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观念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关系

乡土观念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关系

杨术友

(西华师范大学聂应德四川南充637002)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容摘要〕在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乡土观念并没有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消亡。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的乡村社会的治理中,这种观念不仅存在,并且将长期存在,而且对作为我国走向现代民主政治道路的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将产生极大地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有负面的作用,而且有不可替代的正面作用,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可一味的肯定,也不可一味的否定,而应该对它采取批判的继承的态度。

〔关键字〕乡土观念村民自治组织绩效

【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编号:42708029】

近代以来,现代政治思想观念早已经深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目中,但是,让大多数中国人真正开始实行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确是改革开放以后村民自治制度政策的实行。自1980年代初广西地区的宜山、罗城开始建立“村民委员会”(有的地方叫“村管会”“议事会”“治安领导小组”等)起,到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之日止,标志着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从村民自发的自主建设阶段走向了国家法律认可的法制建设阶段。我国走村民自治的道路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国家行政权力收缩到乡镇,农村村庄出现权力真空地带,村庄公共事务无人问津,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意识增强,强烈要求实行民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充分的发扬了民主精神,实现了大多数中国农民多年追求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夙愿,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我国是个乡土观念十分严重的乡土社会,而现代民主政治思想是个引进来的思想,在中国古籍文献中,根本找不到这种思想的痕迹,因此,就村民自治的绩效来讲,受到我国的乡土观念极大的影响,本文就从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入手,分析乡土观念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关系。

一、乡土观念的内涵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⑴费孝通先生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着眼于中国社会的基层,而构成中国社会基层的是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我们之所以说乡下人“土”,因为“土”意思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整天在泥土里刨食物,而不带有任何的贬义。这些在泥土中刨食物的乡下人,他们日出而作,日暮而归,整天跟泥土打交道,活动的范围就在方圆三五里到几十里的范围之内。乡下人不像城里人,城里人生活的范围比较自由,接触的面孔比较生疏,由于他们生活的范围比较固定,在这个固定的范围里,大部分面孔他们都熟悉——被称着“熟人社会”。生活在这个熟人社会里的乡下人,在与土地、与周围的人士打交道的过程中,就形成他们自己特有的立场、观点和看法,这种立场、观点和看法我们不妨称它为“乡土观点”。在学术界,至今为止,对乡土观念还没有明确定义,“乡土”二字在《辞海》里意思是指家乡,泛指地方,因此,“乡土”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明史》中有“以靖乡土”一语,近代费孝通先生写了《乡土中国》一书,该书描述了乡土中国的特征。写作此文,我也不敢给乡土观念妄下定义,只能就我的理解,述其特征罢了。在这个远东地区的社会里,农业文明最发达,它不像西方社会,海上文明比较繁荣,农业文明是封闭的、保守的,海上文明是开放的、激进的,因此,作为农业文明一部分的乡土观念也是封闭的、保守的观念,其主要成分是由宗族观念、礼治观念和安土重迁观念等构成,本文将着重从这三个方面分析乡土观念的内涵。

第一、宗族观点宗族观点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中

——形成的。研究我国政治文化的专家学者都知道,要研究我国的政治文化,宗族观点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他已经扎根于每一位中国人的思想领域深处,成了我们中国人的一种思维方式。很多学者认为宗族问题是封建社会制度的产物,其实,我国的宗族问题可以追述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社会——在原始社会末期,就逐渐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系氏族社会,这种氏族社会是我国宗族问题产生的源泉,后来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强化,宗族观念最终才在我国国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宗族问题作为一个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最终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而消亡。解放后,我国在形式上取消了宗族组织,但是,宗族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没有完全消亡,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各地宗族势力呈现出大有收复旧日河山之势——修族谱、建祠堂、联宗祭祖等活动普遍出现。近几年,国内许多专家学者都在研究新宗族的问题,认为这是宗族问题死灰复燃,我并不这么认为,我以为近些年我国宗族势力抬头是因为宗族观念已经深入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而没有被革除,君不见“我们是一家”,简单的几个字似乎就将本不太熟悉同一个姓氏的两个人的关系拉近了一段距离吗?有人说“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历次冲击宗族的政治运动只是压抑了人们的宗族意识,而没有革除宗族意识。”⑵这话不无道理。

