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宜宾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度宜宾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今年1月至9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67.54亿元,增长7.4%;固定资产投资897.97亿元,增长2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28亿元,增长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2.57亿元,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增长10.7%和12%;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王铭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示18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0次;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批示16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政府系统廉政建设45次。市委书记王铭晖亲自带队赴省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主持市政府党组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落实“约法三章”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督促落实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各地各部门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解。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确定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并细化分解为7大项、56小项,分别落实到22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和17个牵头单位、92个协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10个县(区)、临港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期提示与书面回复、情况报告与工作通报、监督检查与调研座谈等措施,了解进度、收集问题、研究对策、督促整改,推动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市委、市政府下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23个,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扩大社会评价比重。市委办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签字背书、一案双查、专项巡查等方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紧转A3版)

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王铭晖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多次深入10个县(区)、临港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调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单位干部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的,坚决追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

相关人员的责任。对6个单位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9名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资格,有效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二、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精神,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整肃重点。市委在对照省委提出的“四风”方面9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宜宾实际,形成了正风肃纪“9+4”工作方案,聚焦13个重点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在全市各个层面集中开展“四针对四评议”活动(针对市直重点部门,开展企业家评环境活动;针对县级领导班子,开展“代表委员”评班子活动;针对县四大班子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开展基层干部评领导活动;针对县四大班子和市直部门副职,开展党员群众评干部活动),对评议结果较差的12个单位、4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开展“百家企业访谈”活动,由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一对一”访谈白酒、煤炭、房地产、旅游餐饮、物流等5个行业100户企业主要负责人,收集意见和建议378条,对企业反映强烈且指向明确的12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一票否决”过多过滥、为官不为、办事效率低、“吃空饷”、干部“走读”等15项专项整治。

(二)严肃执纪问责,狠抓问题查处。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市、县(区)督查组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突出问题,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564次,查访单位3028个,发现并纠正问题708个,严肃查处了5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处理5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严查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行为,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4起,2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四风”案件12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件36起。

(三)深化环境兴市,解决作风顽疾。统筹推进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公文办理环境等十大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干部“为官不为”,开展“庸、懒、散”治理专项监察182次,提出整改措施118条,纠正问题92个,对34个单位、5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组织处理15人。扎实开展正风肃纪环境兴市公开承诺活动,55个单位和22名行政审批科长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作出公开承诺,78个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在宜宾新闻网同步开展公开测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播出28期,55个市直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群众热线电话234个,电话咨询建议198个,网上咨询问题162个,收集问题27个,在线回复问题179个,下线后落实问题27个,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达到99%。开展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三分离”(与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财务、办公场地三分离)要求,市本级123个行业协会学会已完成分离整改87个、注销20个、撤销4个。加大公文办理环境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共印发全市性文件110个、同比减少17.29%;召开全市性会议65个,同比减少39.9%;清理规范各类绩效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11项,取消“一票否决”事项6项。围绕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和发展环境,清理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24项,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时限平均承诺提速率达85.06%。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市委制发了《关于创新方式载体加强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作风监督平台、电子档案、五步问责、评价体系和“两面旗”动力机制,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创建手机“随手拍”监督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日常监督。正风肃纪“随手拍”创建以来,共收到群众举报投诉33件,先后查处了兴文县住建部门在城区整治改造过程中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翠屏区机关干部上班时间玩游戏、吃零食、“溜号”等问题。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市正风肃

纪“随手拍”工作进行了报道。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发了《宜宾市会议管理工作细则》《市委市政府领导基层调研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查处了一批公款大吃大喝、收送礼节、公款旅游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坚持惩防并举,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市委、市政府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以创新的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一)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紧紧围绕构建“三个中心”、打造“六大基地”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130余次,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200余个。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发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暂行办法》,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招商引资和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从各个环节上规范了操作程序,明确了违规违纪行为的范围,落实了责任主体。全面施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化、透明化,已完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717宗,交易控制价46.15亿元,成交总价42.36亿元(其中,国有产权交易约1.99亿元),节约资金约5.78亿元,资金节约率12.53%,比实行电子化交易前多节约资金1.49亿元,并实现国有产权交易溢价5000余万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共组建1194个暗访组,开展重大节日检查和专项检查2826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190家(次),责令停产停业97家,暂扣证照41个,查处生产安全事故83起,26户企业66人受到责任追究。

