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
二〇一六年四月
目 录
1.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6〕22号) …1
2. 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5〕19号)……5
3.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7 附件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对照表………………16 附件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17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19
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32
校发〔2016〕22号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依照《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5〕19号)和《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任职及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年限截至8月31日。申报材料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5月31日。
二、 出国(境)访学研究经历要求的补充说明
除满足《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相关要求外,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视同为满足出国(境)经历要求:
(一)完整独立讲授1
门全英文课程,教学效果优秀。
(二)独立或以第一、二著者身份出版1部英文学术专著/教材(个人撰写15万字及以上)。
(三)主持并完成重要国际合作项目1项。
(四)申报当年度满50周岁(晋升副高级)或55周岁(晋升正高级)。
(五)申报高级讲师。
(六)对于体育学、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少数学科满足二级单位认定的要求。
三、 新增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岗位类型(试点)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一)高级讲师(试点单位: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或机械工程学院) 表1 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评价指标任现职以来近5年业绩
每学年独立完整主讲2门课程,学时数满足教学型要求
的1.2倍。
学生评教达到同学院教师(正高除外)的前30%,且专
家组评教获得优秀。(专家组评教2016年试行,由教务
处组织专家,采取课堂展示评价的方式进行。2017需提前一学期申请,专家组随堂听课评价)。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
以第一作者发表一般性及以上教育教学期刊论文至少2
篇或主编正式出版教材至少1部。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必备论文/教材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校
标志性教学级二等奖及以上;②青年教学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立项;
③获教学成果奖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④指导成果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⑤指导科技创新获校级
二等奖及以上。
注:申报人员仅限教学型岗位。
(二)工程型岗位(试点单位:冶金工程研究院) 表2 工程型岗位研究员任职条件
评价指标
研究项目任现职以来近5年业绩 主持国家级项目或重大横向研究项目(横向项目单项200万元及以上)至少1项,且年均分摊经费达到同
学科同级别科研型基本要求的1.5倍。
等实现产业化,技术转让费累计为100万元及以上
(以净收益上缴学校的比例为依据进行推算)或产业
化效益(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1000万元及以上。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TOP 论文至少1篇;②
科研获奖至少1项;③学校认定的其他突出业绩。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至少8篇。 成果转移转化突出业绩必备论文
表3 工程型岗位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评价指标任现职以来近5年业绩
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5)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研究
项目或重大横向研究项目(横向单项200至少1项,且年均分摊经费达到同学科同级别科研
型基本要求的1.5倍。
作为第一负责人通过技术转让(专利转让或许可)
技术转让费累计为50万元及以上(以等实现产业化,
净收益上缴学校的比例为依据进行推算)或产业化
效益(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500万元及以上。
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至少5篇。 研究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必备论文
四、 日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中,下达评聘限额提前至同行专家送审之前,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条件、竞争及限额情况,决定是否送审,若送
审即计次。
五、 填报要求
填报工作从网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请申报人登陆校园信息门户,按时间节点核对并补充填写有关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评聘工作政策的适度调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北京科技大学
2016年4月27日
校发〔2015〕19号
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依照《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附件Ⅰ)实施。现对文件做补充说明,并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破格评聘的补充说明
对于任职年限不足或任职条件量化指标不足,但近期确实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的教学科研教师系列人员,均可按程序申请破格评聘。
二、任职及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年限截至8月31日。申报材料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5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Ⅱ
。其中下达评聘限额提前至二级单
位确定正式申报人、同行专家送审之前(6月2日),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条件、竞争及限额情况,决定是否送审,若送审即计次。
四、其他说明
1.教育教学论文统计范围按校发〔2014〕55号文件执行。
2.申报人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适用条件原则上应与本人所聘任岗位的类型相符。教学科研教师系列申报人,因工作调动(有明确任职文件或二级单位证明),导致岗位类型变化的,一年内可按照原岗位类型任职条件申请晋升。
五、填报要求
填报工作从网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请申报人登陆校园信息门户,核对并补充填写有关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评聘工作政策的适度调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附件: Ⅰ.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校发〔2014〕21号)
Ⅱ.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科技大学
2015年4月27日
校发〔2014〕21号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一步做好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职务聘任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依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岗位意识,注重学科建设与岗位设置的统筹兼顾。
第三条 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严格限定在岗位职数内进行评聘。
第二章 评审系列和类别
第四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共十个系列,包括教学科研教
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工程技术、教育管理、图书
资料及档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编辑、卫生技术、小学幼教。
第五条 学校目前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具有正、副高级评审权的学科为:矿业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力学、化学、化学工程、物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法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艺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具有中级职务评审权的学科为:体育学。
第六条 学校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具有正、副高级职务评审权,实验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具有副高级职务评审权,教育管理系列、图书资料、档案系列、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编辑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小学幼教系列具有中级职务评审权。