第二、礼治观念礼治观念是我国乡土社会的又一个特征,从礼治观念在我国乡土社会的影响来看,“礼治观念”早已深入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深处。在我的一次社会调查中,碰到了两个年龄相仿的乡下中年人,其中的一个因听错了另一个说话的内容,骂了他,被骂者很恼火,但没有回骂,事后,我了解到他比那个骂人者低了一辈。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使那个被骂者没有回骂?他没有回骂,是“礼”,是因为礼的观念束缚了他,他恼火是因为他无故挨骂,他不回骂,是因为他不能,在他看来,长辈骂晚辈是天经地义的,晚辈骂长辈这是违背了礼的原则,是要招到别人嘲笑的。

第三、安土重迁观念有一则资料报道,我国山峡移民们在离开故土的那一刻,从祖坟取了一掊土带在身边。我不禁要问:山峡的移民们没有什么比这掊土更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可以带走吗?这掊土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吗?山峡移民们给出的答案其实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要带走这掊土是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当移居他方,想念这块土地的时候可以看看,以减相思之苦。我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正如山峡的移民们那样,对故土有着一种深深的眷念之情,即使被迫移居他方,也不忘带上一掊故乡的泥土。在我们这个乡土社会中,这种安土重迁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之所愿也。”⑶这句话意思是说安于本乡本土,不轻易迁移,是老百姓的本性,骨肉之间相互依附,是人之常情。费孝通先生也认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⑷我国的乡土社会中,乡下人是在土里刨食的,他们世代要靠土地为生,离开了土地,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去生存,因此,他们特别看重土地,不轻易迁徙。

以上三个方面是我国乡土观念中影响最深的三个方面,可以说是乡土观念的核心成分。在下文中,我将着重以这三个方面为例,来分析我国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影响。

二、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影响

自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不少人士写文高度称赞我国走村民自治的道路,认为这是我国走向现代民主政治取得的重大成果,然而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研究的成果似乎还不多。何谓“绩效”?“绩效”简单地可以理解为成绩和效率,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提出的,70年代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引进公共管理领域,90年代得到我国各级政府的重视。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第二条),“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五条),“发展文化教育”(第六条)⑸等多项职能。村民自治组织如何有效的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这些职能,便是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问题。在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乡土观念早已深

深的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它对于我国广大乡下人来说,影响可谓是深和广。那么,影响乡下人如此之深广的乡土观念,对我国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有何积极与消极的影响呢?其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一下五个方面:

一、乡土观念:是自治组织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有效法宝。村民自治组织建立的时代背景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行政权力收缩到乡镇一级政府,农村社会秩序失控,村民们为了重建乡村社会秩序,稳定乡村社会发展,自发创建了村民自治组织。显然,村民自治组织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肩负着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重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明确赋予了村民自治组织这一职能责任。

那么,村民自治组织如何运作才能更有效的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呢?村民自治组织诞生在我国的乡土社会之中,在组织形式上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组织形式,但在完成组织被赋予的任务时,必须要结合我国乡土社会的实际——乡土观念。徐勇教授说:“与文化知识相比,思想价值观念对村民自治运作的影响更大。”⑹在乡土社会的中国,皇权是不下县,乡村社会秩序的维护,一是靠宗族,二是靠礼治秩序。

首先、宗族关系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原始的维持人际秩序的关系。《礼记.大传》篇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尔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⑺同时,这种宗族关系的力量也是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费孝通先生认为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关系在乡土社会里是一种“稳定的力量”。⑻

其次、礼治观念也是维持我国乡土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在几千年的传统文明的延续中,“礼治”起了主导作用,费孝通先生也认为我国乡土社会是“礼治秩序”⑼的社会。从乡土观念的功能这个视角看,在社会秩序的维护中,不能没有“礼”,“礼义以为纪”⑽,“无礼义,则上下乱。”⑾连孔子都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⑿老百姓都按“礼”的规则来办事,就不会发生社会纠纷了,社会也就可以达到“无讼”⒀了,社会秩序也就稳定了。

