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村创建内容

民主法治村创建内容

(村级组织制度)

村党支部

一、党支部成员

二、支部书记: 支部副书记:

三、党员名单:

村村委员

一、村委员成员

二、村主任:

三、村副主任

四、村民小组长名单:

五、村民代表:

村经济合作社

一、经济合作社成员

二、村合作社社长:

村妇代会

一、村妇代会成员

二、村妇女主任: 村妇女副主任:

村团支部

一、团支部书记:

二、团支部委员:

村理财小组

组长:

成员:

村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村民连

一、连长:

二、指导员: 三、建制情况

个排, 个班,共有 人

司法综治各个组织名单

一、村信访工作小组 二、民主法制村建设小组 三、平安村(居)领导小组 四、无毒村建设领导小组 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六、反邪教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七、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 八、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九、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十、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夜巡队: 队长: 成员

村村民自治章程

村规民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新农村建设,推进政治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按全面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的要求,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群众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强化社会管理,保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到: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形成一种良好的村风,坚定正义永远战胜邪恶的信心。使每一位村民从灵魂深处明是非,懂得法律存在的严肃性,为此制定符合我村情况的规章制度,望尊照执行。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 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 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臵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严禁猪羊啃青,严禁偷青,违者重罚。

第八条 加强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九条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严禁非法同居、非婚怀孕、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十条 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二、村风民俗

第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

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三条 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和淫秽书刊、音像。

第四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五条 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好科学文化、社会知识,跟上社会步伐,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做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六条 服从镇村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须经村两委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第七条 兴办家庭工业,不招童工,不克扣民工工资。 第八条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邻关系

第一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二条 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两委会安排,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退一步自然幽雅,让三分何等清闲。

第三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要严格遵守历史状况,新

宅基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四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五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两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一条 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五条 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五、环境卫生

第一条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工作,禁止向外排放污

水。

第二条 兴办企业必须符合规划,经过环保批准认可。

长兴县 镇党支部、村委会制

二00 年 月 日

村级制度汇编目录

1、村党组织主要职责

2、村委会主要职责 3、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4、党支部书记职责 5、村委会主任职责 6、组织委员会职责 7、纪检委员职责 8、宣传委员职责 9、经济合作社社长职责 10、村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1、“三会一课”制度 12、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3、学习制度 14、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5、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16、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17、民主听证会制度 18、民主评议制度

19、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20、村帐镇管制度 21、财务审批制度

22、村务公开制度 23、村干部任期审计制度 24、党员干部“双带”责任制度 25、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26、诫勉制度

27、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 28、村干部联片(组)工作责任制 29、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30、交流制度 31、议事会制度 32、议事制度 33、印章管理制度 34、工作例会制度 35、责任追究制度 36、村干部值班制度

村党组织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

各方面力量保证计划和规划的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领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6、搞好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和下设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村、组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培养后备干部。

8、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

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为指南。

2、讨论决定本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村民委、村民会议、村合作社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经

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做好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抓好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导、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村干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村三委会成员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本村内部党支部与村委、经联社、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关系。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村委会主任职责

1、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党支部的各项制度,拟定发展本村经济的规划,做好本村农村各项设施建设,坚持做到村级财务每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团结好村委一班人,做到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使经联社、妇代会、民兵、共青团各级组织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及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4、抓好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人民调解和村庄环境建设规划及实施,努力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5、组织好村民小组组长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生产生活的技能,及时调解存在的实际问题。

组织委员会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调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接受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纪检委员职责

1、向党员进行党规和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建设。

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同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向支部和上级纪委汇报和反映本村党风党纪情况。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内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高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时事、政事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推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技术、文化知识,组织本村开展文化体育等各种活动。

经济合作社社长职责

1、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村委会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村级经济工作。

2、抓好全村农业生产工作,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及时掌握农业信息和农业新技术,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水产业领导,努力开发水产资源,发展效益渔业,增加渔民收入。

4、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好各企业与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大力招商引资,规范好企业合同签订工作,督促各企业及时上缴各种应收款项。

5、做好农业服务工作,加强对水、电、路的管理,督促和协助承包组对农业生产的各项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

村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法律知识、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2、认真学习、积极向村民、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3、认真及时做好本辖区内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防止民间纠纷的转化。

4、负责转送本辖区内经调解不成的纠纷,并向乡镇调委会

当面呈送。并积极配合乡镇调委会做好调解。

5、负责对本辖区内调解好的各类纠纷,按月上报,便于司法所统计、考核。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就是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这是基层党支部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正确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的对象

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组织,会议由村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需要,可临时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人员参加。

二、议事的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村务可随时召开。

三、议事的范围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方案。

2、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村“两委会” 期工作目标。

4、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

5、其它需经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的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讨论议题要坚持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会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

3、议事会上讨论时,全体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4、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经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5、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6、每次议事会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策的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和否决。

2、参加会议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诱、拖拉。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的组成

村级党员干部包括村全体党员、村两委成员、各线负责人,由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学习的召集组织。

二、学习形式与要求

以村党员活动室及乡镇党校为阵地,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座谈讨论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并严格执行以下5个制度。

1、集中学习日制度:村党员干部学习每月定期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2、请假制度:党员干部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事后补课。

3、自学制度:应根据本村全年的学习计划安排,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及其它有关内容。

4、学习交流制度:各村每年要安排二次,学习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体会。

5、学习记录制度: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年终留存保管。

三、学习内容

十六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时事政治、上级文件、村务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法律常识等。

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为使我村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重大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加快全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咨询的内容

在做出涉及全村经济中长期规划、村庄整治、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向有关专家咨询。

二、咨询程序

咨询应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详细咨询,事中周密论证,事后客观评估。

1、每年初由“两委”会提出经济发展重大决策事项选题、牵头领导、工作组建议名单、工作计划,汇总为全村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