第七条 对于学校没有评审权的学科或系列等级,学校评审通过后将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或高校进行评审。
第八条 晋升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编辑系列等社会化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先通过国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学校根据委托评审结果、设岗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评聘。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九条 考核基本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
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评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 学位(历)要求
(一)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对于体育学等少数学科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
(二)申报其他系列初级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其他系列中、高级职务的,应具有硕士学位(卫生系列、小学幼教系列除外);申报实验技术系列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参照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学位(历)要求。
第十一条 任职年限要求
各系列任职年限具体要求见附件1。
第十二条 外语要求
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出国(境)访学研究经历要求
(一)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的,应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或任现职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外同一所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访学经历。
(二)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的,应具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外同一所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访学经历。对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入校的教师,从2016年起实施本项规定。
第十四条 岗位聘任要求
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的,近3年业绩须满足A类教师岗位上岗条件;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的,近3
年业绩须满足B类教师岗位上岗条件。
第十五条 担任本科生班导师要求
对于有本科生培养任务的学科或单位,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应具有本科生班导师工作经历(引进人才首两次申报除外),且考核合格。
第十六条 对任现职以来近3年有以下情节的,取消评聘资格: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
(二)经认定有教学过失或教学事故。
(三)具有学术不端行为。
(四)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扰乱评审工作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结果。
第四章 评审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任职条件
(一)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所在学科现有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平均水平以上。
(二)任职条件原则上每聘期调整一次。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自2016年起执行。
(四)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见附件3。
第十八条 破格评聘
为构建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教学科研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副高仅限引进人才),对于近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的,经本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可破格参加评聘。
第十九条 限次申报
(一)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次数原则上最多为三次。若三次仍未通过者,停止申报;对于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的,可允许至少间隔三年后再申报一次。
(二)连续两次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应至少停止申报一次(首两个聘用合同期内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可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 重新认定
入校前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新入校人员(引进人才除外),应按照学校相关系列任职条件重新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
(一)经学校批准同意转岗的人员,根据岗位类别应及时提出转换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审批。
(二)在原系列岗位任职满三年,且调离原系列岗位未满三年的可在原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岗位工作且办理转系列满三年的可在现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聘请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评审。
第二十三条 业绩公示
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在学校OA 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署名向纪委、监察室或人事处投诉或申诉。
第五章 评审组织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
务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标准等并按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业绩、学力、资历等进行评议,审定或推荐其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4名,委员15-25名。主任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专家担任,委员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构成,在民主推荐、组织遴选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产生。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和学科工作组。学科评议组主要职责是推荐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选,原则上学科评议组由7-15人构成,其成员应从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有代表性的专家中遴选,并注意学科间平衡。学科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和协调本学科组的评审工作,其成员由学科评议组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3-5人组成。
第六章 评聘程序及要求
第二十七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召开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布置会。
(二)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各学科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公示。
(四)教学科研单位召开民意测评会,组织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进行述职答辩,并对其任职资格是否“达到或超过申报学科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平均水平”进行无
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半数(含)以上者,方可进入校外同行专家送审程序。出席会议的教授、研究员的人数应达到全体教授、研究员总数的2/3(含)以上会议方为有效。民意测评的结果当场宣布,并报人事处备案。
(五)汇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审。
1.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近5年3篇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代表性论文,由人事处统一送7位校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评审(规定时间内返回5份及以上有效)。
2.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近5年2篇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代表性论文,由二级单位送5位校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评审(规定时间内返回3份及以上有效)。
