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2012.5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张新颖1 李淑霞23 ,

内容提要: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领域的互动既能获得短期的反危机效应,又能提升两国农业在更广阔的全球经济空间中长期的竞争能力。中俄两国食品贸易特别是有机食品贸易、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符合世界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贸易与投资发展的趋势。中俄农业合作要求两国共同构建一个动态而稳定的农业合作框架。在该框架下,要以农业科技创新为主线,以优化两国农业产业结构为基础,促使生产、贸易、投资结构由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向以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为主转型,实现食品、生态、经济等多层目标的兼容;同时,要完善对投资、合作项目实施的监管、金融等相关制度的激励与约束。

关键词:农业 合作 中国 俄罗斯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两国的农业合作既可以实现减少贫困、促进粮食安全的千年发展目标,也可以通过创造就业,增加个人和国家的收入,提高整个国家或全球的福祉。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农业的重要性还远非如此。如何共享农业生产要素在全球和区域流动中的整合效应,捕捉贸易自由化中的贸易和投资机会,两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中俄农业合作既是中俄两国之间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也是农业资源在全球重新配置的一部分,因此,国家之间的农业合作是对世界农业合作发展趋势的反映。根据经合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OECD-FAO,2010)的预测,发展中国家居民日益富裕并分享着城市化带来的好处,导致其消费和饮食习惯发生了显著变化,他们消费的食物也将从传统的粮食和谷物向经过初加工和深加工的食品转型。Almaty(2010)认为,独联体国家在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可以促进其农业技术转让、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农业生产发展。

国际农业合作面临很多风险和挑战。Aksoy and Beghin(2005)考察了许多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Grote et al.(2001)评估了植物油、粮食、肉鸡等产品的环境标准对这些产品贸易收益的影响,其结论是:实施环境标准将导致产品生产成本增加,进而导致贸易收益分配的不公平,并且往往会削弱生产和加工这些产品国家的竞争优势。因此,农业投资的长期趋势必须符合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并按产品的不同类型形成区域专业化生产分工,产品也要符合高水平的环境标准的要求(Джадралиев,2010)。

近年来,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领域的经济合作发生了质的变化,并且作为对外经济活动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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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反映在两国长期的发展战略之中①。第一次关于中俄农业合作问题讨论的圆桌会议是2006年召开的第三届中俄投资促进会议,该会议就中俄农业合作的战略重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等问题达成了共识。2009年9月23日,中俄两国领导人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中俄边境地区合作包括农业合作的第一个长期规划。2010年3月,“金砖四国”第一次农业部长会议承诺将加强四国的农业合作。

总体上讲,中国与俄罗斯农产品贸易逆差有加剧的趋势,中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仍然在低位徘徊(张国华,2010)。现阶段中国与俄罗斯的农业合作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局限于初级农产品贸易和农业资源的合作开发,并且农产品贸易规模与两国的农产品市场规模也极不相称,农业合作项目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技术合作尚未深化等问题(江宏伟,2010)。Симонова и.т.д(2010)较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和俄罗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努力,以及实现“绿色增长”的投资政策,并且提出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中国东北地区应以最低的环境成本实现两国的经济合作。Петриков(2010)在“俄罗斯联邦未来农业”国际论坛上分析了俄罗斯农业国际合作的潜力和机制,指出俄罗斯农业国际合作的优先项目是农业开发、吸引外国投资和外国科学技术。目前,中俄边境地区已建立起有助于俄罗斯远东南部地区和中国东北地区相互促进发展的经济空间(布雷,2010)。中国与俄罗斯的农业合作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区域合作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摆脱发展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马友君,2010)。

中国与俄罗斯分别是世界第二大与第六大经济体,它们之间的农业合作既要反映双方地缘属性、资源禀赋、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特征,也要反映当前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粮食安全形势严峻以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国际农业合作的发展趋势。基于此,本文在考察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农业合作时,重点研究两国农业合作关系的走势,以期为构建动态而稳定的中俄农业合作体系、降低双方农业合作的风险、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依据。

二、有机食品领域合作的趋势

传统的农产品不仅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偏好,而且越来越受到各种贸易规则和环境标准的限制,其获利空间不断缩小。农产品贸易从以传统农产品为主向以有机食品为主转型是无法回避的选择。

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或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加工,并经有机食品认证组织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有机农业的形成是以1972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成立为标志的,它起步虽晚但势头迅猛。

中国与俄罗斯有机食品的供给和需求状况为两国有机食品贸易创造了条件。一方面,俄罗斯拥有庞大的有机食品市场需求空间,其有机食品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富裕地区和高收入消费者,而有机食品市场需求旺盛必将对有机食品生产产生强烈的刺激。但是,在俄罗斯,有机食品的供给一直处在严重短缺的状态。经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认证,俄罗斯符合国际标准的生态(有机)农地大约为1万公顷,占全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0.001%。俄罗斯有机食品需求的高增长导致其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俄罗斯2020年前经济社会长期发展战略》(Концепция долгосрочного социаль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развит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на период до 2020 года),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网站(http://www.economy.gov.ru)。 - 86 -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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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几乎所有类型的有机食品,例如水果、蔬菜、饮料、谷物、草药、香料等,都供应紧张。因为俄罗斯的有机食品生产无法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已形成较大的有机食品供求缺口,这无疑为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有机食品贸易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在中国,有机农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有机农业用地居世界第三位(Willer et al.,2008),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而且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有机食品贸易已经开展多年。由于俄罗斯市场对中国有机食品的需求增加,中国的有机稻米、蔬菜、杂粮等有机农副产品,以及有机核桃油、蜂蜜等有机加工农产品,在俄罗斯市场上供不应求。

