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15)年

关于修订《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

聘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

过广泛调研,学校重新修订了《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自2015年起在全校范围内执行。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医科大学

2015年2月9日

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及

辽宁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队伍实际情况,现重新修订《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思想是:依据学校

总体发展规划,以岗位管理为中心,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力求快速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遵循“总量控制、

强化实绩、择优评聘、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对评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教学质量、医疗服务、科研业绩、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等方面的考察和评价。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内

容,设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坚持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为首要任务,加快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水平及国内外影响力,为实现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顶级医科大学目标而努力。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晋升系列

第五条 岗位设置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

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数额和各职级比例,并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每年晋升岗位数量和比例。

第六条 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要求完成一定的教

学任务,任现职后至少有三年达到本学科、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以上,特殊情况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没有达到上述教学标准的人员可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聘任为研究员、副研究员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人员,可以申请转为教授、副教授,但需连续三年按要求完成本学科、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任务,并至少有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第三章 基本职责与任职条件

第七条 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

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医德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团结协

作,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工作考

核合格。

3.校部地区各学院、学科、教研室应根据各自协调发展

的需求,在现有教授和副教授的教学、科研产出统计分析基础上,按照所在学科教授和副教授工作业绩的中上水平制定各学院、学科、教研室教授和副教授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考核标准:(1)教学工作方面,应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等;(2)研究成果方面,应包括学术论文质量、承担课题、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等;(3)人才培养方面,应包括学生培养质量等。

4.各临床学院按照不低于现有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人员的平均水平分别制定本医院、学科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及考核标准,如门诊量、手术例数、会诊次数、解决疑难杂症和临床诊疗新技术开展项目等,加强对临床工作的质与量进行考核。同时应加强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临床教学基本工作量。

5.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或临床诊治水平,在教学或医疗

领域业绩突出,可从教学、临床突出岗位渠道晋升(见附件3)。申请从该渠道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限定在男55、女53周岁及以上;申请从该渠道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限定在男50、女48周岁及以上。本渠道晋升人员所占指标不超过当年晋升总指标的5%。

第八条 任职条件

一、任职年限

1.正高级职务

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被

聘任为副高级职务满六年;取得硕士学位满五年,且被聘任为副高级职务满五年;取得博士学位,且被聘任为副高级职务满五年。

2.副高级职务

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被

聘任为中级职务满六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学位),且被聘任为中级职务满五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且被聘任为中级职务满二年;博士后出站,且被聘任为中级职务。

3.中级职务

取得教育部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含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学位),且被聘任为初级职务满二年;本科学历毕业满五年,且被聘任为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学历毕业满七年,且被聘任为师级职务满四年;中专学历毕业满十四年,且被聘任为师级职务满四年。

4.初级职务

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全日制本

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可直接确定师级职务。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三年、中专学历毕业

满六年并被聘任为士级职务满五年,需参加评聘方可取得相应职务。

5.对非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申请晋升的年限规定

非全日制正规大学学历,后经“五大”学习获得本科学

历,后取得的硕士、博士学位,按照以下条件执行:晋升中级职务本科毕业满五年、获硕士学位满三年;晋升副高级职务本科毕业满十年、获硕士学位满八年,获博士学位满二年;晋升正高级职务本科毕业满十五年,获硕士学位满十三年,获博士学位满七年。

二、在岗工作时间及要求

1.教学工作

完成院、系、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及带教任务,教学效

果良好。基础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在每个学年中担任过教学任务;临床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在四个学年中担任过教学任务。如任现职期间被学校派出进修学习,基础课教师担任教学任务不应少于四个学年,临床课教师不应少于三个学年。

2.临床工作

完成临床学院规定的诊疗工作量,并具备较高的诊治水

平,医疗效果良好。任现职后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四年以上。

3.科研工作

完成本学科、专业的科研工作量,并不低于本学科、专

业所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平均科研水平。

三、外语及计算机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全国计算

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1.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晋升正、副高级职务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 级合格