3. 校外同行评审专家应为与学校或学科相当水平的高校或研究院所在职人员。超过1/2同行评审专家对“是否达到拟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与水平”一栏评价为“达到”者,方可参加学科评议组评审。
4. 同行专家的评审过程须坚持专家匿名和本人回避制度,申报人不得参与。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评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召开各学科评议组会议。
1. 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召开前,应保证学科评议组成员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审阅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对于差额投票次数和顺序,各学科工作组需根据本单位申报人数与下达限额情况提出方案,
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出席委员人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2/3会议方为有效。学科评议组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最后一次投票时,差额人数应不少于下达限额的1/3,且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2/3方为通过。当不少于4/3限额的最小整数大于等于候选人数时,只允许一次投票。申报表中的表决结果只填写最后一次投票的票数,但各次投票结果须报人事处备案。
(七)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出席委员人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 2/3会议方为有效。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各学科评议组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2/3方为通过。
(八)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八条 聘任及聘后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学校聘任至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申报人应对本人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虚报、瞒报等行为,将取消本次评聘资格,并停止其下一次申报。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下列文件同时废止:
1. 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3〕22号)
2. 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2〕21号)
3.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校发〔2011〕43号)
4. 申请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6号)
5. 申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7号)
6. 申请工程技术等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8号)
7. 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9号)
8. 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核的暂行规定(校发〔2008〕30号)
9.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校发〔2008〕31号)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对照表
2.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
3. 北京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6月9日
附件1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对照表
16
附件2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
第一条 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所规定的外语水平。
第二条 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有效期为5年。
(二)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出国人员录取分数线,有效期为6年。
第三条 对于外语专业毕业且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须通过第二外语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人员申报中级职务,取得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人员申报高级职务。
(二)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申报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务。
(三)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 )六级合格证书者申报中级职务。
(四)连续在国外工作2年及以上或近5年内连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及以上人员(不含探亲、陪读或从事与外语无关的工作的人员),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在第二外语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指定外语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人员,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六)通过国外大学入学考试人员,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如TOEFL 分数达到80分以上、IELTS 分数达到5.5分以上、GMAT 和GRE 分数达到
1800分以上申报中级职务等;TOEFL 分数达到95分以上、IELTS 分数达到6.5分以上、GMAT 和GRE 分数达到1900分以上申报高级职务等。
(七)年龄在55岁(含)以上的教师申报体育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3
北京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一章 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一条 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教学科研教师系列按照岗位类型、学科特点及学科水平分别制定相应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教授或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教授或研究员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1-3。
第三条 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4-6。
第四条 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表1 教学型岗位教授任职条件
表2 教学科研型岗位教授任职条件
表3 科研型岗位研究员任职条件
表4 教学型岗位副教授任职条件
表5 教学科研型岗位副教授任职条件
表6 科研型岗位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注:
1. 关于期刊论文统计范围:
(1)教育教学论文统计范围按校发[2010]2号文件执行。
(2)科学研究论文分学科门类进行统计:
①理工类:SCI 、EI 期刊检索论文。
②经管类:SCI 、EI 期刊、SSCI 、经管类CSSCI 论文。
③人文外语类: SSCI 、A&HCI、CSSCI 、本领域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理论版1500字以上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文章及学校备案的学科认定期刊(仅限日语、德语申请晋升高级职务或其他学科申请晋升副高级职务)。
④艺术类:SCI 、EI 期刊、SSCI 、A&HCI、CSSCI 、本领域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⑤体育类:CSSCI 、本领域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任现职以来近5年其他业绩折抵必备论文办法:
(1)作为主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折抵3篇,省部级精品教材每部折抵2篇,校级规划或正式出版教材每部折抵1篇;作为其他作者正式出版教材或专著、且个人撰写字数15万字以上的,每部折抵1篇。同一部教材或专著只计算一次。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并对外许可或转让,且许可或转让到校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每项折抵1篇;其余授权发明专利,每2项折抵1篇。专利最多折抵3篇。
(3)艺术类教师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体育类教师指导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队)的相关业绩可折抵一定数量的论文,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4)以上业绩折抵论文总数不能超过所要求必备论文总数的50%。
3. 各学科门类TOP 论文认定:
①理工类:JCR 分区二区及以上。
②经管类:JCR 分区三区及以上、ABS 三星及以上。
③人文外语类:SSCI 、A&HCI、CSSCI 前30%的期刊论文、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
④艺术类、体育类:CSSCI 期刊及以上论文。
4. 统计研究项目时要求经费已到校。
5. 可作为突出业绩的教学科研获奖:
第二章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五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教授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副教授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第六条 教授任职条件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条件见表7。
表7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教授任职条件
第七条 副教授任职条件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见表8。
表8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条件
第八条 讲师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三章 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九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研究员职务者校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者校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三)申报研究员者需在实验教学岗位上工作至少满一个聘期,且担任实验中心或实验室领导职务。
第十条 申报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研究员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9。
表9 实验技术系列研究员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10。
表10 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 工程师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相关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四章 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研究员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副研究员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第十四条 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研究员任职条件见表11。
表11 教育管理系列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五条 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见表12。
表12 教育管理系列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第十六条 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五章 申报工程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七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
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第十八条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见表13。
表13 工程技术等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九条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见表14。
表14 工程技术等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二十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六章 说明
第二十一条 业绩统计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图书馆或国家级权威数据统计部门等确认提供。
第二十二条 科研辅助岗人员可参加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1
起止时间
责任人/ 机构
工作内容
提交材料节点及清单
(相关文件材料从OA→“人事处”→“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下载)
时间节点
1. 论著补充信息(汇总)
2. 本科生教学课内其他教学任务学时统计(汇总)3. 单独填写《职务申报表》人员名单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提交人/ 单位
材料清单
4月27日 4月28日
人事处人事处
5月6日前
严格审核申报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出国经历、外语水平和继续二级单位5月6日
提供申报人论著、本科生教学课内其他教学任务学时统计等信息(须申报人
核对申报表内容(如有问题提供证明材料→二级单位审核材料→职5月6日
5月9日
~ 5月17日
二级单位
确定高级讲师和工程型申报人员协调申报人业绩修改补充需求
5月17日
1. 报送高级讲师和工程型申报人员名单(生成方式:“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取2016年填报批次,按照不同系列导出:①更改表头,②在“备注”内填写高级讲师/工程型正高/工程型副高)
二级单位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1. 已严格审核的单独填写人员的《职务申报表》职能部门
审核修改相关数据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高级讲师人员进行课堂展示评价
5月17日 教务处
1. 申报高级讲师人员教学评教结果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1. 填写“二级单位全面审查意见”及“师德及教学质量评价”(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内“二级单位管理平台”→“教职工信息管理”→“教
申报人在系统中选取代表作论文,并对全部论文进行排序
职工信息维护”→点击申报人姓名) 2. 民意测评结果
3. 学科工作组、评议组推荐名单5月18日
严格审核申报人业绩条件,填写“二级单位全面审查意见(含廉洁~ “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5月20日 二级单位4. 正式申报人员名单(生成方式:
5月20日 内容)”及“师德及教学质量评价”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取2016二级单位
按照不同系列导出)组织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民意测评
各学科工作组5. 正式申报人员审核汇总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内“二级单位管理调整并推荐学科工作组、评议组名单
平台”)申报人资格审核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相关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32
5月23日
~ 5月27日 5月30日 5月31日
人事处人事处人事处
5月24日~7月15日) 申报正高职称人员由人事处送审,副高由二级单位送审,其中二级单位汇总提交人事处材料如下:
1. 正式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提供①代表性论文;②职务申报表(扩印成A4版);③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A4双面打印);④送审论文登记表;⑤评审费510元/份,交二级单位汇总 注:材料①②③分别用档案袋装好(正高一式7份,副高一式5份)材料④粘贴于档案袋外部;确保签名盖章完备
“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二级单位2. 有效申报计次名单(生成方式:
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取2016按照不同系列导出,计次名单在此基础上改表头),计次名单为最终申报人员名单,超过此期限不能再提出申报
3. 汇总的正高评审费入账凭证(OA →人事处→“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栏→“相关通知及表格模板”→“北京科技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取办法”)注:纸质版签字盖章
6月1日
申报人
二级单位
6 月1 日
6月2日
~ 6月23日 6月24日
人事处二级单位6月2日起送审;6月23日截止回收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6月23日 二级单位1. 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原件报送人事处1. 报送评审会议投票方案
6月24日 二级单位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1. 报送投票结果(只需报送最后一轮投票结果)
2. 通过人员材料:①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生成方式:“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
二级单位
取2016年填报批次,按不同系列分页填写,一式1份)②个人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材料确保签名签章完备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
6月27日
~ 7月1日
学科工作组
学科评议组
7 月1 日
7月4日
~ 7月7日 7月8日
人事处
二级单位人事处
注:1. 本工作日程安排为计划时间,如有变动,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33
北京科技大学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
二〇一六年四月
目 录
1.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6〕22号) …1
2. 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5〕19号)……5
3.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7 附件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对照表………………16 附件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17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19