有机食品市场是全球最有利润增长空间的农产品市场,其市场价格每年稳定增长10%~20%,超出普通食品价格平均水平30%~50%(Orboi et al.,2008)。但是,有机食品生产投资是一项长期的投资,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发达国家,有机农业项目至少需要4~5年才能实现盈亏平衡,在中国则至少需要6~8年。这是因为与普通农产品生产相比,有机食品生产投入资金多,对生产过程中使用化学物质要求严格,对生物技术要求高,但产量低。同时,有机食品生产抵御国内外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能力较弱。这对于中国和俄罗斯都是非常严峻的挑战。

中国和俄罗斯都具备有机食品生产所需的技术,在这方面存在合作的潜力。例如,中国农业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有机农业耕作技术,一方面,中国农业劳动者可以在国内生产有机食品,然后中国将有机食品出口到俄罗斯;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也可以在俄罗斯投资生产有机食品,避免与俄罗斯国内无认证标识的普通农产品发生市场冲突,同时通过创造有机食品品牌提升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中俄两国边境地区已经有了长期的有机农业合作的基础,《规划纲要》中拟议的31个农业合作项目,大多数也是合作开发有机食品的项目。黑龙江省将稳步发展与俄罗斯在俄种植粮食方面的合作,同时充分利用中国有机食品加工技术和设备方面的优势,组织农业企业到俄罗斯远东地区和内陆地区投资,或与俄罗斯政府和企业合作,发展大豆、玉米、稻谷等粮食品种的深加工,开发出符合俄罗斯市场需求的有机食品,并建设以有机高蛋白大豆、有机蜂产品等有机食品精深加工基地为重点的中俄有机食品产业园。

为了激励生产者投资,中国和俄罗斯政府都需要对有机食品生产给予财政和金融支持,建立有机食品的区域市场和有机食品市场信息的传递机制,形成符合国际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法律基础。近年来,中俄两国由于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差异,有机食品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一方面,俄罗斯正在审议建立有机农业产品生产的技术规范,它将成为俄罗斯第一个有机食品的官方标准。预计该标准的出台将为有机食品创造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另一方面,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统一的有机食品认证体系。两国所面临的共同任务是实现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对接,降低有机食品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贸易风险,并确保有机食品贸易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水产业和林业领域合作的趋势

中国与俄罗斯是无法替代的战略合作伙伴。在资源稀缺的限制条件下,如果双方的农业合作造成了温室效应、水资源污染和浪费、动植物的过度捕获、森林资源的破坏,环境的不可持续就会不可避免。因此,为了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中国和俄罗斯必须加强在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

(一)水产业领域的合作

从目前国际水产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水产养殖快速增长,但是,水产养殖容易导致河流、湖泊和海洋水域严重污染,同时,对水产品需求的持续增加,也会导致对海洋鱼类的过度捕捞,产生“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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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两国在水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早在1988年,中国与前苏联就签订了《中苏渔业合作协定》,成立了双边渔业合作委员会。在其后的不同时期,中国与俄罗斯都表达了在水产业领域开展合作的愿望和热情。比如,2004年8月,在中国长春召开了第11次东北亚地区产业与发展国际学术会议;2006年,中俄发表《中俄联合声明》;2006年3月22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演讲。在上述各种场合,中俄双方都希望在所管辖的海域内进行合作捕捞作业,在共同渔场相互提供渔船和鱼类产品运输方面的服务,合作发展水产养殖业,在修船及造船方面进行合作,联合研究海产品的加工技术等。

近年来,中俄水产品贸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根据俄罗斯联邦商业部2005~2007年的统计,中国是俄罗斯水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之一(Симонова и.т.д,2010)。从中国水产品的进出口来看,水产品的出口总额每年都超过进口总额,中国水产品进口总额的约75%为冷冻鱼,而俄罗斯出口到中国的冷冻鱼大约占中国水产品进口总额的45%。中国水产品加工严重依赖于从俄罗斯进口的原材料,也就是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大部分水产品都是未经加工的原材料,而缺少深加工水产品。

中国应该加强与俄罗斯在水产业领域的合作,包括从水产养殖到水生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首先,扩大中国东北沿海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水产品贸易规模。其次,在俄罗斯建立渔业联合企业,以对俄罗斯的投资带动中国的劳务输出,并提高俄罗斯水产品深加工的比例,特别是增加对俄罗斯鱼粉生产的投资。目前,中国辽宁省是中国与俄罗斯在水产业领域合作的主要省份,既面临渔民转产的问题又具有较高的水产品深加工能力,这为两国渔业合作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技术保障。第三,中方租赁或承包俄方渔场、渔船,双方合作捕鱼,开展船舶维修等方面的合作。第四,建立水产品加工技术培训基地。中方应有针对性地对输往俄罗斯的水产业劳务人员进行水产捕捞和水产品加工技能方面的培训,以适应中俄水产业合作发展的需要。

(二)林产品贸易与林业投资的制度激励

林业领域的贸易和投资是中国与俄罗斯重要的互惠领域。中国与俄罗斯林产品贸易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大量进口俄罗斯的林业原材料。从客观上说,俄罗斯这样的出口结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合理性,但是,大量出口林业初级产品可能会导致其林业资源迅速枯竭,并恶化出口地区的环境。

第一,中国与俄罗斯林产品进出口结构呈现典型的发展经济特征。通常发展中国家进口未加工的原木和林业初级产品,然后经过加工形成林业制成品再出口。无论对中国还是对俄罗斯,这种贸易结构模式都可能导致森林资源的耗竭。

由于中国与俄罗斯双边贸易关系的逐步加强,以及中国在林产品贸易中给予俄罗斯的优惠政策,俄罗斯逐渐成为中国林产品进口的一个主要来源国。而俄罗斯对中国的林产品出口也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俄罗斯林产品对外出口量整体下降超过1/3,对中国的出口量缩减不足1/3。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仍然保持了从俄罗斯进口林产品的领先地位,俄罗斯对中国林产品出口量占俄罗斯林产品出口总量的比重甚至还有所提高。

