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规划规范本

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监理规划示范样本

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2009年5月

Q/23-GH(Z')xx-200x

工程

监 理 规 划

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监理站

200x年xx月xx日

建 设 单 位(章)

审 查 确 认

200x年xx月xx日

批 准:

审 定: 编 制:

200x年xx月xx日

监 理 规 划

目 录

1 工程概况 2 工程监理的范围 3 工程监理的依据 4 监理目标

5 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 6 工程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7 监理工作程序

8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人员职责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规模及投资来源

本工程规划容量: MW,本期建设规模: MW。 投资方: 、 、 。 1.2 工程组织系统: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设计单位: (3)工程施工单位: 1)建筑施工单位: 2)设备安装单位:

(4)工程监理单位: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1.3 主要设备型号及供货厂家:

(1)锅炉: t/h,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2)气轮机: MW,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3)发电机: MW,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4)主变压器: MVA,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1.4 主要工程项目

(1)热力系统:主厂房建筑及安装工程、排烟除尘建筑及安装工程。

(2)燃料系统:运煤和卸煤、储煤场设施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上煤系统的建筑及安置工程、油料卸车、储油罐及供油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

(3)灰渣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4)电气系统:电气主接线、厂用电、变配电、车间电气、控制通讯保护系统、电缆、接地系统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5)供水系统:取水及供水、循环水及冷却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

(6)化学水处理系统:补给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循环水处理、制氢站建筑及安装工程。

(7)热工控制系统:控制设备及控制室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8)附属生产系统:辅助生产、附属生产、厂区工程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1.5 工程建设特点 (1)设计特点: (2)厂区交通特点: (3)建设工期特点: (4)设备特点及控制要求: (5)施工组织设计特点: 2 工程监理的范围

(1)项目监理的工作范围:

按委托监理合同所界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但以下工程项目由专业监理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另外委托):

1)铁路专用线由 监理公司负责; 2)取水口和防洪堤坝工程由 监理公司负责; 2.2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服务范围

(1)在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控制以及进行工程建设的各种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2)归口管理专业监理单位,并协调其关系。 3 工程监理依据

(1)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2)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施工和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3)国家和主管上级下达的计划通知决定。

(4)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和经过会审的施工图纸与签证的设计变更。

(5)设备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6)本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方依法对外签定的与监理有关的各种合同。

(7)与国外设备厂商签定的合同及附件、与国外咨询公司签定的合同。

(8)委托方按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等。 4 项目监理目标 4.1 总体质量目标

按照机组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的要求,使本工程全面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机组建设质量总目标为“优良”。 4.2 工程质量目标

(1)土建及安装质量等级

对建、构筑物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按工程项目评定办法及其相应的质量评定规程,且经质量监督站核定目标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且不应低于以下目标:

1)土建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75%以上。

2)安装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90%,单位工程优良率≧85%以上。

(2)工艺系统部分

实现工程创优,按《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标准》对工程的安全管理、技术指标、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调整试验、档案管理及综合管理各项指标进行考评,以提高机组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主要目标是:

1)机组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5%; 2)热工保护和继电保护动作正确投入率100%; 3)热工自动投入率80%以上;

4)监控仪表进入DAS的模拟量投入率100%; 5)做到5项一次投入成功: ①锅炉水压一次成功; ②厂用电授电一次成功; ③汽机扣大盖一次成功; ④锅炉点火一次成功;

⑤机组整套启动并网发电一次成功。 (3) 承包合同项下的考核目标 机组主要性能标准:

1)按《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完成168h/72+24h(300MW及以上机组为168h,300MW以下为72+24h)试运行,完成机组性能试验;

2)试运行阶段,有关机组达标考核的性能试验必须合格; 3)有关环保排放的保证值试验必须合格; 4)未完成项目清单。 4.3 工程进度目标

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一号机组竣工期限为一号机组正式开工之日起算xx个月整,二号机组竣工期限为二号机组正式开工之日起算xx个月整。施工进度满足里程碑计划及工期的要求,作为进度控制目标。

