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溙泫电子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管理规范
制定:黄杨杨
审核:******
承认:曹海成
发行日期:2016.11.01
有效日期:2016.11.01
1 目的
规范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品被使用或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3 职责
物流管理部、生产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执行负责。
4 内容
4.1 凡不合格物料不得发放和使用,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得流入下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出厂。
4.2 不合格物料
4.2.1 来源
(1)来货时仓库初验不合格而拒收的物料;
(2)来货时经检验不合格;
(3)贮存过程中由于养护不当,如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受潮、内包装破损、挤压变形(包材)等引起物料变质;
(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能使用的物料;
(5)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经质量管理部人员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物料;
(6)贮存期满,经复验不合格;
(7)超过效期;
(8)生产过程中损毁的、已打批号未用完的印刷包装材料;
(9)不再使用的旧版印刷包装材料。
4.2.2 处理 4.2.2.1 进厂初验不合格或进厂检验不合格而拒收的物料,存放在“待验”区,仓管员挂“拒收”状 态标志,物流管理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换货。
4.2.2.2 个别检验项目不合格但属轻微缺陷、使用后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的物料,物流管理部填写《不 合格品处理申请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受权人审批,依据最终审批的处理意见执行:
(1)同意使用的,可发放使用。
(2)同意挑拣使用的,按要求挑拣。
(3)不同意使用的、以及挑出来的不合格品,存放在规定的不合格品区,挂上醒目的红色“不合格”标志牌,办理退换货或销毁手续。
4.2.2.3 在库的不合格物料
4.2.2.3.1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能使用的不合格物料由生产车间退回仓库。
4.2.2.3.2 仓管员应将不合格物料移入不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有物理隔断, 并挂上醒目的红色“不合格”标志牌。
4.2.2.3.3 QA在每件不合格品的包装单元或盛装容器上贴上已注明品名、规格、入库序号、进货日期 的红色“不合格证”。
4.2.2.3.4 由物流管理部与供应商协商,尽可能退/换货,不能退/换货的,办理销毁手续。
4.2.2.3.5 不合格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包括彩盒、瓶签、说明书和大标签)不得退回厂家,由物流管理部通知供应商验货补货后,办理销毁手续。
4.2.2.3.6 生产过程中损毁的、已打批号未用完的印刷包装材料,清场时应由QA人员监督计数销毁。
4.3 不合格中间产品
4.3.1 来源
(1)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
(2)车间生产质量监控过程中自检或由QA确认不合格的;
(3)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贮存期,经检验不合格的。
4.3.2 可进行返工处理的不合格中间产品
4.3.2.1 由车间填写《返工申请单》,由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按批准的返工处理办法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中间产品要重新检验,合格后,该批中间产品才能流入下工序。
4.3.2.2 质量受权人不同意返工处理的,要及时办理报废和销毁手续。
4.3.3 洗瓶、洗塞、洗盖、配制、灌装岗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不合格中间产品,工 序生产结束后由生产人员进行销毁,并在批生产记录中做好记录;出箱、轧盖及灯检、包装岗位挑出的不合格中间产品,工序生产结束后在QA人员监督下销毁,在批生产或批包装记录中做好记录,并填写《不合格中间产品销毁台账》。
4.4 不合格成品
4.4.1 来源
(1)经检验不合格的。
(2)贮存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复验不合格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召回或退回,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
4.4.2 处理
4.4.2.1 仓管员应将不合格成品移入规定的不合格品区或成品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应与其他区域严格 分开,有物理隔断,并挂上醒目的红色不合格牌。
4.4.2.2 不合格成品由质量管理部进行风险评估,做出判定。
(1)判定不合格的项目可以通过再处理达到合格水平,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可以经质量受权人批准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沿用原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并重新取样,检验合格后,凭质量受权人签发的“成品放行单”放行销售。
(2)判定不能使用的成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办理报废、销毁手续。
4.4.2.3 超过有效期的成品,要及时办理报废、销毁手续。
4.4.2.4 不得将未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处理的不合格成品放行或销售。
4.5 流程 必须销毁的不合格物料和成品,由物流管理部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必须销毁的中间产品, 由生产制造部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质量受权人批准后由QA现场监督销毁,应及时填写销毁记录并签名。
4.6 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台帐》。
5.相关文件参考资料
THQP-804-01 不合格品通报书
THQP-804-02 合格、不合格区分标签
THQP-804-03 特采委托书
