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为深化企业改革,更好地拓展公司主营市场,结合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管理办法”及建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1工程项目合股承包经营承包的条件,建筑公司承揽的任务并组建的项目部。合股经营者自愿组合,合股经营者人数为3-10人,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组成,但不允许财务负责人入股(财务负责人的奖励为项目部领导的平均数,由公司考核发给,但必须完成公司赋予的本职任务)。
1.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与承包工程相应的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所占股份,必须大于其他合股人股份。
1.3合股人交纳的抵押金与所占股份一致,风险与收益的比例一致。
1.4合股人与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必须按规定交纳承包抵押金。
1.5承包抵押金基数为工程量的百分数;500-1000万元为1%;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0.5%;7000万元以下为0.4%;10000万元以下为0.35%;10000万元以上为0.3%;每档的抵押金最少不得低于下一个挡的最高数。
1.6合股比例的原则为:项目经理30%,项目部其他领
导40%,主要业务骨干为30%;如工程量较大,承包人较多时可适当调整,但项目经理最少不得低于25%,财务负责人应向建筑公司交抵押金,数额为该项目部合股承包的平均数。
2、对合股承包工程项目的管理
2.1经营部牵头与合股经营者洽谈工程承包合同内容,组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2财务部委派会计,负责项目部的财务工作,根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及时按比例上交公司综合管理费及其它上交费用。
2.3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对项目进行中间审计和竣工审计。
2.4建筑公司各部室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系统管理。
3、承包内容
3.1包完成产值
项目部按公司及业主要求完成建安产值,完成工作量按合同及统计规定计算,按时间报公司及业主。
3.2包上交公司综合费
按经营承包合同规定上交综合费用,并以货币资金形式上交。
3.3包承包费用
除上交公司综合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项目部承包,承
包费用不亏损。
3.4包上交社会保险及其它费用
按规定计取各项社会保险、福利费及折旧费等,按月上交职工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按季上交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折旧费等。
3.5包质量
3.5.1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3.5.2一次工程交验合格率100%
3.5.3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安装90%以上,且不低于施工合同的约定。
3.5.4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5.5 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管理达标。
3.6包安全文明施工
3.6.1杜绝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6.2 事故发生率≤1人/50万工时。
3.6.3安全文明现场,环境管理符合ISO14001和OH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7工程价款的回收
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付备料款、进度款、保修金按期收回。
3.8工资总额不突破,项目部机关人均工资及加班不突破公司规定。
3.9工程资料
交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达到公司及业主规定要求,并归档。结算资料按要求移交公司经营部门。
3.10精神文明建设达标
4、承包兑现
4.1承包期满,进行竣工审计,依据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书及审计报告,进行奖罚兑现。
4.2奖励按竣工结算后审计确定的项目部超交费用为基数,奖励系数为50%,并在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责任书中确定,工程款回收按合同执行,但最少必须在工程回收款回收达到超过各项成本1%后兑现(如上交5%,工程款必须回收到96%)。
4.3罚扣抵押金:亏损扣除全部抵押金。未完成上交综合费用承包指标按比例扣减抵押金;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扣抵押金30%,发生一起重大机械事故扣抵押金30%,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扣抵押金30%;一起重伤事故扣抵押金30%。发生多项罚扣抵押金时,抵押金扣完为止。
4.4扣减承包奖:因项目部自身原因,未完成公司及业主产值计划或未按规定计算、上报完成工作量,扣减承包奖的10%,未完成上交社会保险及其它费用,少交1%扣承包奖1%;质量、安全、工程资料未完成指标扣减承包奖的各10%;精神文明建设未达标,扣减责任奖5%。
5、附则
5.1合股人的抵押金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前,交公司财务部。
5.2合股人的承包奖,应上交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5.3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时,可协商变更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书中条款。
5.4本管理办法与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配套使用,有矛盾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5.5本管理办法由公司XX部负责解释。
2012年2月7日
