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晶宁e 品高磊嚣石高:悉
∥壤
财经论坛
【摘要】国税函[200913号和财企【20091242号这两个文件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多的差异,这既影响了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又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关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
理方面的差异。
助。第五,独生子女费,财企[20091242号文件规定为福利费,税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第六,“职工疗养费”在财务上作为福利费,税法上未明确。实务处理中,该费用可能会被认为与生产
经营无关的费用,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七。“集体宿舍”相关费
用在财务上明确为福利费,税法上没有明确。可以理解为为职工提供的一种非货币性的集体福利。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和通信补贴的会计和税
法处理的差异
【关键词】职工福利费职工薪酬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1月4日颁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
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3号) ,财政部在2009年11月12日重新颁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
财企[20091242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关于交通、
住房、通信的待遇,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每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薪金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来进行管理,但是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通信、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举例来说明这一差异对会计处理和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产生的影响。
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1242号) 。笔者对这两个文件进行了
对比和分析之后,归纳了几点差异。
一、职工福利费的范围界定上的会计和税务上的差异笔者将财企[20091242号文件和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进行对比发现,职工福利费界定范围的差异主要是:第一,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财务会计上对交通补贴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对此没有作明确区分,统一作为职工福利费。通讯补贴,财务上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上对此也没有明确作为福和J 费来处理。第二,离退休的人员统筹以外的费用。会计上规定,这部分费用应该纳入职工福利费,按新的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核算。税
例如一家企业为100名职员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200元的
通信、交通补贴,该企业职工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是2800元。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公司应将发放的1200元的通信、交通补贴纳入职工工资总额来核算,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计提工资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f -资40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应付工资400000发放工资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应付工资400000贷:银行存款400000企业根据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规定在进行年终企业所得
法规定,这部分费用不作为职工福利费。第三,对实行年薪制等
薪酬制度的企业负责人的职工福利费。会计上规定,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职工的工资薪金,
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工资薪金中列支。税法规定。这类补
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第四,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按财企[2009124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假日的补助以及未统—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薪金总额。国税函1200913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节假日各项补助应属于国税函【200913号文规定的生活补,48
税汇算清缴时,应该把每个人每个月的1200元的通信、交通补
贴120000元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中扣除,算入应付
职工福利费使用额度,并计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是
39200元(2800
14%)
考虑是否超限额。同时企业在计算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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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税函[200913号和财企【20091242号这两个文件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多的差异,这既影响了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又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关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
理方面的差异。
助。第五,独生子女费,财企[20091242号文件规定为福利费,税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第六,“职工疗养费”在财务上作为福利费,税法上未明确。实务处理中,该费用可能会被认为与生产
经营无关的费用,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七。“集体宿舍”相关费
用在财务上明确为福利费,税法上没有明确。可以理解为为职工提供的一种非货币性的集体福利。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和通信补贴的会计和税
法处理的差异
【关键词】职工福利费职工薪酬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1月4日颁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
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3号) ,财政部在2009年11月12日重新颁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
财企[20091242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关于交通、
住房、通信的待遇,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每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薪金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来进行管理,但是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通信、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举例来说明这一差异对会计处理和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产生的影响。
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1242号) 。笔者对这两个文件进行了
对比和分析之后,归纳了几点差异。
一、职工福利费的范围界定上的会计和税务上的差异笔者将财企[20091242号文件和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进行对比发现,职工福利费界定范围的差异主要是:第一,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财务会计上对交通补贴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对此没有作明确区分,统一作为职工福利费。通讯补贴,财务上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上对此也没有明确作为福和J 费来处理。第二,离退休的人员统筹以外的费用。会计上规定,这部分费用应该纳入职工福利费,按新的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核算。税
例如一家企业为100名职员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200元的
通信、交通补贴,该企业职工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是2800元。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公司应将发放的1200元的通信、交通补贴纳入职工工资总额来核算,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计提工资福利费时:
借:管理费用--f -资400000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应付工资400000发放工资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应付工资400000贷:银行存款400000企业根据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规定在进行年终企业所得
法规定,这部分费用不作为职工福利费。第三,对实行年薪制等
薪酬制度的企业负责人的职工福利费。会计上规定,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职工的工资薪金,
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工资薪金中列支。税法规定。这类补
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第四,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按财企[2009124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假日的补助以及未统—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薪金总额。国税函1200913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节假日各项补助应属于国税函【200913号文规定的生活补,48
税汇算清缴时,应该把每个人每个月的1200元的通信、交通补
贴120000元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中扣除,算入应付
职工福利费使用额度,并计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是
39200元(2800
14%)
考虑是否超限额。同时企业在计算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