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间文学故事孟姜女的儒法文化意蕴

  摘要:孟姜女故事的主题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通过不断演进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人,从宣传儒家忠节思想以对照法家的刻薄寡恩中,突出了暴政造成的社会悲剧,表达了广大人民向往和平、幸福的美好愿望。   关键词:孟姜女 儒家 法家 法治   孟姜女的故事在我国流传广泛,无论从时间长度或空间广度上,都是我国民间文学的代表之作。众所周知,孟姜女故事的主题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在现代视界中,这些变化颇具启示意义,因此值得深入探索与研究。   一、故事的原型:儒家思想的宣传   孟姜女故事的原型,记载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门于且于,伤股而退。明日将复战,期于寿舒。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于蒲侯氏。莒子重赂之,使无死,曰:“请有盟。”华周对曰:“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君?”莒子亲鼓之,从而伐之,获杞梁。莒人行成。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   按上文记载,杞梁随齐侯攻营,结果战死。齐侯归国时在郊野遇见杞梁的妻子,便派人向她吊唁。但是杞梁之妻拒绝,她认为,杞梁如有罪,不敢辱君之吊;杞梁若无罪,齐侯应去她家中施吊礼。这则故事的主题,讲的是对礼制的信守。这则故事发生在周朝,比后来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版本要早,依当时《礼记・丧大礼》的礼制要求,大夫去世,国君应派人去死者家中吊唁,郊吊只能施于所谓的贱者。在周朝,礼虽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根本,但社会中却常有逾礼之事发生,正所谓的“礼崩乐坏”。但杞梁之妻不但知礼,更能守礼,因此难能可贵,故被《左传》记载。   汉元帝时期的刘向对上述《左传》的记载很感兴趣,并将其改编,分别记载于《说苑》与《列女传》中。《说苑》主要写杞梁与其战友华周的忠义,而《列女传》突出的是杞梁之妻因丈夫阵亡而悲痛欲绝,其号哭崩城,并最终投水殉节。在这里,刘向塑造了两个义士与一个节妇的形象,宣扬了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儒家思想。   上述故事发生的背景,正是诸子百家出现、发展、互相争鸣并付诸政治实践的时期。其间,秦国因践行法家而统一天下,法家因此成为儒家的主要对手。法家重视法律,但其并非主张“依法治国”的法治,而是推崇法、术、势相结合的“以法治国”,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将法律布之于众、实施刑无等级、重刑、一尊等。《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早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在这种严刑峻法的极权统治下,秦朝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终于二世而亡。法家的缺点正如朱熹所批判的,系只见刑名且刻薄少恩,“后世之论刑者不知出此,其�申商之刻薄者,既无足论矣”。秦亡之后,汉朝虽然继承了秦制,但暴秦的快速灭亡还是给了道家及儒家等实践其政治学说的空间。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逐渐成为封建正统思想。不过,独尊儒术,并非意味着要取消其他各家。据《汉书・元帝纪》汉元帝做太子时,向他的父亲汉宣帝建议“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德教,用周政乎!”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一般认为,汉朝政治法律的特点一是王霸结合,即代表儒法结合,由此延伸是礼法并用、德刑兼备,即所谓的外儒内法。二是在王霸结合为主的前提下,道、墨、名、阴阳等凡是符合巩固、完善封建大一统帝国政治秩序和长治久安的所有学术思想“杂”而采之,兼而用之。西汉后期,汉元帝死后41年,大儒王莽篡汉,儒家的正统地位进一步加强。   考察上述背景,孟姜女故事的原型其实在于宣扬儒家思想,其当时并不是作为民间故事出现,而是被记载于《左传》这一儒家重要典籍,并被儒家学者刘向所改写。从后来儒家日益取得正统地位的发展轨迹看,孟姜女故事原型表达的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被认为是最佳的统治之道,而以此为基础形成的礼法规范,可以达成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随着儒家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确立,儒家经典中再也未见对孟姜女故事原型的改写或宣传。   二、故事的演进:对暴政的控诉与对自由幸福的渴望   唐末五代或宋初敦煌石室卷子中有一首小词《捣练子》:   孟姜女,杞梁妻,一去燕山更不归。造得寒衣无人送,不免自家送征衣。长城路,实难行,乳酪山下雪��,吃酒则为隔饭病,愿身强健早还归。   在这首歌里,塑造的主要是一个忠于爱情的形象,但提到了长城,矛头只是隐约地指向了暴政。唐末诗人贯休的《杞梁妻》一诗则控诉道:   秦之无道兮四海枯,筑长城兮遮北胡。筑人筑土一万里,杞梁贞妇啼呜呜。上无父兮中无夫,下无子兮孤复孤。一号城崩寒色苦,再号杞梁骨出土。