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型"分配格局

2010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专题五:加快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

苏海南 常风林

古语云: “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并且在一些领域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分配不公、收入差距,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改革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势在必行。那么,应该构建一种什么样的分配格局呢?对此,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高屋建瓴地勾画出我国分配格局的基本框架。进入2010年,中央领导同志更是多次就收入分配改革提出指导性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温家宝总理在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中指出,“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这些指导意见为我们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格局指明了方向。

一、为什么要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

1,什么是“橄榄型”分配格局?、

所谓“橄榄型”分配格局,又称“纺锤型”分配格局,通俗的说法就是指~个以中产阶层为主体,而富人阶层和贫穷阶层比例都较小的、 “两头小,中间大”形如“橄榄球”的社会群体收入分配结构。

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到今天基本都形成了中产阶层占大多数、富人阶层和相对贫穷阶层占少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其中,大多数国家的中产阶层占60%以上,有的国家甚至达80%的比重。 “中产阶层”或“中产阶级”,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于1951年出版的《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所界定的。他指出,在工业发

达的西方国家,已经出现了一个包括政府部门的中级行政官员、国营和私营垄断企业中的中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所组成的新的群体——”中产阶级“,这一阶级具有以下特征:~是依附于庞大机构,从事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二是无固定私产,不对服务机构拥有财产分配权;三是靠知识与技术谋生,领取较稳定且丰厚的年薪或月俸;四是思想保守,生活机械单调,缺乏革命热情,但为维持与其地位相称的形象而拒绝流俗和粗鄙的大众趣味。其后,随着西方国家社会变革和发展,关于中产阶级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扩充和发展。到今天,西方国家的中产阶级~般是指其收入和财富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上下,其收入来源稳定、生活比较富裕,以金领、白领、灰领人员以及蓝领中的技能工人等所组成,具有中等及以上教育水平,同时具有比较成熟且共同遵守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社会群体。

2,“橄榄型”分配格局与其他分配格局的区别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及法律法规规范逐步形成的,如瑞典、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而在此之前却曾经存在过其他形状的分配格局。目前,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实际存在不同于“橄榄型”的其他分配格局,主要有“金字塔型”、 “哑铃型”、 “倒丁字型”等多种分配格局。为此,我们先要分析这些分配格局与“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哪些区别,它们各自对经济,社会乃至政治、文化有哪些影响和作用。

首先,我们看“金字塔型”分配格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财富分布状况呈现一种“底座庞大,塔尖细小”的“金字塔”形状,其中,收入和财富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者偏多,有的比例达到居民总数的70%以上甚至更高,而中等及以上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所占比例渐次减少,特别是高收入和过高收入者人数很少,但却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

其次,我们看”哑铃型”分配格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或某个社会呈现出富人或有钱人、穷人或没钱人都非常多,而中等收入阶层却很少的“两头大、中间细长”如“哑铃”的形状;在这种分配格局下,高、中、低三种收入群体的比重大体是3:2:5。其中,穷人一般都大于富人。

再次,我们看“倒丁字型”分配格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或某个社会呈现出贫困或低收入者群体占绝大多数,而中高收入者人数都较少,其中,贫困或中低收入者群体相互之间收入水平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状似一块平放的又宽又长的板子,而高收入者和超高收入者则状似一根上下粗细差不多的棍子。对此种分配格局,经济学家赵海均先生在《什么在左右中国经济》一书中有另一种称谓,即所谓“倒陀螺型”分配格局,主要表现为高居顶尖的少数人占据着大量的财富,通常,少数富有者占有着很多不良资产,高收入者约占居民总数的20%~30%。而中低收入者和贫困居民没有多大差别,可以看成是同一类,占居民总数的绝大多数,约70%~80%。因此,其结构形状像一个“倒陀螺”,上圆锥形,下圆柱形,分为两个层级。

以上这几种分配格局,基本特征都是少数人居于社会的上层,占有大量社会财富,而大多数人则处于社会的下层,只拥有少量财富;中等收入阶层人数都很少,拥有的财富也不多,整个社会呈现两极分化。这几种分配结构都可能因为社会阶层分化严重,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矛盾而引发群体或社会冲突,很容易受某些社会极端思潮的蛊惑和煽动,导致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甚至整个社会的颠覆,从而造成社会发展进程的中断,因而都是不稳定或很不稳定的分配格局及社会阶层结构。

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现代国家分配格局的基本形态的发展变化一般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即由“倒丁字型” (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发展到“金字塔型”(如资本主义社会前期和中期),再进而发展形成为“橄榄型” (如现代市场经济发达国家)。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或地主、贵族占有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而奴隶或农民则只拥有勉强维持生存或很少的生活资料,两个社会阶级之间矛盾极为尖锐,中间又缺乏其他社会阶级或市民阶层进行缓冲,因此,周期性地发生奴隶暴动或农民起义,一次又一次地发生国内战争和改朝换代。历史证明,这种“倒丁字型”社会分配格局无法保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

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前期和中期,资产阶级残酷剥削工人阶级,占有了大

量社会财富,而人数众多的工人阶级却只拥有少量的生活资料,这激起了工人阶级的反抗,发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有些还发展为国内战争。在无产阶级的持续反抗斗争下,其后,资产阶级被迫做出分配格局的调整,开始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了工人的工资,逐渐形成下层阶级占多数,中等收入阶层为数不多、富人占少数的“金字塔型”分配格局。 “金字塔型”分配格局。虽然基本维持了社会的大体稳定,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经常发生,有时还演变为带有暴力性质的社会动乱。为此,当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再次对”金字塔型”分配格局进行了调整,开始并逐步构建起“橄榄型”分配格局。 一般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是一种稳定的或趋近稳定的状态,其市场机制、产业结构、生产消费均处于这种状况,从而人们的收入也比较稳定,由于不同收入水平及结构的形成,进而社会各阶层也就形成。在这种稳定状态下,以收入来划分的社会各阶层的结构是一种“橄榄型”结构,中间大、两头小。它是稳定状态下的合理、科学的结构。通常大致可分为五层:一是超高收入阶层;二是高收入或偏高收入阶层;三是中等收入阶层;四是低收入阶层或偏低收入阶层,五是贫困阶层。其中,广义的中等收入阶层包括偏高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和偏低收入阶层;狭义的中等收入阶层则仅指中等收入阶层,但其数量很多,占全部人口比例大。

按照社会学理论, “橄榄型”社会结构是稳定、健康的社会模型,也是公道和合理的,它不仅构成了一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影响着一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风气、精神状态和价值取向。

多数学者认为,现代社会或者工业化社会的分配格局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它有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即中产阶级。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里,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分配差距比较小,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比较丰足的经济收入和公平的发展机会,生活比较安定,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受益。这样的社会是最稳定、最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中间层通常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 ,庞大的中产阶级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的调节功能,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它可以在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起到“缓冲层”的作用,可以使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缓解,有利于

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社会结构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中,社会主流意识更趋稳定,不容易受极端思潮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中等收入阶层数量庞大,其拥有的资金和财产多,消费需求大并能持续增长,因而能够推动和扩大内需,形成高收入、高福利、高消费、高产出的良性循环。

因此,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相对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化社会分配格局模型。这种分配格局形态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自然形成的,世界上许多现代化发达国家都是这种分配结构。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稳定的国家必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高、低收入者所占比重都不大的“橄榄型”结构,而不应是“金字塔型”“哑铃型”或者是”倒丁字型”。

3,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逐步深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也相应进行了~系列改革,取得了较大成绩,基本建立起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制度,大幅度提高了劳动者的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据《中国统计年if-)数据,197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381元人民币,到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22698元s5左右,是1978年的59,6倍。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81元,是1978年(343元)的46倍,扣除同期城镇价格变动因素,年均增长7,2%;2008年农村居民均纯收入为4761元,是1978年(134元)的36倍,扣除同期农村价格变动因素后,年均增长7,1%。但我国分配领域也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主要是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等造成我国分配格局不合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关于中国目前的分配格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从人口比例来看,目前中国的收入分布格局不是“橄榄型”而是“金字塔型”,而且是一个底座非常庞大的金字塔,低收入人群是整个社会中很大的一个群体。同时也有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现在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是“倒丁字型”,这种收入分配结构状况比“金字塔型”结构还要糟糕。此外,还有少数专家学者认为,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结构是”哑铃型”。显然,我国目前的分配格局无论是“金字塔型”还是“倒丁字型”或“哑