2、对未列入全村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重大决策选题,须经村两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后方可增补列入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

3、及时将重大决策选题的内容和工作计划书面提交法律专家;

5、工作组开展决策调研工作,拟订重大决策草案,在此过程中,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就有关问题向专家进行咨询;

7、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工作组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重大决策修改稿,提交两委会讨论;

8、讨论通过的,由村主要领导签发,形成重大决策送审稿,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三、追究责任

对不遵循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随意决策,盲目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领导,规模村民委员

会的自治行为,实现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本村的实际,现制定本制度在本村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自治实行,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现民主决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制度。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授权,行使村的决策性权力组织。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在村的各级党和人大代表组成。

第四条 村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有较高诚信;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核定名额由各村小组推行产生,村民代表人数一般在四十人左右,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

第六条 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工作,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当选的村民代表,需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按5至15户分工联系到户。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并将村民代表名单、联系户单等内容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村民代表应享有的权利

(一)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题报送村民委员会决定。

(二)监督权。对全村的村务、事务、财务进行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严重失误和失职,有权提出质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负责的予以说明和解答。

(三)表决权。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或决议时,有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利。

(四)反映意见或建设权。有权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设和要求。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履行的义务

(一)联系村民的义务。村民代表应经常性地联系自己所代表的户或本村民小组村民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地带到村民代表会议上,起到代表的作用。

(二)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村民代表会议开会时无正当的理由不得制度。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带头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教育所联系的村民遵守纪律法和履行分民的应尽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义务。村民代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必须执行,并积极宣传和说服所联系的村民贯彻执行。

(五)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所联系的村民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布臵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说服村民并带头完成税、费、统筹,提留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任务。

第十二条 在一年内,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达两次以上的,应视为自动放弃村民代表资格。缺额人员从本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应接受其联系户和本村民小组村民的监督。本村民小组有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

撤换时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辨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必须经村民小组半数的选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收回村民代表当选证。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村民小组中补选。

村民代表的撤换和补选由村民小组长主持。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重大事项,随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讨论制定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的“村级配套制度”。

(2)讨论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讨论决定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方面及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4)讨论决定村级基础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落实。

(5)审查全年财产收支预算和上年财产收支决算。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6)讨论决定村公益收缴方法,审查村提留集资款的收缴、使用和义务劳动工的安排。

(7)审查救 ,救济款、物的发放。

(8)审查通过村民委员会个别会员的辞职报告。

(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

(一)会前制度:1、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干部共同研究会议议题和内容。讨论提出解决议题的方案和保证措施。2、提前二天至三天,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全体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所联系村民的意见。

3、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草拟和印制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表决的决定、会议记录簿等。4、布臵会场,每次安排好会议会场的代表座位和小组讨论地点。

(二)会议议程:①清点参加人数,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有效。②宣布开会。由主持人报告本次村民代表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宣布会议有效并报告列席人员名单。③报告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向参会代表汇报上次会议决定或决议执行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和审查。④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初拟方案。⑤讨论和审议。对会议的议题、初拟方案,进行讨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会上,可以自由地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⑥表决与通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决定或决议的议题进行表决,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对重要议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二是一般性的议题采取有效举手表决的方式。村民代表会的决定,应由村民代表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⑦会议小结,由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内容情况进行总结,作出结论、部署,安排下一步所做的工作。

(三)会议记录。村民会议要有提定专人记录,记录人真实、客观、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记录格式主要包括:①会议的人数及组织情况。②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③会议论的主要意见。④会议表决的情况所形成的决定和决议。

村民会议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记录簿保存好,以备后查。

(四)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后,村民委员会必须尽快地以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公布宣传。村民代表应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所处的联系户。

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原则。村民代表会讨论和决策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不得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原则。保守秘密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有效地实施。并将组织实施的情况在下一欠村民代表会上报告。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村民委员会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 村成立财务监督和理财二组成员由村委提名,村代表会通过,村委会成员不能兼任村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二十条 接受镇政府、人大对村民代表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听证会制度

第一条 听证内容

1、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

2、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

3、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 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本村的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相关人员。

第三条 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一般为村支书)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四条 基本要求

1、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可发表意见。

2、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听证。

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

一、评议对象

党员、村三套班子成员。

二、参评人员

一般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三、评议内容和方式

对党员按照党员标准衡量,对村三套班子成员围绕“德、能、勤、绩”四方面写好总结,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再由党员、村民代表投票或填写测评表评定。

四、评议时间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一次。

五、评议结果

评议党员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议村干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议结果将作为党员教育管理,村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为做到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保证年度预算方案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村经济合作社设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由5-6人组成,由村委提议,村民代表大会推荐,并经大会通过,他们分别代表干部、党员、村代表各1-2名组成,理财小组人员名单需张榜公布。

3、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一般半年一次做到平时有检查,年终大检查,遇有问题专题查,决不放过一个疑问点。

4、民主理财小组应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实事求是。理财的内容包括库存现金,财产物资,检查各项收支的合理性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合理的给于审核,不合理给于纠正、直至改正。

5、民主理财小组应认真负责一年一度帐目公开公布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一年来各种费用的收支情况,以及应对款项的发生和收回归还情况。

6、民主理财小组应向村民(代表)大会如实汇报,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

村账镇管制度

在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支出审批权、民主理财的监督机制不变,从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五不变”原则前提不由村委托镇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统一聘用会计;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设臵帐簿;统一集中做帐;统一管理档案,村级财务印签由村和镇村级服务指导中心分开管理。