疲魂饥魄相逐归,陌上少年莫相非。   在诗人笔下,孟姜女故事发生在秦朝而非春秋,杞梁也不是战死疆场而变为筑城而死,杞梁妻哭倒的则由城墙变为了长城,此外,关于杞梁妻投水而死的情节也改为杞梁妻随夫而逝,魂魄相逐返回故里。此后,“孟姜女”取代了“杞梁妻”,流传地域越来越广,流传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诗歌、小调外,还被编成长调、话本、戏文、杂剧、小说等。   分析以上变化,不难看出,演进后的孟姜女的故事,已经不再具有儒家的意识形态意义:故事设置在秦朝时期,是因为在儒家长期的渲染下,秦朝是横征暴敛的典型,而秦始皇修长城正是暴政中的暴政;杞梁不是死于征战而为筑城所害,则先前儒家所讴歌的忠君思想荡然无存;孟姜女哭跨长城,则是对暴政的直接控诉;“疲魂饥魄相逐归”所表达的也不再是夫为妻纲,而分明是劳苦大众所追求的真爱与自由。中晚唐时期,反应社会黑暗与民生苦难的作品大量出现,“优端齐终南,颐洞不可掇” 的忧愤成了当时文学的特质与基调。将《杞梁妻》与杜甫揭露唐玄宗因发动开边战争而给人们带来深重灾难的著名叙事诗《兵车行》对读,我们就不难领悟贯休写这首诗的主观命意。   纵观孟姜女故事的发展,其缘起于法家学说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为的是儒家思想的传播,为的是建立一个繁荣稳定、富强和谐的理想社会。然而,当儒家成为社会主导思想后,那样的理想社会并未到来,相反,儒家所否定的秦朝式暴政一再重演,民众自发地改编了孟姜女的故事,“孟姜女”从儒家的道德典范化为了普通大众的代言人,用孱弱的声音诉说大大小小的“秦始皇们”的暴行。   徐忠明教授说:“中国传统文学作品当中有着极为丰富和多姿多彩的法律文化史研究资料可资利用。”因此,从古代文学作品理解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意义,而法律文化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其对当今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影响。就孟姜女故事而言,其情节非常简单,因此并不能如《窦娥冤》之类的故事一样提供给我们具体法律制度方面的信息,但其演进进程却给了我们一个反思中国社会法律治理路径方面的机会。   参考文献   [1]何勤华.法家法治理论评析[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1):17-23.   [2]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4.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20).   [3]曹连观.伦理学视界中的孟姜女故事[J].人文汇要,2001(6):138-145.   [4]徐忠明.法律与文学之间[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摘要:孟姜女故事的主题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通过不断演进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人,从宣传儒家忠节思想以对照法家的刻薄寡恩中,突出了暴政造成的社会悲剧,表达了广大人民向往和平、幸福的美好愿望。   关键词:孟姜女 儒家 法家 法治   孟姜女的故事在我国流传广泛,无论从时间长度或空间广度上,都是我国民间文学的代表之作。众所周知,孟姜女故事的主题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在现代视界中,这些变化颇具启示意义,因此值得深入探索与研究。   一、故事的原型:儒家思想的宣传   孟姜女故事的原型,记载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门于且于,伤股而退。明日将复战,期于寿舒。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于蒲侯氏。莒子重赂之,使无死,曰:“请有盟。”华周对曰:“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君?”莒子亲鼓之,从而伐之,获杞梁。莒人行成。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   按上文记载,杞梁随齐侯攻营,结果战死。齐侯归国时在郊野遇见杞梁的妻子,便派人向她吊唁。但是杞梁之妻拒绝,她认为,杞梁如有罪,不敢辱君之吊;杞梁若无罪,齐侯应去她家中施吊礼。这则故事的主题,讲的是对礼制的信守。这则故事发生在周朝,比后来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版本要早,依当时《礼记・丧大礼》的礼制要求,大夫去世,国君应派人去死者家中吊唁,郊吊只能施于所谓的贱者。在周朝,礼虽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根本,但社会中却常有逾礼之事发生,正所谓的“礼崩乐坏”。但杞梁之妻不但知礼,更能守礼,因此难能可贵,故被《左传》记载。   汉元帝时期的刘向对上述《左传》的记载很感兴趣,并将其改编,分别记载于《说苑》与《列女传》中。《说苑》主要写杞梁与其战友华周的忠义,而《列女传》突出的是杞梁之妻因丈夫阵亡而悲痛欲绝,其号哭崩城,并最终投水殉节。在这里,刘向塑造了两个义士与一个节妇的形象,宣扬了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儒家思想。   上述故事发生的背景,正是诸子百家出现、发展、互相争鸣并付诸政治实践的时期。其间,秦国因践行法家而统一天下,法家因此成为儒家的主要对手。