里程碑计划施工周期如下表所示:

4.4 投资目标

控制在审定的限额内,不突破施工图预算,不突破调整后的合同总价。 4.5 安全目标

机组自开工之日起至移交生产期间,监督各施工承包单位避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考核事故和重大非制造性设备事故。

5 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

(1)参与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重点是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运行可靠性(设计监理)。 (2)参加主要辅机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3)参加初步设计图纸方案讨论,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如有必要时,也可对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核查)及施工图,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监理)。

(4)核查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进行优化(设计监理)。 (5)参加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负责编制有关招标文件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

(6)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监理意见。

(7)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施工图会审。 (8)审查确认设计变更。

(9)督促总体设计单位对各承包商图纸、接口配合确认工作(设计监理)。

(10)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设计监理)。 (11)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12)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3)协助项目法人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训。参加由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14)根据项目法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15)审核承包商呈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报建设单位批准。

(16)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和质量手册并监督实施。

(1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18)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

(1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确认。

(20)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现场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

(22)检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字。

(23)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24)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25)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26)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

(27)主持审查调试报告。

(28)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

6 工程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6.1 施工监理的组织措施

(1)按照效率原则做好组织设计,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由具有三

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者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并任命若干名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担任副总监,辅助总监工作,确保总监到位。

(2)监理单位将在监理合同签定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在监理工作中实行总监负责制,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细则的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调用、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合同争议和索赔的调解及处理、支付证书、竣工结算的审核签署、监理文件和指令的签发,以总监为主体进行监理作业的运作。

(4)建设单位应将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和职责通知承包单位,以取得其配合,为监理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5)按照集权和分权的原则,组织专业齐全的技术力量,技术骨干应是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

(6)按照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总监理工程师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授权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6.2 质量控制措施

6.2.1质量事前控制措施

(1)设计质量控制(当监理合同有要求时)

1)监理部的全体技术人员应全面了解工程建设前期情况,熟悉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文件(地方资源及各种协议、审批文件、合同文件等),以掌握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和工程质量的要求。

2)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工程原始资料、勘测资料、设备资料),了解设计分包单位技术接口资料、以便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主导思想和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原则、工艺流程原理以及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对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4)参与初步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意见和国家、行业标准,设计方案的优化情况,建筑标准是否适当,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运行方式、安全经济等各种要求,对技术方案、经济指标和安全可靠性提出监理意见。

5)全面复查确认设计单位提供的一、二级施工图是否进行了优化,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文件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的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所采用的设备是否满足配套要求,是否存在设计遗留问题等。如有必要可抽查一 二级计算书和重要的专业交换资料。

6)初步设计深度执行《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执行《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成品内容深度规定》并满足设计合同的要求。

7)核查设计单位执行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执行了专业资料交换制度,复查总体设计单位与专业设计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厂家的设计接口配合资料、内部各专业会签制度、设计成品校审制度执行情况,重要的结构图纸由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签认。

8)组织施工图会审,对设计存在的错、漏、碰和要求设计改进的修改项目,各方达成共识,由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

(2)设备质量控制(当监理合同有要求时)

1)在设备采购阶段,复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书,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采购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对设计推荐的厂家进行市场调查,考查潜在的设备供应单位。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

规定,协助建设单位按原国家电力公司“设备招标文件范本”的要求招标;当采用直接招标时,协助建设单位参加技术协议谈判,商签定货合同。

2)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备技术交底会,参加设计院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联络会;当建设单位要求时,项目监理部参加设备出厂检验。

3)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采购的监控工作,首先要选择资质具备、能力满足、信誉优良的厂家;对到场设备和主要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做到不合格品不进场、不入库、不就位,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水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需要由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的材料和设备,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或直接委托更权威的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行封存,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并签发监理通知,限期撤出现场。

4)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设备开箱验收,检查运输、装卸质量,核查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清点后移交安装单位,对备件和专用工具清点造册移交,对设备缺陷和缺件要取得供应商的确认。

