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彼此孝敬爱护照顾双方的父母双亲?

【原文】然而天下之非兼者之言,犹未止,曰:“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子墨子曰:“姑尝本原之孝子之为亲度者。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之爱利其亲也。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即之交孝子者,果不得已乎,毋先从事爱利人之亲者与?意以天下之孝子为遇而不足以为正乎?姑尝本原之先王之所书,《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雠,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不识天下之士,所以皆闻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意以为难而不可为邪?尝有难此而可为者。昔荆灵王好小要,当灵王之身,荆国之士饭不踰乎一,固据而后兴,扶垣而后行。故约食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灵王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其上也。昔者越王句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鼓而进之,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有不可胜数也。当此之时,不鼓而退也,越国之士可谓颤矣。故焚身为其难为也,然后为之越王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上也。昔者晋文公好苴服,当文公之时,晋国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练帛之冠,且苴之屦,入见文公,出以践之朝。故苴服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文公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其上也。是故约食、焚舟、苴服,此天下之至难为也,然后为而上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何故也?即求以乡其上也。今若夫兼相爱,交相利,此其有利且易为也,不可胜计也,我以为则无有上说之者而已矣。苟有上说之者,劝之以赏誉,威之以刑罚,我以为人之于就兼相爱交相利也,譬之犹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不可防止于天下。”

【译文】然而天下的人非难主张兼爱者的言论,还是没有终止,说道:“抑或这不符合双亲之利,而有害于孝道吧?”墨子说:姑且试着推究孝子为双亲考虑的本心,我不知道孝子为双亲考虑,是希望别人爱护和有利他的双亲呢?还是希望憎恶、残害他的双亲呢?按照常理来看,当然希望别人爱护和有利于他的双亲。既然如此,那么怎样从事才能得到这个呢?假若我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呢?还是我先从事于憎恶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呢?则必然是我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然则这一交相利的孝子,果真是出于不得已,才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呢?还是以为天下的孝子都是笨人完全不值得善待呢?姑且试着探究这一问题。先王的书《大雅》说道:“没有问话不回答,没有规律不回报。有人赠送我红桃,我用李子来回报。”这就是说爱人的必被人爱,而憎恶人的必被人憎恶。不知天下的人,一听到兼爱就非难,究竟原因在哪里?抑或认为困难而做不到吗?曾有比这更困难而可做到的。从前楚灵王喜欢细腰。当灵王在世时,楚国的士人每天吃饭不超过一次,用力扶稳后才能站起,扶着墙壁然后才能走路。所以节食本是他们难于做到的,然而这样做后灵王喜欢,所以没有经过多久时间,民风可以转移。则这无非是为向着迎合君主之意罢了。从前越王勾践喜欢勇猛,训练他的将士三年,认为自己还不知道效果如何,于是故意放火烧船,擂鼓命将士前进。他的将士前仆后继,倒身于水火之中而死的不计其数。当这个时候,如停止擂鼓而撤退的话,越国的将士可以说害怕的了。所以说焚身是很难的事,这以后却做到了。因为越王喜欢它,所以没经过很久时间,民风可以转移,这是为追求向着迎合君主罢了。从前晋文公喜欢穿粗布衣,当文公在世时,晋国的人士都穿大布的衣和母羊皮的裘,戴白丝帛做的帽子,穿粗糙的鞋子,进可见晋文公,出可在朝廷来往。所以穿粗陋的衣服是难做到的事,然而因为文公喜欢,没过多长时间,民风可以转移,这是为追求迎合君主罢了。所以说节食、焚舟、穿粗衣服,这本是天下最难做的事,然而这样做后可使君上喜欢,因此没过多长时间,民风可以转移,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为追求迎合君上罢了。如今至于兼相爱、交相利,这是有利而容易做到,并且不可胜数的事。我认为只是没有君上的喜欢罢了,如果有君上喜欢,用奖赏称赞来勉励大众,用刑罚来威慑大众,我认为众人对于兼相爱、交相利,会像火一样的向上,水一样的向下,在天下是不可防止得住的。”

【说明】按照墨子的推论,我孝敬爱护照顾你的父母双亲,你也就必然会孝敬爱护照顾我的父母双亲,这可能吗?第一,要你我的父母双亲不讨人厌,你我才有可能去孝敬爱护照顾,如果其中有一人很讨人厌,是个奸邪之人,是个小偷强盗,你我又怎么去孝敬爱护照顾呢?第二,还要你我有能力,如果没有一定的能力,又怎么去孝敬爱护照顾呢?如果你有能力而我没有能力,这笔帐又该怎么算呢?帐算不下去,那么彼此相爱,交相互利也就进行不下去了。人与人之间有个投缘的说法,如果投缘,再坏的人也会结交,如果不投缘,再好的人也会排斥。再说,还有是否有利的问题,如果你不利于我,打死我也不会去孝敬爱护照顾你的父母双亲,如果你有利于我,而我不能有利于你,这彼此相爱,交相互利又怎么做呢?不计较吗?人世间有许许多多这样的问题,并不是像墨子这样说说“兼相爱,交相利”就可以了的。所以,还是儒家说得有些道理,“仁义礼智信”就是用诚信,用智慧,遵守双方的社会行为规范,选择最佳行为方式,才能建立互相友爱的关系。