(二)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重心向群众贴近,改革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500余次,查处和纠正问题800余个。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318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828个,立案92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9件,取缔无证经营户58户。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调处污染纠纷投诉和信访169件,征收排污费751万元,县(区)已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正常运行。开展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对违反政策规定的2所中学进行了通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28件,受理投诉1006件,追发农民工工资1.13亿元。坚持并深化为民直通车工作,收到有效信件207件,办结185件,22件待办,办结率89%。加大纠风案件查处力度,市、县(区)纠风办共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7件。

(三)着力深化干部教育监督和反腐倡廉宣传。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内容,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形成。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宜宾市“廉政大讲堂”讲师团,开展反腐倡廉及正风肃纪宣讲。目前,已开设了“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转变作风”等38个专题,开展各类专题讲座42场,听众达1.1万余人次。着力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纪检监察政务“微博群”,利用新兴媒体传播正风肃纪正能量。全市70个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已发布正风肃纪微博信息近3377条。在“五一”、清明、中秋等重要时段,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个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个不准”等纪律规定编辑成廉政提醒短信,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在《宜宾日报》、《宜宾晚报》、宜宾广播电视台、宜宾新闻网等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反对四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专栏,开通正风肃纪监督举报电话8221000,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正风肃纪工作动态。同时,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廉政警示片,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着力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完成“一目录、一厅、二平台”建设,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本级和10个县(区)全面开通电子政务大厅,全市共录入行政权力事项51895项,运用行权平台办理各类权力事项36037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网络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晾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取消了不符合持证要求的445名执法人员的

执法资格。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中介超市”,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减少收费、罚款项目55项;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2件,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牢固树立“查案促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下大力气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纪委(市监察局)深入推进“三转”,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4个减少至18个,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70%的人员投入案件查办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436件次,初核511件,立案476件(其中县级干部9人),结案3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7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0余万元。严肃查办了市农能系统、房管系统等一批典型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制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反腐败合力,积极推动办案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

(六)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做好意见拟制、组织协调、完善考核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宜宾实际,制发了《宜宾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和分工,提出符合宜宾实际的工作任务,如抓好“小金库”问题、行业协会学会和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三项清理”工作,办好“为民直通车”和“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建设领导干部廉情预警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等。制发《中共宜宾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的通知》,提出建设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两集中”(集中服务、集中监管)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政府采购远程评标平台等五个创新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认真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市人民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攻坚破难,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2014年度宜宾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今年1月至9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67.54亿元,增长7.4%;固定资产投资897.97亿元,增长2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28亿元,增长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2.57亿元,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增长10.7%和12%;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王铭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示18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0次;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批示16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政府系统廉政建设45次。市委书记王铭晖亲自带队赴省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主持市政府党组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落实“约法三章”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督促落实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各地各部门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解。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确定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并细化分解为7大项、56小项,分别落实到22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和17个牵头单位、92个协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10个县(区)、临港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期提示与书面回复、情况报告与工作通报、监督检查与调研座谈等措施,了解进度、收集问题、研究对策、督促整改,推动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市委、市政府下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23个,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扩大社会评价比重。市委办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签字背书、一案双查、专项巡查等方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紧转A3版)

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王铭晖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多次深入10个县(区)、临港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调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单位干部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的,坚决追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

相关人员的责任。对6个单位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9名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资格,有效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二、深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精神,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整肃重点。市委在对照省委提出的“四风”方面9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宜宾实际,形成了正风肃纪“9+4”工作方案,聚焦13个重点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在全市各个层面集中开展“四针对四评议”活动(针对市直重点部门,开展企业家评环境活动;针对县级领导班子,开展“代表委员”评班子活动;针对县四大班子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开展基层干部评领导活动;针对县四大班子和市直部门副职,开展党员群众评干部活动),对评议结果较差的12个单位、4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开展“百家企业访谈”活动,由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一对一”访谈白酒、煤炭、房地产、旅游餐饮、物流等5个行业100户企业主要负责人,收集意见和建议378条,对企业反映强烈且指向明确的12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一票否决”过多过滥、为官不为、办事效率低、“吃空饷”、干部“走读”等15项专项整治。

(二)严肃执纪问责,狠抓问题查处。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市、县(区)督查组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突出问题,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564次,查访单位3028个,发现并纠正问题708个,严肃查处了5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处理5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严查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行为,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4起,2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四风”案件12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件36起。