铃型”,都与“橄榄型”分配格局相差很大。值此“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即将结束、恰逢“十二五”规划抓紧研究制定之际,我国正在进入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阶段,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已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概括而言,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精神和既定大政方针的迫切需要。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符合这一指示的分配结构形状就是“两头很小、中间很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都就收入分配改革做出过一系列指示,提出过一系列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先后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制定了一系列大政方针。其中,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理顺分配关系”,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更明确要求, “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到2020年, “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指出,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也分别做出了关于调整分配结构、形成“橄榄型”格局的指示。由此可见,实现共同富裕,追求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我们党和政府早就确定的大政方针,是党和政府一贯追求的目标。因此,抓紧贯彻落实这一大政方针,已经成为我们当前必须为之努力奋斗和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解决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收入差距扩大、分配不公。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85年最小差距时的1,8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之间看,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市(26675:元)和最低的甘肃省(10969元),收入差额为15706元;,两者之比为2,43:1,其差距较以前有所扩大;从行业之间看,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61841元,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为12958元;,最高为最低的4,27倍,比1998年行业最高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水平之比2,35:1扩大了2,42

倍;从不同群体之间看,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测算数据,2007年10%居民收入最高组与10%最低收入组的收入比为23=|,比前几年又有扩大。另一方面,工薪劳动者内部薪酬收入差距也持续扩大,比如,2007年企业高管薪酬水平与其他职位人员薪酬差距扩大,其中,高管年度薪酬最高者达6600万元,是同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647倍;上市公司中18户金融企业高管平均年薪351,1万元,是金融行业职工平均工资4,94万元的71倍,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40,8倍。上述收入差距不符合我国初级发展阶段国情,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求,与我国近邻日本、韩国以及祖国宝岛台湾等地区相比,我们现有某些收入差距比如行业收入差距、群体收入差距等更大,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问题,所以,亟待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遏制收入差距扩大来加以解决。

三是促进调整我国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的迫切需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橄榄型”分配格局下,中等收中等收入者人口比例占大多数。历史经验表明,中等收入者群体既是经济生产的主体,又是稳定的消费群体。它的扩大,有利于购买力增加,购买力增加又将促进扩大内需。在现代化进程中,中等收入者群体是掌握现代化进程中关键的基本知识和技术的群体。他们一般受过较高的教育,掌握比较先进的知识技术,从事着大量的与知识相关的技术以及管理工作,往往成为先进知识技术的运用者和传播者,是知识经济时代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生力军。中等收入者群体在生产力发展中承担着知识技术的承接、传播以及更新的角色,推动着经济的积极发展。同时,在中等收入者群体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小,中等收入者群体保障着社会的经济和谐。从另一方面来讲,作为有相当实力的稳定消费群体和民间投资主体,中等收入者群体能有效扩大社会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中等收入者群体作为社会的支柱性消费群体,其较强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兼备,除了实物消费外,服务消费也日趋增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主要靠外贸和投资拉动,这一经济发展模式和结构已经不可持续,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内需、外贸、投资协调发展。因此,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促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

经济发展模式,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中等收入阶层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性概念,中等收入阶层既是收入水平达到中等、生活质量较好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个人素质较高、社会责任心较强的社会群体。古语说, “衣食足则知荣辱”。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特别是在靠提高自己职业技能素质提高收入水平、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的情况下,中等收入阶层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必将相应提高。这个群体在总人口中达到较大比重,无疑有利于带动、促进其他人群素质的提高。而且,教育良好的中等收入阶层,更富有民主精神,更富有理性思考,往往是政治民主化的主导社会的推动力量。而那些经济收入比较殷实、思想文化素质比较高的中等收入者拥有着优质的人力资本和巨大的创造性,他们主要依靠知识和智力创造社会财富,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社会活力的主要源泉,正日益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另外,由于中等收入阶层受现代化管理制度的约束与熏陶,内心具有渴求名望与成功的需要,因此处于中等收入阶层的人一般会抓住一切有利于提高职业素质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不断充实与提高自己,充分地展现和发挥自我的特长和潜能,以谋求长远的发展。他们深知自己与社会上层的差距,非常清楚在社会流动十分频繁的今天要确立自己现有地位的难度,所以总是力图通过主观上的努力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专长,不断提升自己的经济地位,增强经济实力。因此,力求上进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敬业精神,造就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性格特征和思想主流。较高的素养、收入、地位和生活质量,使中等收入阶层大多具有自觉的现代公民意识。他们自身的价值取向、精神状态和社会行为等符合党和国家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和社会导向,因而对其他社会群体有示范引导作用。所以说,建设“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利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五是按期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按照我国发展战略安排,要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

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同时,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等等。从上述我国发展战略目标的内涵看,都充分体现了追求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都与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紧密相关。无论是“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让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还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等,都离不开理顺分配关系,构建中等收入阶层占大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只有社会人1:3的大多数能够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才是共同富裕,才能为全民族素质的普遍提高提供现实基础,才能使我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方面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绩。现在离2020年只有10年时间了,加快理顺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时不我待,必须抓紧,才能确保按时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神圣目标。

二、我们离“橄榄型”分配格局还有多远?

要了解我国现行分配格局离“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多远,先要分析我国“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内涵及状况,搞清楚其基本模样,然后再将我国现行分配格局与“橄榄型“分配格局进行比较,才能认清我们离“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多远。 1,关于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界定标准

“橄榄型”分配格局的主体是中等收入阶层,它的内容、构成、大小及其发展变化决定着“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内涵及其状况。我们认为,目前界定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有三个指标:一是收入达到中等及以上;二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三是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或中等附近。这其中,收入是最主要的界定标准。从这个概念看,首先,它具有经济规定性,以收入水平为确定中等收入者的首要条件。其次,它具有相对性,中等收入水平不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收入水平区间,同时这一区间还是以一定范围、一定时期、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等为条件的。再次,它还具有引申性,即概念本身可推导出其他含义。也就是说,稳定的中等收入必将导致拥有相应的财产,而拥有一定财产又将形成稳定的中等收入者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其生活水平、生活方式、经济利益等一致或相似,必然会在政治见解、文化心理、审美情趣、道德意识等方面相互认同,

进而形成一个社会阶层。综上所述,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概念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具有经济的、历史的、地域或国别的、社会的、文化的等多重规定性。从某种程度上讲,收入水平的中等化只是中等收入阶层的量的规定性,而除此之外的人文等因素才是中等收入阶层的质的规定性。或者说,只有先成为中等收入者,才能发展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但并不是所有中等收入者都必然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特别是在他(她)不能认可中等收入阶层的价值观并自觉遵循有关行为规范的情况下,他(她)始终只能是一个收入水平达到中等,但思想意识和行为却仍然处于社会低层级的人。归纳起来,我们定义的中等收入阶层概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中等收入阶层以中等收入为基础。如上所说,收入水平达不到中等是不能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的。这里,中等收入是一个以收入为划分中轴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等收入水平一般是以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中轴的,其社会平均收入水k平与社会收入水平的中位数相近或相等,因此,等于或稍低于和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

目前,在我国中等收入以什么为基准来进行衡量?在这个问题上,大致是有三种认识:其一是认为应该以人群收入的平均值为标准,中等收入者是在一定时期里在同一地域范围内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城乡居民群体,以各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来确定中等收入者标准线较为合理。其二是认为应以人群收入的中位数为标准,这里是用中位数的概念,而不是指相对多数人群的收入水平或是简单的算术平均水平。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偏向于底部较大的“金字塔”型,低收入者的群体偏多,而高收入阶层和中等收入者偏少,社会成员的收入不呈现正态分布,所以在我国不能以收入的众数为标准,如果以众数为标准的话将可能使中等收入的标准偏低。其三是将平均数与中位数相结合确定。即以稍高于平均数的收入水平为基础,同时参考中位数水平,两相印证并调整后确定。

本文所定义的“收入”即持第三种认识,不是指对现有收入水平的简单算术平均计算的结果(平均数),而是以高于平均数的收入水平为基础,再参考收入水平中位数相互印证并调整后确定的水平。目前,我国收入平均数(尤其是包括城镇在岗职工、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雇佣人员的工资水平的平均数)明显是低

工资水平,工资平均数远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真实工资收入水平。为此,我们不能以此作为认定中等收入水平的依据。同时,简单以中位数为划分标准,在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水平序列很不规律分布的情况下,也容易造成偏差。据分析,目前我国的中位数可能还低于平均数。因此,秉持第三种认识应该是目前情况下的正确选择。

这里,中等收入是区间数量而不是固定的数量,即中等收入是一个大体的区间,而不是~个固定不变的量。相反,它是一个不断随着分配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处在不断变动之中的概念,相应地中等收入群体或中等收入阶层也是一个发展变动的概念。首先是一个时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等收入水平标准也应相应提高。其次,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中等收入的人群构成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传统国有用人单位等体制内职工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扩展到体制外,非公有经济单位的部分有关人员相应成为中等收入者。再次,多数的专家学者也认为中等收入者是一个有地域和城乡差别的概念。

