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 主合同是否已经签订;如因某些原因出现未签署主合同,先签分包合同的情况,应在“未及时签订说明”里说明原因。
2、 合同额是否超出公开招标额度;(劳务100万元,分包200万元,材料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或单台重要设备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相应招标手续是否办理;
3、 合同中以下条款是否齐全:
1) 对应的主合同工程名称或能唯一确定对应的工程项目;
2) 供方名称;
3)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对于采购合同,以免发生运费扯皮现象)
4) 合同范围或内容;
5) 技术要求或技术参数要求;
6) 工期;
7) 质量;
8) 付款方式;
9) 结算;(按实结算)
10)
11) 保修; 解决争议的方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根据所要签订的合同查一下以前已经签订的的合同范围及内容是否有重复;
5、 甲乙双方名称是否正确,乙方名称与所附资质名称是否一致,乙方公章是否与名称一致(在供应商或分包商盖章时,核对其公章与资质及供应商名称的一致性,不允许供应商是“***公司”,而公章是“***公司北京营销部”)
6、 分包合同乙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并核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是否已经年检,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7、 乙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相应委托书,委托书格式采用公司提供的范本,委托内容须有:“授权签署**分包(采购、租赁)合同”,并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有供应商或分包商的公章及法人章,并且附上加盖其公章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是否有上限条款(例如,对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或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但机械费照付等)
9、 对于分包合同,应有以下内容:“本合同所报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工具费、劳保费(安全帽、安全带、
绝缘鞋与绝缘手套等)及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用;文明安全施工中的现场清理、材料二次搬运、装卸、分类码放、材料挂牌标示等管理费以及为节省人工购买的小型机具;机械操作用工、现场内的材料及设备的装卸、搬运用工、现场防火用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环境卫生保护用工费用及施工现场发生的零工费等。并满足安全、工期、质量和工艺要求。” 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 “三位一体的”贯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10、 除委托试验合同外,所有的采购、分包、租赁合同必须有总价,若不能准确确定,可暂估,按实调整,所有合同必须有以下内容:“本合同总价(暂估总价)****元,若实际结算价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即***元),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增加的租赁费,如未签订补充协议,超出***元的部分,将视为乙方让利,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11、
12、
13、 劳务合同中的发包方项目经理是否与主合同中标项目经理一致。 对于分包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消防协议、安全用电协议等。 大型机械租赁等除提供 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提供特型机械编号证书及操作人员的证书。备案使用。
14、
15、
16、
17、 是否有签订日期; 不能有空白条款,如不适用需“/”。 合同中要求的份数与实际带来的纸质合同份数是否一致; 劳务、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租赁合同双方盖章后需留公司副本一份。因而盖章合同份数应不少于6份。
施工合同盖章需要携带的相应文件及注意事项
1、 工程处或项目部盖章合同的同时,应携带①合同评审表②工程预算书,对于进行市场招投标的工程,还需要携带③经济标评审表④技术标评审表⑤招标文件评审表⑥中标通知书⑦承诺书⑧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具体表格详见附件1-4)
2、 合同主要内容务必填写完整,并将不涉及条款用/划掉。
3、 “合同开竣工日期、工期、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合同形式”等合同内容,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清楚。
4、 合同委托代理人请工程处经理亲笔签字。
5、 合同条款注意“专用条款”部分对工伤保险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支付数额应予以明
6、 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新增清单项单价的调整原则,将组价原则、取费原则均要约定清楚。(有约定执行约定,无约定执行原合同约。)
7、 风险幅度约定清楚,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文件约定的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合同期内当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以及机械超出±6%风险幅度时,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6%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市场价格的变化大于±6%风险幅度时,其全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主要材料约定时一定要慎重,看市场行情和投标工程的具体内容约定,不能仅仅是三大主材。影响造价较大材料争取约定进去,如防水材料、砌体等等,合同中不约定的尽管超出风险范围,在审计时很难争取回来。
材料是计算“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就是无形中承担一个6%的风险,“人工全部调整”,报价时要考虑材料涨价的风险,取风险系数。
如果当期的信息价低于采购价,应提前与业主沟通认价,结算时按双方确认的价格调整。
8、 2001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其他机械费、其他材料费、其他人工费,均可调整,依据是京建经[2002]117号“(2)市场价① 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
形式出现的费用均为编制期的市场价格,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全部实行市场价格,发承包双方可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约定”。
9、 造价信息的原则是:不能低于信息指导价,上不封顶
10、 施工合同双方盖章后,公司需留正、副本各一份,因而盖章合同份数应不少于6
份。