XXX公司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为深化企业改革,更好地拓展公司主营市场,结合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管理办法”及建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1工程项目合股承包经营承包的条件,建筑公司承揽的任务并组建的项目部。合股经营者自愿组合,合股经营者人数为3-10人,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组成,但不允许财务负责人入股(财务负责人的奖励为项目部领导的平均数,由公司考核发给,但必须完成公司赋予的本职任务)。
1.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与承包工程相应的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所占股份,必须大于其他合股人股份。
1.3合股人交纳的抵押金与所占股份一致,风险与收益的比例一致。
1.4合股人与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必须按规定交纳承包抵押金。
1.5承包抵押金基数为工程量的百分数;500-1000万元为1%;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0.5%;7000万元以下为0.4%;10000万元以下为0.35%;10000万元以上为0.3%;每档的抵押金最少不得低于下一个挡的最高数。
1.6合股比例的原则为:项目经理30%,项目部其他领
导40%,主要业务骨干为30%;如工程量较大,承包人较多时可适当调整,但项目经理最少不得低于25%,财务负责人应向建筑公司交抵押金,数额为该项目部合股承包的平均数。
2、对合股承包工程项目的管理
2.1经营部牵头与合股经营者洽谈工程承包合同内容,组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2财务部委派会计,负责项目部的财务工作,根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及时按比例上交公司综合管理费及其它上交费用。
2.3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对项目进行中间审计和竣工审计。
2.4建筑公司各部室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系统管理。
3、承包内容
3.1包完成产值
项目部按公司及业主要求完成建安产值,完成工作量按合同及统计规定计算,按时间报公司及业主。
3.2包上交公司综合费
按经营承包合同规定上交综合费用,并以货币资金形式上交。
3.3包承包费用
除上交公司综合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项目部承包,承
包费用不亏损。
3.4包上交社会保险及其它费用
按规定计取各项社会保险、福利费及折旧费等,按月上交职工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按季上交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折旧费等。
3.5包质量
3.5.1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3.5.2一次工程交验合格率100%
3.5.3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安装90%以上,且不低于施工合同的约定。
3.5.4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5.5 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管理达标。
3.6包安全文明施工
3.6.1杜绝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6.2 事故发生率≤1人/50万工时。
3.6.3安全文明现场,环境管理符合ISO14001和OH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7工程价款的回收
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付备料款、进度款、保修金按期收回。
3.8工资总额不突破,项目部机关人均工资及加班不突破公司规定。
3.9工程资料
交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达到公司及业主规定要求,并归档。结算资料按要求移交公司经营部门。
3.10精神文明建设达标
4、承包兑现
4.1承包期满,进行竣工审计,依据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书及审计报告,进行奖罚兑现。
4.2奖励按竣工结算后审计确定的项目部超交费用为基数,奖励系数为50%,并在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责任书中确定,工程款回收按合同执行,但最少必须在工程回收款回收达到超过各项成本1%后兑现(如上交5%,工程款必须回收到96%)。
4.3罚扣抵押金:亏损扣除全部抵押金。未完成上交综合费用承包指标按比例扣减抵押金;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扣抵押金30%,发生一起重大机械事故扣抵押金30%,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扣抵押金30%;一起重伤事故扣抵押金30%。发生多项罚扣抵押金时,抵押金扣完为止。
4.4扣减承包奖:因项目部自身原因,未完成公司及业主产值计划或未按规定计算、上报完成工作量,扣减承包奖的10%,未完成上交社会保险及其它费用,少交1%扣承包奖1%;质量、安全、工程资料未完成指标扣减承包奖的各10%;精神文明建设未达标,扣减责任奖5%。
5、附则
5.1合股人的抵押金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前,交公司财务部。
5.2合股人的承包奖,应上交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5.3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时,可协商变更工程项目合股经营承包书中条款。
5.4本管理办法与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配套使用,有矛盾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5.5本管理办法由公司XX部负责解释。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