中等收入阶层相对于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而言,既不是特别的富有,也不是指仅能维持生活没有多少发展、享受生活资料的人群。关于对我国中等收入阶层标准的界定,鉴于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发展中国家,在分析我国中等收入阶层时,有三点需要考虑:首先,要立足于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能简单地照搬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产阶级收入和生活水平标准,同时也要认真地研究这些国家和地区中产阶级的形成过程,及其具有的基本的特征。其次,我国沿海地区的发达省份和内地的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也比较大,我们需要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另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等收入阶层的标准也在不断的变化,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也在逐步地接近。我们注意到,美国学者在对美国中产阶级的研究中,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的界定也是区分开来的。在美英等国对中产阶级的提法就是老中产阶级和新中产阶级之分,老、新中产阶级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以及职业分布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它也是动态的。但是这里所说的“动态”不是指每年都需要变化,而是指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中等收入标准。

(2)中等收入阶层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的社会群体。现在我们提出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概念,是有其特定发展阶段内涵的,即以2020年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重要依据,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不是小康,而是比较富裕。虽然我们所定义的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内涵有所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但是应该承认,在生活较富裕这个层面的内涵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是基本相似的。尽管各国的生活较富裕的具体内容有不同,但生活较富裕作为一种生活状态,一种生活质量,在不同国家中其基本特征是相近或相同的。简言之,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不仅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还有结余用来实现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发展、享受和投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相对于全球中下等收入国家的生活富裕程度提出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把中等收入阶层定位为生活较富裕的人群,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小康。在中国与世界经济逐渐接轨的新环境下,这种定位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3)中等收入阶层是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或中等附近的社会群体。世界各国中产阶级的职业都是处于本国社会的中上等或中等附近地位,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职业分布也具有相同性,这也是此群体职业稳定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党政机关中高级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包括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自由职业人员如律师、演员、作家等,私营企业主和经营比较稳定的个体户,农村中的规模经营户等等,都属于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职业范畴。这些职业都以接受过至少中等以上的教育为条件,特别是在知识愈来愈成为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的今天,是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管理经验等已成为个人财富增长的重要源泉,成为一个中等收入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4)中等收入阶层拥有基本相近或相同的价值观及行为规范。这是西方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也是引导社会主流观念、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当其发育成熟为阶层时,也应该形成本阶层共同认可的基本相近或相同的价值观,能够大体自觉遵守本阶层约定俗成的文明行为规范。这些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基本特征是: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岗敬

业、较强社会责任心,等等。它与我们国家所提倡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相一致,能够引领社会价值观的正确取向和行为规范的推广。这是中等收入阶层的内在本质的体现。

2,国外相关国家中等收入界定标准

国外大部分国家都是根据收入来判断是否属于中产阶级,但各国的定义和划分区间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时期标准也不一样。美国、英国、德国、瑞典等发达国家也不尽相同;印度、新加坡、巴西、阿根廷等国对中产阶级的划分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从现阶段来看,美国年收入在4~20万美元之间的家庭都属于中产阶级的队伍,其他西欧国家的中产阶级年收入标准要低于美国,亚洲国家的富裕程度远不及美国和西欧国家,各国或地区中产家庭年收入的底线差别也很大。一般来看,本国公布的中产阶级的比例和估算的绝对数字,由于划分标准的不同和收入水平的换算方法的不同,往往与国际上一些机构的测算结果出入很大。如印度”国家应用经济研究理事会”是印度中产阶级标准的制定和发布者,其发布的印度中产阶级标准是:凡年均税后收入在3,375万卢比到15万卢比(约合700~3000美元)的家庭均可算是中产阶级家庭。按此计算,印度现有中产阶级约3亿人。而美国商业部在宣布印度是目前世界上十大新崛起市场之~的时候说,印度目前的中产阶级约为15亿人左右,只有印度自己公布数字的一半。

3,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国于1992年才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至今不到20年,这一时间的限制,决定了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者还不可能形成比较成熟、且为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还只能是基本特征不全的社会群体,主要表现在只具备以中等收入为基础、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和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或中等附近这三点上,还缺少第四个特征即价值观、行为规范的统一。从这个意义讲,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的中等收入阶层,只有中等收入群体。因此,我们只能分析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根据我们提出的中等收入的划分标准,2002年,我国中等收入者收入约为

4~6万元,根据抽样调查计算,全国大约有近一亿人口属于中等收入者,中等收入者比重约为全国总人口的7%左右,约占当时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14%以上。参照2002年对中等收入水平的认识和调查,考虑到这些年来居民消费物价水平上涨等因素,以收入为主要指标,我们定义现阶段中等收入标准为年收入6~20万元,其中,主体部分为6~12万(相当于9000美元至18000美元),此外,家庭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3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为30%左右,家庭成员有旅游健身、观看中高档文艺演出等的愿望和经济能力,有较高的技能或谋生能力i,j,ta较高的文化、思想道德素质等等。2008年,中等收入群体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约为21,56%,以此为基础,经估算,201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大约占全国从业人员的24%。

(1)行业分布。从行业大类看,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公共管理等行业上,这些行业许多是垄断行业和知识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新兴行业,或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行业,这些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或是由财政增加拨款,或是业务量突飞猛进,获得了较多资金或高额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不同形式分配给职工,使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外一些新兴行业由于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使该行业从业人员总体收入水平也高过一般水平,如技术和信息咨询业、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等。这说明中等收入者与工作的行业部门有关,一般情况下工作在高盈利的新兴产业部门的收入就比较高。

(2)职业分布。处于中等附近或以上地位的职业,形成了大量的中等收入者。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年对9956户城市高收入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当年,从职业角度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的比例最大,占3i%。尽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总人口中占有较小的比重,但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的比重却排名第一。专业技术人员位居第二,占城市高收入群体的252%。可以看出,中等收入者主要集中在经营管理者、投资银行职员、专业

技术人员、专业咨询人员,除了上述职业,还有一个特殊的人群,那就是外企白领(不包括外企首席代表)。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党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上公务员、大多数事业单位中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的中级及以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私营企业主及投资者、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等人员,其收入水平有了较多提高,也开始或已经进入按照第三种认识计算的中等收入水平范围。综合来看,我国中等收入者的职业特征很明显,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私营企业主及投资者、个体工商户、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是我国中等收入者的主要构成。

(3)地域分布。中等收入者主要分布在城市,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和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权力、财富和机会都集中在城市,尤其又以大城市为主,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及粤、淅等沿海发达地区。另外,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除省会城市外的部分二线城市如宁波、温州、无锡、苏州等城市中的中等收入者也越来越多。少数县级市也产生了中等收入群体。2008年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22698元人民币),已经进入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但是我国地域发展差异很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城市的人均gdp已达到了6000~10000美元,而这4个城市人口总量已超过6000多万,占全国总人口的43%:还有部分城市人均gdp也已达到4000美元以上。但同时,仍有许多城市和农村人均gdp还较低。

4,在我国建立“橄榄型”分配格局任重道远

(1)全面解决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问题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不够合理,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偏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特别是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分配秩序也比较混乱。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又相当复杂,不但有收入分配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直接引发了许多收入分配问题,同时又有深层次原因,包括经济社会体制的某些弊端强化了分配不公,有些还成为分配不公的源头;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

不合理,进一步放大了因为自然资源、个人禀赋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不解决这些问题,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根本无法构建起来的。而且,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场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变革,必须照顾各方面的合理诉求,协调好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取得共识。由此可见,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政治领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同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经济状况及其发展又受国际经济状况及其发展的影响,这又进一步增加了对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由此可见,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必然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

(2)我国现有的中等收入群体离”橄榄型”还相距较远。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还较小,据测算大约只占全国从业人员的24%,要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占从业人员的比重起码应达到50%左右。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这个比例都在50%以上,高的如美国达到80%以上。我们要把现在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从20%多提高到50%,还需较长一段时间。根据前述测算,到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约能达到38%,虽然还不算”橄榄型”,但考虑到届时我国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也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全面小康的目标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当然,如果我们的经济发展状况更好一些,分配关系调整得也更好一些,也可能这一比重的增长速度更快一些。

(3)我国要形成“橄榄型”的中等收入阶层需要更长的时间。如前所述,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还不是中等收入阶层,还没有形成~套本群体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要形成一套共同认可并能够引领社会主流观念及行为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没有~个长期稳定的培育发展过程是无法实现的。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产生和逐渐发育成熟,形成一套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大约经历了上百年的时间,要是从历史渊源寻根,可以上溯更远,比如十八、十九世纪的市民阶层即是今天中产阶级的主要来源。可见,中产阶级的发育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而形成一套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更需要一定的历史环境和条件及时间。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不到20年,

文化建设又相对滞后。据此可知,在我国建成中等收入阶层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既需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又需要培育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因此,这将是一个比单一扩大收入比重需要花费更长时间的历史过程。可见,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