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32
校发〔2016〕22号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依照《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5〕19号)和《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任职及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年限截至8月31日。申报材料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5月31日。
二、 出国(境)访学研究经历要求的补充说明
除满足《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相关要求外,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视同为满足出国(境)经历要求:
(一)完整独立讲授1
门全英文课程,教学效果优秀。
(二)独立或以第一、二著者身份出版1部英文学术专著/教材(个人撰写15万字及以上)。
(三)主持并完成重要国际合作项目1项。
(四)申报当年度满50周岁(晋升副高级)或55周岁(晋升正高级)。
(五)申报高级讲师。
(六)对于体育学、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少数学科满足二级单位认定的要求。
三、 新增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岗位类型(试点)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一)高级讲师(试点单位: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或机械工程学院) 表1 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评价指标任现职以来近5年业绩
每学年独立完整主讲2门课程,学时数满足教学型要求
的1.2倍。
学生评教达到同学院教师(正高除外)的前30%,且专
家组评教获得优秀。(专家组评教2016年试行,由教务
处组织专家,采取课堂展示评价的方式进行。2017需提前一学期申请,专家组随堂听课评价)。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
以第一作者发表一般性及以上教育教学期刊论文至少2
篇或主编正式出版教材至少1部。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必备论文/教材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校
标志性教学级二等奖及以上;②青年教学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立项;
③获教学成果奖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④指导成果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⑤指导科技创新获校级
二等奖及以上。
注:申报人员仅限教学型岗位。
(二)工程型岗位(试点单位:冶金工程研究院) 表2 工程型岗位研究员任职条件
评价指标
研究项目任现职以来近5年业绩 主持国家级项目或重大横向研究项目(横向项目单项200万元及以上)至少1项,且年均分摊经费达到同
学科同级别科研型基本要求的1.5倍。
等实现产业化,技术转让费累计为100万元及以上
(以净收益上缴学校的比例为依据进行推算)或产业
化效益(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1000万元及以上。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TOP 论文至少1篇;②
科研获奖至少1项;③学校认定的其他突出业绩。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至少8篇。 成果转移转化突出业绩必备论文
表3 工程型岗位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评价指标任现职以来近5年业绩
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5)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研究
项目或重大横向研究项目(横向单项200至少1项,且年均分摊经费达到同学科同级别科研
型基本要求的1.5倍。
作为第一负责人通过技术转让(专利转让或许可)
技术转让费累计为50万元及以上(以等实现产业化,
净收益上缴学校的比例为依据进行推算)或产业化
效益(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500万元及以上。
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至少5篇。 研究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必备论文
四、 日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中,下达评聘限额提前至同行专家送审之前,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条件、竞争及限额情况,决定是否送审,若送
审即计次。
五、 填报要求
填报工作从网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请申报人登陆校园信息门户,按时间节点核对并补充填写有关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评聘工作政策的适度调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北京科技大学
2016年4月27日
校发〔2015〕19号
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依照《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校发〔2014〕21号)(附件Ⅰ)实施。现对文件做补充说明,并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破格评聘的补充说明
对于任职年限不足或任职条件量化指标不足,但近期确实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的教学科研教师系列人员,均可按程序申请破格评聘。
二、任职及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年限截至8月31日。申报材料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5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Ⅱ
。其中下达评聘限额提前至二级单
位确定正式申报人、同行专家送审之前(6月2日),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条件、竞争及限额情况,决定是否送审,若送审即计次。
四、其他说明
1.教育教学论文统计范围按校发〔2014〕55号文件执行。
2.申报人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适用条件原则上应与本人所聘任岗位的类型相符。教学科研教师系列申报人,因工作调动(有明确任职文件或二级单位证明),导致岗位类型变化的,一年内可按照原岗位类型任职条件申请晋升。
五、填报要求
填报工作从网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请申报人登陆校园信息门户,核对并补充填写有关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评聘工作政策的适度调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附件: Ⅰ.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校发〔2014〕21号)
Ⅱ.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科技大学
2015年4月27日
校发〔2014〕21号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一步做好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职务聘任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依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岗位意识,注重学科建设与岗位设置的统筹兼顾。
第三条 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严格限定在岗位职数内进行评聘。
第二章 评审系列和类别
第四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共十个系列,包括教学科研教
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工程技术、教育管理、图书
资料及档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编辑、卫生技术、小学幼教。
第五条 学校目前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具有正、副高级评审权的学科为:矿业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力学、化学、化学工程、物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法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艺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具有中级职务评审权的学科为:体育学。
第六条 学校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具有正、副高级职务评审权,实验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具有副高级职务评审权,教育管理系列、图书资料、档案系列、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编辑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小学幼教系列具有中级职务评审权。
第七条 对于学校没有评审权的学科或系列等级,学校评审通过后将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或高校进行评审。