时至今日,虽然乡土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变,但在我国的乡村社会中,这种观念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时仍在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在安徽皖西我老家的调查中发现这么个例子:有一胡姓的老父很不讲理,儿子很孝顺,老父多次到乡政府诬告儿子不养老,乡政府经过调查核实后也多次批评教育了老父,但无效果,儿子虽然很气恼(甚至到自杀的程度),不过没有忘了孝顺自己的父亲,邻里都为儿子抱不平。我问这位儿子,“你的父亲这样的人,你对他为什么还如此孝顺呢?”他的答案是“我不尽孝,别人说我,我没法做人”。“孝”是乡土社会的礼治思想观念的核心,维持农村老人老有所终的法宝就是这个“孝”字。试想,如果不是这一乡土观念在其作用,不知要有多少类似的案子被闹到公堂上去了。

实际上,村民自治组织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过程中,虽然很多村组织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但也不是完全按照这个章程执行的,而是利用了乡土观念的作用。乡土观念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作用中,确实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宝。

二、乡土观念:是自治组织缓解现代化给乡村社会带来的社会心理压力的缓解器。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给我国乡土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心理压力:长期居住在乡下的乡下人,看到现代化取得的成果,而又由于一系列的原因,这些成果分配的不平衡,造成了乡村社会心理和感情的失衡。同时,现代化进程还引发了乡村社会的道德心理危机。第三,现代化的进程还给乡土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安和矛盾的心理。

我们如何化解现代化进程给我国的乡土社会带来这一系列的社会心理压力,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例如有人提出了社会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方法。但我以为,作为传统文化重要内容的乡土观念是现代乡村社会心理压力的缓解器,可以有效的缓解现代乡村社会心理压力。首先,用乡土观念培养出来的乡土精神给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发展注入了精神动力,

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心理和感情的失衡。其次,由乡土观念构建的乡土社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基础,而这一社会基础是凝固乡村社会的道德心理力量。最后,乡土观念的实用精神也促进了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有效的缓解了乡村社会不安和矛盾的心理。因此,我们因该重视乡土观念在缓解现代化建设带来的社会心理压力的积极作用。

三、乡土观念:构成了自治组织传承的传统文化的主要部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自治组织发展文化教育的功能,显然,这里的文化不仅包括现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且包括传统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乡土观念自然是村民自治组织发展的重要文化事业。自“五四”以来,由于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出现了全面反传统文化的思潮,时至今日,仍然有些思想激进人士仍要求彻底清除传统文化。但事实证明,作为乡土社会中存在的乡土观念在现代的乡村社会建设中仍然存在积极地作用。就以“礼”的观念为例,乡土观念中的“礼”本身就具有教化功能的作用,“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⒁用“礼”来教化老百姓,不仅使他们有羞耻心,而且还可以让他们纠正错误。因此,我们应该把它作为优秀的传统文化善于加以继承和发展。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乡土观念这种传统的文化呢?按毛泽东主席的观点就是批判的继承,换句话说,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例如,乡土观念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具有极强的凝聚性,村民自治组织应该合理的加以继承和发展,即对其积极作用应该弘扬光大。当然,像乡土观念中的家族观念太强,家法滥用,违背了民主社会的原则,我们应该将其剔除,即对其消极作用进行合理的限制。因此,村民自治组织要重视继承和发展乡土观念这一传统文化的合理的成分,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乡土观念:对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积极的约束作用。乡土观念对自治组织的又一个积极的作用是对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约束。我以为这一约束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思想层面的约束,二是由乡土观念凝结形成的方方面面的力量的约束。

首先,从思想层面上来看,作为乡土社会公共事务行为主体的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平时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活动中,不得不考虑乡土社会特有的情况,他们的行为活动能不能为乡土社会的观念所接受,符不符合生活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的价值标准,这一行为活动在乡土社会中能得到多少人的支持,这些行为实施的主体者们,在行为实施时往往受到这一思想的约束。在调研中我们问了村民这么一个问题:你选择村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在回收的142份有效问卷中,情况如下表:

选项A、是亲戚或本宗族B、有领导能力,行为C、是村里经济精英人

符合村民要求物,有领导能力

得票数276451

从这个调查结果看,乡土观念对其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从思想上有极强的约束作用。