俄罗斯远东地区林业初级产品生产的集中度较高,由于木材采伐和加工设备落后,同时受资金和技术制约,俄罗斯绝大部分林业企业集中采伐木材后将其作为初级产品直接向中国出口,经过深加工的林产品出口很少。2004年,俄罗斯对中国直接出口的木材中,未加工的原木占98%,出口到中国的原木多数为珍贵树种,例如针叶松、落叶松、白松、云杉、红松等。另一方面,俄罗斯木材深加工产品又无法满足其国内需要,每年都需要大量进口。

第二,中俄在林业方面的投资合作相对落后。预计在未来一定的时期内,俄罗斯仍将是中国主要的木材供应国。2006年,中国在与俄罗斯的林业合作项目中投入了3亿美元,加工木材152万立方-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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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并在中国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等地建立了大型林产品综合加工园区。中国与俄罗斯的重点合作项目包括木材采伐、人造板和地板生产、造纸、劳务合作等。由中国国家林业局林业规划设计院承担的俄罗斯托木斯克州森林资源开发规划已经完成并得到了俄方的确认,已由山东省政府组织国内木材加工和制浆造纸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实施。2009年,黑龙江省投资俄罗斯林业的企业有58家,协议投资额达6.85亿美元,投资地区主要集中在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投资领域集中在木材采伐和锯材加工方面,在林产品深加工方面项目少、投资规模小。

中国是对木材需求量很大的国家。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评估,2010年,中国木材进口量居世界第一位。俄罗斯是中国最大的木材进口来源国,并在中国木材进口来源国中占据领先地位。为了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俄罗斯林产品贸易政策正在从鼓励原木和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向鼓励高附加值制成品出口转变,具体表现为逐渐提高原木的出口关税,并且为木材深加工行业的投资创造有利条件。为了保障中俄双方在林业领域的合作,中国也应该增加对俄罗斯木材深加工行业的投资。

第三,森林认证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是促进中国与俄罗斯林产品贸易和林业投资的制度激励。从理论上说,合理的林业经营能够提高林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林业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林业生态系统基本性能的持续保护,有利于提高国家和个人的福祉。遗憾的是,中国和俄罗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低成本获取大量原木和非法采伐林木的现象。俄罗斯林业经营不合理和纸张纸浆生产方式落后都产生了严重的环境后果。2005年,俄罗斯对中俄两国国境线附近地区的环境进行了评估,认为俄罗斯远东地区过度采伐林木对生态系统相同的中国黑龙江也产生了不良影响。这种受利益驱动的扭曲的竞争激励破坏了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甚至会加剧相关地区的贫困和利益冲突。

国际社会已经给中国和俄罗斯很大的环境保护压力。为了保护本国的森林资源,中国和俄罗斯相继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原木出口关税,同时免除了木材加工设备进口关税。

在将森林认证作为纠正森林资源配置扭曲的重要激励方面,中国和俄罗斯已经达成共识。通过森林认证的林产品能够保证其原材料符合敏感的生态学要求。目前,俄罗斯是全球获得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认证的第二大国,中国也按照国际惯例并根据中国林业发展的实际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森林认证体系,并被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rogramme for the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PEFC)接纳为正式国际会员,将有望实现中国国家森林认证体系与PEFC之间的互认。解决中国与俄罗斯林业领域贸易与相互投资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其重要工具是确保原材料再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即开展森林认证,并且有效地激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环境标准的林产品。

四、农业相互投资的趋势

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是中俄农业贸易与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上文有关有机食品领域、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分析中已经分别涉及了相关层面的农业投资问题,本部分将从整体的角度系统分析中俄农业领域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前景及促进中俄农业投资的制度措施。

(一)中国对俄罗斯农业领域投资的区域特征

一般来说,农业领域的对外投资往往发生在国家和区域两个层面上。中俄农业企业的区域间合作首先出现在俄罗斯边境地区。俄罗斯外贝加尔地区和远东地区与中国东北各省地理位置相邻,其农业生产落后和农产品供给不足催生了很多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项目。中国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接壤,是较传统的农业合作区域。2011年哈尔滨国际经贸洽谈会又确定了与中国黑龙江省接壤的俄罗斯边境地区为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优先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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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层面,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项目往往以产品满足俄罗斯市场为目标。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由俄罗斯远东地区逐渐向腹地发展,由过去的滨海边疆区向内陆延伸,例如扩展到车里雅宾斯克市、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新西伯利亚市和莫斯科市等,合作项目也不断增加并积累了很多经验。

(二)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项目及其前景

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重点项目是土地开发与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主要包括:第一,开发农业用地。例如,对俄罗斯荒地和休耕地的投资是中国东北各省在俄罗斯犹太自治州、阿穆尔州和滨海边疆区正在规划的农林综合开发项目。第二,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仓储物流中心。例如,在诺夫哥罗德州,在州政府和中国公司参与下,建立了农产品加工厂。

中国在俄罗斯投资的农业开发项目主要集中于生产粮食和种植用于出口的农作物。黑龙江省是第一个在俄罗斯土地上种植蔬菜、粮食,并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中国省份。

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方向是:①在农业开发和食品加工方面开展合作。②在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有机肥料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农业生物技术方面的合作。③扩大农业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不仅要维持中国在俄罗斯生产领域的劳务供给,还要不断增加从事运输、装卸等行业的劳务供给。④建设农业基础设施。一方面,加强两国在农业灌溉、农产品运输、生产资料供应、仓储物流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为两国开展农业经贸合作提供更便捷的交通运输等条件;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完善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信息的供给机制。目前,“金砖四国”正在建设多边农业合作信息数据库,这将有利于平衡“金砖四国”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协调相关国家的粮食储备,并有利于综合分析相关国家的粮食安全形势。