第八条 晋升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编辑系列等社会化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先通过国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学校根据委托评审结果、设岗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评聘。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九条 考核基本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
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评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 学位(历)要求
(一)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对于体育学等少数学科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
(二)申报其他系列初级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其他系列中、高级职务的,应具有硕士学位(卫生系列、小学幼教系列除外);申报实验技术系列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参照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学位(历)要求。
第十一条 任职年限要求
各系列任职年限具体要求见附件1。
第十二条 外语要求
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出国(境)访学研究经历要求
(一)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的,应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或任现职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外同一所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访学经历。
(二)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的,应具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外同一所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访学经历。对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入校的教师,从2016年起实施本项规定。
第十四条 岗位聘任要求
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的,近3年业绩须满足A类教师岗位上岗条件;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的,近3
年业绩须满足B类教师岗位上岗条件。
第十五条 担任本科生班导师要求
对于有本科生培养任务的学科或单位,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应具有本科生班导师工作经历(引进人才首两次申报除外),且考核合格。
第十六条 对任现职以来近3年有以下情节的,取消评聘资格: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
(二)经认定有教学过失或教学事故。
(三)具有学术不端行为。
(四)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扰乱评审工作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结果。
第四章 评审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任职条件
(一)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所在学科现有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平均水平以上。
(二)任职条件原则上每聘期调整一次。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自2016年起执行。
(四)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见附件3。
第十八条 破格评聘
为构建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教学科研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副高仅限引进人才),对于近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的,经本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可破格参加评聘。
第十九条 限次申报
(一)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次数原则上最多为三次。若三次仍未通过者,停止申报;对于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的,可允许至少间隔三年后再申报一次。
(二)连续两次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应至少停止申报一次(首两个聘用合同期内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可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 重新认定
入校前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新入校人员(引进人才除外),应按照学校相关系列任职条件重新认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
(一)经学校批准同意转岗的人员,根据岗位类别应及时提出转换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审批。
(二)在原系列岗位任职满三年,且调离原系列岗位未满三年的可在原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岗位工作且办理转系列满三年的可在现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聘请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评审。
第二十三条 业绩公示
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在学校OA 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署名向纪委、监察室或人事处投诉或申诉。
第五章 评审组织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
务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标准等并按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业绩、学力、资历等进行评议,审定或推荐其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4名,委员15-25名。主任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专家担任,委员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构成,在民主推荐、组织遴选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产生。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和学科工作组。学科评议组主要职责是推荐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选,原则上学科评议组由7-15人构成,其成员应从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有代表性的专家中遴选,并注意学科间平衡。学科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和协调本学科组的评审工作,其成员由学科评议组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3-5人组成。
第六章 评聘程序及要求
第二十七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召开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布置会。
(二)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各学科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公示。
(四)教学科研单位召开民意测评会,组织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进行述职答辩,并对其任职资格是否“达到或超过申报学科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平均水平”进行无
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半数(含)以上者,方可进入校外同行专家送审程序。出席会议的教授、研究员的人数应达到全体教授、研究员总数的2/3(含)以上会议方为有效。民意测评的结果当场宣布,并报人事处备案。
(五)汇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评审。
1.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近5年3篇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代表性论文,由人事处统一送7位校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评审(规定时间内返回5份及以上有效)。
2.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近5年2篇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代表性论文,由二级单位送5位校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评审(规定时间内返回3份及以上有效)。
3. 校外同行评审专家应为与学校或学科相当水平的高校或研究院所在职人员。超过1/2同行评审专家对“是否达到拟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与水平”一栏评价为“达到”者,方可参加学科评议组评审。
4. 同行专家的评审过程须坚持专家匿名和本人回避制度,申报人不得参与。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评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召开各学科评议组会议。