财务审批制度

1、健全村级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坚持“一支笔”审批办法,杜绝多头报批现象。

2、本村应按分工确定一名主要干部作为本村财务主管审批人,负责审批本村的支出凭据。

3、审批权限:财务主管审批权限500元,500元以上由村三委讨论通过,三委会领导同时签字,财务主管签批方可支付。

4、对较大公益性事业投入,以及出现大规模生产,转让承包招标确定的资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要求报镇备查。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级事务、经济活动应分开的内容

1、村年度发展计划和完成进度;

2、公益性事业和公共福利的规划方案和办理情况;

3、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

4、计划生育指标;

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

6、村级应征入伍情况;

7、其它必须公布的事项。

二、村级财务应公开的内容

1、村财务年度预决算情况;

2、重大项目建设预决算情况;

3、村户承担的集资款,劳动积累人工、义务工等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4、村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村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6、其它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村干部任期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本村三套班子主要领导成员。

二、审计内容

l、村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重大项目经济活动情况。

2、村执行财经纪律、廉洁自律情况。

3、村资金收入、使用、管理情况。

4、村各项专项资金、自筹资金收入、使用、管理情况和基本建设资金收入、使用、管理情况。

5、村各项财产物资管理、使用及债权债务情况。

6、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三、审计方法和审计结果处理

1、对村干部任期审计工作一般由镇年初提出审计对象,实施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虽未纳入年初审计计划而需要重点审计的单位和对象,镇党委也可及时提出,并会同县农经委、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审计。

2、在审计方式上,由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

3、任期审计原则上应做到任期内审一次,也可由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镇党委要求,结合经常性审计进行。

4、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要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对查出有问题需处理的,要作出审计决定。

5、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有异议,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6、审计结果由镇党委存入村干部档案,作为村干部考核、

奖惩、任用的依据。对审计查出有问题的干部,可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镇党委作出相应的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员干部“双带”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切实把党的富民政策传播给广大农户,巩固和深化学教活动成果,特制定从北川村党员干部“双带”责任制度。

1、现任现职的村干部必须具备一项发展经济致富的项目,以说服带动周边群众致富,每个党员都应勤劳致富方面为群众作出墙报,党员干部都要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状大自己的经营规模,为本村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通过“双带”培养一批有“双带”本领域党积极分子入党,选拔一批“双带”干部出色的优秀青年列入预备干部培养对象,同时分期分批将党员干部选拔培养成为“双带”的榜样责任人。

3、每个党员干部责任人都应利用居住地的自然区域条件,带领、帮助、支持群众及其他党员发展个私经济和效益农业,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每年带领群众或其他党员发展个私经济和效益农业不少于2户。

4、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树立“双带”典型党委,建立村干部、党员“双带”情况工作台账,每年对“双带”情况进行考评一次,年终评比一次,“双带”积极分子。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 村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村民办实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的方便,谋取私利。不能有下列行为:

1、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村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2、在村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将虚报冒领或者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

第二条 村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1、用公款交易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用公款请客、送礼。

2、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

3、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4、私自以村集体,名义为他人作经济担保。

第三条 村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上级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

2、不关心群众疾苦,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

3、在村党、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第四条 村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2、用职权、职务关系或者诱骗等其它手段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3、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5、违反国家规定、吸毒、注射毒品和种植毒品原生植物及贩卖毒品。

6、私自违章建私房

7、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第五条 村支部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准则。

第六条 村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生活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条 村干部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对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村干部诫勉制度

为加强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村干部勤政意识,促进村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的含义

诫勉是指对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村干部、村班子成员在批评教育等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其限期改正。

二、诫勉的对象和范围

全村三套班子成员,有下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诫勉。

1、不认真履行村干部岗位,缺乏事业心、责任心,经考核政绩平庸,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违反岗位职责,有不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

4、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和损大利己行为的;

5、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6、班子战斗力差,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硬性指标,重要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7、班子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明显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不坚定,不及时劝阻村民集体上访甚至带头上访的;

9、有时它应予诫免的表现。

三、诫免的实施程序

镇党委在村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对群众反映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中,发现村干部、村班子有诫勉范围所列情形之一者,应提出诫勉。作出诫勉决定后,由镇领导找其谈话,说明诫勉理由,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努力方向,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同时,镇通知干部所在村党组织和其干部本人。

诫勉对象对组织作出的诫勉决定有异议允许申辩和解释,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四、诫勉的期限和要求

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

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要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指出的缺点和问题。诫勉期间,村干部的职权、待遇不变,但不能提拔使用,评先进,被诫勉的村班子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班子原有成员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在一段时间内转化不明显的村班子,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对诫勉期满,仍没有明显好转的村班子,要在所经程序的范围内及时予以改组。

五、诫勉终结

诫勉期间,诫勉对象要写出自我总结,镇党委应根据诫勉对象的表现和群众反映对表现好的,予以解除诫勉,对表现不好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及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使村干部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农村工作,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长平村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

一、村干部办公(值班)

1、本村要排出村干部上班轮流表,做到每天要有一名村干部在办公室办公(值班)。

2、本村可根据实际,进行集中办公。

3、办公(值班)时间一般为早上8时至中午11时,下午1时至4时。

4、主汛期、森林防火戒严期要昼夜24小时值班。

二、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

1、本村要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并开通“想民、便民、安民”办公电话。

2、办公(值班)村干部要接待好每位前来办事的村民,接听好每个电话,并作好详细的记录。凡能及时处理的,要不过夜,对突发性事件,要在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并向镇政府报告。

3、对有些不能及时答复或处理的问题,办公(值班)村干部也应作好详细记录,并于第二天一早向村两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4、办公(值班)干部要在记录薄上签好名。

三、周民情分析制

每周由村支部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结合“夜访农户”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实施情况作一次全面分析和评析。

村干部联片(组)工作责任制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带头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先锋”,千方百计想办法致富群众,切实转变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特制定《夹浦镇北川村村干部联片工作责任制》。