证书,晋升中级职务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 级合格证书。晋升初级职务职称外语不做必备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免试:

(1)取得博士学位;(2)取得硕士学位(含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取得学位)晋升中级职务;(3)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不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4)参加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权威机构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已达到出国留学或进修合格标准;

(5)在国外学习、进修或工作满一年。

2.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晋升正、副高级职务需取得2个模块合格证书,且模块

不重复;晋升中、初级职务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免试:

(1)博士研究生毕业;(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3)

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以上。

四、业绩条件

本办法所称业绩包括学术论文、课题项目、各级奖励、

出版专著、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

医学及相关学科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1;公共基础、人文社科相关学科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2;教学、临床突出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见附件3;申请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业绩条件见附件4;申请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5;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的条件见附件6;申请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条件见附件7;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见附件8。

五、其他条件

1.出国进修

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以上在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学习的经历;此条件2015年、2016年暂不做要求,从2017年起全面执行。部分公共基础及人文社科等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2.服务农村

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岗位人员须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2015年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服务期,2016年全面实施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半年政策。

3.校外同行评议

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进行校外同行评议,同行评议至少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作为申报人员

评聘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政策说明:

1.任职资格管理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取得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只限在学术交流中使用高级职务资格名称,不享受相应的工资、校(院)内津贴等相关待遇。

2.卫生资格考试

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临床岗位人员申请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且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破格人员若未能取得合格成绩,则不能申请卫生系列及教师系列职称,只给研究系列职称,且三年内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临床岗位工作。申请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需通过国家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辽宁省人社厅、卫计委当年政策为准)。

3.医疗援助

对主动承担国家、省市国外医疗援助、援疆、援藏任务的人员,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业绩条件按承担任务当年的晋升标准执行,并减少1篇影响因子2分的SCI 源期刊论文。所占名额按当年总体晋升指数进行调整。

4.管理岗位人员晋升职称

管理岗位中从事管理研究或兼任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允许有条件地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见附件8)。

第四章 评聘机构及程序

第九条 评聘机构

职称评聘工作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任务是对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包括审定评聘方案、部署评聘工作、监督评聘过程、审批评聘名单。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十条 评聘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推荐人选公示、学校学科答辩评议、通过答辩人选公示、职称评聘委员会评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晋升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和辅助业绩证明材料(校直部门直接提交人事处)。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

二级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院职称评审会、推荐参加学校学科评审人选。由学院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两年。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自行组织评聘工作,评聘后报学校备案。

三、推荐人选公示

对推荐到学校参加学科答辩评议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有疑议的人员学校将进行认真复审,以确保其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真实准确。

四、学校学科答辩评议

学校组织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答辩评议,评议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评议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并报人社厅备案。答辩评议组专家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根据学科分组。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参评者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五、通过答辩人选公示

对通过学校学科答辩评议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有疑议的人员学校将进行认真复审,并提交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

六、职称评聘委员会评审

各学科答辩评议推荐人选将提交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少于25人,由学校各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教授组成,校长担任委员会主席。评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参评者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七、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职称评聘委员会将推荐名单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评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起执行,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同之处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医科大学校部及各附属医院在职职工。

附件1:医学及相关学科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科研业绩

附件2:公共基础、人文社科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科研业绩

附件3:教学、临床突出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业绩

附件4:申请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科研业绩 附件5:申请破格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业绩 附件6: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 附件7:申请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 附件8:管理岗位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附件9:职称评审学术期刊类别及与论文有关的认定办法

正 高 级

教授 研究员 主任医师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列条件之一: 2分及以上

论文条件

(1)IF值总和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3分及以上 (3)JCR分区Ⅱ区及以上1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3分及以上

课题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50万元及以上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30万元及以上

级别

晋升系列

条件一

业绩条件 条件二

条件三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课题条件 (前2名)

副 高 级

副教授 副研究员 副主任医师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50万元及以上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30万元及以上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论文条件