三、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实现途径

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经济社会体制的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调整紧密相关,可以说是一个涉及整个社会的变革过程。因此,要统筹设计、周密规划,标本兼治,抓住重点,分步改革,渐次推进。

总结国内外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有益经验,针对我国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推力,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促使其中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为重点,以调整产业、行业、职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素质和改善其生活质量为治本措施,综合运用教育政策、城镇化建设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生产要素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政策手段,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并调整优化其结构,促进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培育壮大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为最终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创造条件。 这一思路的要点有四条:一是以深化改革为根本推力,只有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才能消除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各种制约和阻力,才能推动“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形成。二是“提低、转中、扩中”,即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使其中相当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以此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样做既快捷,又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直接措施。三是通过调整产业、行业、职业结构,使能够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行业、职业数量逐步增加,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通过继续提高其素质,使我国中等收入群体逐渐发育成为中等收入阶层。四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作用为补充,同时发挥好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的调节作用,共同促进”

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形成。

1,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1)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普通劳动者也能成为“有钱人”。当前,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已成为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提高工资收入是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途径。要加快推进企业工资形成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逐步提高低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使其中大部分人逐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重点是对技能工人根据其技能水平提高、所作贡献增加,相应提高其工资,使他们其中的高级工和技师收入水平有较多增长,能够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其他大中型企业继续根据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让更多职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同时,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2)大力支持创业人才创业致富,造就一批“小老板“。 针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我国前几年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政策思路。其中“扩中”主要依靠大力鼓励创业,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以改善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结构,让更多“小老板”成为中等收入者的有生力量。这里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海外归国的博士、硕士,自己离开用人单位自行创业者等等。拥有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创业人才特别是海外归国的博士、硕士以及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科技创业,创办中小企业,不仅可以获得较高收入,逐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而且可以扩大就业,带动部分低收入者逐步提高收入水平。为此,要积极营造鼓励创业人才自主创业、科技创业的政策环境,要努力改善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等的金融保险服务,大力推广小额信贷,鼓励创办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放宽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并为积极创业人员提供税收上的优惠。

在鼓励兴办中小企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2008年,我国个体工商户总数达2917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口比例的38%。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在财

税、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保证他们能够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促使他们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3)鼓励农民规模经营,扶持一批“新地主”。 近年来,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积极调节收入分配,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在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实行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91、出务工增加收入。从2002年到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476元:增加到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7,2%。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效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未来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潜在组成部分。要继续抓好政府支持农村、农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扶持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促使他们成为中等收入者。

2,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能产生中等收入的职业和岗位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让“英雄”有用武之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产业比重下降,现代工业产业比重上升,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这表明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不断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产业结构状况对于扩大中产阶层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现阶段,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从而形成更加合理、优化的产业结构以及相应的职业结构。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跟我们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们应加快传统产业技术的改造,将高新技术应用到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中,从而实现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一个以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并注重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必然会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上升,使得信息、金融、保险等行业相关岗位猛增,使得拥有专业技术人才更加抢手,而职业的分化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分流整合,势必为中等

收入阶层发展奠定职业结构基础。

(2)在第三产业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岗位的“含金量”。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不仅可以有效地推进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而且可以扩大我国的就业领域并增加就业人数,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还可以提高人民生活7k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可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今后我国发展第三产业应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基础上,大力开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业部门。在行业政策上,要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业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现代社会服务业,大力发展中介和社区服务业,逐步实现社会分工的细化,规范发展会计服务、法律服务、家庭高级服务、管理咨询和工程咨询等中介行业,在社区内开展家政、维修等服务项目,创造新型的社区月艮务组织,找到更多的服务内容,发掘更多的就业岗位;开发新型流通产业,推进物流配送,加快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主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改造和提升传统流通业和运输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旅游业应积极开发旅游资源,使第三产业寻找到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第三产业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从而培育更多高素质、中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以此同时,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必将带来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这样,第三产业的“含金量”更高,其从业人员就可以拿到与其岗位更相称的工资。

3,建立更广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要建立一个中等收入阶层占大多数的和谐社会,就必须建立能够覆盖社会绝大多数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大、得到保障的社会群体数量仍然不够多,且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管理混乱。这与培育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一致。因此,我们要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一个覆盖面更广泛、保障更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绝大多数人口的生活质量,一方面控制并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另一方面稳定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1)进一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目前,在我国农村还没有建立一套

像城市那样的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对城市和农村还存在差别,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在享受国家社会保障资源上,明显低于城市居民。部分农民遭遇天灾人祸仍然很容易陷入贫困。为此,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通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救济制度、优抚安置制度、五保户制度等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贫困人口得到基本保障,控制并继续缩小贫困人口比重。

(2)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使之成为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主要手段。今后~段时期,我们应重点解决城市务工农民、城市用人单位编制外人员、城市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医疗保险方面,着力解决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拓宽社保资金的来源渠道,为更多的人得到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一方面防止城市低收入群体扩大,另一方面防止某些中等收入者由于各种各样原因下滑到低收入群体。

4,加大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投入,为“扩中”提供基础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职业、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与其受教育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现阶段新的中等收入阶层的主要来源是“白领”、 “灰领”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群体,而这个新中等阶层的形成主要得益于现代教育的高度普及和科技的高度发展。但我国劳动力整体知识水平偏低,通过教育而改变社会地位的“新中间阶层”占全国总劳动力的比重还很小。要改变我国目前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现状,要搞好我国的人力资本建设,壮大中间阶层,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得大多数社会成员有可能通过职业身份上进入中间阶层。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制定有利于扩大中间阶层的教育政策,普及教育。

(1)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政府通过逐步放宽对非义务教育的限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要大力发展高级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近些年来,我国高等院校通过扩招等措施,使我国的高等教育的普及率升高,但同时也使社会各类型人才的结构比例失调。由于国家缺乏对各行业和各等级结构的宏观调控,这些年大学扩招较快,一定程度造成近几年高级职业

技术工人——即“灰领、蓝领工人”的短缺,影响了“中国制造”的质量。所以,我们应该加快教育体制的改革,使教育路径更加多元化,在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加快发展高级职业教育,因为现代社会中的“灰领、蓝领”人员已是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职业教育也成为通向中等收入阶层的桥梁。在学校内部要优化专业结构,使得我们的高等教育体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更多的人加入到中等收入阶层提供基本的教育和素质保障。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将为更多的人加入中等收入阶层提供公平的机会,从而为中等收入阶层的壮大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同时,还要加强在职培训教育,现代社会知识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只有通过终身教育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2)平衡城乡教育资源。在继续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通过财政政策对农村教育实行补贴,从体制上彻底解决农村教育资金不足、教育资源缺乏的状况,使农村孩子获得均等或者是更好的教育。虽然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但我们必须努力去做,特别是进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阶段,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逐步解决农村教育问题,让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对教育资源拥有平等的占有机会,他们通过教育提升自己的素质,为将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打好基础。

5,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为“橄榄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1)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管理体制,积极引导和吸收更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高农民收入,就要消除目前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民外出打工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因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有步骤地改革现存的户籍制度,建立一个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户籍制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口登记制度,其核心是户口背后所包含的福利差异,如社会保障、社会保护、教育获得、其他公共服务等,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与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的改革协调推进,只有把户籍制度改革与这些领域的改革相结合,才有助于政策的调整和制度改革的推进。

(2)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为数众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就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幅度减少农村人

口,提高城市化程度和水平。一方面,要搞好小城镇建设,在大城市人el出现饱和,准入门槛比较高的时候,使环绕大城市的卫星城镇或小城镇可以更好地吸收农民和农民工,为其转变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支撑。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et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市民社会。

(3)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除了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增收以外,还要积极“减负”,减轻农民的显性和隐性负担。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的建设,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继续执行对农产品的补贴和价格政策。由于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政府应开展针对农产品生长的保险,使农民即使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时,也能保障基本生活。

(4)改进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进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分项征收制度,适时调整起征点或减少征税分级并降低税率,合理降低中低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税负;同时,建立根据家庭负担情况相应豁免费用的制度,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扩中”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5)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规范和教育、卫生体制的深化改革。控制房价过快增长,争取使房价逐步与工薪劳动者的收入形成适当比例关系:继续深化改革教育体制、卫生体制,控制居民教育支出、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减轻中低收入群体面临房价贵、上学贵、看病贵“三座大山”的经济压力,逐步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洁质量。

另外,政府还要坚决打击非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改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为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提供多方面支撑。

我们党早就确立了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无论是”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让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还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都离不开理顺分配关系,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大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现在离2020年只有10年时间了,理顺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时不我待,必须抓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

下,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确保按时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神圣目标。

2010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专题五:加快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