5)对现场设备的维护保管监理部要求承包单位执行《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3)施工质量预控

1)施工招标文件编审:在建设单位办理招标项目批准后,监理部可按建设单位要求或监理合同规定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单位确定编制原则(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计划安排、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等)监理部编就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项目监理机构参与编制标底价格,参与确定潜在投标人,参与答疑和开标、定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和商签承包合同。

3)施工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确认,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之前,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证书、特殊工种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分包单位业绩和分包范围,省外施工企业须持有关证件到当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省手续,报监理机构审查;

4)对分包单位的不称职人员,要求承包商通知分包商予以更换,

严禁分包商进行再分包;

5)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现场试验室的资质进行验证,验查其资质等级和实验范围,验查计量器具、设备检定证明,对试验人员和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验查试验室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

6)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查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特殊工种资格证、上岗证;

7)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指导性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分部工程和关键工序、各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特殊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以及防治质量通病措施,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查认可;

8)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核查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力和施工机具已到位、主要施工材料已落实、五通一平已满足施工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开工报审表(代开工令)。

9)配合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的审批,对已经审查的施工指导文件有变动时,要求承包单位对变动部分重新报批;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审核和查验。检查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复核控制桩成果及保护措施、复核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点成果,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11)建议项目法人选择有专业工作能力及服务信誉高的调试单位对本工程的设备进行调试工作,以保证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1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承包单位应编报施工工艺措施和论证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题评审,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认。

6.2.2 施工中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的事中控制,监理必须做到人员到位、监控手段科学、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及时准确处理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质监站和承包单位组成质量见证组织,负责质量验收和评定;

(2)会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检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和质量验收计划,并协调质量见证程序;

(3)坚持质量验评分级管理和分级验收,承包单位负责一、二、三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属于四级验收项目,在上述审核和抽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四级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严格按质量见证程序进行。各专业明确见证的停工待检点(H点)、现场见证点(W点)、文件见证点(R点)和重要工序旁站点(S点),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H点)要坚持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定,隐蔽工程作为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和签证不得覆盖,进行覆盖时应有监理人员在场进行旁站监理;

(6)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对出了问题难以处理的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也应作为停工待检点(H点)进行旁站监理;

(7)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8)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重大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整改命令或工程暂停施工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便可直接指令承包单位立即停工

整改:

1)对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检验签证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3) 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致使质量不能保证;

4)擅自采取未经监理批准认可的材料;

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而未向监理报告或报告未经批准;

6) 擅自将工程转包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或虽经建设单位同意,但未经监理验资;

7)采用的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批准而贸然施工,已经出现质量下降或不安全倾向。

(9)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和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10)施工工程发生不合格项,根据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检查、验收的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监理必须进行过程跟踪;

(1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当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总监签认前,工程变更不得实施;

(12)监理确认设计变更,如变更费用或工期超出监理职权以外,应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13)对进场材料实行监理控制,不合格品严禁进场、进库。对批量材料使用实行跟踪,并监督施工安装单位完善材料使用部位的记录;

(14)对进场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如发现缺陷由生产厂家代表确认,并落实处理方案,明确处理单位,记录缺陷及处理过程,并由缺陷责任单位提交处理过程及结果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标准时,方可使用;

(15)发生质量事故后,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先发出停工令和质量事故通知单报告建设单位,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进行验收签证,总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

(16)参加质监站和质监中心站主持进行的重要阶段性监督检查,按其下达的质监大纲进行预检,提出报告,发出整改通知,在确认整改合格后,参加和配合正式检查。

(17)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月进度报表,对质量存在缺陷的项目应拒付工程款。

6.2.3 施工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1)项目工程(分部、分项)完成四级验收后,及时向质监站申请验收及评定质量等级,工程整体完成后,督促施工安装单位按国家或行业或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全面整理工程质量记录、技术资料、验评记录、缺陷事故处理资料、设计图纸及施工变更等,做好单位工程交付验收或工程整套试运行前验收的资料准备工作;