【原文】然而天下之非兼者之言,犹未止,曰:“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子墨子曰:“姑尝本原之孝子之为亲度者。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之爱利其亲也。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即之交孝子者,果不得已乎,毋先从事爱利人之亲者与?意以天下之孝子为遇而不足以为正乎?姑尝本原之先王之所书,《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雠,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不识天下之士,所以皆闻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意以为难而不可为邪?尝有难此而可为者。昔荆灵王好小要,当灵王之身,荆国之士饭不踰乎一,固据而后兴,扶垣而后行。故约食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灵王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其上也。昔者越王句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鼓而进之,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有不可胜数也。当此之时,不鼓而退也,越国之士可谓颤矣。故焚身为其难为也,然后为之越王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上也。昔者晋文公好苴服,当文公之时,晋国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练帛之冠,且苴之屦,入见文公,出以践之朝。故苴服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文公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其上也。是故约食、焚舟、苴服,此天下之至难为也,然后为而上说之,未逾于世而民可移也。何故也?即求以乡其上也。今若夫兼相爱,交相利,此其有利且易为也,不可胜计也,我以为则无有上说之者而已矣。苟有上说之者,劝之以赏誉,威之以刑罚,我以为人之于就兼相爱交相利也,譬之犹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不可防止于天下。”

【译文】然而天下的人非难主张兼爱者的言论,还是没有终止,说道:“抑或这不符合双亲之利,而有害于孝道吧?”墨子说:姑且试着推究孝子为双亲考虑的本心,我不知道孝子为双亲考虑,是希望别人爱护和有利他的双亲呢?还是希望憎恶、残害他的双亲呢?按照常理来看,当然希望别人爱护和有利于他的双亲。既然如此,那么怎样从事才能得到这个呢?假若我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呢?还是我先从事于憎恶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呢?则必然是我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然则这一交相利的孝子,果真是出于不得已,才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呢?还是以为天下的孝子都是笨人完全不值得善待呢?姑且试着探究这一问题。先王的书《大雅》说道:“没有问话不回答,没有规律不回报。有人赠送我红桃,我用李子来回报。”这就是说爱人的必被人爱,而憎恶人的必被人憎恶。不知天下的人,一听到兼爱就非难,究竟原因在哪里?抑或认为困难而做不到吗?曾有比这更困难而可做到的。从前楚灵王喜欢细腰。当灵王在世时,楚国的士人每天吃饭不超过一次,用力扶稳后才能站起,扶着墙壁然后才能走路。所以节食本是他们难于做到的,然而这样做后灵王喜欢,所以没有经过多久时间,民风可以转移。则这无非是为向着迎合君主之意罢了。从前越王勾践喜欢勇猛,训练他的将士三年,认为自己还不知道效果如何,于是故意放火烧船,擂鼓命将士前进。他的将士前仆后继,倒身于水火之中而死的不计其数。当这个时候,如停止擂鼓而撤退的话,越国的将士可以说害怕的了。所以说焚身是很难的事,这以后却做到了。因为越王喜欢它,所以没经过很久时间,民风可以转移,这是为追求向着迎合君主罢了。从前晋文公喜欢穿粗布衣,当文公在世时,晋国的人士都穿大布的衣和母羊皮的裘,戴白丝帛做的帽子,穿粗糙的鞋子,进可见晋文公,出可在朝廷来往。所以穿粗陋的衣服是难做到的事,然而因为文公喜欢,没过多长时间,民风可以转移,这是为追求迎合君主罢了。所以说节食、焚舟、穿粗衣服,这本是天下最难做的事,然而这样做后可使君上喜欢,因此没过多长时间,民风可以转移,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为追求迎合君上罢了。如今至于兼相爱、交相利,这是有利而容易做到,并且不可胜数的事。我认为只是没有君上的喜欢罢了,如果有君上喜欢,用奖赏称赞来勉励大众,用刑罚来威慑大众,我认为众人对于兼相爱、交相利,会像火一样的向上,水一样的向下,在天下是不可防止得住的。”

【说明】按照墨子的推论,我孝敬爱护照顾你的父母双亲,你也就必然会孝敬爱护照顾我的父母双亲,这可能吗?第一,要你我的父母双亲不讨人厌,你我才有可能去孝敬爱护照顾,如果其中有一人很讨人厌,是个奸邪之人,是个小偷强盗,你我又怎么去孝敬爱护照顾呢?第二,还要你我有能力,如果没有一定的能力,又怎么去孝敬爱护照顾呢?如果你有能力而我没有能力,这笔帐又该怎么算呢?帐算不下去,那么彼此相爱,交相互利也就进行不下去了。人与人之间有个投缘的说法,如果投缘,再坏的人也会结交,如果不投缘,再好的人也会排斥。再说,还有是否有利的问题,如果你不利于我,打死我也不会去孝敬爱护照顾你的父母双亲,如果你有利于我,而我不能有利于你,这彼此相爱,交相互利又怎么做呢?不计较吗?人世间有许许多多这样的问题,并不是像墨子这样说说“兼相爱,交相利”就可以了的。所以,还是儒家说得有些道理,“仁义礼智信”就是用诚信,用智慧,遵守双方的社会行为规范,选择最佳行为方式,才能建立互相友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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