(三)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效率与保证机制

由于缺乏统一的贸易和投资计划,中俄两国国家与地方之间在农业投资合作上缺乏协调,对投资合作项目的实施也缺乏监管,农业合作的效率还有待提高。

提高农业合作的效率需要国家层面的战略指导和总体规划。中俄两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缺乏整体规划,两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是基于《中国—俄罗斯经济贸易合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前述的《规划纲要》。事实上,《规划纲要》也不是基于国家间要素流动和配置效率的角度,而是为了协调实施中俄地区发展战略而制订的,这可能会导致双方在投资合作上难以达成共识。中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一致认为,中国在俄罗斯远东地区投资兴办企业是可以实现互惠互利的。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中国与俄罗斯之间形成统一的农业投资战略规划,并形成促进农业投资制度和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在有效地和合理地吸引外国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国家吸引外国和本地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是不同的。但是,为了取得长期的政策效果,对内外资企业必须一视同仁。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成功策略,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和俄罗斯政府应该有效地为两国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例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监管过程,以低成本提供国家权限内的服务,以利于潜在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预期。中国和俄罗斯还都需要增加法律、体制环境和投资机会方面的透明度,减少相互农业投资方面的行政障碍。为了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两国之间的相互农业投资,两国必须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消除对农业投资的行政壁垒。

其次,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的监管。这是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益的重要保证。中国和俄罗斯对双方农业投资项目实施的监管是不力的。资料显示,2009年《规划纲要》签署后,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规划了四个联合投资项目,分别位于米哈伊洛夫卡镇、乌苏里斯克市、游击队城和纳霍-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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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卡市,但是,至2011年没有一个项目得到落实。中国准备对上述四个联合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俄方却毫无作为(Савина,2011)。中俄区域层面农业投资合作缺乏效率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中央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之间缺乏协调,特别是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东西伯利亚地区的地方政府与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缺乏协调,无法保障项目的实施。

最后,必须构建中俄农业投资的金融服务机制,促进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发挥金融部门在农业对外投资中的作用,是各国农业对外投资的发展趋势。例如,为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提供必要的担保,补贴定向信贷,以及建立降低农业对外投资风险的保险机制。投资于俄罗斯农业的中国企业,大多资金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因此,中国政府应该重视对中国向俄罗斯农业投资的财政支持,设立农业对外投资保险险种,以规避中国企业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风险。

五、主要结论

经历多年的交流与合作,从自发的、分散的、区域的传统农业领域的贸易关系发展到规范的、有序的、国家层面的经济合作,中国和俄罗斯共同分享了农业领域的合作收益。相互贸易规模的扩大、高效率生产链的发展和区域内的劳动分工,促进了中国和俄罗斯各自农业竞争力和出口潜力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农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又担负着减少贫困、增加收入、实现粮食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责任。因此,为了实现中国与俄罗斯在有机食品贸易、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并促进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必须构建一个动态而稳定的双方农业合作的基本框架。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动态框架应该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驱动力,以农产品贸易与农业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为过程,以经济增长、收入提高、粮食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为目标。一个动态的农业合作体系既要反映又能引领农业及其贸易与投资的发展趋势。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稳定框架要求形成一种激励机制,使农业投资者获得稳定合理的预期收益。

第一,在中国与俄罗斯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产品出口要从传统的以粮食等初级农产品为主过渡到以深加工的有机食品为主,并逐年增加进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双方要合作研究有机食品技术以及天然药物开发和应用技术,以促进有机食品贸易的发展,满足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

第二,中国与俄罗斯要增加在深加工水产品、林产品方面的贸易与投资合作,改变落后的资源开发型的合作模式,并形成相关的政策约束,以避免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第三,促进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和食品加工机械生产、农业劳动力跨国流动等方面的合作,提高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规模和效率。

第四,要建立高效而稳定的农业合作体系,以国家总体战略和规划为指导,以较低的成本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服务,适时地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以保障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应该共同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环境标准、食品卫生标准背景下为两国的农业投资者提供公平的待遇,为区域和双边农业合作创造更大的稳定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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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ksoy, M. A. and Beghin, J. C.: Global Agricultural Trade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 The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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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Orboi, M. D.; BĂhes, A. and Paunchici, I.: Aspects Regarding the Organic Food Market in Several European Countries, Lucrări stiintifice Zootehnie si Biotehnologii, 41(1): 651-656, 2008.

4.OECD-FAO: Agricultural Outlook 2010-2019 Highlights, OECO/FAO, 2010.

5.Grote, Ulrike; Deblitz, Claus and Stegmann, Susanne: International Trade i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n Costs and Competitiveness, paper submitted to 77th EAAE Seminar / NJF Seminar, Aug.17, 2001.

6.Willer, Helga; Minou, Y. and Sorensen, N.: The World of Organic Agriculture: Statistics and Emerging Trends 2008,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al Movements (IFOAM) & Research Institute of Organic Agriculture (FiBL), 2008.

7.Симонова, Евгения; Шварца, Евгения и Прогуновой Лады: Экологические Риски Российско-Китайского Трансграничного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Подред, Москва-Владивосток-Харбин: WWF, 2010.

8.Джадралиев, Мурат Абаевич: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е Взаимодействие в Агропромышленном Комплексе стран СНГ, Евразийский Банк Развития, 4(1): 40-132, 2010.

9.Савина, Лариса: Экономика под Китайским Приглядом, Россия, Известия, 17-02, 2011.

10.Петриков, А.: Сельское Хозяйство России: Потенциал Механизмы, Развития, Меҗдународное Сотрдничество, Экономика Сельског Хозяйство России, 11: 15-19, 2010.