(2)参与调试指挥部的工作,审查各专业调试方案和措施,参与审查调试网络计划,严格执行分部调试的试验制度,对分部调试不合格的项目,参与分析研究不合格原因,未经监理签证的项目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3)按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参与启动前的检查,包括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行,按照电力行业“启动验收规程”和“启动调试规定”参与试运全过程;

(4)督促施工安装单位和设备厂家及时消除在启动试运过程中检查出的质量缺陷,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取得质量签证;

(5)督促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按设备开箱记录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向建设单位移交;

(6)参与签署“启动验收证书”,对整套启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7)审查由调试单位提出的调试报告和调试可靠性评价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上报“发电设备缺陷汇总表”和“机组注册报告”,会同质监站对建设质量提出质量总评价报告;

(8)如果监理合同有规定时在工程进入试生产和监理进入质保阶段,监理及时编制《生产监护大纲》,建设单位批准后,按《生产监护大纲》进行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1)生产运行阶段发生质量问题的分析,查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监理,提交处理报告;

2)按合同约定如有设备性能考核项目,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性能测试单位,监理及时收集设备运行记录,对性能测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提交质保期间的监理报告,对建设过程质量进行评述;

4)参与工程后评估,为工程进行国家验收提交监理报告;

(9)按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参加考核,并提出相关报告;

(10)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初评,报告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11)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竣工验收,参加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2)协助建设单位确定竣工图编制单位,督促编制单位作好竣工图编制工作,并进行确认和签证;

(13)监理在工程总体验收后,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查询工程质量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征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意见。

6.3 进度控制

6.3.1 开工前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1)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进度要求,监理协助或主持一级网络图的编制工作。经审查批准后,作为指导承包商编制二级网络图的依据和进行动态管理的依据;

(2)指导和检查由总承包方编制的二级网络图,确定主要里程碑

进度;

(3)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完成的施工外部条件,监理协助建设单位按期完成,确保按期开工;

(4)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5)依据一、二级网络图进度,落实施工图和设备交货进度,并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提高交图、交货及时率;

(6)专业监理工程师依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建设单位;

(7)依据二级网络图,督促施工安装单位编制三级网络图(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以及施工组织措施,落实机具、人力、材料等,并按时开工;

(8)对施工安装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招标,签定合同,落实交货计划、及时到场,保证项目施工安装有序进行;

(9)及时安排施工图会审,及时审查设计变更;

(10)了解资金到位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资金需求计划,确保进度款资金及时到位;

(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理开工报告,对场地、材料、劳力、设备、设计图纸、机具、施工方案、水电供应、交通、安全警示、场地排水等查实后,符合条件签认开工报告,报建设到位批准。

6.3.2 施工中进度控制措施

(1)实行月度计划报表编报制度。要求各施工、安装单位报送本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安排,及时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查后,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将进度存在的问题(包含建设单位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设专岗进行进度控制,及时全面了解工程进度情况。

对设备到场、主材进点、外委加工、资金到位、冬雨季施工安全、总平面交通等进行管理,配合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协调和调整;

(3)监理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协调各单位之间在设计、设备、材料、施工中存在的影响进度的有关问题,编写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专题问题;

(4)实行进度的动态管理,当进度发生偏离时,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当责任属施工、安装单位时,监理及时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当责任属建设方或外部条件时,监理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研究对策或依据承建合同进行处理;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影响关键路线的实现,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商定解决办法;

(5)因设计工地代表、厂家代表服务不周影响进度时,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6)总监理工程师严格对“工程暂停和复工”进行管理,签发暂停令时要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签发前应就工期和费用问题与承包商进行恰商,当具备复工条件及时签发复工报审表,由于承包单位引起的工程停工,在承包单位报审复工时,要一并报送复工有关材料,监理审查同意后签发复工报审表;

(7)总监理工程师严格对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进行管理,对引起工期变化进行评估,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8)工程临近启动试运行时,及时召开调试协调会,对调试计划、分工和技术接口进行协调配合,作出明确规定,监督各方遵照执行;