THQP-804-04 不合格品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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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规范
制定:黄杨杨
审核:******
承认:曹海成
发行日期:2016.11.01
有效日期:2016.11.01
1 目的
规范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品被使用或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3 职责
物流管理部、生产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执行负责。
4 内容
4.1 凡不合格物料不得发放和使用,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得流入下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出厂。
4.2 不合格物料
4.2.1 来源
(1)来货时仓库初验不合格而拒收的物料;
(2)来货时经检验不合格;
(3)贮存过程中由于养护不当,如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受潮、内包装破损、挤压变形(包材)等引起物料变质;
(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能使用的物料;
(5)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经质量管理部人员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物料;
(6)贮存期满,经复验不合格;
(7)超过效期;
(8)生产过程中损毁的、已打批号未用完的印刷包装材料;
(9)不再使用的旧版印刷包装材料。
4.2.2 处理 4.2.2.1 进厂初验不合格或进厂检验不合格而拒收的物料,存放在“待验”区,仓管员挂“拒收”状 态标志,物流管理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换货。
4.2.2.2 个别检验项目不合格但属轻微缺陷、使用后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的物料,物流管理部填写《不 合格品处理申请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受权人审批,依据最终审批的处理意见执行:
(1)同意使用的,可发放使用。
(2)同意挑拣使用的,按要求挑拣。
(3)不同意使用的、以及挑出来的不合格品,存放在规定的不合格品区,挂上醒目的红色“不合格”标志牌,办理退换货或销毁手续。
4.2.2.3 在库的不合格物料
4.2.2.3.1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能使用的不合格物料由生产车间退回仓库。
4.2.2.3.2 仓管员应将不合格物料移入不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有物理隔断, 并挂上醒目的红色“不合格”标志牌。
4.2.2.3.3 QA在每件不合格品的包装单元或盛装容器上贴上已注明品名、规格、入库序号、进货日期 的红色“不合格证”。
4.2.2.3.4 由物流管理部与供应商协商,尽可能退/换货,不能退/换货的,办理销毁手续。
4.2.2.3.5 不合格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包括彩盒、瓶签、说明书和大标签)不得退回厂家,由物流管理部通知供应商验货补货后,办理销毁手续。
4.2.2.3.6 生产过程中损毁的、已打批号未用完的印刷包装材料,清场时应由QA人员监督计数销毁。
4.3 不合格中间产品
4.3.1 来源
(1)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
(2)车间生产质量监控过程中自检或由QA确认不合格的;
(3)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贮存期,经检验不合格的。
4.3.2 可进行返工处理的不合格中间产品
4.3.2.1 由车间填写《返工申请单》,由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按批准的返工处理办法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中间产品要重新检验,合格后,该批中间产品才能流入下工序。
4.3.2.2 质量受权人不同意返工处理的,要及时办理报废和销毁手续。
4.3.3 洗瓶、洗塞、洗盖、配制、灌装岗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不合格中间产品,工 序生产结束后由生产人员进行销毁,并在批生产记录中做好记录;出箱、轧盖及灯检、包装岗位挑出的不合格中间产品,工序生产结束后在QA人员监督下销毁,在批生产或批包装记录中做好记录,并填写《不合格中间产品销毁台账》。
4.4 不合格成品
4.4.1 来源
(1)经检验不合格的。
(2)贮存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复验不合格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召回或退回,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
4.4.2 处理
4.4.2.1 仓管员应将不合格成品移入规定的不合格品区或成品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应与其他区域严格 分开,有物理隔断,并挂上醒目的红色不合格牌。
4.4.2.2 不合格成品由质量管理部进行风险评估,做出判定。
(1)判定不合格的项目可以通过再处理达到合格水平,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可以经质量受权人批准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沿用原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并重新取样,检验合格后,凭质量受权人签发的“成品放行单”放行销售。
(2)判定不能使用的成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办理报废、销毁手续。
4.4.2.3 超过有效期的成品,要及时办理报废、销毁手续。
4.4.2.4 不得将未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处理的不合格成品放行或销售。
4.5 流程 必须销毁的不合格物料和成品,由物流管理部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必须销毁的中间产品, 由生产制造部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质量受权人批准后由QA现场监督销毁,应及时填写销毁记录并签名。
4.6 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台帐》。
5.相关文件参考资料
THQP-804-01 不合格品通报书
THQP-804-02 合格、不合格区分标签
THQP-804-03 特采委托书
THQP-804-04 不合格品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