其次、从由乡土观念凝结的社会力量来看,对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是一种积极地约束力量。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以公共名义实施行为活动时,如果没有一种监督约束的力量,那么这一行为未必符合全体村民的利益,甚至可能违法,但是如果仅仅靠乡政府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约束是不够的。其实,在现实的乡村社会里,由乡土观念凝结成的不少社会力量,在这种监督过程中,就起了一种积极的作用。例如宗族力量,正如徐勇教授所说的:“家族力量与正式权力的合作,一方面协助村干部做了一些工作,对于村民有效的自我管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⒂,在近些年,有不少村干部以公共名义做的违法行为,都是由宗族力量的不满而揭发出来的。

五、乡土观念:是自治组织经济发展用之不竭的思想之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必须以市场为中心,在市场的引导下才能得以充分发展。那么,自治组织如何在市场的引导下,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发展自

身经济呢?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型的经济,而我国乡土观念中竞争意识较为淡薄,且风险意识不强,这是我国乡土社会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利因素。但是,乡土观念也为我国乡村市场经济提供了用之不竭的思想资源:

(一)乡土观念为我国乡土社会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有竞争的精神,还要有团结和合作的精神,二战后,美国企业产品败给了日本,就是缺乏这种精神。在我国的乡土观念中,比较注重团结、合作和勤俭的精神,这些精神都为我国乡土社会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此外,乡土社会积累的智力成果,也为乡土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与西方社会市场经济的不同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及模式。

(二)乡土社会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为自治组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全的信息网络,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的信息网络还不够健全,而乡土社会中建立起来社会关系恰恰是提供市场信息的有利渠道之一。其次,我国乡土社会中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也比较深,这一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人们回家乡投资,为乡土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资金、信息和技术。

以上我从五个方面论述了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积极影响,但是,其消极作用我们也不可忽视。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乡土观念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保守性,这一思维方式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致使自治组织不能有效的发展自身经济、政治和文化事业。二、乡土观念与现代政治文明相矛盾,致使形成了一些势力对农村自治权力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例如有些地方农村宗族势力对自治权力的冲击和对抗。

三、总结和思考

乡土观念是在我国几千年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它之所以能延续几千年而不衰,有其合理的因素,这种因素是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的。虽然自五四以来,乡土观念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招致反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并没有消失。在走过了几十年的发乡土文化的路程之后,我们反思我们对乡土观念的态度,不禁要问:乡土观念对现代化的建设真的没有积极作用吗?经过我们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今天,我们农村走村民自治道路,这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这一民主形式诞生在我国的乡土社会之中,必然要结合我国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才能发挥它应有的绩效。因此,我们应该对乡土观念这一传统文化批判的继承和发展,充分的发扬它的优良成份,为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⑴、⑷、⑻、⑼、⒀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3、72、

48、54页

⑵、蔡磊《宗族文化与乡村社会发展》·社会·2004·6

⑶、班固(东汉)《汉书·元帝纪》延边人民出版社38页

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1998年11月4日颁布

⑹、⒂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81页

⑺、⑽《礼记.大传》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116、75页

⑾、孟子《孟子·尽心下》

⑿、⒁、孔子《论语·颜渊》辽宁民族出版1996年版129、10页

【作者简介】杨术友男安徽霍邱县人西华师范大学08级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

聂应德男四川邻水县人西华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获法学博士学位

(联系地址:四川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新区)637002电话:[1**********])

Abstract:Theruralconceptformedintraditionalruralsocietyinourcountryhavenotbeendyingoutwiththefoundationofthenewcountry.Inthetreatmentoftheruralsocietywiththereformtoday,theconceptwillnotonlyexistbutalsolastforalongtime,anditwillproducegreatinfluenceontheperformanceofthevillagerself-governanceorganizationwhichisregardedasourcountry’smoderndemocraticpoliticalpath.Theinfluencenotonlyhasanegativeeffectbutalsoplaysanirreplaceablepositiverole.Weshouldpaymuchattentiontotheinfluenceofthistraditionalconceptwithoutdenyingandacceptingittotally.Andweshouldtakeanattitudeofinheritancewithcriticism.