(9)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分部试运计划和调试单位编制的调试网络图;

(10)项目监理机构在年度及工程总结的监理报告中必须反映工程的进度计划、实际进度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6.3.3 施工后期的进度控制措施

(1)机组通过启动试运后,编制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清单,督促有关承包单位落实消缺进度;

(2)对调试未完项目和设备性能试验,要求承包方按合同要求的进度完成;

(3)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受理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

(4)对工程建设完成里程杯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比,并在监理总结中予以陈述。

6.4 投资控制措施

6.4.1 投资事前控制措施

(1)监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有关本工程的投资来源、工程概算、工程一级网络图、地方和投资方的财务机构、工程承建合同等情况,以方便进行投资控制的策划工作;

(2)参与研究工程概(预)算编制原则,合理确定编制原则、分项构成、取费标准、预算定额、单价核定等;

(3)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依据工程总进度、概算的结构、资金到位的总体计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总体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5)项目监理机构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投资控制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必要时可采取建设单位统一归口、项目切快包干、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等方式;

(6)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批准的工程概算,编制设备购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材等费用分割切快方案,作为成套定货、材料供应、施工承包等切快包干的依据;

(7)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发生索赔的几率;

(8)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概算进行了限额设计,如超出限额,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分析,必要时由设计单位作出解释;

(9)认真核算施工预算,对超出批准概算和初步设计标准的,应

分析原因,必要时由编制单位提出报告,依据报告,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制定处理办法;

(10)审核承包商月进度计划。

6.4.2 投资的事中控制措施

(1)依据投资计划、资金拨放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监理按月编制进度计划报表,汇总各承建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资金量,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2)对各承包商每月报送的计划完成统计表进行审查,对其工作量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核定,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工程付款凭证,报建设单位批准;

(3)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拒签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4)审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了解资金到位情况,防止提前开工占用资金;

(5)在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时监理工程师将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变更方案。严格控制费用的增加,对较大的变更,同时要求附有预算文件,监理对其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同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确定变更价款;

(6)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的统计台帐,对实际完成和计划完成量进行对比,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及时掌握设备、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依据承建合同控制超限原则并实施审批制度;

(8)运用“项目投资差异分析”方法,对投资进行分析,找出发生差异的原因,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

(9)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投资动态,不定期汇报因工程变动、超出监理范围以外的索赔等工作;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

特别是有关纠纷的取证,充实和完善合同数据档案,为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

6.4.3 投资的事后控制措施

(1)根据年、季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投资报表,总结资金流向和实际效果;

(2)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提出工程结算方案的建议,经批准,按结算原则审核各类工程结算书;

(3)协调处理工程发生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6.5 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6.5.1 施工前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1)监理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及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进行审查和监控。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2)监理部依据工程情况和“安全规程”要求,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职责,建立台帐,定期汇报;

(3)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措施,交监理机构审查。审查安全措施的范围包括:重点施工工序、关键部位施工作业、特殊作业、危险性作业、季节性施工方案、重要的和大型的施工临时设施、交叉作业等;

(4)对大件起吊、运输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有可靠的措施;

(5)监理对安全措施审核重点是场地隔离、交通防火、力能保护、高空保护、设备保护、安全保卫、危险作业防止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以及防止中毒和改善劳动条件等具体措施;

(6)对危及环境或周围施工人员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7)监理机构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时,要审查其近三年的安全施工

记录和安全保障体系情况;

(8)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架子工、机动车驾驶工、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射线、剧毒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上述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按原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开工前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10)落实承包商安全施工职责,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人员配备齐全,要求建立安全考核制度。

6.5.2 施工中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1)对现场道路、消防设施、力能保护、高空保护、设备保护、危险作业、废弃物收集和处理、安全检查、警示标牌、等设施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通知,限期整顿;严重威胁人员、设备、财产安全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达到要求后,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