(1)IF值总和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3分及以上 (3)JCR分区Ⅱ区及以上1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2分及以上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3分及以上

注:药、检、护、技系列人员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此条件执行。

第13页

级别 晋升系列

公共基础

人文社科

课题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

正 高 级

教授 研究员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且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

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且需满足下两

个列条件:

(1)至少包含1篇SSCI 或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

1.5分及以上,或4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课题条件

副 高 级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前3名)

副教授 副研究员

论文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且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

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且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至少包含1篇SSCI 或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

1.5分及以上,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注: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编辑、工程系列、实验系列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此条件执行。

第14页

附件3: 教学、临床突出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业绩(5%)

级别

晋升系列

业绩条件

(1)年龄男55、女53周岁及以上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量

(3)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前2名)或部省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1项(第1名)可免课题条件 (4)年均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业平均教学课时数2倍及以上,可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年龄男55、女53周岁及以上,且临床工作量大、诊疗水平高、治疗效果好

条件一

课题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条件二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

教学突出

正 高 级

教授 主任医师

临床突出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 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1)年龄男50、女48周岁及以上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量

(3)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额定内)或部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1项(第3名)可免课题条件 (4)年均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业平均教学课时数2倍及以上,可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年龄男50、女48周岁及以上,且临床工作量大、诊疗水平高、治疗效果好

条件二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教学突出

副 高 级

副教授 副主任医师

临床突出

条件一 课题条件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前3名)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论文条件

第15页

附件4: 申请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科研业绩

级别

类型

课题条件

医学相关

正高资格条件

公共基础 人文社科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6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

业绩条件

论文条件

课题条件

论文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6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分及以上(公共基础学科)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人文社会学科)

课题条件

医学相关

论文条件

副高资格条件

公共基础 人文社科

论文条件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前3名)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5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列入申请书)

课题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5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分及以上(公共基础学科)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人文社会学科)

第16页

附件5: 申请破格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业绩

级别

业绩条件 课题条件

条件一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2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7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2篇且Ⅱ区1篇

条件二 无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3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8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3篇

科研奖励

正高破格 聘任条件

论文条件

课题条件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1项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科研奖励

副高破格 聘任条件

论文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20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7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2篇且Ⅱ区1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30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8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3篇

第17页

附件6: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

对于在教育教学、医疗服务、科学研究、创新转化领域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在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直聘,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需参加学校学科答辩评议会,评议会获得通过后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聘任。

1.在教育教学领域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提交申请,并经学院推荐至学校参加评聘。所占名额不超过当年总晋升指数1%。

2.在临床医疗服务中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对临床诊断技术、治疗方法有重大创新者,可提交申请,并经学院推荐至学校参加评聘。所占名额不超过当年总晋升指数1%。

3.在《Nature》、《Science》、《Cell》、《Lancet》、《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及其他国际顶级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1篇,并且第一通讯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聘。

4.主持单项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但不包括该类课题的子课题),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00万元以上,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聘。

5.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从事科学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工作,成绩卓著,科研转化项目向学校上交纯利润500万元以上,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聘。

附件7: 申请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教师系列、科研系列及其他

(1)掌握本学科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解决本学科实际问题的能力,胜任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医疗和技术工作。 (2)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2.卫生系列

晋升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必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后,按下列条件聘任。

(1)主治医师:

①完成本学科必需的学科或专业轮转,担任过总住院医师工作,并在本专业实际工作2年以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必须经过第一阶段培训,经考核获得合格证书。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②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2)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

①连续三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②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熟悉本专业相关的知识理论,具有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2.掌握本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操作能力,能够解决常见技术问题。

3.临床岗位人员晋升护师、药师、技师必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连续三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方可聘任,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附件8:

管理岗位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管理岗位中从事管理研究或兼任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允许有条件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满足年限要求及基本业绩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申请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五级领导或普通管理岗位(正处或正处调)均满5年;

