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把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成为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学生之家,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让我校学生在各类学习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依据>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以及我校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卫生要求:
宿舍内卫生由寝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寝室、阳台、卫生间整齐美观、干净、清洁。达标要求:①每天一小扫,周二、四一大扫②保持地面、门窗、床面、桌面、天花板、门口走廊的干净③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脏衣、鞋、袜等,无乱贴画、乱画现象④宿舍门口、走廊无积水,无垃圾、无乱涂、乱接、乱放现象。
由学生处老师、学生会生活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进行评比。每周评出“优秀寝室”,并发放“流动红旗”;评出不合格寝室,将影响该室成员的综合测评成绩以及班级的量化考核;对于不配合检查的学生,将给予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
1、严禁在寝室内点蜡烛,严禁违章用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和楼道内燃烧可燃物,向楼外抛投物品。贵重物品进出要验证登记;男女生不能互窜寝室;宿舍不得
留宿外来人员。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带入学生宿舍。违者,视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禁止宿舍内打闹,喧哗;禁止酗酒、猜拳、打麻将、赌博;违者视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严格控制音响,保持宿舍安静,晚自习时间和午休时间,不准学生开放音响设备,不准学生吹奏乐器。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禁止学生在宿舍楼道、门口乱放车辆和其他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踢球或操动体育器械。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6、宿舍关门后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外出,晚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管理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凡一学期无故晚归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者给予纪律处分;
7、对学校公共财产的爱护与管理,凡故意损坏者将按该财产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和赔偿,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8、室内物品要放置整齐统一,床上被褥、蚊帐折叠整齐,皮箱、行李袋等大件物品统一放置,鞋、毛巾、漱口杯、牙刷、水壶、水桶等放置统一,必须做到“六统一”。
9、宿舍卫生必须做到“一整理、二擦扫、三拖地”的日常卫生工作,凡寝室卫生不合格者,立即进行整改;
10、上课期间(含自习、晚自习)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内(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除外)
11、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凡有违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通知该同学家长。
作息安排:
1、大门开锁时间为6:30,落锁时间为22:30(周六、周日为23:30落锁),超时将被记作“晚归”,出示相关证件方可入内,严禁攀爬铁门、围墙。
2、周一至周五开、关门时间为:上午8:30锁门、11:30开门,下午14:30锁门、16:00开门,晚上19:00锁门、20:30开门。
实行定时供电:
1、每周一、二、三、四供电时间为:
上午6:00—8:30、
中午12:00—14:30、
下午16:30—19:00、
晚上20:30—22:30,
22:30时熄灯。
2、每周六、日为白天全天供应,周五、六、日晚上熄灯推迟半个小时。
3、炎热夏季(6月1日到9 月30 日)晚上保障风扇供电,但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熄灯,否则全部断电。
宿舍管理老师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学生宿舍管理老师主要工作职责:对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个人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学校财产、设施的安全;宿舍区域卫生的打扫、保洁等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宿舍管理老师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违者一次扣5—10元。
2、宿舍管理老师无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违者一次扣20元。
3、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违者一次扣5元;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违者一次扣10元;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发现一次扣20元。
4、负责按照学生处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违者按影响程度一次扣5—10元。
5、负责配合学生干部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出操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出操、打扫卫生。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一次扣5—20元,管理不力一次扣5元;学生打架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一次扣10—20元。
6、负责督促学生关窗锁门,并及时给住宿生开宿舍门,留意各种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障学生的个人财
物安全。凡因发现问题或未检查出问题导致学生现金、物品被盗,宿舍管理老师负连带责任,按损失金额的30%扣款赔偿。
7、负责宿舍各楼层(包括磁砖、楼梯、楼梯扶手)卫生的打扫和保洁,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者扣5—10元。
8、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学生处,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一次扣5—10元。
9、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一次扣5—10元。
11、宿舍管理老师须将各类检查表于次日10:00报学生处并口述情况,学工处对宿舍管理老师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查。
其余宿舍制度以>标准执行。
以上条件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违者将严肃处理!