一、目的要求

通过建立这项制度,使全体村干部正确树立“便民服务意识”,更多地深入到农户中去,第一时间了解全村和分片群众生活,群众生产过程中所想、所盼、所需办理的一切事务,为推动全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打好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本着“居住就近,联系方便,情况熟悉,工作到位”的原则,对村干部进行分片划分责任区。

三、责任内容

1、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年村工作的实施规划。

2、帮助理顺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好途径,及时传播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和致富信息。

3、了解计划生育婚姻登记需要服务的信息。

4、联系办理群众住宅、生产用房的审批手续。

5、化解邻里纠纷一般矛盾。

6、制止封建迷信、赌博恶习的发生,掌握基层组织包组长、

党员的思想动态。

四、措施落实

1、接受群众监督,长效管理。

2、村干部联片工作在村日常工作管理的基础上,纳入个人年终工作考核,奖勤罚懒。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三套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屋和转让宅基地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卖股票的;

4、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5、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6、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情况;

7、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情况的村干部,必须在村党支部内通报情况,对党支部作好登记记载。

交 流 制 度

我镇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不,为了把平安村居的创建活动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轨道上来,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以创建平安农村活动来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的发展、民风的淳朴、村容的整洁,使我镇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做好这项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特制了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建立村干部交流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为我镇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组织保证。

二、交流的对象和时机

交流对象为村三套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一次,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找村干部谈话:

1、职务发生变动和落选,离开岗位时。

2、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批示精神出现偏差时。

3、个人有遇重大事项时。

4、全面考察和年终考核后。

5、村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6、群众对村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

7、遇到其它需要谈话的情况时。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谈心谈话要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同时,应该认真听取村干部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与村干部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话的镇领导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镇党委要做好汇总工作。

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议事会的职权

村党员议事会制度,是党员参与本村重要问题决策和党内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议事会对本村党内的重要事务有决策的权力。

二、议事会的组成和召开

议事会参加对象为本村党总支全体党员,议事会的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才能召开,少于三分之二时,不得召开。

三、议事会召开的时限

村党员议事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讨论决策,可随时召开。

四、议事内容

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需要在本村贯彻落实的重大内容;

2、本村重大的经济发展规划和重要的建设,如村级建设规划、购臵大型固定资产、资金拆借、兴办和联办企业等;

3、制订本村有关政策性文件,如村级分配政策,土地征用招工政策、基建项目投资、财务审批制度、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和村民社会保险等;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5、监督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工作,对不称职的干部,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

6、其它需要移交党员议事会讨论的决策问题。

五、议题的提出

议题可以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支委会审定,也可以由党员提出,但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出,才能列为会议的议题。

六、议事的程序

先由议题主要提出人就议题简要说明,各参会人员就议题进行讨论,再由会议主持人归纳,视情况进行有记名、无记名、举手或口头表决形成决议或采纳意见。

七、决议的实施

议事会作出的决议,由书记、副书记、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向下一次议事会报告。

议 事 制 度

1、党(总)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3、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成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总)支部书记沟通。

5、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6、委员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镇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项。

7、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意见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镇党委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委员不足半数时确定处理的重大问题,应在下次委员会议上进行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涉及机密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秘密。

印章管理制度

1、使用印章时,首先应当检查是否有主要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

2、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印。

3、每次用印都应当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等项。

4、盖章。盖章时精神要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盖得颠倒。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公函的连接线上。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5、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

使用。

6、印章管理人员应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如需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1)要有主要领导的特别批准。

(2)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

(3)对于此类凭证要办理领取登记手续。登记项目包括:凭证名称、起止页码、张数、领取人签名等项目。

7、印章由专人保管。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抽屉内或保险柜中。因故停止使用时,要锁牢抽屉和保险柜并贴好封条。重新启用前要验锁、验封条、发现疑点,立即上报。

8、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出办公室,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也不能在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9、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印章管理人不得用掌握印章的权力为自已谋私利。

10、单位印章在该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印章停止使用。首先要发文给与该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时间。停用的废印章不能在原单位长期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处理。

11、正式印章使用和作废,并启用新章时,要发旧章作废、启用新章的通知。作废的旧印章在“□”内,作红色;启用的新

章印在“□”内,用蓝色,表示刚刚启用。

12、请领导审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根据领导的批示,分别不同的情况,或者上缴颁发机构切角封条;或由印章作废单位填制作废印章卡片,加同作废印章一起交给档案室立卷备查,并将作废印章予以销毁。

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会全体成员的沟通,整体推进村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条线本月度开展工作情况及下月度工作打算。并规定,全年累积2次(包括2次)以上不参加工作例会的,取消其年底评优资格。

责任追究制度

为使村两委会全体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差错,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快速高率运行。经研究决定,建立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适用范围:凡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追究对象:有过错的直接责任人及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实施办法:

1、视情对当事人作出谈话诫勉、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处理。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3、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在适当范围内作检讨,并实行经济处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村干部值班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及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使村干部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农村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办公(值班)

1、本村要排出村干部值班轮流表,做到每天要有一名村干部在办公室办公(值班)。

2、办公(值班)时间一般为早上8时至中午11时,下午1时至4时。

3、主汛期、重大灾害要昼夜24小时值班。

二、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

1、本村要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并开通“想民、便民、安民”办公电话。

2、值班干部要接待好每位前来办事的村民,接听好每个电话,并作好详细的记录。凡能及时处理的,要不过夜,对突发性事件,要在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并向镇政府报告。

3、对有些不能及时答复或处理的问题,应作好详细记录,并于第二天上班时向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责任人并作出处理。

4、值班干部要在记录簿上签好名。

民主法治村创建内容

(村级组织制度)

村党支部

一、党支部成员

二、支部书记: 支部副书记:

三、党员名单:

村村委员

一、村委员成员

二、村主任:

三、村副主任

四、村民小组长名单:

五、村民代表:

村经济合作社

一、经济合作社成员

二、村合作社社长:

村妇代会

一、村妇代会成员

二、村妇女主任: 村妇女副主任:

村团支部

一、团支部书记:

二、团支部委员:

村理财小组

组长:

成员:

村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村民连

一、连长:

二、指导员: 三、建制情况

个排, 个班,共有 人

司法综治各个组织名单

一、村信访工作小组 二、民主法制村建设小组 三、平安村(居)领导小组 四、无毒村建设领导小组 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六、反邪教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七、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 八、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九、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十、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夜巡队: 队长: 成员

村村民自治章程

村规民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新农村建设,推进政治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按全面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的要求,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群众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强化社会管理,保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到: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形成一种良好的村风,坚定正义永远战胜邪恶的信心。使每一位村民从灵魂深处明是非,懂得法律存在的严肃性,为此制定符合我村情况的规章制度,望尊照执行。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 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 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臵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严禁猪羊啃青,严禁偷青,违者重罚。

第八条 加强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九条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严禁非法同居、非婚怀孕、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十条 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二、村风民俗

第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

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三条 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和淫秽书刊、音像。

第四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五条 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好科学文化、社会知识,跟上社会步伐,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做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六条 服从镇村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须经村两委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第七条 兴办家庭工业,不招童工,不克扣民工工资。 第八条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邻关系

第一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二条 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两委会安排,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退一步自然幽雅,让三分何等清闲。

第三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要严格遵守历史状况,新

宅基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四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五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两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一条 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五条 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五、环境卫生

第一条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工作,禁止向外排放污

水。

第二条 兴办企业必须符合规划,经过环保批准认可。

长兴县 镇党支部、村委会制

二00 年 月 日

村级制度汇编目录

1、村党组织主要职责

2、村委会主要职责 3、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4、党支部书记职责 5、村委会主任职责 6、组织委员会职责 7、纪检委员职责 8、宣传委员职责 9、经济合作社社长职责 10、村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1、“三会一课”制度 12、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3、学习制度 14、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5、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16、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17、民主听证会制度 18、民主评议制度

19、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20、村帐镇管制度 21、财务审批制度

22、村务公开制度 23、村干部任期审计制度 24、党员干部“双带”责任制度 25、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26、诫勉制度

27、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 28、村干部联片(组)工作责任制 29、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30、交流制度 31、议事会制度 32、议事制度 33、印章管理制度 34、工作例会制度 35、责任追究制度 36、村干部值班制度

村党组织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

各方面力量保证计划和规划的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领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6、搞好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和下设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村、组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培养后备干部。

8、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

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为指南。

2、讨论决定本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村民委、村民会议、村合作社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经

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做好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抓好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导、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村干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村三委会成员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本村内部党支部与村委、经联社、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关系。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村委会主任职责

1、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党支部的各项制度,拟定发展本村经济的规划,做好本村农村各项设施建设,坚持做到村级财务每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团结好村委一班人,做到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使经联社、妇代会、民兵、共青团各级组织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及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4、抓好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人民调解和村庄环境建设规划及实施,努力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5、组织好村民小组组长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生产生活的技能,及时调解存在的实际问题。

组织委员会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调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接受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纪检委员职责

1、向党员进行党规和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建设。

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同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向支部和上级纪委汇报和反映本村党风党纪情况。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内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高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时事、政事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推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技术、文化知识,组织本村开展文化体育等各种活动。

经济合作社社长职责

1、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村委会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村级经济工作。

2、抓好全村农业生产工作,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及时掌握农业信息和农业新技术,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水产业领导,努力开发水产资源,发展效益渔业,增加渔民收入。

4、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好各企业与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大力招商引资,规范好企业合同签订工作,督促各企业及时上缴各种应收款项。

5、做好农业服务工作,加强对水、电、路的管理,督促和协助承包组对农业生产的各项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

村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法律知识、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2、认真学习、积极向村民、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3、认真及时做好本辖区内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防止民间纠纷的转化。

4、负责转送本辖区内经调解不成的纠纷,并向乡镇调委会

当面呈送。并积极配合乡镇调委会做好调解。

5、负责对本辖区内调解好的各类纠纷,按月上报,便于司法所统计、考核。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就是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这是基层党支部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正确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的对象

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组织,会议由村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需要,可临时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人员参加。

二、议事的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村务可随时召开。

三、议事的范围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方案。

2、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村“两委会” 期工作目标。

4、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

5、其它需经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的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讨论议题要坚持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会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

3、议事会上讨论时,全体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4、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经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5、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6、每次议事会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策的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和否决。

2、参加会议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诱、拖拉。

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的组成

村级党员干部包括村全体党员、村两委成员、各线负责人,由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学习的召集组织。

二、学习形式与要求

以村党员活动室及乡镇党校为阵地,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座谈讨论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并严格执行以下5个制度。

1、集中学习日制度:村党员干部学习每月定期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2、请假制度:党员干部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事后补课。

3、自学制度:应根据本村全年的学习计划安排,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及其它有关内容。

4、学习交流制度:各村每年要安排二次,学习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体会。

5、学习记录制度: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年终留存保管。

三、学习内容

十六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时事政治、上级文件、村务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法律常识等。

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为使我村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重大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加快全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咨询的内容

在做出涉及全村经济中长期规划、村庄整治、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向有关专家咨询。

二、咨询程序

咨询应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详细咨询,事中周密论证,事后客观评估。

1、每年初由“两委”会提出经济发展重大决策事项选题、牵头领导、工作组建议名单、工作计划,汇总为全村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

2、对未列入全村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重大决策选题,须经村两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后方可增补列入重大决策事项年度计划;