申请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六级领导或普通管理岗位(副处或副处调)均满5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七级领导或普通管理岗位(正科或主任科员) 满15年。

二、基本业绩条件

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其所兼任的专业技术工作所属学科为基准,参照相应岗位聘任的基本业绩条件,同时考虑到管理岗位的实际工作量,制定具体条件如下表:

管理岗位人员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科研业绩级别 晋升系列 晋升专业

课题条件

正高

聘任

基本

条件 教授 研究员 主任医师

3. 按兼任的其他专技专业 参照所属学科对应岗位的正常晋升条件执行 条件

课题条件

副高

聘任

基本

条件 1. 按管理专业 2. 按思想政治辅导员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前3名) 1. 按管理专业 2. 按思想政治辅导员 业绩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或S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或4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副教授 副研究员 副主任医师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或S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3. 按兼任的其他专技专业 参照所属学科对应岗位的正常晋升条件执行 条件

第22页

附件9 职称评审学术期刊类别及与论文有关的认定办法

一、学术期刊类别

职称评审中认定的学术期刊分为以下两个类别:

1.国际核心期刊: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PCI-S (科技会议录索引)中任一源期刊。

2.国内核心期刊:CSCD(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TPC(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任一源期刊。

二、论文认定办法

1.本规定所称论文必须是刊载在学术期刊正刊上的论文,不包括刊载在期刊的增刊或会议论文集等。

2.国际核心期刊论文认定细则: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第一单位论文,可在晋升中使用;发表的非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第一单位论文,可在晋升中按影响因子折半使用。通讯作者及通讯单位以SCIE 收录为准。

(2)JCR 期刊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为准,按发表当年计算,其中大类学科体系或小类学科体系均可。

(3)按照SCIE 收录文献类型分类,Article、Review、Case Report及部分为占领学术前沿而快速发表的Letter 等可作为业绩材料计算。

(4)SCI源期刊论文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折算办法: 满足业绩条件中对SCI 源期刊论文的要求后,额外发表的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每1分可折算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满足业绩条件中对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要求后,额外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可等同于影响因子为1分的SCI 源期刊论文,本条件仅折算1次。

(5)被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 、EI(工程索引)收录的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的论文,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2篇。

(6)出现并列第一作者时,影响因子为3分以下的论文只计实际第一作者;影响因子为3分及以上的论文按同等作用人数均分使用。出现并列通讯作者时,只计算第一通讯作者。

(7)以博士学位(非定向、自筹)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评聘副高时、以硕士学位(非定向、自筹)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评聘中级时,其在读期间发表的SCI 源期刊论文,按其影响因子折半计算(通讯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或通讯单位未署名中国医科大学均可)。在职攻读博士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按任现职后计算。

(8)在满足各职务岗位关于“课题条件”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课题等同于IF

值5分的SCIE 论文;额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同于IF 值3分的SCIE 论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可等同于IF 值5分的SSCI 论文。

3.国内核心期刊论文认定细则:

(1)论文须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单位,仅第一作者可使用。

(2)科学和技术研究论文,临床实践总结报告和带有评论性的综述可作为业绩材料,其中综述仅限1篇。

(3)年均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业平均教学课时数2倍及以上,可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4)主编、参编或译著已出版的供全日制本科生、七年制学生、研究生使用的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其他级别的专著可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5)职务性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授权可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6)在满足各职务岗位关于“课题条件”要求的基础上,额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1篇。额外主持省级社会科学基金等同于CSSCI 源期刊论文2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7)在满足各职务岗位关于“科研奖励”要求的基础上,额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内额

度获奖人)、额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3名)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1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关于修订《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

聘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

过广泛调研,学校重新修订了《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自2015年起在全校范围内执行。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医科大学

2015年2月9日

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及

辽宁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队伍实际情况,现重新修订《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思想是:依据学校

总体发展规划,以岗位管理为中心,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力求快速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遵循“总量控制、

