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对从事质量有影响的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保证受培训人员满足有关工作的规定要求,对人力资源有效管理与开发,使生产力水平达到最佳。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类人员的培训活动,以确保人员能承担公司规定的各项职责。
3 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员工岗位能力的评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岗位培训及上岗
资格评定、考核、管理工作。
3.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培训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3.3品质管理部、技术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在总经办组织下为培训提供所需讲
课人员。
4 控制措施和方法
4.1 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4.1.1公司培训
总经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聘请公司内相关专业人员担任授课人,确保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公司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公司简介;
b)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c) 公司产品介绍;
d) 安全生产教育。
通过培训使被培训人员了解到:
a) 公司的状况;
b) 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市场销售情况;
c) 被培训人未来工作岗位特征;
d) 熟悉公司职工行为规范条例、安全条例、技术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应处罚措施等。
4.1.2部门培训
新进人员在接受公司培训之后,由总经办按照分配方案进行人员分配。相关部门、车间组织人员对新进人员实施部门培训,部门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岗位工作内容介绍;
b) 操作规范工艺要求;
c) 质量控制要求及考核措施;
d) 安全文明生产及行为规范。
4.1.3公司培训和部门培训后,为确保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进行必要的书面考核,考核
合格后由总经办发放“上岗许可证”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4.1.4培训和考核结果需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考核记录由培训部门和相
关职能部门存档备案。
4.2 转岗人员培训
因公司发展的需要或由于职工其它原因需从现任岗位转至新的工作岗位时,由总经办组织进行新岗位适应能力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新品投产前的培训
新品投产前,由总经办组织新品主管技术人员对该新品的结构特点、技术要求和操作工序之间的关系、必须掌握的工艺技术知识、原辅料及零部件验收技术条件等向检验员、车间生产操作人员等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考核。培训和考核的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4.4 委外培训
在本公司没有培训能力的情况下,总经办委托各种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对从事计量管理、电工、电焊工、内审员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岗位人员,按
国家规定进行培训教育,由总经办负责联系代培。培训合格后持资格证书上岗。
4.5 年度岗位培训、考核
4.5.1各部门、车间每年一次根据本部门的需求(关键岗位)制定职工岗位培训计划,报
送总经办,总经办收集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员工岗位培训计划”,于每年初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5.2 各部门、车间按照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计划,对关键岗位人
员进行培训、考核,对岗位能力进行复评、确认。
4.6 目标要求
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培训的实施率需达100%。
4.7 员工岗位培训资料的管理
培训计划、培训教育记录、考试卷和考核记录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归入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具体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要求实施。
1 目的
通过对从事质量有影响的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保证受培训人员满足有关工作的规定要求,对人力资源有效管理与开发,使生产力水平达到最佳。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类人员的培训活动,以确保人员能承担公司规定的各项职责。
3 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员工岗位能力的评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岗位培训及上岗
资格评定、考核、管理工作。
3.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培训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3.3品质管理部、技术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在总经办组织下为培训提供所需讲
课人员。
4 控制措施和方法
4.1 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4.1.1公司培训
总经办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聘请公司内相关专业人员担任授课人,确保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公司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公司简介;
b)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c) 公司产品介绍;
d) 安全生产教育。
通过培训使被培训人员了解到:
a) 公司的状况;
b) 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市场销售情况;
c) 被培训人未来工作岗位特征;
d) 熟悉公司职工行为规范条例、安全条例、技术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应处罚措施等。
4.1.2部门培训
新进人员在接受公司培训之后,由总经办按照分配方案进行人员分配。相关部门、车间组织人员对新进人员实施部门培训,部门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岗位工作内容介绍;
b) 操作规范工艺要求;
c) 质量控制要求及考核措施;
d) 安全文明生产及行为规范。
4.1.3公司培训和部门培训后,为确保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进行必要的书面考核,考核
合格后由总经办发放“上岗许可证”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4.1.4培训和考核结果需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考核记录由培训部门和相
关职能部门存档备案。
4.2 转岗人员培训
因公司发展的需要或由于职工其它原因需从现任岗位转至新的工作岗位时,由总经办组织进行新岗位适应能力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新品投产前的培训
新品投产前,由总经办组织新品主管技术人员对该新品的结构特点、技术要求和操作工序之间的关系、必须掌握的工艺技术知识、原辅料及零部件验收技术条件等向检验员、车间生产操作人员等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考核。培训和考核的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4.4 委外培训
在本公司没有培训能力的情况下,总经办委托各种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对从事计量管理、电工、电焊工、内审员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岗位人员,按
国家规定进行培训教育,由总经办负责联系代培。培训合格后持资格证书上岗。
4.5 年度岗位培训、考核
4.5.1各部门、车间每年一次根据本部门的需求(关键岗位)制定职工岗位培训计划,报
送总经办,总经办收集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员工岗位培训计划”,于每年初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5.2 各部门、车间按照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计划,对关键岗位人
员进行培训、考核,对岗位能力进行复评、确认。
4.6 目标要求
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培训的实施率需达100%。
4.7 员工岗位培训资料的管理
培训计划、培训教育记录、考试卷和考核记录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归入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具体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