苏海南 常风林

古语云: “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并且在一些领域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分配不公、收入差距,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改革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势在必行。那么,应该构建一种什么样的分配格局呢?对此,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高屋建瓴地勾画出我国分配格局的基本框架。进入2010年,中央领导同志更是多次就收入分配改革提出指导性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温家宝总理在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中指出,“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这些指导意见为我们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格局指明了方向。

一、为什么要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

1,什么是“橄榄型”分配格局?、

所谓“橄榄型”分配格局,又称“纺锤型”分配格局,通俗的说法就是指~个以中产阶层为主体,而富人阶层和贫穷阶层比例都较小的、 “两头小,中间大”形如“橄榄球”的社会群体收入分配结构。

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到今天基本都形成了中产阶层占大多数、富人阶层和相对贫穷阶层占少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其中,大多数国家的中产阶层占60%以上,有的国家甚至达80%的比重。 “中产阶层”或“中产阶级”,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于1951年出版的《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所界定的。他指出,在工业发

达的西方国家,已经出现了一个包括政府部门的中级行政官员、国营和私营垄断企业中的中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所组成的新的群体——”中产阶级“,这一阶级具有以下特征:~是依附于庞大机构,从事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二是无固定私产,不对服务机构拥有财产分配权;三是靠知识与技术谋生,领取较稳定且丰厚的年薪或月俸;四是思想保守,生活机械单调,缺乏革命热情,但为维持与其地位相称的形象而拒绝流俗和粗鄙的大众趣味。其后,随着西方国家社会变革和发展,关于中产阶级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扩充和发展。到今天,西方国家的中产阶级~般是指其收入和财富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上下,其收入来源稳定、生活比较富裕,以金领、白领、灰领人员以及蓝领中的技能工人等所组成,具有中等及以上教育水平,同时具有比较成熟且共同遵守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社会群体。

2,“橄榄型”分配格局与其他分配格局的区别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及法律法规规范逐步形成的,如瑞典、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而在此之前却曾经存在过其他形状的分配格局。目前,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实际存在不同于“橄榄型”的其他分配格局,主要有“金字塔型”、 “哑铃型”、 “倒丁字型”等多种分配格局。为此,我们先要分析这些分配格局与“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哪些区别,它们各自对经济,社会乃至政治、文化有哪些影响和作用。

首先,我们看“金字塔型”分配格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财富分布状况呈现一种“底座庞大,塔尖细小”的“金字塔”形状,其中,收入和财富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者偏多,有的比例达到居民总数的70%以上甚至更高,而中等及以上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所占比例渐次减少,特别是高收入和过高收入者人数很少,但却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

其次,我们看”哑铃型”分配格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或某个社会呈现出富人或有钱人、穷人或没钱人都非常多,而中等收入阶层却很少的“两头大、中间细长”如“哑铃”的形状;在这种分配格局下,高、中、低三种收入群体的比重大体是3:2:5。其中,穷人一般都大于富人。

再次,我们看“倒丁字型”分配格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或某个社会呈现出贫困或低收入者群体占绝大多数,而中高收入者人数都较少,其中,贫困或中低收入者群体相互之间收入水平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状似一块平放的又宽又长的板子,而高收入者和超高收入者则状似一根上下粗细差不多的棍子。对此种分配格局,经济学家赵海均先生在《什么在左右中国经济》一书中有另一种称谓,即所谓“倒陀螺型”分配格局,主要表现为高居顶尖的少数人占据着大量的财富,通常,少数富有者占有着很多不良资产,高收入者约占居民总数的20%~30%。而中低收入者和贫困居民没有多大差别,可以看成是同一类,占居民总数的绝大多数,约70%~80%。因此,其结构形状像一个“倒陀螺”,上圆锥形,下圆柱形,分为两个层级。

以上这几种分配格局,基本特征都是少数人居于社会的上层,占有大量社会财富,而大多数人则处于社会的下层,只拥有少量财富;中等收入阶层人数都很少,拥有的财富也不多,整个社会呈现两极分化。这几种分配结构都可能因为社会阶层分化严重,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矛盾而引发群体或社会冲突,很容易受某些社会极端思潮的蛊惑和煽动,导致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甚至整个社会的颠覆,从而造成社会发展进程的中断,因而都是不稳定或很不稳定的分配格局及社会阶层结构。

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现代国家分配格局的基本形态的发展变化一般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即由“倒丁字型” (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发展到“金字塔型”(如资本主义社会前期和中期),再进而发展形成为“橄榄型” (如现代市场经济发达国家)。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或地主、贵族占有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而奴隶或农民则只拥有勉强维持生存或很少的生活资料,两个社会阶级之间矛盾极为尖锐,中间又缺乏其他社会阶级或市民阶层进行缓冲,因此,周期性地发生奴隶暴动或农民起义,一次又一次地发生国内战争和改朝换代。历史证明,这种“倒丁字型”社会分配格局无法保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

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前期和中期,资产阶级残酷剥削工人阶级,占有了大

量社会财富,而人数众多的工人阶级却只拥有少量的生活资料,这激起了工人阶级的反抗,发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有些还发展为国内战争。在无产阶级的持续反抗斗争下,其后,资产阶级被迫做出分配格局的调整,开始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了工人的工资,逐渐形成下层阶级占多数,中等收入阶层为数不多、富人占少数的“金字塔型”分配格局。 “金字塔型”分配格局。虽然基本维持了社会的大体稳定,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经常发生,有时还演变为带有暴力性质的社会动乱。为此,当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再次对”金字塔型”分配格局进行了调整,开始并逐步构建起“橄榄型”分配格局。 一般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是一种稳定的或趋近稳定的状态,其市场机制、产业结构、生产消费均处于这种状况,从而人们的收入也比较稳定,由于不同收入水平及结构的形成,进而社会各阶层也就形成。在这种稳定状态下,以收入来划分的社会各阶层的结构是一种“橄榄型”结构,中间大、两头小。它是稳定状态下的合理、科学的结构。通常大致可分为五层:一是超高收入阶层;二是高收入或偏高收入阶层;三是中等收入阶层;四是低收入阶层或偏低收入阶层,五是贫困阶层。其中,广义的中等收入阶层包括偏高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和偏低收入阶层;狭义的中等收入阶层则仅指中等收入阶层,但其数量很多,占全部人口比例大。

按照社会学理论, “橄榄型”社会结构是稳定、健康的社会模型,也是公道和合理的,它不仅构成了一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影响着一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风气、精神状态和价值取向。

多数学者认为,现代社会或者工业化社会的分配格局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它有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即中产阶级。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里,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分配差距比较小,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比较丰足的经济收入和公平的发展机会,生活比较安定,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受益。这样的社会是最稳定、最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中间层通常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 ,庞大的中产阶级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的调节功能,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它可以在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起到“缓冲层”的作用,可以使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缓解,有利于

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社会结构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中,社会主流意识更趋稳定,不容易受极端思潮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中等收入阶层数量庞大,其拥有的资金和财产多,消费需求大并能持续增长,因而能够推动和扩大内需,形成高收入、高福利、高消费、高产出的良性循环。

因此,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相对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化社会分配格局模型。这种分配格局形态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自然形成的,世界上许多现代化发达国家都是这种分配结构。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稳定的国家必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高、低收入者所占比重都不大的“橄榄型”结构,而不应是“金字塔型”“哑铃型”或者是”倒丁字型”。

3,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逐步深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也相应进行了~系列改革,取得了较大成绩,基本建立起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制度,大幅度提高了劳动者的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据《中国统计年if-)数据,197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381元人民币,到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22698元s5左右,是1978年的59,6倍。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81元,是1978年(343元)的46倍,扣除同期城镇价格变动因素,年均增长7,2%;2008年农村居民均纯收入为4761元,是1978年(134元)的36倍,扣除同期农村价格变动因素后,年均增长7,1%。但我国分配领域也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主要是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等造成我国分配格局不合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关于中国目前的分配格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从人口比例来看,目前中国的收入分布格局不是“橄榄型”而是“金字塔型”,而且是一个底座非常庞大的金字塔,低收入人群是整个社会中很大的一个群体。同时也有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现在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是“倒丁字型”,这种收入分配结构状况比“金字塔型”结构还要糟糕。此外,还有少数专家学者认为,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结构是”哑铃型”。显然,我国目前的分配格局无论是“金字塔型”还是“倒丁字型”或“哑