法家重视法律,但其并非主张“依法治国”的法治,而是推崇法、术、势相结合的“以法治国”,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将法律布之于众、实施刑无等级、重刑、一尊等。《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早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在这种严刑峻法的极权统治下,秦朝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终于二世而亡。法家的缺点正如朱熹所批判的,系只见刑名且刻薄少恩,“后世之论刑者不知出此,其�申商之刻薄者,既无足论矣”。秦亡之后,汉朝虽然继承了秦制,但暴秦的快速灭亡还是给了道家及儒家等实践其政治学说的空间。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逐渐成为封建正统思想。不过,独尊儒术,并非意味着要取消其他各家。据《汉书・元帝纪》汉元帝做太子时,向他的父亲汉宣帝建议“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德教,用周政乎!”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一般认为,汉朝政治法律的特点一是王霸结合,即代表儒法结合,由此延伸是礼法并用、德刑兼备,即所谓的外儒内法。二是在王霸结合为主的前提下,道、墨、名、阴阳等凡是符合巩固、完善封建大一统帝国政治秩序和长治久安的所有学术思想“杂”而采之,兼而用之。西汉后期,汉元帝死后41年,大儒王莽篡汉,儒家的正统地位进一步加强。   考察上述背景,孟姜女故事的原型其实在于宣扬儒家思想,其当时并不是作为民间故事出现,而是被记载于《左传》这一儒家重要典籍,并被儒家学者刘向所改写。从后来儒家日益取得正统地位的发展轨迹看,孟姜女故事原型表达的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被认为是最佳的统治之道,而以此为基础形成的礼法规范,可以达成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随着儒家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确立,儒家经典中再也未见对孟姜女故事原型的改写或宣传。   二、故事的演进:对暴政的控诉与对自由幸福的渴望   唐末五代或宋初敦煌石室卷子中有一首小词《捣练子》:   孟姜女,杞梁妻,一去燕山更不归。造得寒衣无人送,不免自家送征衣。长城路,实难行,乳酪山下雪��,吃酒则为隔饭病,愿身强健早还归。   在这首歌里,塑造的主要是一个忠于爱情的形象,但提到了长城,矛头只是隐约地指向了暴政。唐末诗人贯休的《杞梁妻》一诗则控诉道:   秦之无道兮四海枯,筑长城兮遮北胡。筑人筑土一万里,杞梁贞妇啼呜呜。上无父兮中无夫,下无子兮孤复孤。一号城崩寒色苦,再号杞梁骨出土。疲魂饥魄相逐归,陌上少年莫相非。   在诗人笔下,孟姜女故事发生在秦朝而非春秋,杞梁也不是战死疆场而变为筑城而死,杞梁妻哭倒的则由城墙变为了长城,此外,关于杞梁妻投水而死的情节也改为杞梁妻随夫而逝,魂魄相逐返回故里。此后,“孟姜女”取代了“杞梁妻”,流传地域越来越广,流传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诗歌、小调外,还被编成长调、话本、戏文、杂剧、小说等。   分析以上变化,不难看出,演进后的孟姜女的故事,已经不再具有儒家的意识形态意义:故事设置在秦朝时期,是因为在儒家长期的渲染下,秦朝是横征暴敛的典型,而秦始皇修长城正是暴政中的暴政;杞梁不是死于征战而为筑城所害,则先前儒家所讴歌的忠君思想荡然无存;孟姜女哭跨长城,则是对暴政的直接控诉;“疲魂饥魄相逐归”所表达的也不再是夫为妻纲,而分明是劳苦大众所追求的真爱与自由。中晚唐时期,反应社会黑暗与民生苦难的作品大量出现,“优端齐终南,颐洞不可掇” 的忧愤成了当时文学的特质与基调。将《杞梁妻》与杜甫揭露唐玄宗因发动开边战争而给人们带来深重灾难的著名叙事诗《兵车行》对读,我们就不难领悟贯休写这首诗的主观命意。   纵观孟姜女故事的发展,其缘起于法家学说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为的是儒家思想的传播,为的是建立一个繁荣稳定、富强和谐的理想社会。然而,当儒家成为社会主导思想后,那样的理想社会并未到来,相反,儒家所否定的秦朝式暴政一再重演,民众自发地改编了孟姜女的故事,“孟姜女”从儒家的道德典范化为了普通大众的代言人,用孱弱的声音诉说大大小小的“秦始皇们”的暴行。   徐忠明教授说:“中国传统文学作品当中有着极为丰富和多姿多彩的法律文化史研究资料可资利用。”因此,从古代文学作品理解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意义,而法律文化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其对当今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影响。就孟姜女故事而言,其情节非常简单,因此并不能如《窦娥冤》之类的故事一样提供给我们具体法律制度方面的信息,但其演进进程却给了我们一个反思中国社会法律治理路径方面的机会。   参考文献   [1]何勤华.法家法治理论评析[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1):17-23.   [2]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4.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20).   [3]曹连观.伦理学视界中的孟姜女故事[J].人文汇要,2001(6):138-145.   [4]徐忠明.法律与文学之间[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相关文章