(2)严格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制度,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定时考核奖罚,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3)监理工程师经常巡视现场,对习惯性违章表现,诸如:高空作业违章、物体打击违章、机械伤害违章、带电作业违章、气瓶使用违章等方面进行严格地管理,预防七种恶性事故的发生;

(4)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以及安全施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执行“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情况 ;

(5)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统计和管理工作,督促承包单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要求,按公司、工地、班组三级分别建立完善齐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并定期进行检查;

(6)督促承包单位对其分包的单位和临时工加强管理,防止以包

代管和以罚代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对施工工艺水平严格控制;

(8)按“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管理、现场管理和施工工艺进行考核;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的情况、辖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情况、生产现场文明状况、设备材料堆放情况以及生活场所文明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9)监理月报编制要有安全文明内容,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6.5.3施工后期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1)启动试运前,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文明试运大检查,要求调试单位进行反事故演习;

(2)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月报和年报,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员工伤亡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根据事故等级,提出事故报告,对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及结果,按规定程序呈报,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后处理;

(4)监理要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情况,特别对设备保护、建筑物保护、人身安全保护的措施分析要提出监理意见;

(5)机组通过启动试运行后,按照机组建设质量总评的要求,填报“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

(6)参加机组达标投产的验评,对安全管理、施工工艺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6.6 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如有条件,监理参与招标工作的定标和合同谈判,选择理想的施工单位和签订好合同是管理好合同的重要环节;对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出现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2)监理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执行情况,并对合同进行责任

分析和风险预测及评价,建立合同管理体系,特别是合同数据档案网络系统,进行计算机管理;

(3)严格控制合同的分包,如确实需要分包,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严禁合同倒手转包;

(4)合同中的质量控制,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对其工程技术、设备材料及其形成质量的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强制性的贯彻,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考核、检查和奖罚;

(5)合同中的进度控制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进行的,监理在保证合理施工状态下,进行调整,正确处理赶工、暂停等问题,合同中应有奖罚条款;

(6)合同中的投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进行总目标的控制,合理、公正地处理价款调整、预付款、进度款、月结算、决算等;

对索赔处理,必须收集和获取凭证,凭证必须真实、客观,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当合同存在缺陷时,应及时提出,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变动、安全保护、文物保护、专利技术、特殊工艺、不可抗力、工程保险、工程暂停、工程缓建等引起工程费用变动,监理首先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控制,如合同条款中没有规

(7)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暂停和工程变动对工期、费用的影响认真进行评估,严格进行管理,并按合同规定与各方进行协商;

(8)对合同要进行跟踪管理,不断充实合同数据库,准确及时地记录工程变更、工程停工和复工、质量缺陷和事故、工程延期和延误、合同争议及调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网络,协调合同之间的接口,预测合同风险,及时协调处理;

(9)合同中的档案管理,监理应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合同、文函、协议、记录、签证、电文等进行登记备用,及时录入合同数据库;工程结束时,整理移交。 定,先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再按习惯做法提出监理意见,协商解决;

6.7信息管理方法及措施

6.7.1 信息的管理

(1)监理部设置专职信息管理员,制订《监理部文件和信息管理制度》,作好信息收集、分类、存储、传递、反馈等工作;

(2)信息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采用office2000软件;

(3)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设备、调试等单位的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过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6.7.2 信息收集

监理的信息来自以下各方面:

(1)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文件、工程前期文件、工程实施要求、工程图纸,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

(2)建设单位有关过程实施的文件、计划、报告;会议、通报;总结、管理制度、建设单位的各种工程活动等,由信息管理员收集;

(3)各施工、安装单位的有关工程进度、质量验评、费用变动、施工方案、工程变更、安全文明、设备人力等施工文件、报告及各类通知、联络单等,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

(4)各设备供应厂家的文件、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设备监造、缺陷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

(5)各有关设计院的设计变更等,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

(6)监理工程师的各类监理工作文件,由各监理工程师提供;

(7)监理内部的各类文件: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操作文件、发出文函、分析报告、监理大事记、监理日记等,由信息管理员收集。