Keywords:RuralconceptVillagerself-governanceorganization

Performance

乡土观念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关系

杨术友

(西华师范大学聂应德四川南充637002)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容摘要〕在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乡土观念并没有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消亡。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的乡村社会的治理中,这种观念不仅存在,并且将长期存在,而且对作为我国走向现代民主政治道路的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将产生极大地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有负面的作用,而且有不可替代的正面作用,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可一味的肯定,也不可一味的否定,而应该对它采取批判的继承的态度。

〔关键字〕乡土观念村民自治组织绩效

【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编号:42708029】

近代以来,现代政治思想观念早已经深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目中,但是,让大多数中国人真正开始实行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确是改革开放以后村民自治制度政策的实行。自1980年代初广西地区的宜山、罗城开始建立“村民委员会”(有的地方叫“村管会”“议事会”“治安领导小组”等)起,到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之日止,标志着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从村民自发的自主建设阶段走向了国家法律认可的法制建设阶段。我国走村民自治的道路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国家行政权力收缩到乡镇,农村村庄出现权力真空地带,村庄公共事务无人问津,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意识增强,强烈要求实行民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充分的发扬了民主精神,实现了大多数中国农民多年追求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夙愿,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我国是个乡土观念十分严重的乡土社会,而现代民主政治思想是个引进来的思想,在中国古籍文献中,根本找不到这种思想的痕迹,因此,就村民自治的绩效来讲,受到我国的乡土观念极大的影响,本文就从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入手,分析乡土观念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关系。

一、乡土观念的内涵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⑴费孝通先生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着眼于中国社会的基层,而构成中国社会基层的是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我们之所以说乡下人“土”,因为“土”意思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整天在泥土里刨食物,而不带有任何的贬义。这些在泥土中刨食物的乡下人,他们日出而作,日暮而归,整天跟泥土打交道,活动的范围就在方圆三五里到几十里的范围之内。乡下人不像城里人,城里人生活的范围比较自由,接触的面孔比较生疏,由于他们生活的范围比较固定,在这个固定的范围里,大部分面孔他们都熟悉——被称着“熟人社会”。生活在这个熟人社会里的乡下人,在与土地、与周围的人士打交道的过程中,就形成他们自己特有的立场、观点和看法,这种立场、观点和看法我们不妨称它为“乡土观点”。在学术界,至今为止,对乡土观念还没有明确定义,“乡土”二字在《辞海》里意思是指家乡,泛指地方,因此,“乡土”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明史》中有“以靖乡土”一语,近代费孝通先生写了《乡土中国》一书,该书描述了乡土中国的特征。写作此文,我也不敢给乡土观念妄下定义,只能就我的理解,述其特征罢了。在这个远东地区的社会里,农业文明最发达,它不像西方社会,海上文明比较繁荣,农业文明是封闭的、保守的,海上文明是开放的、激进的,因此,作为农业文明一部分的乡土观念也是封闭的、保守的观念,其主要成分是由宗族观念、礼治观念和安土重迁观念等构成,本文将着重从这三个方面分析乡土观念的内涵。

第一、宗族观点宗族观点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中

——形成的。研究我国政治文化的专家学者都知道,要研究我国的政治文化,宗族观点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他已经扎根于每一位中国人的思想领域深处,成了我们中国人的一种思维方式。很多学者认为宗族问题是封建社会制度的产物,其实,我国的宗族问题可以追述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社会——在原始社会末期,就逐渐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系氏族社会,这种氏族社会是我国宗族问题产生的源泉,后来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强化,宗族观念最终才在我国国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宗族问题作为一个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最终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而消亡。解放后,我国在形式上取消了宗族组织,但是,宗族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没有完全消亡,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各地宗族势力呈现出大有收复旧日河山之势——修族谱、建祠堂、联宗祭祖等活动普遍出现。近几年,国内许多专家学者都在研究新宗族的问题,认为这是宗族问题死灰复燃,我并不这么认为,我以为近些年我国宗族势力抬头是因为宗族观念已经深入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而没有被革除,君不见“我们是一家”,简单的几个字似乎就将本不太熟悉同一个姓氏的两个人的关系拉近了一段距离吗?有人说“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历次冲击宗族的政治运动只是压抑了人们的宗族意识,而没有革除宗族意识。”⑵这话不无道理。