(三)深化环境兴市,解决作风顽疾。统筹推进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公文办理环境等十大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干部“为官不为”,开展“庸、懒、散”治理专项监察182次,提出整改措施118条,纠正问题92个,对34个单位、5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组织处理15人。扎实开展正风肃纪环境兴市公开承诺活动,55个单位和22名行政审批科长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作出公开承诺,78个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在宜宾新闻网同步开展公开测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播出28期,55个市直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群众热线电话234个,电话咨询建议198个,网上咨询问题162个,收集问题27个,在线回复问题179个,下线后落实问题27个,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达到99%。开展行业协会、学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三分离”(与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财务、办公场地三分离)要求,市本级123个行业协会学会已完成分离整改87个、注销20个、撤销4个。加大公文办理环境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共印发全市性文件110个、同比减少17.29%;召开全市性会议65个,同比减少39.9%;清理规范各类绩效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11项,取消“一票否决”事项6项。围绕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和发展环境,清理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24项,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时限平均承诺提速率达85.06%。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市委制发了《关于创新方式载体加强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作风监督平台、电子档案、五步问责、评价体系和“两面旗”动力机制,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创建手机“随手拍”监督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日常监督。正风肃纪“随手拍”创建以来,共收到群众举报投诉33件,先后查处了兴文县住建部门在城区整治改造过程中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翠屏区机关干部上班时间玩游戏、吃零食、“溜号”等问题。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市正风肃

纪“随手拍”工作进行了报道。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发了《宜宾市会议管理工作细则》《市委市政府领导基层调研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查处了一批公款大吃大喝、收送礼节、公款旅游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坚持惩防并举,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市委、市政府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以创新的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一)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紧紧围绕构建“三个中心”、打造“六大基地”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130余次,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200余个。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发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暂行办法》,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招商引资和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从各个环节上规范了操作程序,明确了违规违纪行为的范围,落实了责任主体。全面施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化、透明化,已完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717宗,交易控制价46.15亿元,成交总价42.36亿元(其中,国有产权交易约1.99亿元),节约资金约5.78亿元,资金节约率12.53%,比实行电子化交易前多节约资金1.49亿元,并实现国有产权交易溢价5000余万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共组建1194个暗访组,开展重大节日检查和专项检查2826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190家(次),责令停产停业97家,暂扣证照41个,查处生产安全事故83起,26户企业66人受到责任追究。

(二)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重心向群众贴近,改革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500余次,查处和纠正问题800余个。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318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828个,立案92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9件,取缔无证经营户58户。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调处污染纠纷投诉和信访169件,征收排污费751万元,县(区)已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正常运行。开展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对违反政策规定的2所中学进行了通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28件,受理投诉1006件,追发农民工工资1.13亿元。坚持并深化为民直通车工作,收到有效信件207件,办结185件,22件待办,办结率89%。加大纠风案件查处力度,市、县(区)纠风办共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7件。

(三)着力深化干部教育监督和反腐倡廉宣传。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内容,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形成。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宜宾市“廉政大讲堂”讲师团,开展反腐倡廉及正风肃纪宣讲。目前,已开设了“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转变作风”等38个专题,开展各类专题讲座42场,听众达1.1万余人次。着力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纪检监察政务“微博群”,利用新兴媒体传播正风肃纪正能量。全市70个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已发布正风肃纪微博信息近3377条。在“五一”、清明、中秋等重要时段,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个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个不准”等纪律规定编辑成廉政提醒短信,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在《宜宾日报》、《宜宾晚报》、宜宾广播电视台、宜宾新闻网等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反对四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专栏,开通正风肃纪监督举报电话8221000,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正风肃纪工作动态。同时,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廉政警示片,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着力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完成“一目录、一厅、二平台”建设,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本级和10个县(区)全面开通电子政务大厅,全市共录入行政权力事项51895项,运用行权平台办理各类权力事项36037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网络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晾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取消了不符合持证要求的445名执法人员的

执法资格。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中介超市”,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减少收费、罚款项目55项;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2件,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牢固树立“查案促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下大力气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纪委(市监察局)深入推进“三转”,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4个减少至18个,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70%的人员投入案件查办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436件次,初核511件,立案476件(其中县级干部9人),结案3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7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0余万元。严肃查办了市农能系统、房管系统等一批典型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制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反腐败合力,积极推动办案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

(六)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做好意见拟制、组织协调、完善考核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宜宾实际,制发了《宜宾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和分工,提出符合宜宾实际的工作任务,如抓好“小金库”问题、行业协会学会和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三项清理”工作,办好“为民直通车”和“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建设领导干部廉情预警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等。制发《中共宜宾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的通知》,提出建设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两集中”(集中服务、集中监管)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政府采购远程评标平台等五个创新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认真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市人民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攻坚破难,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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