铃型”,都与“橄榄型”分配格局相差很大。值此“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即将结束、恰逢“十二五”规划抓紧研究制定之际,我国正在进入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阶段,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已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概括而言,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精神和既定大政方针的迫切需要。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符合这一指示的分配结构形状就是“两头很小、中间很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都就收入分配改革做出过一系列指示,提出过一系列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先后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制定了一系列大政方针。其中,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理顺分配关系”,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更明确要求, “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到2020年, “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指出,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也分别做出了关于调整分配结构、形成“橄榄型”格局的指示。由此可见,实现共同富裕,追求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我们党和政府早就确定的大政方针,是党和政府一贯追求的目标。因此,抓紧贯彻落实这一大政方针,已经成为我们当前必须为之努力奋斗和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解决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收入差距扩大、分配不公。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85年最小差距时的1,8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之间看,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市(26675:元)和最低的甘肃省(10969元),收入差额为15706元;,两者之比为2,43:1,其差距较以前有所扩大;从行业之间看,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61841元,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为12958元;,最高为最低的4,27倍,比1998年行业最高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水平之比2,35:1扩大了2,42

倍;从不同群体之间看,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测算数据,2007年10%居民收入最高组与10%最低收入组的收入比为23=|,比前几年又有扩大。另一方面,工薪劳动者内部薪酬收入差距也持续扩大,比如,2007年企业高管薪酬水平与其他职位人员薪酬差距扩大,其中,高管年度薪酬最高者达6600万元,是同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647倍;上市公司中18户金融企业高管平均年薪351,1万元,是金融行业职工平均工资4,94万元的71倍,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40,8倍。上述收入差距不符合我国初级发展阶段国情,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求,与我国近邻日本、韩国以及祖国宝岛台湾等地区相比,我们现有某些收入差距比如行业收入差距、群体收入差距等更大,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问题,所以,亟待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遏制收入差距扩大来加以解决。

三是促进调整我国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的迫切需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橄榄型”分配格局下,中等收中等收入者人口比例占大多数。历史经验表明,中等收入者群体既是经济生产的主体,又是稳定的消费群体。它的扩大,有利于购买力增加,购买力增加又将促进扩大内需。在现代化进程中,中等收入者群体是掌握现代化进程中关键的基本知识和技术的群体。他们一般受过较高的教育,掌握比较先进的知识技术,从事着大量的与知识相关的技术以及管理工作,往往成为先进知识技术的运用者和传播者,是知识经济时代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生力军。中等收入者群体在生产力发展中承担着知识技术的承接、传播以及更新的角色,推动着经济的积极发展。同时,在中等收入者群体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小,中等收入者群体保障着社会的经济和谐。从另一方面来讲,作为有相当实力的稳定消费群体和民间投资主体,中等收入者群体能有效扩大社会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中等收入者群体作为社会的支柱性消费群体,其较强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兼备,除了实物消费外,服务消费也日趋增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主要靠外贸和投资拉动,这一经济发展模式和结构已经不可持续,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内需、外贸、投资协调发展。因此,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促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

经济发展模式,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中等收入阶层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性概念,中等收入阶层既是收入水平达到中等、生活质量较好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个人素质较高、社会责任心较强的社会群体。古语说, “衣食足则知荣辱”。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特别是在靠提高自己职业技能素质提高收入水平、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的情况下,中等收入阶层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必将相应提高。这个群体在总人口中达到较大比重,无疑有利于带动、促进其他人群素质的提高。而且,教育良好的中等收入阶层,更富有民主精神,更富有理性思考,往往是政治民主化的主导社会的推动力量。而那些经济收入比较殷实、思想文化素质比较高的中等收入者拥有着优质的人力资本和巨大的创造性,他们主要依靠知识和智力创造社会财富,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社会活力的主要源泉,正日益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另外,由于中等收入阶层受现代化管理制度的约束与熏陶,内心具有渴求名望与成功的需要,因此处于中等收入阶层的人一般会抓住一切有利于提高职业素质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不断充实与提高自己,充分地展现和发挥自我的特长和潜能,以谋求长远的发展。他们深知自己与社会上层的差距,非常清楚在社会流动十分频繁的今天要确立自己现有地位的难度,所以总是力图通过主观上的努力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专长,不断提升自己的经济地位,增强经济实力。因此,力求上进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敬业精神,造就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性格特征和思想主流。较高的素养、收入、地位和生活质量,使中等收入阶层大多具有自觉的现代公民意识。他们自身的价值取向、精神状态和社会行为等符合党和国家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和社会导向,因而对其他社会群体有示范引导作用。所以说,建设“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利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五是按期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按照我国发展战略安排,要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

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同时,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等等。从上述我国发展战略目标的内涵看,都充分体现了追求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都与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紧密相关。无论是“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让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还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等,都离不开理顺分配关系,构建中等收入阶层占大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只有社会人1:3的大多数能够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才是共同富裕,才能为全民族素质的普遍提高提供现实基础,才能使我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方面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绩。现在离2020年只有10年时间了,加快理顺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时不我待,必须抓紧,才能确保按时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神圣目标。

二、我们离“橄榄型”分配格局还有多远?

要了解我国现行分配格局离“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多远,先要分析我国“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内涵及状况,搞清楚其基本模样,然后再将我国现行分配格局与“橄榄型“分配格局进行比较,才能认清我们离“橄榄型”分配格局有多远。 1,关于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界定标准

“橄榄型”分配格局的主体是中等收入阶层,它的内容、构成、大小及其发展变化决定着“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内涵及其状况。我们认为,目前界定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有三个指标:一是收入达到中等及以上;二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三是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或中等附近。这其中,收入是最主要的界定标准。从这个概念看,首先,它具有经济规定性,以收入水平为确定中等收入者的首要条件。其次,它具有相对性,中等收入水平不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收入水平区间,同时这一区间还是以一定范围、一定时期、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等为条件的。再次,它还具有引申性,即概念本身可推导出其他含义。也就是说,稳定的中等收入必将导致拥有相应的财产,而拥有一定财产又将形成稳定的中等收入者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其生活水平、生活方式、经济利益等一致或相似,必然会在政治见解、文化心理、审美情趣、道德意识等方面相互认同,

进而形成一个社会阶层。综上所述,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概念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它具有经济的、历史的、地域或国别的、社会的、文化的等多重规定性。从某种程度上讲,收入水平的中等化只是中等收入阶层的量的规定性,而除此之外的人文等因素才是中等收入阶层的质的规定性。或者说,只有先成为中等收入者,才能发展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但并不是所有中等收入者都必然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特别是在他(她)不能认可中等收入阶层的价值观并自觉遵循有关行为规范的情况下,他(她)始终只能是一个收入水平达到中等,但思想意识和行为却仍然处于社会低层级的人。归纳起来,我们定义的中等收入阶层概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中等收入阶层以中等收入为基础。如上所说,收入水平达不到中等是不能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的。这里,中等收入是一个以收入为划分中轴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等收入水平一般是以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中轴的,其社会平均收入水k平与社会收入水平的中位数相近或相等,因此,等于或稍低于和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

目前,在我国中等收入以什么为基准来进行衡量?在这个问题上,大致是有三种认识:其一是认为应该以人群收入的平均值为标准,中等收入者是在一定时期里在同一地域范围内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城乡居民群体,以各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来确定中等收入者标准线较为合理。其二是认为应以人群收入的中位数为标准,这里是用中位数的概念,而不是指相对多数人群的收入水平或是简单的算术平均水平。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偏向于底部较大的“金字塔”型,低收入者的群体偏多,而高收入阶层和中等收入者偏少,社会成员的收入不呈现正态分布,所以在我国不能以收入的众数为标准,如果以众数为标准的话将可能使中等收入的标准偏低。其三是将平均数与中位数相结合确定。即以稍高于平均数的收入水平为基础,同时参考中位数水平,两相印证并调整后确定。

本文所定义的“收入”即持第三种认识,不是指对现有收入水平的简单算术平均计算的结果(平均数),而是以高于平均数的收入水平为基础,再参考收入水平中位数相互印证并调整后确定的水平。目前,我国收入平均数(尤其是包括城镇在岗职工、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雇佣人员的工资水平的平均数)明显是低

工资水平,工资平均数远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真实工资收入水平。为此,我们不能以此作为认定中等收入水平的依据。同时,简单以中位数为划分标准,在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水平序列很不规律分布的情况下,也容易造成偏差。据分析,目前我国的中位数可能还低于平均数。因此,秉持第三种认识应该是目前情况下的正确选择。

这里,中等收入是区间数量而不是固定的数量,即中等收入是一个大体的区间,而不是~个固定不变的量。相反,它是一个不断随着分配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处在不断变动之中的概念,相应地中等收入群体或中等收入阶层也是一个发展变动的概念。首先是一个时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等收入水平标准也应相应提高。其次,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中等收入的人群构成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传统国有用人单位等体制内职工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扩展到体制外,非公有经济单位的部分有关人员相应成为中等收入者。再次,多数的专家学者也认为中等收入者是一个有地域和城乡差别的概念。

