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流部车辆管理,强化对车辆油耗、维修及日常管理考核,切实降低物流费用和成本,结合物流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油耗管理规定
1. 各车型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
①.金杯百公里油耗 升。
②.五菱百公里油耗 升。
③.
以上标准(①、③车型)在夏季(6月-9月)、冬季(11月-1月)由于使用空调和暖风百公里油耗相应增加10%。
2. 油耗管理
①. 物流部所有车辆实行一车一卡油耗核算登记制度。
②. 车辆必须在中国石化规定的加油站,用卡给本车加油,不得给其它车辆使用,不得用现金加油。
③. 车辆管理员负责每周统一对物流部车辆油卡增油。
④. 车辆管理员每月对单车的公里数、加油总量的统计计算单车的百公里实际油耗。油料节超计算方法是:百公里油耗标准减百公里实际油耗乘当月公里数等于当月油耗实际节超。
⑤. 油耗节超外罚和奖励:油耗超出部分乘以当时油料每升价格进行处罚;油耗节约部分进行适当的奖励。
⑥. 对公车私用、不按送货线路行驶造成的车辆事故和油耗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按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1. 单车年维修费标准:
①. 六万公里以内或二年以内的新车,原则上只有保养费用,全年定为 元。 ②. 金杯全年维修费用 元。
③. 五菱全年维修费用 元。
2. 车辆维修
①. 物流部专人负责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单车的修理记录和费用的登记。 ②. 物流部车辆定点在 维修。
③. 车辆的正常保养与维修由车辆管理员核实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保养修理。
④. 经修理厂鉴定车辆必须大修的,由车辆管理员将情况汇报物流部经理,并将维修方案及费用预算上报公司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后,按批示内容进行修理。
3. 费用管理
①. 严格执行单车维修定额核算,实行车辆按定额标准进行维修保养,全年不能超支。 ②. 不按物流部维修管理办法规定,所发生的维修费,由驾驶员负责。
三、车辆日常考核管理规定
1. 物流部送货车辆驾驶员每天必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行驶路线、行驶里程),车辆严禁私自外出,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不按送货线路行驶行为。
2. 车辆管理员每月对物流部单车加油总量、百公里耗油量,进行统计、登记、核算,
并公布统计结果。
3. 车辆管理员按车辆维修规定,实行一车一台账维修费用等级制度,定期对每辆车维
修费用公布。
4. 物流部每月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造作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减少机件
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5. 严禁向修理厂索要回扣或变相好处,以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控制维修成本。
6.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罚。驾驶员要加强学习,做好车辆
的日常维修、保养,树立节能节耗意识。
7. 对车辆油耗及维修保养费用超支部分进行情况分析,确属于驾驶员个人原因的,报
物流部领导,按相关规定处罚。对节约能耗的驾驶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8. 严禁用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如有发现立即按市公司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9. 对公车私用、不按送货线路行驶造成的车辆事故和油耗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
按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以上考核办法均作为年底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11. 此规定从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1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物流部。
物流部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流部车辆管理,强化对车辆油耗、维修及日常管理考核,切实降低物流费用和成本,结合物流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油耗管理规定
1. 各车型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
①.金杯百公里油耗 升。
②.五菱百公里油耗 升。
③.
以上标准(①、③车型)在夏季(6月-9月)、冬季(11月-1月)由于使用空调和暖风百公里油耗相应增加10%。
2. 油耗管理
①. 物流部所有车辆实行一车一卡油耗核算登记制度。
②. 车辆必须在中国石化规定的加油站,用卡给本车加油,不得给其它车辆使用,不得用现金加油。
③. 车辆管理员负责每周统一对物流部车辆油卡增油。
④. 车辆管理员每月对单车的公里数、加油总量的统计计算单车的百公里实际油耗。油料节超计算方法是:百公里油耗标准减百公里实际油耗乘当月公里数等于当月油耗实际节超。
⑤. 油耗节超外罚和奖励:油耗超出部分乘以当时油料每升价格进行处罚;油耗节约部分进行适当的奖励。
⑥. 对公车私用、不按送货线路行驶造成的车辆事故和油耗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按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1. 单车年维修费标准:
①. 六万公里以内或二年以内的新车,原则上只有保养费用,全年定为 元。 ②. 金杯全年维修费用 元。
③. 五菱全年维修费用 元。
2. 车辆维修
①. 物流部专人负责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单车的修理记录和费用的登记。 ②. 物流部车辆定点在 维修。
③. 车辆的正常保养与维修由车辆管理员核实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保养修理。
④. 经修理厂鉴定车辆必须大修的,由车辆管理员将情况汇报物流部经理,并将维修方案及费用预算上报公司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批后,按批示内容进行修理。
3. 费用管理
①. 严格执行单车维修定额核算,实行车辆按定额标准进行维修保养,全年不能超支。 ②. 不按物流部维修管理办法规定,所发生的维修费,由驾驶员负责。
三、车辆日常考核管理规定
1. 物流部送货车辆驾驶员每天必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行驶路线、行驶里程),车辆严禁私自外出,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不按送货线路行驶行为。
2. 车辆管理员每月对物流部单车加油总量、百公里耗油量,进行统计、登记、核算,
并公布统计结果。
3. 车辆管理员按车辆维修规定,实行一车一台账维修费用等级制度,定期对每辆车维
修费用公布。
4. 物流部每月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造作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减少机件
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5. 严禁向修理厂索要回扣或变相好处,以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控制维修成本。
6.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罚。驾驶员要加强学习,做好车辆
的日常维修、保养,树立节能节耗意识。
7. 对车辆油耗及维修保养费用超支部分进行情况分析,确属于驾驶员个人原因的,报
物流部领导,按相关规定处罚。对节约能耗的驾驶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8. 严禁用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如有发现立即按市公司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9. 对公车私用、不按送货线路行驶造成的车辆事故和油耗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
按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以上考核办法均作为年底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11. 此规定从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1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物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