强化实绩、择优评聘、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对评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教学质量、医疗服务、科研业绩、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等方面的考察和评价。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内

容,设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坚持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为首要任务,加快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水平及国内外影响力,为实现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顶级医科大学目标而努力。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晋升系列

第五条 岗位设置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

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数额和各职级比例,并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每年晋升岗位数量和比例。

第六条 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要求完成一定的教

学任务,任现职后至少有三年达到本学科、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以上,特殊情况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没有达到上述教学标准的人员可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聘任为研究员、副研究员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人员,可以申请转为教授、副教授,但需连续三年按要求完成本学科、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任务,并至少有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第三章 基本职责与任职条件

第七条 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

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医德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团结协

作,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工作考

核合格。

3.校部地区各学院、学科、教研室应根据各自协调发展

的需求,在现有教授和副教授的教学、科研产出统计分析基础上,按照所在学科教授和副教授工作业绩的中上水平制定各学院、学科、教研室教授和副教授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考核标准:(1)教学工作方面,应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等;(2)研究成果方面,应包括学术论文质量、承担课题、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等;(3)人才培养方面,应包括学生培养质量等。

4.各临床学院按照不低于现有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人员的平均水平分别制定本医院、学科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及考核标准,如门诊量、手术例数、会诊次数、解决疑难杂症和临床诊疗新技术开展项目等,加强对临床工作的质与量进行考核。同时应加强对临床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临床教学基本工作量。

5.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或临床诊治水平,在教学或医疗

领域业绩突出,可从教学、临床突出岗位渠道晋升(见附件3)。申请从该渠道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限定在男55、女53周岁及以上;申请从该渠道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限定在男50、女48周岁及以上。本渠道晋升人员所占指标不超过当年晋升总指标的5%。

第八条 任职条件

一、任职年限

1.正高级职务

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被

聘任为副高级职务满六年;取得硕士学位满五年,且被聘任为副高级职务满五年;取得博士学位,且被聘任为副高级职务满五年。

2.副高级职务

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被

聘任为中级职务满六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学位),且被聘任为中级职务满五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且被聘任为中级职务满二年;博士后出站,且被聘任为中级职务。

3.中级职务

取得教育部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含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学位),且被聘任为初级职务满二年;本科学历毕业满五年,且被聘任为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学历毕业满七年,且被聘任为师级职务满四年;中专学历毕业满十四年,且被聘任为师级职务满四年。

4.初级职务

具备教育部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全日制本

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可直接确定师级职务。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三年、中专学历毕业

满六年并被聘任为士级职务满五年,需参加评聘方可取得相应职务。

5.对非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申请晋升的年限规定

非全日制正规大学学历,后经“五大”学习获得本科学

历,后取得的硕士、博士学位,按照以下条件执行:晋升中级职务本科毕业满五年、获硕士学位满三年;晋升副高级职务本科毕业满十年、获硕士学位满八年,获博士学位满二年;晋升正高级职务本科毕业满十五年,获硕士学位满十三年,获博士学位满七年。

二、在岗工作时间及要求

1.教学工作

完成院、系、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及带教任务,教学效

果良好。基础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在每个学年中担任过教学任务;临床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在四个学年中担任过教学任务。如任现职期间被学校派出进修学习,基础课教师担任教学任务不应少于四个学年,临床课教师不应少于三个学年。

2.临床工作

完成临床学院规定的诊疗工作量,并具备较高的诊治水

平,医疗效果良好。任现职后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四年以上。

3.科研工作

完成本学科、专业的科研工作量,并不低于本学科、专

业所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平均科研水平。

三、外语及计算机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全国计算

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1.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晋升正、副高级职务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 级合格

证书,晋升中级职务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 级合格证书。晋升初级职务职称外语不做必备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免试:

(1)取得博士学位;(2)取得硕士学位(含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取得学位)晋升中级职务;(3)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不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4)参加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权威机构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已达到出国留学或进修合格标准;