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 主合同是否已经签订;如因某些原因出现未签署主合同,先签分包合同的情况,应在“未及时签订说明”里说明原因。
2、 合同额是否超出公开招标额度;(劳务100万元,分包200万元,材料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或单台重要设备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相应招标手续是否办理;
3、 合同中以下条款是否齐全:
1) 对应的主合同工程名称或能唯一确定对应的工程项目;
2) 供方名称;
3)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对于采购合同,以免发生运费扯皮现象)
4) 合同范围或内容;
5) 技术要求或技术参数要求;
6) 工期;
7) 质量;
8) 付款方式;
9) 结算;(按实结算)
10)
11) 保修; 解决争议的方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根据所要签订的合同查一下以前已经签订的的合同范围及内容是否有重复;
5、 甲乙双方名称是否正确,乙方名称与所附资质名称是否一致,乙方公章是否与名称一致(在供应商或分包商盖章时,核对其公章与资质及供应商名称的一致性,不允许供应商是“***公司”,而公章是“***公司北京营销部”)
6、 分包合同乙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并核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是否已经年检,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7、 乙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相应委托书,委托书格式采用公司提供的范本,委托内容须有:“授权签署**分包(采购、租赁)合同”,并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有供应商或分包商的公章及法人章,并且附上加盖其公章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是否有上限条款(例如,对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或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但机械费照付等)
9、 对于分包合同,应有以下内容:“本合同所报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工具费、劳保费(安全帽、安全带、
绝缘鞋与绝缘手套等)及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用;文明安全施工中的现场清理、材料二次搬运、装卸、分类码放、材料挂牌标示等管理费以及为节省人工购买的小型机具;机械操作用工、现场内的材料及设备的装卸、搬运用工、现场防火用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环境卫生保护用工费用及施工现场发生的零工费等。并满足安全、工期、质量和工艺要求。” 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 “三位一体的”贯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10、 除委托试验合同外,所有的采购、分包、租赁合同必须有总价,若不能准确确定,可暂估,按实调整,所有合同必须有以下内容:“本合同总价(暂估总价)****元,若实际结算价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即***元),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增加的租赁费,如未签订补充协议,超出***元的部分,将视为乙方让利,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11、
12、
13、 劳务合同中的发包方项目经理是否与主合同中标项目经理一致。 对于分包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消防协议、安全用电协议等。 大型机械租赁等除提供 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提供特型机械编号证书及操作人员的证书。备案使用。
14、
15、
16、
17、 是否有签订日期; 不能有空白条款,如不适用需“/”。 合同中要求的份数与实际带来的纸质合同份数是否一致; 劳务、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租赁合同双方盖章后需留公司副本一份。因而盖章合同份数应不少于6份。
施工合同盖章需要携带的相应文件及注意事项
1、 工程处或项目部盖章合同的同时,应携带①合同评审表②工程预算书,对于进行市场招投标的工程,还需要携带③经济标评审表④技术标评审表⑤招标文件评审表⑥中标通知书⑦承诺书⑧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具体表格详见附件1-4)
2、 合同主要内容务必填写完整,并将不涉及条款用/划掉。
3、 “合同开竣工日期、工期、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合同形式”等合同内容,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清楚。
4、 合同委托代理人请工程处经理亲笔签字。
5、 合同条款注意“专用条款”部分对工伤保险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支付数额应予以明
6、 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新增清单项单价的调整原则,将组价原则、取费原则均要约定清楚。(有约定执行约定,无约定执行原合同约。)
7、 风险幅度约定清楚,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文件约定的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合同期内当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以及机械超出±6%风险幅度时,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6%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市场价格的变化大于±6%风险幅度时,其全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主要材料约定时一定要慎重,看市场行情和投标工程的具体内容约定,不能仅仅是三大主材。影响造价较大材料争取约定进去,如防水材料、砌体等等,合同中不约定的尽管超出风险范围,在审计时很难争取回来。
材料是计算“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就是无形中承担一个6%的风险,“人工全部调整”,报价时要考虑材料涨价的风险,取风险系数。
如果当期的信息价低于采购价,应提前与业主沟通认价,结算时按双方确认的价格调整。
8、 2001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其他机械费、其他材料费、其他人工费,均可调整,依据是京建经[2002]117号“(2)市场价① 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
形式出现的费用均为编制期的市场价格,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全部实行市场价格,发承包双方可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约定”。
9、 造价信息的原则是:不能低于信息指导价,上不封顶
10、 施工合同双方盖章后,公司需留正、副本各一份,因而盖章合同份数应不少于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