11.马友君:《黑龙江省对俄东部地区农业合作升级问题研究》,《西伯利亚研究》2007年第2期。

12.А·Г·布雷:《俄罗斯东部与中国东北地区一体化合作的现状与前景》,《西伯利亚研究》2007年第5期。

13.张国华:《中国和俄罗斯农产品贸易现状及特征》,《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年第4期。

14.江宏伟:《非传统安全视野下的中俄农业合作研究》,《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年第8期。

(作者单位: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2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3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小 林) 关于召开“中国农业经济及农产品流通发展论坛

暨‘十二五’农产品期货发展与展望”会议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规范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联合行业相关机构共同举办的“中国农业经济及农产品流通发展论坛暨‘十二五’农产品期货发展与展望”会议将于9月26—28日在辽宁大连隆重召开。

本次论坛的与会专家将多角度多方面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让期货市场为“三农”发展服务,增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联动性等相关问题,构建产学研用各界人士深入交流的平台,为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添砖加瓦。

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诚邀您的参与。

联系电话:(010)85195649,(010)8519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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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 合作 中国 俄罗斯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两国的农业合作既可以实现减少贫困、促进粮食安全的千年发展目标,也可以通过创造就业,增加个人和国家的收入,提高整个国家或全球的福祉。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农业的重要性还远非如此。如何共享农业生产要素在全球和区域流动中的整合效应,捕捉贸易自由化中的贸易和投资机会,两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中俄农业合作既是中俄两国之间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也是农业资源在全球重新配置的一部分,因此,国家之间的农业合作是对世界农业合作发展趋势的反映。根据经合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OECD-FAO,2010)的预测,发展中国家居民日益富裕并分享着城市化带来的好处,导致其消费和饮食习惯发生了显著变化,他们消费的食物也将从传统的粮食和谷物向经过初加工和深加工的食品转型。Almaty(2010)认为,独联体国家在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可以促进其农业技术转让、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农业生产发展。

国际农业合作面临很多风险和挑战。Aksoy and Beghin(2005)考察了许多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Grote et al.(2001)评估了植物油、粮食、肉鸡等产品的环境标准对这些产品贸易收益的影响,其结论是:实施环境标准将导致产品生产成本增加,进而导致贸易收益分配的不公平,并且往往会削弱生产和加工这些产品国家的竞争优势。因此,农业投资的长期趋势必须符合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并按产品的不同类型形成区域专业化生产分工,产品也要符合高水平的环境标准的要求(Джадралиев,2010)。

近年来,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领域的经济合作发生了质的变化,并且作为对外经济活动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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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方向反映在两国长期的发展战略之中①。第一次关于中俄农业合作问题讨论的圆桌会议是2006年召开的第三届中俄投资促进会议,该会议就中俄农业合作的战略重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等问题达成了共识。2009年9月23日,中俄两国领导人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中俄边境地区合作包括农业合作的第一个长期规划。2010年3月,“金砖四国”第一次农业部长会议承诺将加强四国的农业合作。

总体上讲,中国与俄罗斯农产品贸易逆差有加剧的趋势,中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仍然在低位徘徊(张国华,2010)。现阶段中国与俄罗斯的农业合作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局限于初级农产品贸易和农业资源的合作开发,并且农产品贸易规模与两国的农产品市场规模也极不相称,农业合作项目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技术合作尚未深化等问题(江宏伟,2010)。Симонова и.т.д(2010)较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和俄罗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努力,以及实现“绿色增长”的投资政策,并且提出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中国东北地区应以最低的环境成本实现两国的经济合作。Петриков(2010)在“俄罗斯联邦未来农业”国际论坛上分析了俄罗斯农业国际合作的潜力和机制,指出俄罗斯农业国际合作的优先项目是农业开发、吸引外国投资和外国科学技术。目前,中俄边境地区已建立起有助于俄罗斯远东南部地区和中国东北地区相互促进发展的经济空间(布雷,2010)。中国与俄罗斯的农业合作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区域合作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摆脱发展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马友君,2010)。

中国与俄罗斯分别是世界第二大与第六大经济体,它们之间的农业合作既要反映双方地缘属性、资源禀赋、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特征,也要反映当前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粮食安全形势严峻以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国际农业合作的发展趋势。基于此,本文在考察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农业合作时,重点研究两国农业合作关系的走势,以期为构建动态而稳定的中俄农业合作体系、降低双方农业合作的风险、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依据。

二、有机食品领域合作的趋势

传统的农产品不仅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偏好,而且越来越受到各种贸易规则和环境标准的限制,其获利空间不断缩小。农产品贸易从以传统农产品为主向以有机食品为主转型是无法回避的选择。

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或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加工,并经有机食品认证组织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有机农业的形成是以1972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成立为标志的,它起步虽晚但势头迅猛。

中国与俄罗斯有机食品的供给和需求状况为两国有机食品贸易创造了条件。一方面,俄罗斯拥有庞大的有机食品市场需求空间,其有机食品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富裕地区和高收入消费者,而有机食品市场需求旺盛必将对有机食品生产产生强烈的刺激。但是,在俄罗斯,有机食品的供给一直处在严重短缺的状态。经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认证,俄罗斯符合国际标准的生态(有机)农地大约为1万公顷,占全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0.001%。俄罗斯有机食品需求的高增长导致其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俄罗斯2020年前经济社会长期发展战略》(Концепция долгосрочного социаль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развит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на период до 2020 года),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网站(http://www.economy.gov.ru)。 - 86 - ①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国内几乎所有类型的有机食品,例如水果、蔬菜、饮料、谷物、草药、香料等,都供应紧张。因为俄罗斯的有机食品生产无法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已形成较大的有机食品供求缺口,这无疑为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有机食品贸易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在中国,有机农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有机农业用地居世界第三位(Willer et al.,2008),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而且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有机食品贸易已经开展多年。由于俄罗斯市场对中国有机食品的需求增加,中国的有机稻米、蔬菜、杂粮等有机农副产品,以及有机核桃油、蜂蜜等有机加工农产品,在俄罗斯市场上供不应求。