6.7.3 信息分类、整理、存储

(1)监理信息分静态库和动态库

1)静态库分类、存储:

① 投资方和上级指导性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前期文件、原始资料等;

② 设计文件、设备文件等;

③ 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标准、法规等文件;

④ 各单位(含监理部)管理制度、质量体系文件、企业标准;

2)动态库分类、存储:

① 来往文函、会议文件;

② 建设动态资料、有关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管理资料; ③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事故报告、施工及设备缺陷管理等; ④ 监理作业文件(发出文函、通知单、联系单、验证单、质量记录文件、各类专题报告、监理月报等);

⑤ 监理统计资料、监理大事记、监理日记等。

6.7.4 信息传递和管理

(1)静态信息由总监理工程师批阅后由信息管理员传递、收回归档;

(2)动态信息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阅批后,提出意见/办理。实行闭环管理,即什么事、如何处理、处理结果、证实文件等由信息管理员跟踪封闭;

(3)信息利用:信息是管理的核心,是沟通内外的中枢,必须进行加工处理,以便提供监理工程师有效利用;

(4)文档资料管理:监理部制定《项目监理部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标识、批阅、传递、登记、查询、整编、入网等有序管理。

6.8 监理协调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8.1 建立三级协调机制

(1)以建设单位为主体,对工程建设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决定;

(2)以监理为中心,以周例会形式,对现场各单位的施工配合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3)以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中心,对专业问题进行专题协调研究。

6.8.2 监理的协调工作

(1)工程技术协调:由于对合同、技术规定、规程、技术结果理

解、判断不一致而发生分歧,监理应以熟练的知识、经验进行分析,抓住关键,以耐心、诚实、科学的态度进行协调,协调无效时可报请质监站仲裁;

(2)现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参与工程的各单位之间一般无合同关系,在有效的时间、有限的空间内工作必然会发生工作上的矛盾,例如工序交叉、时间交叉、场地交叉等,监理应进行协调;

(3)监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监理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工程技术服务,双方是合同关系,监理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开展各种工作。通过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当委托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取得共识;

各专业监里工程师在工作时,应与建设单位进行对口专业联系,协调共识;

(4)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监理与设计单位无合同关系,监理应通过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协调,但工程技术问题可以展开讨论,但必须由建设单位进行裁定;

(5)监理与质监站的协调:质监站是属政府行为在工程现场工作的,同时对监理也进行监督、管理。由于质监站与监理在工程质量上的目标是一致的,双方应互相支持。但工作性质和职责不同,常需要事先协调,如验收标准、评定范围、工程报告等问题都需事先协商,形成共识,协调一致,共同工作。

7 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及时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驻施工现场。

(2)监理单位应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后10天内或最迟在项目监理机构进驻工地后10天内,按规定将监理人员构成、总监任命和监理部印章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随后将其组织结构、人员分工、职责范围、监理程序、监理表式等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通知承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

(3)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有关资料和施工图纸。

(4)在条件具备后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参加由建设单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交底。

(6)审阅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将监理意见报告建设单位。对设计意见由建设单位转达设计单位。

(7)进行工地现场调查,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8)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9)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10)核查并签发施工单位提出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

(1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实施质量、造价、进度和安全控制;督促工程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合同各承包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参与单位工程检查验收。

(13)参与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检查验收,参与签发《机组启动证书》和《移交生产证书》。

(14)参与试生产和机组性能测试(根据监理合同规定)。

(15)参与生产达标考核(根据监理合同规定)。

(16)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编写施工验收评估报告。

(17)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根据监理合同规定)。

(18)做好施工阶段监理总结。

注:可从《监理工程师手册》中择录相关的监理程序图。

8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人员职责

8.1 监理组织设计原则

(1)按照效率原则做好组织设计,选择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组成项目监理机构;

(2)按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总监负责制,以总监为中心开展监理工作;

(3)按照集权与分权相统一的原则,组成有效的组织结构,具有专业齐全的技术力量;