第二、礼治观念礼治观念是我国乡土社会的又一个特征,从礼治观念在我国乡土社会的影响来看,“礼治观念”早已深入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深处。在我的一次社会调查中,碰到了两个年龄相仿的乡下中年人,其中的一个因听错了另一个说话的内容,骂了他,被骂者很恼火,但没有回骂,事后,我了解到他比那个骂人者低了一辈。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使那个被骂者没有回骂?他没有回骂,是“礼”,是因为礼的观念束缚了他,他恼火是因为他无故挨骂,他不回骂,是因为他不能,在他看来,长辈骂晚辈是天经地义的,晚辈骂长辈这是违背了礼的原则,是要招到别人嘲笑的。

第三、安土重迁观念有一则资料报道,我国山峡移民们在离开故土的那一刻,从祖坟取了一掊土带在身边。我不禁要问:山峡的移民们没有什么比这掊土更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可以带走吗?这掊土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吗?山峡移民们给出的答案其实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要带走这掊土是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当移居他方,想念这块土地的时候可以看看,以减相思之苦。我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正如山峡的移民们那样,对故土有着一种深深的眷念之情,即使被迫移居他方,也不忘带上一掊故乡的泥土。在我们这个乡土社会中,这种安土重迁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之所愿也。”⑶这句话意思是说安于本乡本土,不轻易迁移,是老百姓的本性,骨肉之间相互依附,是人之常情。费孝通先生也认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⑷我国的乡土社会中,乡下人是在土里刨食的,他们世代要靠土地为生,离开了土地,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去生存,因此,他们特别看重土地,不轻易迁徙。

以上三个方面是我国乡土观念中影响最深的三个方面,可以说是乡土观念的核心成分。在下文中,我将着重以这三个方面为例,来分析我国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影响。

二、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影响

自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不少人士写文高度称赞我国走村民自治的道路,认为这是我国走向现代民主政治取得的重大成果,然而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研究的成果似乎还不多。何谓“绩效”?“绩效”简单地可以理解为成绩和效率,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提出的,70年代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引进公共管理领域,90年代得到我国各级政府的重视。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第二条),“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五条),“发展文化教育”(第六条)⑸等多项职能。村民自治组织如何有效的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这些职能,便是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问题。在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乡土观念早已深

深的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它对于我国广大乡下人来说,影响可谓是深和广。那么,影响乡下人如此之深广的乡土观念,对我国村民自治组织的绩效有何积极与消极的影响呢?其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一下五个方面:

一、乡土观念:是自治组织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有效法宝。村民自治组织建立的时代背景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行政权力收缩到乡镇一级政府,农村社会秩序失控,村民们为了重建乡村社会秩序,稳定乡村社会发展,自发创建了村民自治组织。显然,村民自治组织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肩负着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重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明确赋予了村民自治组织这一职能责任。

那么,村民自治组织如何运作才能更有效的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呢?村民自治组织诞生在我国的乡土社会之中,在组织形式上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组织形式,但在完成组织被赋予的任务时,必须要结合我国乡土社会的实际——乡土观念。徐勇教授说:“与文化知识相比,思想价值观念对村民自治运作的影响更大。”⑹在乡土社会的中国,皇权是不下县,乡村社会秩序的维护,一是靠宗族,二是靠礼治秩序。

首先、宗族关系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原始的维持人际秩序的关系。《礼记.大传》篇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尔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⑺同时,这种宗族关系的力量也是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费孝通先生认为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关系在乡土社会里是一种“稳定的力量”。⑻

其次、礼治观念也是维持我国乡土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在几千年的传统文明的延续中,“礼治”起了主导作用,费孝通先生也认为我国乡土社会是“礼治秩序”⑼的社会。从乡土观念的功能这个视角看,在社会秩序的维护中,不能没有“礼”,“礼义以为纪”⑽,“无礼义,则上下乱。”⑾连孔子都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⑿老百姓都按“礼”的规则来办事,就不会发生社会纠纷了,社会也就可以达到“无讼”⒀了,社会秩序也就稳定了。

