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观点是在参考期刊和百度知道的基础上,个人稍加汇总希望大家一起学习了解:
不平衡报价的类型是在平衡报价的基础上,通过分项工程中综合费用调整系数大小或者调整合同报价参数, 期望在工程实施中增加合同收益的方法。在招投标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该方法是投标单位主要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 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这个方法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配置法, 其核心就是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 调高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使得总价保持不变。投标人利用这种前重后轻的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 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 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成本, 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则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还有适量利息收入, 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但对业主而言会打乱资金使用计划, 容易发生超支现象, 当工程出现争议时会失去主动权, 难以推动工程, 甚至造成结算困难。
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目前许多工程对工期要求过紧, 图纸还没完全达到施工深度就要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导致招标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存在很大差异。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 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变化, 如有, 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 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 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具体做法是:(1) 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 可能减少工程量的项目报低价, 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2)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报低价, 综合合价包干项目报高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3) 在询标过程中, 若招标人要求降低综合单价, 则工程量大的降幅小, 工程量小的降幅大。(4) 有些项目没有实际工程量, 业主要求报综合单价, 对没有开列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 列出假定工程量的报适中价格。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和不同货币比例支付的规则, 规避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等风险因素。工程实施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 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 通过调高(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少) 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低) 物价上涨较大(稳定或下降) 的资源调价系数和权重, 提高外汇比例(同时甚至降低总报价) 的方法; 也可以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 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 进行不平衡报价, 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 从而获取收益。
控制招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有以下几个方法:
第一:评标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具体是这样在评标时对早期完成项目和后期完成的项目设置评分权重,如基础为0.93,屋面为1.07加权后算出加权后造价,依据加权后的总造价确定中标人(具体操作需要针对不同的工程项作周全的考虑);
第二:设置单项工程(指清单项)最高限价,通常不需要对所有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也需要分析具体工程的,对超过最高限价直接废或者扣分;
第三:设置基准价,对于清单项目中的一些偏高(偏低)价格,在合同中注明若有增减其增减按基准基价结算,其基准价的确定可以采取由建设单位直接设置,或者按入围标书中去掉三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平均价再下浮一个数值来确定。
无论上面那一个策略都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第四:设置招标陷井,分析工程项目,对清单项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将其数值提高一个数值(如3%),或减少一个数值,这样在施工单位总包价基本固定的情况下,有可能考虑调整清单单价,这样若有变更对建设单位有利,现在相当多的投标单位是不算量的,而是直接套价。但这个策略必须对工程项目及以后的变更作全面分析,建设单位分析之些应该比施工单位更有优势;
第五:集体决策 这是一个对任何问题都有效的策略,但团队是和谐的,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的价值观,明晰的分工和真诚的合作,良好的关系和畅达的沟通,等等.每个人的思想都是有限的,有集体决策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任何一种策略都是有利有弊的,在使用过程都要慎重,问题都要考虑全面,更可能地减少负面因素。
以下观点是在参考期刊和百度知道的基础上,个人稍加汇总希望大家一起学习了解:
不平衡报价的类型是在平衡报价的基础上,通过分项工程中综合费用调整系数大小或者调整合同报价参数, 期望在工程实施中增加合同收益的方法。在招投标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该方法是投标单位主要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 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这个方法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配置法, 其核心就是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 调高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使得总价保持不变。投标人利用这种前重后轻的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 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 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成本, 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则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还有适量利息收入, 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但对业主而言会打乱资金使用计划, 容易发生超支现象, 当工程出现争议时会失去主动权, 难以推动工程, 甚至造成结算困难。
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目前许多工程对工期要求过紧, 图纸还没完全达到施工深度就要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导致招标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存在很大差异。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 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变化, 如有, 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 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 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具体做法是:(1) 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 可能减少工程量的项目报低价, 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2)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报低价, 综合合价包干项目报高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3) 在询标过程中, 若招标人要求降低综合单价, 则工程量大的降幅小, 工程量小的降幅大。(4) 有些项目没有实际工程量, 业主要求报综合单价, 对没有开列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 列出假定工程量的报适中价格。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和不同货币比例支付的规则, 规避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等风险因素。工程实施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 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 通过调高(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少) 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低) 物价上涨较大(稳定或下降) 的资源调价系数和权重, 提高外汇比例(同时甚至降低总报价) 的方法; 也可以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 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 进行不平衡报价, 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 从而获取收益。
控制招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有以下几个方法:
第一:评标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具体是这样在评标时对早期完成项目和后期完成的项目设置评分权重,如基础为0.93,屋面为1.07加权后算出加权后造价,依据加权后的总造价确定中标人(具体操作需要针对不同的工程项作周全的考虑);
第二:设置单项工程(指清单项)最高限价,通常不需要对所有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也需要分析具体工程的,对超过最高限价直接废或者扣分;
第三:设置基准价,对于清单项目中的一些偏高(偏低)价格,在合同中注明若有增减其增减按基准基价结算,其基准价的确定可以采取由建设单位直接设置,或者按入围标书中去掉三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平均价再下浮一个数值来确定。
无论上面那一个策略都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第四:设置招标陷井,分析工程项目,对清单项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将其数值提高一个数值(如3%),或减少一个数值,这样在施工单位总包价基本固定的情况下,有可能考虑调整清单单价,这样若有变更对建设单位有利,现在相当多的投标单位是不算量的,而是直接套价。但这个策略必须对工程项目及以后的变更作全面分析,建设单位分析之些应该比施工单位更有优势;
第五:集体决策 这是一个对任何问题都有效的策略,但团队是和谐的,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的价值观,明晰的分工和真诚的合作,良好的关系和畅达的沟通,等等.每个人的思想都是有限的,有集体决策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任何一种策略都是有利有弊的,在使用过程都要慎重,问题都要考虑全面,更可能地减少负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