(5)在国外学习、进修或工作满一年。

2.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晋升正、副高级职务需取得2个模块合格证书,且模块

不重复;晋升中、初级职务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予以免试:

(1)博士研究生毕业;(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3)

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以上。

四、业绩条件

本办法所称业绩包括学术论文、课题项目、各级奖励、

出版专著、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

医学及相关学科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1;公共基础、人文社科相关学科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2;教学、临床突出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见附件3;申请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业绩条件见附件4;申请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5;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的条件见附件6;申请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条件见附件7;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见附件8。

五、其他条件

1.出国进修

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以上在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学习的经历;此条件2015年、2016年暂不做要求,从2017年起全面执行。部分公共基础及人文社科等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2.服务农村

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岗位人员须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2015年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服务期,2016年全面实施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半年政策。

3.校外同行评议

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进行校外同行评议,同行评议至少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作为申报人员

评聘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政策说明:

1.任职资格管理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取得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只限在学术交流中使用高级职务资格名称,不享受相应的工资、校(院)内津贴等相关待遇。

2.卫生资格考试

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临床岗位人员申请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且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破格人员若未能取得合格成绩,则不能申请卫生系列及教师系列职称,只给研究系列职称,且三年内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临床岗位工作。申请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需通过国家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辽宁省人社厅、卫计委当年政策为准)。

3.医疗援助

对主动承担国家、省市国外医疗援助、援疆、援藏任务的人员,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业绩条件按承担任务当年的晋升标准执行,并减少1篇影响因子2分的SCI 源期刊论文。所占名额按当年总体晋升指数进行调整。

4.管理岗位人员晋升职称

管理岗位中从事管理研究或兼任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允许有条件地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见附件8)。

第四章 评聘机构及程序

第九条 评聘机构

职称评聘工作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任务是对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包括审定评聘方案、部署评聘工作、监督评聘过程、审批评聘名单。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十条 评聘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推荐人选公示、学校学科答辩评议、通过答辩人选公示、职称评聘委员会评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晋升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和辅助业绩证明材料(校直部门直接提交人事处)。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

二级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院职称评审会、推荐参加学校学科评审人选。由学院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两年。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自行组织评聘工作,评聘后报学校备案。

三、推荐人选公示

对推荐到学校参加学科答辩评议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有疑议的人员学校将进行认真复审,以确保其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真实准确。

四、学校学科答辩评议

学校组织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答辩评议,评议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评议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并报人社厅备案。答辩评议组专家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根据学科分组。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参评者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五、通过答辩人选公示

对通过学校学科答辩评议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有疑议的人员学校将进行认真复审,并提交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

六、职称评聘委员会评审

各学科答辩评议推荐人选将提交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少于25人,由学校各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教授组成,校长担任委员会主席。评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参评者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七、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职称评聘委员会将推荐名单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评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起执行,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同之处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医科大学校部及各附属医院在职职工。

附件1:医学及相关学科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科研业绩

附件2:公共基础、人文社科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科研业绩

附件3:教学、临床突出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业绩

附件4:申请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科研业绩 附件5:申请破格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业绩 附件6: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 附件7:申请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 附件8:管理岗位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附件9:职称评审学术期刊类别及与论文有关的认定办法

正 高 级

教授 研究员 主任医师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列条件之一: 2分及以上

论文条件

(1)IF值总和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3分及以上 (3)JCR分区Ⅱ区及以上1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3分及以上

课题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50万元及以上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30万元及以上

级别

晋升系列

条件一

业绩条件 条件二

条件三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课题条件 (前2名)

副 高 级

副教授 副研究员 副主任医师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50万元及以上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纵向课题累积经费30万元及以上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论文条件

(1)IF值总和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3分及以上 (3)JCR分区Ⅱ区及以上1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2分及以上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总和达到3分及以上

注:药、检、护、技系列人员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此条件执行。

第13页

级别 晋升系列

公共基础

人文社科

课题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

正 高 级

教授 研究员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且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

