甲方按照相关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如下:
1、 乙方应按时交货,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提供服务,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直至交货或者提供服务为止。延期交货或者提供服务的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延期交货或者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且延期时间超过1 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能交付合同设备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 在双方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
次维修或者更换,合同设备仍不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
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 乙方因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交付后的合同设备损毁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受后,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并按乙方书面要求存放。
6、 因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交付合同设备不合格,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履行造成甲方减少产量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损失赔偿的时间以 月为限。
7、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首先从应付乙方的货款或者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二十、反商业贿赂条款:
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给回扣或其它好处(价值满2000元即可认定),乙方以甲方剩余应付款之全额为廉洁保证金。乙方违反廉洁条款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无须再承担付款义务。若无剩余应付款,则乙方另行赔偿损失。
2. 若甲方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向乙方吃拿卡要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督查部门及时检举(检举电话:0570-3832781,手机[1**********])甲方查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二十一、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合同设备或者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者投诉。第三方提出甲方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者投诉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二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事实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0天之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证明。
二十三、纠纷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技术协议、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五、合同有效期:2016年5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设备采购合同 需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cwx2016053002 供方: 衢州市吉祥成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衢州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签订时间: 20150530
(注:空行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及其辅件除须符合国家标准、同类产品行业标准外,还须符
合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的样式、内容及
产品编号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一个星期交货,地址: 衢州世纪大道893号 。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
五、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可附清单)及供应办法: 。
六、文件提供:乙方发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
及签章的发货清单等必要材料。
七、包装物:乙方应根据产品特点进行足以保证其安全的包装,包装物不予回收。
八、验收标准、地点、方法: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九、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和条件:从甲方付款 之日算起,质保半年,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实
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预付30%,货到付清余款 (备注: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的,甲方在第二次预付款前,乙方须将第一次甲方已预付和第二次要预付的款项所对应的增
值税发票先开给甲方,甲方在发票到位后再行支付。之后每次的预付款双方约定皆票到付款。)
十一、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款付清之日 起转移。
十二、验收异议处理: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不符
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
议后,应在三日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经过
安装、调试及投入使用后等环节,发现产品存在内部质量问题,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于收
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答复,可以更换的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予以更换,不能更换或者更换
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给予退货退款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双
方对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分歧,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经
鉴定合格,该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经鉴定不合格,该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安装与调试: 。 十四、质保金条款:乙方同意甲方留存应付当批货款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
金在 之日起,满 个月后,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支付给乙方。
十五、保密要求: 。
十六、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设备,乙方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损坏
等交付给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风险负责。
十七、乙方提供技术图纸,遇到问题乙方负责提供解决方案,并负责提供甲方安装时所必须与齐全的材料明细清单,必要时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十八、其它约定事项: 无 。 十九、违约责任: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质量和供货相关条款时,甲方按照相关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如下:
1、 乙方应按时交货,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提供服务,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直至交货或者提供服务为止。延期交货或者提供服务的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延期交货或者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且延期时间超过1 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能交付合同设备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 在双方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
次维修或者更换,合同设备仍不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
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 乙方因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交付后的合同设备损毁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受后,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并按乙方书面要求存放。
6、 因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交付合同设备不合格,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履行造成甲方减少产量的,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损失赔偿的时间以 月为限。
7、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首先从应付乙方的货款或者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二十、反商业贿赂条款:
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给回扣或其它好处(价值满2000元即可认定),乙方以甲方剩余应付款之全额为廉洁保证金。乙方违反廉洁条款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无须再承担付款义务。若无剩余应付款,则乙方另行赔偿损失。
2. 若甲方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向乙方吃拿卡要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督查部门及时检举(检举电话:0570-3832781,手机[1**********])甲方查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二十一、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合同设备或者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者投诉。第三方提出甲方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者投诉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二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事实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0天之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证明。
二十三、纠纷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技术协议、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五、合同有效期:2016年5月30日 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