3、及时将重大决策选题的内容和工作计划书面提交法律专家;

5、工作组开展决策调研工作,拟订重大决策草案,在此过程中,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就有关问题向专家进行咨询;

7、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工作组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重大决策修改稿,提交两委会讨论;

8、讨论通过的,由村主要领导签发,形成重大决策送审稿,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三、追究责任

对不遵循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随意决策,盲目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领导,规模村民委员

会的自治行为,实现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本村的实际,现制定本制度在本村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村民自治实行,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现民主决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制度。

第二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授权,行使村的决策性权力组织。

第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在村的各级党和人大代表组成。

第四条 村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有较高诚信;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第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核定名额由各村小组推行产生,村民代表人数一般在四十人左右,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

第六条 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工作,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当选的村民代表,需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按5至15户分工联系到户。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并将村民代表名单、联系户单等内容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村民代表应享有的权利

(一)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题报送村民委员会决定。

(二)监督权。对全村的村务、事务、财务进行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严重失误和失职,有权提出质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负责的予以说明和解答。

(三)表决权。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或决议时,有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利。

(四)反映意见或建设权。有权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设和要求。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履行的义务

(一)联系村民的义务。村民代表应经常性地联系自己所代表的户或本村民小组村民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地带到村民代表会议上,起到代表的作用。

(二)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村民代表会议开会时无正当的理由不得制度。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带头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教育所联系的村民遵守纪律法和履行分民的应尽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义务。村民代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必须执行,并积极宣传和说服所联系的村民贯彻执行。

(五)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所联系的村民积极完成村民委员会布臵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说服村民并带头完成税、费、统筹,提留或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任务。

第十二条 在一年内,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达两次以上的,应视为自动放弃村民代表资格。缺额人员从本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应接受其联系户和本村民小组村民的监督。本村民小组有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

撤换时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辨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必须经村民小组半数的选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收回村民代表当选证。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村民小组中补选。

村民代表的撤换和补选由村民小组长主持。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重大事项,随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会议授权,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讨论制定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相关的“村级配套制度”。

(2)讨论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讨论决定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方面及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4)讨论决定村级基础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落实。

(5)审查全年财产收支预算和上年财产收支决算。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6)讨论决定村公益收缴方法,审查村提留集资款的收缴、使用和义务劳动工的安排。

(7)审查救 ,救济款、物的发放。

(8)审查通过村民委员会个别会员的辞职报告。

(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

(一)会前制度:1、村民委员会会同村干部共同研究会议议题和内容。讨论提出解决议题的方案和保证措施。2、提前二天至三天,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全体村民代表,以便村民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所联系村民的意见。

3、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草拟和印制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表决的决定、会议记录簿等。4、布臵会场,每次安排好会议会场的代表座位和小组讨论地点。

(二)会议议程:①清点参加人数,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有效。②宣布开会。由主持人报告本次村民代表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宣布会议有效并报告列席人员名单。③报告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向参会代表汇报上次会议决定或决议执行情况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和审查。④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议题和初拟方案。⑤讨论和审议。对会议的议题、初拟方案,进行讨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会上,可以自由地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⑥表决与通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需要决定或决议的议题进行表决,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对重要议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二是一般性的议题采取有效举手表决的方式。村民代表会的决定,应由村民代表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⑦会议小结,由主持人对本次会议的内容情况进行总结,作出结论、部署,安排下一步所做的工作。

(三)会议记录。村民会议要有提定专人记录,记录人真实、客观、全面地记录会议的全过程。记录格式主要包括:①会议的人数及组织情况。②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③会议论的主要意见。④会议表决的情况所形成的决定和决议。

村民会议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记录簿保存好,以备后查。

(四)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后,村民委员会必须尽快地以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公布宣传。村民代表应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所处的联系户。

第十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原则。村民代表会讨论和决策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不得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原则。保守秘密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有效地实施。并将组织实施的情况在下一欠村民代表会上报告。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村民委员会及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 村成立财务监督和理财二组成员由村委提名,村代表会通过,村委会成员不能兼任村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二十条 接受镇政府、人大对村民代表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听证会制度

第一条 听证内容

1、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

2、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

3、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 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本村的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相关人员。

第三条 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一般为村支书)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四条 基本要求

1、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可发表意见。

2、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听证。

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

一、评议对象

党员、村三套班子成员。

二、参评人员

一般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三、评议内容和方式

对党员按照党员标准衡量,对村三套班子成员围绕“德、能、勤、绩”四方面写好总结,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再由党员、村民代表投票或填写测评表评定。

四、评议时间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一次。

五、评议结果

评议党员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议村干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议结果将作为党员教育管理,村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为做到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保证年度预算方案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村经济合作社设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由5-6人组成,由村委提议,村民代表大会推荐,并经大会通过,他们分别代表干部、党员、村代表各1-2名组成,理财小组人员名单需张榜公布。

3、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一般半年一次做到平时有检查,年终大检查,遇有问题专题查,决不放过一个疑问点。

4、民主理财小组应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实事求是。理财的内容包括库存现金,财产物资,检查各项收支的合理性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合理的给于审核,不合理给于纠正、直至改正。

5、民主理财小组应认真负责一年一度帐目公开公布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一年来各种费用的收支情况,以及应对款项的发生和收回归还情况。

6、民主理财小组应向村民(代表)大会如实汇报,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

村账镇管制度

在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支出审批权、民主理财的监督机制不变,从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五不变”原则前提不由村委托镇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统一聘用会计;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设臵帐簿;统一集中做帐;统一管理档案,村级财务印签由村和镇村级服务指导中心分开管理。