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且需满足下两

个列条件:

(1)至少包含1篇SSCI 或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

1.5分及以上,或4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课题条件

副 高 级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前3名)

副教授 副研究员

论文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且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

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且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至少包含1篇SSCI 或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

1.5分及以上,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2)至少包含1篇教学研究论文

注: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编辑、工程系列、实验系列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此条件执行。

第14页

附件3: 教学、临床突出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业绩(5%)

级别

晋升系列

业绩条件

(1)年龄男55、女53周岁及以上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量

(3)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前2名)或部省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1项(第1名)可免课题条件 (4)年均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业平均教学课时数2倍及以上,可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年龄男55、女53周岁及以上,且临床工作量大、诊疗水平高、治疗效果好

条件一

课题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条件二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

教学突出

正 高 级

教授 主任医师

临床突出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 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1)年龄男50、女48周岁及以上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量

(3)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额定内)或部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1项(第3名)可免课题条件 (4)年均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业平均教学课时数2倍及以上,可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年龄男50、女48周岁及以上,且临床工作量大、诊疗水平高、治疗效果好

条件二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教学突出

副 高 级

副教授 副主任医师

临床突出

条件一 课题条件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前3名)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至少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累计IF 值3分及以上,且其中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论文条件

第15页

附件4: 申请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科研业绩

级别

类型

课题条件

医学相关

正高资格条件

公共基础 人文社科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6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

业绩条件

论文条件

课题条件

论文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6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分及以上(公共基础学科)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人文社会学科)

课题条件

医学相关

论文条件

副高资格条件

公共基础 人文社科

论文条件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前3名)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5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列入申请书)

课题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5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分及以上(公共基础学科)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人文社会学科)

第16页

附件5: 申请破格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业绩

级别

业绩条件 课题条件

条件一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1项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2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7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2篇且Ⅱ区1篇

条件二 无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35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8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3篇

科研奖励

正高破格 聘任条件

论文条件

课题条件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1项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部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均为额定内)

科研奖励

副高破格 聘任条件

论文条件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20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7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2篇且Ⅱ区1篇 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必须包含SCI 源期刊论文,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IF 值总和30分及以上 (2)单篇IF 值8分及以上2篇 (3)JCR 分区Ⅰ区3篇

第17页

附件6: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

对于在教育教学、医疗服务、科学研究、创新转化领域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在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直聘,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需参加学校学科答辩评议会,评议会获得通过后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聘任。

1.在教育教学领域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提交申请,并经学院推荐至学校参加评聘。所占名额不超过当年总晋升指数1%。

2.在临床医疗服务中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对临床诊断技术、治疗方法有重大创新者,可提交申请,并经学院推荐至学校参加评聘。所占名额不超过当年总晋升指数1%。

3.在《Nature》、《Science》、《Cell》、《Lancet》、《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及其他国际顶级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1篇,并且第一通讯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聘。

4.主持单项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但不包括该类课题的子课题),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00万元以上,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聘。

5.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从事科学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工作,成绩卓著,科研转化项目向学校上交纯利润500万元以上,可直接提交申请至学校参加评聘。

附件7: 申请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教师系列、科研系列及其他

(1)掌握本学科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解决本学科实际问题的能力,胜任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医疗和技术工作。 (2)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2.卫生系列

晋升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必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后,按下列条件聘任。

(1)主治医师:

①完成本学科必需的学科或专业轮转,担任过总住院医师工作,并在本专业实际工作2年以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必须经过第一阶段培训,经考核获得合格证书。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②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2)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

①连续三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②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熟悉本专业相关的知识理论,具有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2.掌握本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操作能力,能够解决常见技术问题。

3.临床岗位人员晋升护师、药师、技师必须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连续三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方可聘任,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附件8:

管理岗位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管理岗位中从事管理研究或兼任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允许有条件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满足年限要求及基本业绩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申请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五级领导或普通管理岗位(正处或正处调)均满5年;