中等收入阶层相对于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而言,既不是特别的富有,也不是指仅能维持生活没有多少发展、享受生活资料的人群。关于对我国中等收入阶层标准的界定,鉴于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发展中国家,在分析我国中等收入阶层时,有三点需要考虑:首先,要立足于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能简单地照搬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产阶级收入和生活水平标准,同时也要认真地研究这些国家和地区中产阶级的形成过程,及其具有的基本的特征。其次,我国沿海地区的发达省份和内地的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也比较大,我们需要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另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等收入阶层的标准也在不断的变化,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也在逐步地接近。我们注意到,美国学者在对美国中产阶级的研究中,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的界定也是区分开来的。在美英等国对中产阶级的提法就是老中产阶级和新中产阶级之分,老、新中产阶级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以及职业分布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它也是动态的。但是这里所说的“动态”不是指每年都需要变化,而是指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中等收入标准。

(2)中等收入阶层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的社会群体。现在我们提出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概念,是有其特定发展阶段内涵的,即以2020年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重要依据,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不是小康,而是比较富裕。虽然我们所定义的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内涵有所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但是应该承认,在生活较富裕这个层面的内涵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是基本相似的。尽管各国的生活较富裕的具体内容有不同,但生活较富裕作为一种生活状态,一种生活质量,在不同国家中其基本特征是相近或相同的。简言之,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不仅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还有结余用来实现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发展、享受和投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相对于全球中下等收入国家的生活富裕程度提出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把中等收入阶层定位为生活较富裕的人群,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小康。在中国与世界经济逐渐接轨的新环境下,这种定位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3)中等收入阶层是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或中等附近的社会群体。世界各国中产阶级的职业都是处于本国社会的中上等或中等附近地位,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职业分布也具有相同性,这也是此群体职业稳定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党政机关中高级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包括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自由职业人员如律师、演员、作家等,私营企业主和经营比较稳定的个体户,农村中的规模经营户等等,都属于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职业范畴。这些职业都以接受过至少中等以上的教育为条件,特别是在知识愈来愈成为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的今天,是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管理经验等已成为个人财富增长的重要源泉,成为一个中等收入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4)中等收入阶层拥有基本相近或相同的价值观及行为规范。这是西方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也是引导社会主流观念、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当其发育成熟为阶层时,也应该形成本阶层共同认可的基本相近或相同的价值观,能够大体自觉遵守本阶层约定俗成的文明行为规范。这些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基本特征是: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岗敬

业、较强社会责任心,等等。它与我们国家所提倡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相一致,能够引领社会价值观的正确取向和行为规范的推广。这是中等收入阶层的内在本质的体现。

2,国外相关国家中等收入界定标准

国外大部分国家都是根据收入来判断是否属于中产阶级,但各国的定义和划分区间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时期标准也不一样。美国、英国、德国、瑞典等发达国家也不尽相同;印度、新加坡、巴西、阿根廷等国对中产阶级的划分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从现阶段来看,美国年收入在4~20万美元之间的家庭都属于中产阶级的队伍,其他西欧国家的中产阶级年收入标准要低于美国,亚洲国家的富裕程度远不及美国和西欧国家,各国或地区中产家庭年收入的底线差别也很大。一般来看,本国公布的中产阶级的比例和估算的绝对数字,由于划分标准的不同和收入水平的换算方法的不同,往往与国际上一些机构的测算结果出入很大。如印度”国家应用经济研究理事会”是印度中产阶级标准的制定和发布者,其发布的印度中产阶级标准是:凡年均税后收入在3,375万卢比到15万卢比(约合700~3000美元)的家庭均可算是中产阶级家庭。按此计算,印度现有中产阶级约3亿人。而美国商业部在宣布印度是目前世界上十大新崛起市场之~的时候说,印度目前的中产阶级约为15亿人左右,只有印度自己公布数字的一半。

3,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国于1992年才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至今不到20年,这一时间的限制,决定了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者还不可能形成比较成熟、且为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还只能是基本特征不全的社会群体,主要表现在只具备以中等收入为基础、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和职业处于社会中上等或中等附近这三点上,还缺少第四个特征即价值观、行为规范的统一。从这个意义讲,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的中等收入阶层,只有中等收入群体。因此,我们只能分析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根据我们提出的中等收入的划分标准,2002年,我国中等收入者收入约为

4~6万元,根据抽样调查计算,全国大约有近一亿人口属于中等收入者,中等收入者比重约为全国总人口的7%左右,约占当时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14%以上。参照2002年对中等收入水平的认识和调查,考虑到这些年来居民消费物价水平上涨等因素,以收入为主要指标,我们定义现阶段中等收入标准为年收入6~20万元,其中,主体部分为6~12万(相当于9000美元至18000美元),此外,家庭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3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为30%左右,家庭成员有旅游健身、观看中高档文艺演出等的愿望和经济能力,有较高的技能或谋生能力i,j,ta较高的文化、思想道德素质等等。2008年,中等收入群体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约为21,56%,以此为基础,经估算,201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大约占全国从业人员的24%。

(1)行业分布。从行业大类看,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公共管理等行业上,这些行业许多是垄断行业和知识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新兴行业,或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行业,这些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或是由财政增加拨款,或是业务量突飞猛进,获得了较多资金或高额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不同形式分配给职工,使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外一些新兴行业由于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使该行业从业人员总体收入水平也高过一般水平,如技术和信息咨询业、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等。这说明中等收入者与工作的行业部门有关,一般情况下工作在高盈利的新兴产业部门的收入就比较高。

(2)职业分布。处于中等附近或以上地位的职业,形成了大量的中等收入者。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年对9956户城市高收入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当年,从职业角度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的比例最大,占3i%。尽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总人口中占有较小的比重,但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的比重却排名第一。专业技术人员位居第二,占城市高收入群体的252%。可以看出,中等收入者主要集中在经营管理者、投资银行职员、专业

技术人员、专业咨询人员,除了上述职业,还有一个特殊的人群,那就是外企白领(不包括外企首席代表)。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党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上公务员、大多数事业单位中级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的中级及以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私营企业主及投资者、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等人员,其收入水平有了较多提高,也开始或已经进入按照第三种认识计算的中等收入水平范围。综合来看,我国中等收入者的职业特征很明显,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私营企业主及投资者、个体工商户、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是我国中等收入者的主要构成。

(3)地域分布。中等收入者主要分布在城市,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和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权力、财富和机会都集中在城市,尤其又以大城市为主,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及粤、淅等沿海发达地区。另外,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除省会城市外的部分二线城市如宁波、温州、无锡、苏州等城市中的中等收入者也越来越多。少数县级市也产生了中等收入群体。2008年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22698元人民币),已经进入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但是我国地域发展差异很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城市的人均gdp已达到了6000~10000美元,而这4个城市人口总量已超过6000多万,占全国总人口的43%:还有部分城市人均gdp也已达到4000美元以上。但同时,仍有许多城市和农村人均gdp还较低。

4,在我国建立“橄榄型”分配格局任重道远

(1)全面解决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问题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不够合理,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偏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特别是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分配秩序也比较混乱。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又相当复杂,不但有收入分配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直接引发了许多收入分配问题,同时又有深层次原因,包括经济社会体制的某些弊端强化了分配不公,有些还成为分配不公的源头;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

不合理,进一步放大了因为自然资源、个人禀赋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不解决这些问题, “橄榄型”分配格局是根本无法构建起来的。而且,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场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变革,必须照顾各方面的合理诉求,协调好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取得共识。由此可见,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政治领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同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经济状况及其发展又受国际经济状况及其发展的影响,这又进一步增加了对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由此可见,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必然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

(2)我国现有的中等收入群体离”橄榄型”还相距较远。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还较小,据测算大约只占全国从业人员的24%,要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占从业人员的比重起码应达到50%左右。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这个比例都在50%以上,高的如美国达到80%以上。我们要把现在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从20%多提高到50%,还需较长一段时间。根据前述测算,到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约能达到38%,虽然还不算”橄榄型”,但考虑到届时我国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也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全面小康的目标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当然,如果我们的经济发展状况更好一些,分配关系调整得也更好一些,也可能这一比重的增长速度更快一些。

(3)我国要形成“橄榄型”的中等收入阶层需要更长的时间。如前所述,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还不是中等收入阶层,还没有形成~套本群体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要形成一套共同认可并能够引领社会主流观念及行为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没有~个长期稳定的培育发展过程是无法实现的。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产生和逐渐发育成熟,形成一套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大约经历了上百年的时间,要是从历史渊源寻根,可以上溯更远,比如十八、十九世纪的市民阶层即是今天中产阶级的主要来源。可见,中产阶级的发育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而形成一套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更需要一定的历史环境和条件及时间。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不到20年,

文化建设又相对滞后。据此可知,在我国建成中等收入阶层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既需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又需要培育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因此,这将是一个比单一扩大收入比重需要花费更长时间的历史过程。可见,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