时至今日,虽然乡土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变,但在我国的乡村社会中,这种观念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时仍在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在安徽皖西我老家的调查中发现这么个例子:有一胡姓的老父很不讲理,儿子很孝顺,老父多次到乡政府诬告儿子不养老,乡政府经过调查核实后也多次批评教育了老父,但无效果,儿子虽然很气恼(甚至到自杀的程度),不过没有忘了孝顺自己的父亲,邻里都为儿子抱不平。我问这位儿子,“你的父亲这样的人,你对他为什么还如此孝顺呢?”他的答案是“我不尽孝,别人说我,我没法做人”。“孝”是乡土社会的礼治思想观念的核心,维持农村老人老有所终的法宝就是这个“孝”字。试想,如果不是这一乡土观念在其作用,不知要有多少类似的案子被闹到公堂上去了。

实际上,村民自治组织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过程中,虽然很多村组织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但也不是完全按照这个章程执行的,而是利用了乡土观念的作用。乡土观念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作用中,确实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宝。

二、乡土观念:是自治组织缓解现代化给乡村社会带来的社会心理压力的缓解器。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给我国乡土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心理压力:长期居住在乡下的乡下人,看到现代化取得的成果,而又由于一系列的原因,这些成果分配的不平衡,造成了乡村社会心理和感情的失衡。同时,现代化进程还引发了乡村社会的道德心理危机。第三,现代化的进程还给乡土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安和矛盾的心理。

我们如何化解现代化进程给我国的乡土社会带来这一系列的社会心理压力,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例如有人提出了社会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方法。但我以为,作为传统文化重要内容的乡土观念是现代乡村社会心理压力的缓解器,可以有效的缓解现代乡村社会心理压力。首先,用乡土观念培养出来的乡土精神给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发展注入了精神动力,

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心理和感情的失衡。其次,由乡土观念构建的乡土社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基础,而这一社会基础是凝固乡村社会的道德心理力量。最后,乡土观念的实用精神也促进了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有效的缓解了乡村社会不安和矛盾的心理。因此,我们因该重视乡土观念在缓解现代化建设带来的社会心理压力的积极作用。

三、乡土观念:构成了自治组织传承的传统文化的主要部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自治组织发展文化教育的功能,显然,这里的文化不仅包括现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且包括传统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乡土观念自然是村民自治组织发展的重要文化事业。自“五四”以来,由于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出现了全面反传统文化的思潮,时至今日,仍然有些思想激进人士仍要求彻底清除传统文化。但事实证明,作为乡土社会中存在的乡土观念在现代的乡村社会建设中仍然存在积极地作用。就以“礼”的观念为例,乡土观念中的“礼”本身就具有教化功能的作用,“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⒁用“礼”来教化老百姓,不仅使他们有羞耻心,而且还可以让他们纠正错误。因此,我们应该把它作为优秀的传统文化善于加以继承和发展。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乡土观念这种传统的文化呢?按毛泽东主席的观点就是批判的继承,换句话说,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例如,乡土观念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具有极强的凝聚性,村民自治组织应该合理的加以继承和发展,即对其积极作用应该弘扬光大。当然,像乡土观念中的家族观念太强,家法滥用,违背了民主社会的原则,我们应该将其剔除,即对其消极作用进行合理的限制。因此,村民自治组织要重视继承和发展乡土观念这一传统文化的合理的成分,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乡土观念:对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积极的约束作用。乡土观念对自治组织的又一个积极的作用是对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约束。我以为这一约束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思想层面的约束,二是由乡土观念凝结形成的方方面面的力量的约束。

首先,从思想层面上来看,作为乡土社会公共事务行为主体的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平时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活动中,不得不考虑乡土社会特有的情况,他们的行为活动能不能为乡土社会的观念所接受,符不符合生活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的价值标准,这一行为活动在乡土社会中能得到多少人的支持,这些行为实施的主体者们,在行为实施时往往受到这一思想的约束。在调研中我们问了村民这么一个问题:你选择村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在回收的142份有效问卷中,情况如下表:

选项A、是亲戚或本宗族B、有领导能力,行为C、是村里经济精英人

符合村民要求物,有领导能力

得票数276451

从这个调查结果看,乡土观念对其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从思想上有极强的约束作用。