有机食品市场是全球最有利润增长空间的农产品市场,其市场价格每年稳定增长10%~20%,超出普通食品价格平均水平30%~50%(Orboi et al.,2008)。但是,有机食品生产投资是一项长期的投资,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发达国家,有机农业项目至少需要4~5年才能实现盈亏平衡,在中国则至少需要6~8年。这是因为与普通农产品生产相比,有机食品生产投入资金多,对生产过程中使用化学物质要求严格,对生物技术要求高,但产量低。同时,有机食品生产抵御国内外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能力较弱。这对于中国和俄罗斯都是非常严峻的挑战。

中国和俄罗斯都具备有机食品生产所需的技术,在这方面存在合作的潜力。例如,中国农业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有机农业耕作技术,一方面,中国农业劳动者可以在国内生产有机食品,然后中国将有机食品出口到俄罗斯;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也可以在俄罗斯投资生产有机食品,避免与俄罗斯国内无认证标识的普通农产品发生市场冲突,同时通过创造有机食品品牌提升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中俄两国边境地区已经有了长期的有机农业合作的基础,《规划纲要》中拟议的31个农业合作项目,大多数也是合作开发有机食品的项目。黑龙江省将稳步发展与俄罗斯在俄种植粮食方面的合作,同时充分利用中国有机食品加工技术和设备方面的优势,组织农业企业到俄罗斯远东地区和内陆地区投资,或与俄罗斯政府和企业合作,发展大豆、玉米、稻谷等粮食品种的深加工,开发出符合俄罗斯市场需求的有机食品,并建设以有机高蛋白大豆、有机蜂产品等有机食品精深加工基地为重点的中俄有机食品产业园。

为了激励生产者投资,中国和俄罗斯政府都需要对有机食品生产给予财政和金融支持,建立有机食品的区域市场和有机食品市场信息的传递机制,形成符合国际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法律基础。近年来,中俄两国由于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差异,有机食品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一方面,俄罗斯正在审议建立有机农业产品生产的技术规范,它将成为俄罗斯第一个有机食品的官方标准。预计该标准的出台将为有机食品创造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另一方面,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统一的有机食品认证体系。两国所面临的共同任务是实现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的对接,降低有机食品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贸易风险,并确保有机食品贸易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水产业和林业领域合作的趋势

中国与俄罗斯是无法替代的战略合作伙伴。在资源稀缺的限制条件下,如果双方的农业合作造成了温室效应、水资源污染和浪费、动植物的过度捕获、森林资源的破坏,环境的不可持续就会不可避免。因此,为了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中国和俄罗斯必须加强在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

(一)水产业领域的合作

从目前国际水产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水产养殖快速增长,但是,水产养殖容易导致河流、湖泊和海洋水域严重污染,同时,对水产品需求的持续增加,也会导致对海洋鱼类的过度捕捞,产生“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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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中俄两国在水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早在1988年,中国与前苏联就签订了《中苏渔业合作协定》,成立了双边渔业合作委员会。在其后的不同时期,中国与俄罗斯都表达了在水产业领域开展合作的愿望和热情。比如,2004年8月,在中国长春召开了第11次东北亚地区产业与发展国际学术会议;2006年,中俄发表《中俄联合声明》;2006年3月22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演讲。在上述各种场合,中俄双方都希望在所管辖的海域内进行合作捕捞作业,在共同渔场相互提供渔船和鱼类产品运输方面的服务,合作发展水产养殖业,在修船及造船方面进行合作,联合研究海产品的加工技术等。

近年来,中俄水产品贸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根据俄罗斯联邦商业部2005~2007年的统计,中国是俄罗斯水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之一(Симонова и.т.д,2010)。从中国水产品的进出口来看,水产品的出口总额每年都超过进口总额,中国水产品进口总额的约75%为冷冻鱼,而俄罗斯出口到中国的冷冻鱼大约占中国水产品进口总额的45%。中国水产品加工严重依赖于从俄罗斯进口的原材料,也就是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大部分水产品都是未经加工的原材料,而缺少深加工水产品。

中国应该加强与俄罗斯在水产业领域的合作,包括从水产养殖到水生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首先,扩大中国东北沿海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水产品贸易规模。其次,在俄罗斯建立渔业联合企业,以对俄罗斯的投资带动中国的劳务输出,并提高俄罗斯水产品深加工的比例,特别是增加对俄罗斯鱼粉生产的投资。目前,中国辽宁省是中国与俄罗斯在水产业领域合作的主要省份,既面临渔民转产的问题又具有较高的水产品深加工能力,这为两国渔业合作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技术保障。第三,中方租赁或承包俄方渔场、渔船,双方合作捕鱼,开展船舶维修等方面的合作。第四,建立水产品加工技术培训基地。中方应有针对性地对输往俄罗斯的水产业劳务人员进行水产捕捞和水产品加工技能方面的培训,以适应中俄水产业合作发展的需要。

(二)林产品贸易与林业投资的制度激励

林业领域的贸易和投资是中国与俄罗斯重要的互惠领域。中国与俄罗斯林产品贸易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大量进口俄罗斯的林业原材料。从客观上说,俄罗斯这样的出口结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合理性,但是,大量出口林业初级产品可能会导致其林业资源迅速枯竭,并恶化出口地区的环境。