财务审批制度

1、健全村级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坚持“一支笔”审批办法,杜绝多头报批现象。

2、本村应按分工确定一名主要干部作为本村财务主管审批人,负责审批本村的支出凭据。

3、审批权限:财务主管审批权限500元,500元以上由村三委讨论通过,三委会领导同时签字,财务主管签批方可支付。

4、对较大公益性事业投入,以及出现大规模生产,转让承包招标确定的资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要求报镇备查。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级事务、经济活动应分开的内容

1、村年度发展计划和完成进度;

2、公益性事业和公共福利的规划方案和办理情况;

3、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

4、计划生育指标;

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

6、村级应征入伍情况;

7、其它必须公布的事项。

二、村级财务应公开的内容

1、村财务年度预决算情况;

2、重大项目建设预决算情况;

3、村户承担的集资款,劳动积累人工、义务工等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4、村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村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6、其它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村干部任期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本村三套班子主要领导成员。

二、审计内容

l、村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重大项目经济活动情况。

2、村执行财经纪律、廉洁自律情况。

3、村资金收入、使用、管理情况。

4、村各项专项资金、自筹资金收入、使用、管理情况和基本建设资金收入、使用、管理情况。

5、村各项财产物资管理、使用及债权债务情况。

6、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三、审计方法和审计结果处理

1、对村干部任期审计工作一般由镇年初提出审计对象,实施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虽未纳入年初审计计划而需要重点审计的单位和对象,镇党委也可及时提出,并会同县农经委、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审计。

2、在审计方式上,由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

3、任期审计原则上应做到任期内审一次,也可由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镇党委要求,结合经常性审计进行。

4、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要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对查出有问题需处理的,要作出审计决定。

5、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有异议,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6、审计结果由镇党委存入村干部档案,作为村干部考核、

奖惩、任用的依据。对审计查出有问题的干部,可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镇党委作出相应的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员干部“双带”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切实把党的富民政策传播给广大农户,巩固和深化学教活动成果,特制定从北川村党员干部“双带”责任制度。

1、现任现职的村干部必须具备一项发展经济致富的项目,以说服带动周边群众致富,每个党员都应勤劳致富方面为群众作出墙报,党员干部都要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状大自己的经营规模,为本村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2、通过“双带”培养一批有“双带”本领域党积极分子入党,选拔一批“双带”干部出色的优秀青年列入预备干部培养对象,同时分期分批将党员干部选拔培养成为“双带”的榜样责任人。

3、每个党员干部责任人都应利用居住地的自然区域条件,带领、帮助、支持群众及其他党员发展个私经济和效益农业,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每年带领群众或其他党员发展个私经济和效益农业不少于2户。

4、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树立“双带”典型党委,建立村干部、党员“双带”情况工作台账,每年对“双带”情况进行考评一次,年终评比一次,“双带”积极分子。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 村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村民办实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的方便,谋取私利。不能有下列行为:

1、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村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2、在村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将虚报冒领或者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

第二条 村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1、用公款交易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用公款请客、送礼。

2、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

3、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4、私自以村集体,名义为他人作经济担保。

第三条 村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上级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

2、不关心群众疾苦,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

3、在村党、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第四条 村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2、用职权、职务关系或者诱骗等其它手段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3、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5、违反国家规定、吸毒、注射毒品和种植毒品原生植物及贩卖毒品。

6、私自违章建私房

7、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第五条 村支部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准则。

第六条 村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生活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条 村干部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对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村干部诫勉制度

为加强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村干部勤政意识,促进村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的含义

诫勉是指对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村干部、村班子成员在批评教育等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其限期改正。

二、诫勉的对象和范围

全村三套班子成员,有下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诫勉。

1、不认真履行村干部岗位,缺乏事业心、责任心,经考核政绩平庸,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违反岗位职责,有不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

4、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和损大利己行为的;

5、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6、班子战斗力差,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硬性指标,重要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7、班子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明显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不坚定,不及时劝阻村民集体上访甚至带头上访的;

9、有时它应予诫免的表现。

三、诫免的实施程序

镇党委在村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对群众反映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中,发现村干部、村班子有诫勉范围所列情形之一者,应提出诫勉。作出诫勉决定后,由镇领导找其谈话,说明诫勉理由,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努力方向,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同时,镇通知干部所在村党组织和其干部本人。

诫勉对象对组织作出的诫勉决定有异议允许申辩和解释,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四、诫勉的期限和要求

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

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要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指出的缺点和问题。诫勉期间,村干部的职权、待遇不变,但不能提拔使用,评先进,被诫勉的村班子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班子原有成员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在一段时间内转化不明显的村班子,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对诫勉期满,仍没有明显好转的村班子,要在所经程序的范围内及时予以改组。

五、诫勉终结

诫勉期间,诫勉对象要写出自我总结,镇党委应根据诫勉对象的表现和群众反映对表现好的,予以解除诫勉,对表现不好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及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使村干部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农村工作,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长平村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

一、村干部办公(值班)

1、本村要排出村干部上班轮流表,做到每天要有一名村干部在办公室办公(值班)。

2、本村可根据实际,进行集中办公。

3、办公(值班)时间一般为早上8时至中午11时,下午1时至4时。

4、主汛期、森林防火戒严期要昼夜24小时值班。

二、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

1、本村要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并开通“想民、便民、安民”办公电话。

2、办公(值班)村干部要接待好每位前来办事的村民,接听好每个电话,并作好详细的记录。凡能及时处理的,要不过夜,对突发性事件,要在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并向镇政府报告。

3、对有些不能及时答复或处理的问题,办公(值班)村干部也应作好详细记录,并于第二天一早向村两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4、办公(值班)干部要在记录薄上签好名。

三、周民情分析制

每周由村支部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结合“夜访农户”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村干部便民办事不间断制度实施情况作一次全面分析和评析。