其次、从由乡土观念凝结的社会力量来看,对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是一种积极地约束力量。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以公共名义实施行为活动时,如果没有一种监督约束的力量,那么这一行为未必符合全体村民的利益,甚至可能违法,但是如果仅仅靠乡政府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约束是不够的。其实,在现实的乡村社会里,由乡土观念凝结成的不少社会力量,在这种监督过程中,就起了一种积极的作用。例如宗族力量,正如徐勇教授所说的:“家族力量与正式权力的合作,一方面协助村干部做了一些工作,对于村民有效的自我管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⒂,在近些年,有不少村干部以公共名义做的违法行为,都是由宗族力量的不满而揭发出来的。

五、乡土观念:是自治组织经济发展用之不竭的思想之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必须以市场为中心,在市场的引导下才能得以充分发展。那么,自治组织如何在市场的引导下,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发展自

身经济呢?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型的经济,而我国乡土观念中竞争意识较为淡薄,且风险意识不强,这是我国乡土社会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利因素。但是,乡土观念也为我国乡村市场经济提供了用之不竭的思想资源:

(一)乡土观念为我国乡土社会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有竞争的精神,还要有团结和合作的精神,二战后,美国企业产品败给了日本,就是缺乏这种精神。在我国的乡土观念中,比较注重团结、合作和勤俭的精神,这些精神都为我国乡土社会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此外,乡土社会积累的智力成果,也为乡土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与西方社会市场经济的不同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及模式。

(二)乡土社会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为自治组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全的信息网络,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的信息网络还不够健全,而乡土社会中建立起来社会关系恰恰是提供市场信息的有利渠道之一。其次,我国乡土社会中安土重迁的思想影响也比较深,这一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人们回家乡投资,为乡土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资金、信息和技术。

以上我从五个方面论述了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积极影响,但是,其消极作用我们也不可忽视。乡土观念对村民自治组织绩效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乡土观念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保守性,这一思维方式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致使自治组织不能有效的发展自身经济、政治和文化事业。二、乡土观念与现代政治文明相矛盾,致使形成了一些势力对农村自治权力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例如有些地方农村宗族势力对自治权力的冲击和对抗。

三、总结和思考

乡土观念是在我国几千年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它之所以能延续几千年而不衰,有其合理的因素,这种因素是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的。虽然自五四以来,乡土观念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招致反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并没有消失。在走过了几十年的发乡土文化的路程之后,我们反思我们对乡土观念的态度,不禁要问:乡土观念对现代化的建设真的没有积极作用吗?经过我们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今天,我们农村走村民自治道路,这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这一民主形式诞生在我国的乡土社会之中,必然要结合我国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才能发挥它应有的绩效。因此,我们应该对乡土观念这一传统文化批判的继承和发展,充分的发扬它的优良成份,为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⑴、⑷、⑻、⑼、⒀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3、72、

48、54页

⑵、蔡磊《宗族文化与乡村社会发展》·社会·2004·6

⑶、班固(东汉)《汉书·元帝纪》延边人民出版社38页

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1998年11月4日颁布

⑹、⒂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81页

⑺、⑽《礼记.大传》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116、75页

⑾、孟子《孟子·尽心下》

⑿、⒁、孔子《论语·颜渊》辽宁民族出版1996年版129、10页

【作者简介】杨术友男安徽霍邱县人西华师范大学08级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

聂应德男四川邻水县人西华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获法学博士学位

(联系地址:四川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新区)637002电话:[1**********])

Abstract:Theruralconceptformedintraditionalruralsocietyinourcountryhavenotbeendyingoutwiththefoundationofthenewcountry.Inthetreatmentoftheruralsocietywiththereformtoday,theconceptwillnotonlyexistbutalsolastforalongtime,anditwillproducegreatinfluenceontheperformanceofthevillagerself-governanceorganizationwhichisregardedasourcountry’smoderndemocraticpoliticalpath.Theinfluencenotonlyhasanegativeeffectbutalsoplaysanirreplaceablepositiverole.Weshouldpaymuchattentiontotheinfluenceofthistraditionalconceptwithoutdenyingandacceptingittotally.Andweshouldtakeanattitudeofinheritancewithcriticism.

Keywords:RuralconceptVillagerself-governance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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