1. 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召开前,应保证学科评议组成员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审阅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对于差额投票次数和顺序,各学科工作组需根据本单位申报人数与下达限额情况提出方案,
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出席委员人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2/3会议方为有效。学科评议组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最后一次投票时,差额人数应不少于下达限额的1/3,且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2/3方为通过。当不少于4/3限额的最小整数大于等于候选人数时,只允许一次投票。申报表中的表决结果只填写最后一次投票的票数,但各次投票结果须报人事处备案。
(七)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出席委员人数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 2/3会议方为有效。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各学科评议组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2/3方为通过。
(八)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八条 聘任及聘后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学校聘任至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申报人应对本人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虚报、瞒报等行为,将取消本次评聘资格,并停止其下一次申报。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下列文件同时废止:
1. 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3〕22号)
2. 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发〔2012〕21号)
3.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校发〔2011〕43号)
4. 申请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6号)
5. 申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7号)
6. 申请工程技术等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8号)
7. 申请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校发〔2008〕29号)
8. 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核的暂行规定(校发〔2008〕30号)
9.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校发〔2008〕31号)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对照表
2.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
3. 北京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
2014年6月9日
附件1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对照表
16
附件2
北京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要求
第一条 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所规定的外语水平。
第二条 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有效期为5年。
(二)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出国人员录取分数线,有效期为6年。
第三条 对于外语专业毕业且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须通过第二外语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人员申报中级职务,取得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人员申报高级职务。
(二)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申报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务。
(三)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 )六级合格证书者申报中级职务。
(四)连续在国外工作2年及以上或近5年内连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及以上人员(不含探亲、陪读或从事与外语无关的工作的人员),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在第二外语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指定外语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人员,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六)通过国外大学入学考试人员,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如TOEFL 分数达到80分以上、IELTS 分数达到5.5分以上、GMAT 和GRE 分数达到
1800分以上申报中级职务等;TOEFL 分数达到95分以上、IELTS 分数达到6.5分以上、GMAT 和GRE 分数达到1900分以上申报高级职务等。
(七)年龄在55岁(含)以上的教师申报体育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3
北京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一章 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一条 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教学科研教师系列按照岗位类型、学科特点及学科水平分别制定相应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教授或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教授或研究员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1-3。
第三条 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4-6。
第四条 讲师或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表1 教学型岗位教授任职条件
表2 教学科研型岗位教授任职条件
表3 科研型岗位研究员任职条件
表4 教学型岗位副教授任职条件
表5 教学科研型岗位副教授任职条件
表6 科研型岗位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注:
1. 关于期刊论文统计范围:
(1)教育教学论文统计范围按校发[2010]2号文件执行。
(2)科学研究论文分学科门类进行统计:
①理工类:SCI 、EI 期刊检索论文。
②经管类:SCI 、EI 期刊、SSCI 、经管类CSSCI 论文。
③人文外语类: SSCI 、A&HCI、CSSCI 、本领域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理论版1500字以上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文章及学校备案的学科认定期刊(仅限日语、德语申请晋升高级职务或其他学科申请晋升副高级职务)。
④艺术类:SCI 、EI 期刊、SSCI 、A&HCI、CSSCI 、本领域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⑤体育类:CSSCI 、本领域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任现职以来近5年其他业绩折抵必备论文办法:
(1)作为主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折抵3篇,省部级精品教材每部折抵2篇,校级规划或正式出版教材每部折抵1篇;作为其他作者正式出版教材或专著、且个人撰写字数15万字以上的,每部折抵1篇。同一部教材或专著只计算一次。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并对外许可或转让,且许可或转让到校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每项折抵1篇;其余授权发明专利,每2项折抵1篇。专利最多折抵3篇。
(3)艺术类教师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体育类教师指导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队)的相关业绩可折抵一定数量的论文,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4)以上业绩折抵论文总数不能超过所要求必备论文总数的50%。
3. 各学科门类TOP 论文认定:
①理工类:JCR 分区二区及以上。
②经管类:JCR 分区三区及以上、ABS 三星及以上。
③人文外语类:SSCI 、A&HCI、CSSCI 前30%的期刊论文、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
④艺术类、体育类:CSSCI 期刊及以上论文。
4. 统计研究项目时要求经费已到校。
5. 可作为突出业绩的教学科研获奖:
第二章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五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教授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副教授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第六条 教授任职条件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条件见表7。
表7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教授任职条件