村干部联片(组)工作责任制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带头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先锋”,千方百计想办法致富群众,切实转变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特制定《夹浦镇北川村村干部联片工作责任制》。

一、目的要求

通过建立这项制度,使全体村干部正确树立“便民服务意识”,更多地深入到农户中去,第一时间了解全村和分片群众生活,群众生产过程中所想、所盼、所需办理的一切事务,为推动全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打好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本着“居住就近,联系方便,情况熟悉,工作到位”的原则,对村干部进行分片划分责任区。

三、责任内容

1、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年村工作的实施规划。

2、帮助理顺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好途径,及时传播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和致富信息。

3、了解计划生育婚姻登记需要服务的信息。

4、联系办理群众住宅、生产用房的审批手续。

5、化解邻里纠纷一般矛盾。

6、制止封建迷信、赌博恶习的发生,掌握基层组织包组长、

党员的思想动态。

四、措施落实

1、接受群众监督,长效管理。

2、村干部联片工作在村日常工作管理的基础上,纳入个人年终工作考核,奖勤罚懒。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三套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屋和转让宅基地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卖股票的;

4、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5、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6、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情况;

7、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情况的村干部,必须在村党支部内通报情况,对党支部作好登记记载。

交 流 制 度

我镇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不,为了把平安村居的创建活动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轨道上来,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以创建平安农村活动来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的发展、民风的淳朴、村容的整洁,使我镇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做好这项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特制了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建立村干部交流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为我镇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组织保证。

二、交流的对象和时机

交流对象为村三套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一次,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找村干部谈话:

1、职务发生变动和落选,离开岗位时。

2、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批示精神出现偏差时。

3、个人有遇重大事项时。

4、全面考察和年终考核后。

5、村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6、群众对村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

7、遇到其它需要谈话的情况时。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谈心谈话要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同时,应该认真听取村干部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与村干部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话的镇领导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镇党委要做好汇总工作。

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议事会的职权

村党员议事会制度,是党员参与本村重要问题决策和党内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议事会对本村党内的重要事务有决策的权力。

二、议事会的组成和召开

议事会参加对象为本村党总支全体党员,议事会的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才能召开,少于三分之二时,不得召开。

三、议事会召开的时限

村党员议事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讨论决策,可随时召开。

四、议事内容

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需要在本村贯彻落实的重大内容;

2、本村重大的经济发展规划和重要的建设,如村级建设规划、购臵大型固定资产、资金拆借、兴办和联办企业等;

3、制订本村有关政策性文件,如村级分配政策,土地征用招工政策、基建项目投资、财务审批制度、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和村民社会保险等;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

5、监督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工作,对不称职的干部,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

6、其它需要移交党员议事会讨论的决策问题。

五、议题的提出

议题可以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支委会审定,也可以由党员提出,但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出,才能列为会议的议题。

六、议事的程序

先由议题主要提出人就议题简要说明,各参会人员就议题进行讨论,再由会议主持人归纳,视情况进行有记名、无记名、举手或口头表决形成决议或采纳意见。

七、决议的实施

议事会作出的决议,由书记、副书记、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向下一次议事会报告。

议 事 制 度

1、党(总)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3、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成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总)支部书记沟通。

5、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6、委员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镇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项。

7、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意见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镇党委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委员不足半数时确定处理的重大问题,应在下次委员会议上进行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涉及机密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秘密。

印章管理制度

1、使用印章时,首先应当检查是否有主要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

2、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印。

3、每次用印都应当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等项。

4、盖章。盖章时精神要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盖得颠倒。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公函的连接线上。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5、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

使用。

6、印章管理人员应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如需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1)要有主要领导的特别批准。

(2)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

(3)对于此类凭证要办理领取登记手续。登记项目包括:凭证名称、起止页码、张数、领取人签名等项目。

7、印章由专人保管。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抽屉内或保险柜中。因故停止使用时,要锁牢抽屉和保险柜并贴好封条。重新启用前要验锁、验封条、发现疑点,立即上报。

8、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出办公室,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也不能在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9、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印章管理人不得用掌握印章的权力为自已谋私利。

10、单位印章在该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印章停止使用。首先要发文给与该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时间。停用的废印章不能在原单位长期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处理。

11、正式印章使用和作废,并启用新章时,要发旧章作废、启用新章的通知。作废的旧印章在“□”内,作红色;启用的新

章印在“□”内,用蓝色,表示刚刚启用。

12、请领导审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根据领导的批示,分别不同的情况,或者上缴颁发机构切角封条;或由印章作废单位填制作废印章卡片,加同作废印章一起交给档案室立卷备查,并将作废印章予以销毁。

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会全体成员的沟通,整体推进村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条线本月度开展工作情况及下月度工作打算。并规定,全年累积2次(包括2次)以上不参加工作例会的,取消其年底评优资格。

责任追究制度

为使村两委会全体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差错,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快速高率运行。经研究决定,建立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适用范围:凡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追究对象:有过错的直接责任人及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实施办法:

1、视情对当事人作出谈话诫勉、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处理。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3、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在适当范围内作检讨,并实行经济处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村干部值班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及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使村干部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农村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办公(值班)

1、本村要排出村干部值班轮流表,做到每天要有一名村干部在办公室办公(值班)。

2、办公(值班)时间一般为早上8时至中午11时,下午1时至4时。

3、主汛期、重大灾害要昼夜24小时值班。

二、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

1、本村要设立办公(值班)记录簿并开通“想民、便民、安民”办公电话。

2、值班干部要接待好每位前来办事的村民,接听好每个电话,并作好详细的记录。凡能及时处理的,要不过夜,对突发性事件,要在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并向镇政府报告。

3、对有些不能及时答复或处理的问题,应作好详细记录,并于第二天上班时向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责任人并作出处理。

4、值班干部要在记录簿上签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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