三、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实现途径

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经济社会体制的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调整紧密相关,可以说是一个涉及整个社会的变革过程。因此,要统筹设计、周密规划,标本兼治,抓住重点,分步改革,渐次推进。

总结国内外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有益经验,针对我国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在我国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推力,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促使其中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为重点,以调整产业、行业、职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素质和改善其生活质量为治本措施,综合运用教育政策、城镇化建设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生产要素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政策手段,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并调整优化其结构,促进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培育壮大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为最终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创造条件。 这一思路的要点有四条:一是以深化改革为根本推力,只有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才能消除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各种制约和阻力,才能推动“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形成。二是“提低、转中、扩中”,即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使其中相当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以此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样做既快捷,又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直接措施。三是通过调整产业、行业、职业结构,使能够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行业、职业数量逐步增加,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通过继续提高其素质,使我国中等收入群体逐渐发育成为中等收入阶层。四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作用为补充,同时发挥好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的调节作用,共同促进”

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形成。

1,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1)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普通劳动者也能成为“有钱人”。当前,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已成为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提高工资收入是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途径。要加快推进企业工资形成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逐步提高低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使其中大部分人逐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重点是对技能工人根据其技能水平提高、所作贡献增加,相应提高其工资,使他们其中的高级工和技师收入水平有较多增长,能够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其他大中型企业继续根据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让更多职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同时,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2)大力支持创业人才创业致富,造就一批“小老板“。 针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我国前几年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政策思路。其中“扩中”主要依靠大力鼓励创业,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以改善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结构,让更多“小老板”成为中等收入者的有生力量。这里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海外归国的博士、硕士,自己离开用人单位自行创业者等等。拥有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创业人才特别是海外归国的博士、硕士以及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科技创业,创办中小企业,不仅可以获得较高收入,逐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而且可以扩大就业,带动部分低收入者逐步提高收入水平。为此,要积极营造鼓励创业人才自主创业、科技创业的政策环境,要努力改善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等的金融保险服务,大力推广小额信贷,鼓励创办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放宽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并为积极创业人员提供税收上的优惠。

在鼓励兴办中小企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2008年,我国个体工商户总数达2917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口比例的38%。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在财

税、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保证他们能够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促使他们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3)鼓励农民规模经营,扶持一批“新地主”。 近年来,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积极调节收入分配,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在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实行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91、出务工增加收入。从2002年到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476元:增加到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7,2%。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效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未来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潜在组成部分。要继续抓好政府支持农村、农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扶持农民中的规模生产经营户主,促使他们成为中等收入者。

2,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能产生中等收入的职业和岗位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让“英雄”有用武之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产业比重下降,现代工业产业比重上升,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这表明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不断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产业结构状况对于扩大中产阶层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现阶段,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从而形成更加合理、优化的产业结构以及相应的职业结构。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跟我们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们应加快传统产业技术的改造,将高新技术应用到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中,从而实现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一个以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并注重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必然会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上升,使得信息、金融、保险等行业相关岗位猛增,使得拥有专业技术人才更加抢手,而职业的分化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分流整合,势必为中等

收入阶层发展奠定职业结构基础。

(2)在第三产业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岗位的“含金量”。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不仅可以有效地推进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而且可以扩大我国的就业领域并增加就业人数,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还可以提高人民生活7k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可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今后我国发展第三产业应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基础上,大力开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业部门。在行业政策上,要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业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现代社会服务业,大力发展中介和社区服务业,逐步实现社会分工的细化,规范发展会计服务、法律服务、家庭高级服务、管理咨询和工程咨询等中介行业,在社区内开展家政、维修等服务项目,创造新型的社区月艮务组织,找到更多的服务内容,发掘更多的就业岗位;开发新型流通产业,推进物流配送,加快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主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改造和提升传统流通业和运输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旅游业应积极开发旅游资源,使第三产业寻找到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第三产业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从而培育更多高素质、中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以此同时,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必将带来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这样,第三产业的“含金量”更高,其从业人员就可以拿到与其岗位更相称的工资。

3,建立更广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要建立一个中等收入阶层占大多数的和谐社会,就必须建立能够覆盖社会绝大多数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大、得到保障的社会群体数量仍然不够多,且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管理混乱。这与培育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一致。因此,我们要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一个覆盖面更广泛、保障更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绝大多数人口的生活质量,一方面控制并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另一方面稳定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1)进一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目前,在我国农村还没有建立一套

像城市那样的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对城市和农村还存在差别,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在享受国家社会保障资源上,明显低于城市居民。部分农民遭遇天灾人祸仍然很容易陷入贫困。为此,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通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救济制度、优抚安置制度、五保户制度等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贫困人口得到基本保障,控制并继续缩小贫困人口比重。

(2)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使之成为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主要手段。今后~段时期,我们应重点解决城市务工农民、城市用人单位编制外人员、城市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医疗保险方面,着力解决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拓宽社保资金的来源渠道,为更多的人得到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一方面防止城市低收入群体扩大,另一方面防止某些中等收入者由于各种各样原因下滑到低收入群体。

4,加大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投入,为“扩中”提供基础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职业、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与其受教育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现阶段新的中等收入阶层的主要来源是“白领”、 “灰领”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群体,而这个新中等阶层的形成主要得益于现代教育的高度普及和科技的高度发展。但我国劳动力整体知识水平偏低,通过教育而改变社会地位的“新中间阶层”占全国总劳动力的比重还很小。要改变我国目前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现状,要搞好我国的人力资本建设,壮大中间阶层,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得大多数社会成员有可能通过职业身份上进入中间阶层。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制定有利于扩大中间阶层的教育政策,普及教育。

(1)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政府通过逐步放宽对非义务教育的限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要大力发展高级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近些年来,我国高等院校通过扩招等措施,使我国的高等教育的普及率升高,但同时也使社会各类型人才的结构比例失调。由于国家缺乏对各行业和各等级结构的宏观调控,这些年大学扩招较快,一定程度造成近几年高级职业

技术工人——即“灰领、蓝领工人”的短缺,影响了“中国制造”的质量。所以,我们应该加快教育体制的改革,使教育路径更加多元化,在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加快发展高级职业教育,因为现代社会中的“灰领、蓝领”人员已是中等收入阶层的一分子,职业教育也成为通向中等收入阶层的桥梁。在学校内部要优化专业结构,使得我们的高等教育体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更多的人加入到中等收入阶层提供基本的教育和素质保障。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将为更多的人加入中等收入阶层提供公平的机会,从而为中等收入阶层的壮大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同时,还要加强在职培训教育,现代社会知识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只有通过终身教育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2)平衡城乡教育资源。在继续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农村教育。通过财政政策对农村教育实行补贴,从体制上彻底解决农村教育资金不足、教育资源缺乏的状况,使农村孩子获得均等或者是更好的教育。虽然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但我们必须努力去做,特别是进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阶段,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逐步解决农村教育问题,让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对教育资源拥有平等的占有机会,他们通过教育提升自己的素质,为将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打好基础。

5,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为“橄榄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1)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管理体制,积极引导和吸收更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高农民收入,就要消除目前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民外出打工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因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有步骤地改革现存的户籍制度,建立一个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户籍制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口登记制度,其核心是户口背后所包含的福利差异,如社会保障、社会保护、教育获得、其他公共服务等,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与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的改革协调推进,只有把户籍制度改革与这些领域的改革相结合,才有助于政策的调整和制度改革的推进。

(2)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为数众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就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幅度减少农村人

口,提高城市化程度和水平。一方面,要搞好小城镇建设,在大城市人el出现饱和,准入门槛比较高的时候,使环绕大城市的卫星城镇或小城镇可以更好地吸收农民和农民工,为其转变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支撑。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et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市民社会。

(3)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除了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增收以外,还要积极“减负”,减轻农民的显性和隐性负担。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的建设,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继续执行对农产品的补贴和价格政策。由于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政府应开展针对农产品生长的保险,使农民即使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时,也能保障基本生活。

(4)改进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进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现行个人所得税分项征收制度,适时调整起征点或减少征税分级并降低税率,合理降低中低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税负;同时,建立根据家庭负担情况相应豁免费用的制度,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扩中”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5)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规范和教育、卫生体制的深化改革。控制房价过快增长,争取使房价逐步与工薪劳动者的收入形成适当比例关系:继续深化改革教育体制、卫生体制,控制居民教育支出、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减轻中低收入群体面临房价贵、上学贵、看病贵“三座大山”的经济压力,逐步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洁质量。

另外,政府还要坚决打击非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改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为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提供多方面支撑。

我们党早就确立了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无论是”消除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让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还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都离不开理顺分配关系,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大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现在离2020年只有10年时间了,理顺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时不我待,必须抓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

下,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确保按时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神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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