第七条 副教授任职条件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见表8。
表8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条件
第八条 讲师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三章 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九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研究员职务者校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者校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三)申报研究员者需在实验教学岗位上工作至少满一个聘期,且担任实验中心或实验室领导职务。
第十条 申报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研究员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9。
表9 实验技术系列研究员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应满足的任职条件见表10。
表10 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 工程师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相关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四章 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研究员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副研究员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第十四条 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研究员任职条件见表11。
表11 教育管理系列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五条 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见表12。
表12 教育管理系列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第十六条 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五章 申报工程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七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考察申报者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业绩
及考核情况,原则上要求任现职以来近5年岗位工作考核业绩应达到同类同职务人员的前1/2。
(二)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5级(含)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岗位聘任应达到7级(含)以上。
第十八条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见表13。
表13 工程技术等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九条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见表14。
表14 工程技术等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第二十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近3年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②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奖励至少1项;③正式出版专著、教材等,本人撰写至少1万字;④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任职年限需增加至少1/2。
第六章 说明
第二十一条 业绩统计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图书馆或国家级权威数据统计部门等确认提供。
第二十二条 科研辅助岗人员可参加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1
起止时间
责任人/ 机构
工作内容
提交材料节点及清单
(相关文件材料从OA→“人事处”→“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下载)
时间节点
1. 论著补充信息(汇总)
2. 本科生教学课内其他教学任务学时统计(汇总)3. 单独填写《职务申报表》人员名单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提交人/ 单位
材料清单
4月27日 4月28日
人事处人事处
5月6日前
严格审核申报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出国经历、外语水平和继续二级单位5月6日
提供申报人论著、本科生教学课内其他教学任务学时统计等信息(须申报人
核对申报表内容(如有问题提供证明材料→二级单位审核材料→职5月6日
5月9日
~ 5月17日
二级单位
确定高级讲师和工程型申报人员协调申报人业绩修改补充需求
5月17日
1. 报送高级讲师和工程型申报人员名单(生成方式:“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取2016年填报批次,按照不同系列导出:①更改表头,②在“备注”内填写高级讲师/工程型正高/工程型副高)
二级单位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1. 已严格审核的单独填写人员的《职务申报表》职能部门
审核修改相关数据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高级讲师人员进行课堂展示评价
5月17日 教务处
1. 申报高级讲师人员教学评教结果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1. 填写“二级单位全面审查意见”及“师德及教学质量评价”(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内“二级单位管理平台”→“教职工信息管理”→“教
申报人在系统中选取代表作论文,并对全部论文进行排序
职工信息维护”→点击申报人姓名) 2. 民意测评结果
3. 学科工作组、评议组推荐名单5月18日
严格审核申报人业绩条件,填写“二级单位全面审查意见(含廉洁~ “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5月20日 二级单位4. 正式申报人员名单(生成方式:
5月20日 内容)”及“师德及教学质量评价”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取2016二级单位
按照不同系列导出)组织申报教学科研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民意测评
各学科工作组5. 正式申报人员审核汇总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内“二级单位管理调整并推荐学科工作组、评议组名单
平台”)申报人资格审核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相关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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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 5月27日 5月30日 5月31日
人事处人事处人事处
5月24日~7月15日) 申报正高职称人员由人事处送审,副高由二级单位送审,其中二级单位汇总提交人事处材料如下:
1. 正式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提供①代表性论文;②职务申报表(扩印成A4版);③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A4双面打印);④送审论文登记表;⑤评审费510元/份,交二级单位汇总 注:材料①②③分别用档案袋装好(正高一式7份,副高一式5份)材料④粘贴于档案袋外部;确保签名盖章完备
“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二级单位2. 有效申报计次名单(生成方式:
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取2016按照不同系列导出,计次名单在此基础上改表头),计次名单为最终申报人员名单,超过此期限不能再提出申报
3. 汇总的正高评审费入账凭证(OA →人事处→“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栏→“相关通知及表格模板”→“北京科技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取办法”)注:纸质版签字盖章
6月1日
申报人
二级单位
6 月1 日
6月2日
~ 6月23日 6月24日
人事处二级单位6月2日起送审;6月23日截止回收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6月23日 二级单位1. 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原件报送人事处1. 报送评审会议投票方案
6月24日 二级单位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师资科邮箱
1. 报送投票结果(只需报送最后一轮投票结果)
2. 通过人员材料:①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生成方式:“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专技学院部处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选
二级单位
取2016年填报批次,按不同系列分页填写,一式1份)②个人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材料确保签名签章完备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
6月27日
~ 7月1日
学科工作组
学科评议组
7 月1 日
7月4日
~ 7月7日 7月8日
人事处
二级单位人事处
注:1. 本工作日程安排为计划时间,如有变动,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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