  • "求好运":谈中国民间故事的魅力
  • "求好运":谈中国民间故事的魅力 刘守华 2012-10-24 11:31:39 来源:<光明日报> 曾刊载钟敬文先生<中国民谭型式>一文的<民俗>杂志 从五四时期顾颉刚研究<孟 ...查看


  •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览研究_王云庆
  • DOI:10.16113/j.cnki.daxtx.2012.04.013 36档案学通讯2012年第4期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览研究 王云庆 1 陈建 2 (1.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济南250100:2.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北京1 ...查看


  • 袁先欣 | 顾颉刚的古史与民俗学研究关系再探讨(下)
  • 顾颉刚编<吴歌甲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影印版 3. 怎样的"民众"? 以"不立一真,惟穷其变"式的探求故事/古史之流变为中介,顾颉刚于是得以从追寻溯源性的真实,转向为对另一层面的历 ...查看


  • 民间文学考研论述题
  • (一) 1. 论述现代中国民间文学学科的兴起的历史背景. (1)五四新文化运动和启蒙运动所导致的对于传统主流文化的批判,对民间文化的关注. (2)新文学运动和白话文运动促使当时的学者和作家到民间文学中汲取灵感和资源,尤其体现于北大歌谣运动. ...查看


  • 六年级音乐[长城歌谣]
  • 第一课时 课题:<长城放鸽> 课型:歌曲教学 教学目标: 1. 知识与技能:能够依据<长城放鸽>的节奏.旋律特点,理 解歌曲的情绪,并用热情.欢快.弹性的声音演唱歌曲. 2. 过程与方法:充分运用多听多唱的方法强化学 ...查看


  •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教学设计
  •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搜集关于四大民间故事的传说并知道其故事的特点之处. 2.了解并学习中国的四大民间故事,分析把握每个人物的思想性格,掌握人物思想情感变化的整个过程. 3.通过讲述四大民间故事 ...查看


  • 孟姜女是怎么哭倒长城的
  • 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那么,孟姜女到底是如何获得拆毁城墙的超能力的?又为什么一定要哭倒长城? 这些问题看似无稽,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要知道,孟姜女不是天生就具备哭倒长城的超能力,她的修炼之路,足有千年之久,其中历尽曲 ...查看


  • 高中音乐欣赏教材分析作业2
  • 作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分析-中国传统音乐 要求:在高中<音乐鉴赏>教材中,选择一首"中国传统音乐"作品,按以下板块和步骤完成作业. 一.分析单元及章节设计意图 1. 分析教材单元设计意图,结合课程标准思考本单 ...查看


  • 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中"女尊男卑"现象原因初探
  • 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中"女尊男卑"现象原因初探 --以先秦神话和四大民间故事为例 摘要:在中国主流文化中,受女性特殊生理构造和特征影响以及封建思想文化的束缚,女性的地位一直比较低下,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之一,从而形成了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