学生处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把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成为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学生之家,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让我校学生在各类学习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依据>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以及我校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卫生要求:
宿舍内卫生由寝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寝室、阳台、卫生间整齐美观、干净、清洁。达标要求:①每天一小扫,周二、四一大扫②保持地面、门窗、床面、桌面、天花板、门口走廊的干净③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脏衣、鞋、袜等,无乱贴画、乱画现象④宿舍门口、走廊无积水,无垃圾、无乱涂、乱接、乱放现象。
由学生处老师、学生会生活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进行评比。每周评出“优秀寝室”,并发放“流动红旗”;评出不合格寝室,将影响该室成员的综合测评成绩以及班级的量化考核;对于不配合检查的学生,将给予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
1、严禁在寝室内点蜡烛,严禁违章用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和楼道内燃烧可燃物,向楼外抛投物品。贵重物品进出要验证登记;男女生不能互窜寝室;宿舍不得
留宿外来人员。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带入学生宿舍。违者,视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禁止宿舍内打闹,喧哗;禁止酗酒、猜拳、打麻将、赌博;违者视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严格控制音响,保持宿舍安静,晚自习时间和午休时间,不准学生开放音响设备,不准学生吹奏乐器。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禁止学生在宿舍楼道、门口乱放车辆和其他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踢球或操动体育器械。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6、宿舍关门后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外出,晚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管理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凡一学期无故晚归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者给予纪律处分;
7、对学校公共财产的爱护与管理,凡故意损坏者将按该财产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和赔偿,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8、室内物品要放置整齐统一,床上被褥、蚊帐折叠整齐,皮箱、行李袋等大件物品统一放置,鞋、毛巾、漱口杯、牙刷、水壶、水桶等放置统一,必须做到“六统一”。
9、宿舍卫生必须做到“一整理、二擦扫、三拖地”的日常卫生工作,凡寝室卫生不合格者,立即进行整改;
10、上课期间(含自习、晚自习)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内(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除外)
11、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凡有违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通知该同学家长。
作息安排:
1、大门开锁时间为6:30,落锁时间为22:30(周六、周日为23:30落锁),超时将被记作“晚归”,出示相关证件方可入内,严禁攀爬铁门、围墙。
2、周一至周五开、关门时间为:上午8:30锁门、11:30开门,下午14:30锁门、16:00开门,晚上19:00锁门、20:30开门。
实行定时供电:
1、每周一、二、三、四供电时间为:
上午6:00—8:30、
中午12:00—14:30、
下午16:30—19:00、
晚上20:30—22:30,
22:30时熄灯。
2、每周六、日为白天全天供应,周五、六、日晚上熄灯推迟半个小时。
3、炎热夏季(6月1日到9 月30 日)晚上保障风扇供电,但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熄灯,否则全部断电。
宿舍管理老师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学生宿舍管理老师主要工作职责:对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个人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学校财产、设施的安全;宿舍区域卫生的打扫、保洁等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宿舍管理老师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违者一次扣5—10元。
2、宿舍管理老师无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违者一次扣20元。
3、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违者一次扣5元;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违者一次扣10元;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发现一次扣20元。
4、负责按照学生处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违者按影响程度一次扣5—10元。
5、负责配合学生干部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出操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出操、打扫卫生。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一次扣5—20元,管理不力一次扣5元;学生打架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一次扣10—20元。
6、负责督促学生关窗锁门,并及时给住宿生开宿舍门,留意各种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障学生的个人财
物安全。凡因发现问题或未检查出问题导致学生现金、物品被盗,宿舍管理老师负连带责任,按损失金额的30%扣款赔偿。
7、负责宿舍各楼层(包括磁砖、楼梯、楼梯扶手)卫生的打扫和保洁,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者扣5—10元。
8、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学生处,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一次扣5—10元。
9、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一次扣5—10元。
11、宿舍管理老师须将各类检查表于次日10:00报学生处并口述情况,学工处对宿舍管理老师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查。
其余宿舍制度以>标准执行。
以上条件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违者将严肃处理!
学生处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