第一,中国与俄罗斯林产品进出口结构呈现典型的发展经济特征。通常发展中国家进口未加工的原木和林业初级产品,然后经过加工形成林业制成品再出口。无论对中国还是对俄罗斯,这种贸易结构模式都可能导致森林资源的耗竭。

由于中国与俄罗斯双边贸易关系的逐步加强,以及中国在林产品贸易中给予俄罗斯的优惠政策,俄罗斯逐渐成为中国林产品进口的一个主要来源国。而俄罗斯对中国的林产品出口也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俄罗斯林产品对外出口量整体下降超过1/3,对中国的出口量缩减不足1/3。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仍然保持了从俄罗斯进口林产品的领先地位,俄罗斯对中国林产品出口量占俄罗斯林产品出口总量的比重甚至还有所提高。

俄罗斯远东地区林业初级产品生产的集中度较高,由于木材采伐和加工设备落后,同时受资金和技术制约,俄罗斯绝大部分林业企业集中采伐木材后将其作为初级产品直接向中国出口,经过深加工的林产品出口很少。2004年,俄罗斯对中国直接出口的木材中,未加工的原木占98%,出口到中国的原木多数为珍贵树种,例如针叶松、落叶松、白松、云杉、红松等。另一方面,俄罗斯木材深加工产品又无法满足其国内需要,每年都需要大量进口。

第二,中俄在林业方面的投资合作相对落后。预计在未来一定的时期内,俄罗斯仍将是中国主要的木材供应国。2006年,中国在与俄罗斯的林业合作项目中投入了3亿美元,加工木材152万立方- 88 -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米,并在中国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等地建立了大型林产品综合加工园区。中国与俄罗斯的重点合作项目包括木材采伐、人造板和地板生产、造纸、劳务合作等。由中国国家林业局林业规划设计院承担的俄罗斯托木斯克州森林资源开发规划已经完成并得到了俄方的确认,已由山东省政府组织国内木材加工和制浆造纸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实施。2009年,黑龙江省投资俄罗斯林业的企业有58家,协议投资额达6.85亿美元,投资地区主要集中在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投资领域集中在木材采伐和锯材加工方面,在林产品深加工方面项目少、投资规模小。

中国是对木材需求量很大的国家。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评估,2010年,中国木材进口量居世界第一位。俄罗斯是中国最大的木材进口来源国,并在中国木材进口来源国中占据领先地位。为了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俄罗斯林产品贸易政策正在从鼓励原木和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向鼓励高附加值制成品出口转变,具体表现为逐渐提高原木的出口关税,并且为木材深加工行业的投资创造有利条件。为了保障中俄双方在林业领域的合作,中国也应该增加对俄罗斯木材深加工行业的投资。

第三,森林认证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是促进中国与俄罗斯林产品贸易和林业投资的制度激励。从理论上说,合理的林业经营能够提高林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林业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林业生态系统基本性能的持续保护,有利于提高国家和个人的福祉。遗憾的是,中国和俄罗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低成本获取大量原木和非法采伐林木的现象。俄罗斯林业经营不合理和纸张纸浆生产方式落后都产生了严重的环境后果。2005年,俄罗斯对中俄两国国境线附近地区的环境进行了评估,认为俄罗斯远东地区过度采伐林木对生态系统相同的中国黑龙江也产生了不良影响。这种受利益驱动的扭曲的竞争激励破坏了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甚至会加剧相关地区的贫困和利益冲突。

国际社会已经给中国和俄罗斯很大的环境保护压力。为了保护本国的森林资源,中国和俄罗斯相继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原木出口关税,同时免除了木材加工设备进口关税。

在将森林认证作为纠正森林资源配置扭曲的重要激励方面,中国和俄罗斯已经达成共识。通过森林认证的林产品能够保证其原材料符合敏感的生态学要求。目前,俄罗斯是全球获得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认证的第二大国,中国也按照国际惯例并根据中国林业发展的实际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森林认证体系,并被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rogramme for the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PEFC)接纳为正式国际会员,将有望实现中国国家森林认证体系与PEFC之间的互认。解决中国与俄罗斯林业领域贸易与相互投资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其重要工具是确保原材料再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即开展森林认证,并且有效地激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环境标准的林产品。

四、农业相互投资的趋势

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是中俄农业贸易与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在上文有关有机食品领域、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分析中已经分别涉及了相关层面的农业投资问题,本部分将从整体的角度系统分析中俄农业领域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前景及促进中俄农业投资的制度措施。

(一)中国对俄罗斯农业领域投资的区域特征

一般来说,农业领域的对外投资往往发生在国家和区域两个层面上。中俄农业企业的区域间合作首先出现在俄罗斯边境地区。俄罗斯外贝加尔地区和远东地区与中国东北各省地理位置相邻,其农业生产落后和农产品供给不足催生了很多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项目。中国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接壤,是较传统的农业合作区域。2011年哈尔滨国际经贸洽谈会又确定了与中国黑龙江省接壤的俄罗斯边境地区为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优先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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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在国家层面,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项目往往以产品满足俄罗斯市场为目标。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由俄罗斯远东地区逐渐向腹地发展,由过去的滨海边疆区向内陆延伸,例如扩展到车里雅宾斯克市、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新西伯利亚市和莫斯科市等,合作项目也不断增加并积累了很多经验。

(二)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项目及其前景

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重点项目是土地开发与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主要包括:第一,开发农业用地。例如,对俄罗斯荒地和休耕地的投资是中国东北各省在俄罗斯犹太自治州、阿穆尔州和滨海边疆区正在规划的农林综合开发项目。第二,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仓储物流中心。例如,在诺夫哥罗德州,在州政府和中国公司参与下,建立了农产品加工厂。

中国在俄罗斯投资的农业开发项目主要集中于生产粮食和种植用于出口的农作物。黑龙江省是第一个在俄罗斯土地上种植蔬菜、粮食,并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中国省份。