申请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六级领导或普通管理岗位(副处或副处调)均满5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七级领导或普通管理岗位(正科或主任科员) 满15年。

二、基本业绩条件

管理岗位人员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其所兼任的专业技术工作所属学科为基准,参照相应岗位聘任的基本业绩条件,同时考虑到管理岗位的实际工作量,制定具体条件如下表:

管理岗位人员聘任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科研业绩级别 晋升系列 晋升专业

课题条件

正高

聘任

基本

条件 教授 研究员 主任医师

3. 按兼任的其他专技专业 参照所属学科对应岗位的正常晋升条件执行 条件

课题条件

副高

聘任

基本

条件 1. 按管理专业 2. 按思想政治辅导员 参与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前3名) 1. 按管理专业 2. 按思想政治辅导员 业绩条件 主持有经费资助的部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1项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8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或S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或4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副教授 副研究员 副主任医师 论文条件 与专业相关第一作者论文7篇 至少包含1篇SCI 或S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1.5分及以上,或3篇CSSCI 源期刊论文

3. 按兼任的其他专技专业 参照所属学科对应岗位的正常晋升条件执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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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职称评审学术期刊类别及与论文有关的认定办法

一、学术期刊类别

职称评审中认定的学术期刊分为以下两个类别:

1.国际核心期刊: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PCI-S (科技会议录索引)中任一源期刊。

2.国内核心期刊:CSCD(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TPC(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任一源期刊。

二、论文认定办法

1.本规定所称论文必须是刊载在学术期刊正刊上的论文,不包括刊载在期刊的增刊或会议论文集等。

2.国际核心期刊论文认定细则: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第一单位论文,可在晋升中使用;发表的非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第一单位论文,可在晋升中按影响因子折半使用。通讯作者及通讯单位以SCIE 收录为准。

(2)JCR 期刊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为准,按发表当年计算,其中大类学科体系或小类学科体系均可。

(3)按照SCIE 收录文献类型分类,Article、Review、Case Report及部分为占领学术前沿而快速发表的Letter 等可作为业绩材料计算。

(4)SCI源期刊论文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折算办法: 满足业绩条件中对SCI 源期刊论文的要求后,额外发表的SCI 源期刊论文,IF 值每1分可折算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满足业绩条件中对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要求后,额外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可等同于影响因子为1分的SCI 源期刊论文,本条件仅折算1次。

(5)被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 、EI(工程索引)收录的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的论文,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2篇。

(6)出现并列第一作者时,影响因子为3分以下的论文只计实际第一作者;影响因子为3分及以上的论文按同等作用人数均分使用。出现并列通讯作者时,只计算第一通讯作者。

(7)以博士学位(非定向、自筹)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评聘副高时、以硕士学位(非定向、自筹)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评聘中级时,其在读期间发表的SCI 源期刊论文,按其影响因子折半计算(通讯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或通讯单位未署名中国医科大学均可)。在职攻读博士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按任现职后计算。

(8)在满足各职务岗位关于“课题条件”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课题等同于IF

值5分的SCIE 论文;额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同于IF 值3分的SCIE 论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可等同于IF 值5分的SSCI 论文。

3.国内核心期刊论文认定细则:

(1)论文须以中国医科大学为通讯单位,仅第一作者可使用。

(2)科学和技术研究论文,临床实践总结报告和带有评论性的综述可作为业绩材料,其中综述仅限1篇。

(3)年均课时数达到本学科专业平均教学课时数2倍及以上,可等同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4)主编、参编或译著已出版的供全日制本科生、七年制学生、研究生使用的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其他级别的专著可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5)职务性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授权可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论文1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6)在满足各职务岗位关于“课题条件”要求的基础上,额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育研究课题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1篇。额外主持省级社会科学基金等同于CSSCI 源期刊论文2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7)在满足各职务岗位关于“科研奖励”要求的基础上,额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内额

度获奖人)、额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3名)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1篇,且本条件仅折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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