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方向是:①在农业开发和食品加工方面开展合作。②在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有机肥料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农业生物技术方面的合作。③扩大农业劳动力的跨国界流动,不仅要维持中国在俄罗斯生产领域的劳务供给,还要不断增加从事运输、装卸等行业的劳务供给。④建设农业基础设施。一方面,加强两国在农业灌溉、农产品运输、生产资料供应、仓储物流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为两国开展农业经贸合作提供更便捷的交通运输等条件;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完善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信息的供给机制。目前,“金砖四国”正在建设多边农业合作信息数据库,这将有利于平衡“金砖四国”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协调相关国家的粮食储备,并有利于综合分析相关国家的粮食安全形势。

(三)中俄农业投资合作的效率与保证机制

由于缺乏统一的贸易和投资计划,中俄两国国家与地方之间在农业投资合作上缺乏协调,对投资合作项目的实施也缺乏监管,农业合作的效率还有待提高。

提高农业合作的效率需要国家层面的战略指导和总体规划。中俄两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缺乏整体规划,两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合作是基于《中国—俄罗斯经济贸易合作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前述的《规划纲要》。事实上,《规划纲要》也不是基于国家间要素流动和配置效率的角度,而是为了协调实施中俄地区发展战略而制订的,这可能会导致双方在投资合作上难以达成共识。中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一致认为,中国在俄罗斯远东地区投资兴办企业是可以实现互惠互利的。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中国与俄罗斯之间形成统一的农业投资战略规划,并形成促进农业投资制度和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在有效地和合理地吸引外国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国家吸引外国和本地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是不同的。但是,为了取得长期的政策效果,对内外资企业必须一视同仁。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成功策略,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和俄罗斯政府应该有效地为两国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例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监管过程,以低成本提供国家权限内的服务,以利于潜在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预期。中国和俄罗斯还都需要增加法律、体制环境和投资机会方面的透明度,减少相互农业投资方面的行政障碍。为了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两国之间的相互农业投资,两国必须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消除对农业投资的行政壁垒。

其次,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的监管。这是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益的重要保证。中国和俄罗斯对双方农业投资项目实施的监管是不力的。资料显示,2009年《规划纲要》签署后,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规划了四个联合投资项目,分别位于米哈伊洛夫卡镇、乌苏里斯克市、游击队城和纳霍- 90 -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德卡市,但是,至2011年没有一个项目得到落实。中国准备对上述四个联合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俄方却毫无作为(Савина,2011)。中俄区域层面农业投资合作缺乏效率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中央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之间缺乏协调,特别是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东西伯利亚地区的地方政府与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缺乏协调,无法保障项目的实施。

最后,必须构建中俄农业投资的金融服务机制,促进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发挥金融部门在农业对外投资中的作用,是各国农业对外投资的发展趋势。例如,为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提供必要的担保,补贴定向信贷,以及建立降低农业对外投资风险的保险机制。投资于俄罗斯农业的中国企业,大多资金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因此,中国政府应该重视对中国向俄罗斯农业投资的财政支持,设立农业对外投资保险险种,以规避中国企业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风险。

五、主要结论

经历多年的交流与合作,从自发的、分散的、区域的传统农业领域的贸易关系发展到规范的、有序的、国家层面的经济合作,中国和俄罗斯共同分享了农业领域的合作收益。相互贸易规模的扩大、高效率生产链的发展和区域内的劳动分工,促进了中国和俄罗斯各自农业竞争力和出口潜力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农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又担负着减少贫困、增加收入、实现粮食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责任。因此,为了实现中国与俄罗斯在有机食品贸易、水产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并促进农业领域的相互投资,必须构建一个动态而稳定的双方农业合作的基本框架。

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动态框架应该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驱动力,以农产品贸易与农业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为过程,以经济增长、收入提高、粮食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为目标。一个动态的农业合作体系既要反映又能引领农业及其贸易与投资的发展趋势。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稳定框架要求形成一种激励机制,使农业投资者获得稳定合理的预期收益。

第一,在中国与俄罗斯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产品出口要从传统的以粮食等初级农产品为主过渡到以深加工的有机食品为主,并逐年增加进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双方要合作研究有机食品技术以及天然药物开发和应用技术,以促进有机食品贸易的发展,满足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

第二,中国与俄罗斯要增加在深加工水产品、林产品方面的贸易与投资合作,改变落后的资源开发型的合作模式,并形成相关的政策约束,以避免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第三,促进中国与俄罗斯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和食品加工机械生产、农业劳动力跨国流动等方面的合作,提高中国对俄罗斯农业投资的规模和效率。

第四,要建立高效而稳定的农业合作体系,以国家总体战略和规划为指导,以较低的成本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服务,适时地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以保障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应该共同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环境标准、食品卫生标准背景下为两国的农业投资者提供公平的待遇,为区域和双边农业合作创造更大的稳定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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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三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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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张国华:《中国和俄罗斯农产品贸易现状及特征》,《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年第4期。

14.江宏伟:《非传统安全视野下的中俄农业合作研究》,《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年第8期。

(作者单位: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2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3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小 林) 关于召开“中国农业经济及农产品流通发展论坛

暨‘十二五’农产品期货发展与展望”会议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规范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联合行业相关机构共同举办的“中国农业经济及农产品流通发展论坛暨‘十二五’农产品期货发展与展望”会议将于9月26—28日在辽宁大连隆重召开。

本次论坛的与会专家将多角度多方面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让期货市场为“三农”发展服务,增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联动性等相关问题,构建产学研用各界人士深入交流的平台,为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添砖加瓦。

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诚邀您的参与。

联系电话:(010)85195649,(010)85195650

详情请登陆http://rdi.cass.cn/show_News.asp?id=33071查询,并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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