(4)按照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明确岗位职责。

8.2 监理组织

视工程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设置监理组织。(具体工程可绘制“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8.3 监理人员构成

视工程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配置监理人员。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一名:

副监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图、建筑、结构、水工结构专业): 汽机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化水、供水等专业): 锅炉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以及煤、灰等专业):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

热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

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

炉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土建、安装):

计划管理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设备采购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设置):

监理员若干名:

总监办公室主任:

信息管理员:

办事员:

8.4 监理人员职责

抄录《工程监理人员职责》(Q/23-2061.03-2008)。

8.5 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从《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汇编》等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中选择适应本工程需要的管理制度。

8.6 监理人员守则和纪律

抄录《监理人员守则和工作纪律》。(Q/23-2061.04-2008)

8.7 监理表式

按《工程监理表式》单独出版。(Q/23-2064-2008)

注:此文供编“监理规划”参考,具体工程的“监理规划”参照本工程“监理大纲”要求编写。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取舍采用。

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监理规划示范样本

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2009年5月

Q/23-GH(Z')xx-200x

工程

监 理 规 划

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监理站

200x年xx月xx日

建 设 单 位(章)

审 查 确 认

200x年xx月xx日

批 准:

审 定: 编 制:

200x年xx月xx日

监 理 规 划

目 录

1 工程概况 2 工程监理的范围 3 工程监理的依据 4 监理目标

5 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 6 工程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7 监理工作程序

8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人员职责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规模及投资来源

本工程规划容量: MW,本期建设规模: MW。 投资方: 、 、 。 1.2 工程组织系统: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设计单位: (3)工程施工单位: 1)建筑施工单位: 2)设备安装单位:

(4)工程监理单位: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1.3 主要设备型号及供货厂家:

(1)锅炉: t/h,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2)气轮机: MW,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3)发电机: MW,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4)主变压器: MVA,台数: ,型号: , 供货厂家: 。 1.4 主要工程项目

(1)热力系统:主厂房建筑及安装工程、排烟除尘建筑及安装工程。

(2)燃料系统:运煤和卸煤、储煤场设施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上煤系统的建筑及安置工程、油料卸车、储油罐及供油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

(3)灰渣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4)电气系统:电气主接线、厂用电、变配电、车间电气、控制通讯保护系统、电缆、接地系统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5)供水系统:取水及供水、循环水及冷却水、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

(6)化学水处理系统:补给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循环水处理、制氢站建筑及安装工程。

(7)热工控制系统:控制设备及控制室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8)附属生产系统:辅助生产、附属生产、厂区工程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1.5 工程建设特点 (1)设计特点: (2)厂区交通特点: (3)建设工期特点: (4)设备特点及控制要求: (5)施工组织设计特点: 2 工程监理的范围

(1)项目监理的工作范围:

按委托监理合同所界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但以下工程项目由专业监理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另外委托):

1)铁路专用线由 监理公司负责; 2)取水口和防洪堤坝工程由 监理公司负责; 2.2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服务范围

(1)在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控制以及进行工程建设的各种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2)归口管理专业监理单位,并协调其关系。 3 工程监理依据

(1)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2)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施工和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3)国家和主管上级下达的计划通知决定。

(4)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和经过会审的施工图纸与签证的设计变更。

(5)设备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6)本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方依法对外签定的与监理有关的各种合同。

(7)与国外设备厂商签定的合同及附件、与国外咨询公司签定的合同。

(8)委托方按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等。 4 项目监理目标 4.1 总体质量目标

按照机组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的要求,使本工程全面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机组建设质量总目标为“优良”。 4.2 工程质量目标

(1)土建及安装质量等级

对建、构筑物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按工程项目评定办法及其相应的质量评定规程,且经质量监督站核定目标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且不应低于以下目标:

1)土建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75%以上。

2)安装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90%,单位工程优良率≧85%以上。

(2)工艺系统部分

实现工程创优,按《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标准》对工程的安全管理、技术指标、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调整试验、档案管理及综合管理各项指标进行考评,以提高机组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主要目标是:

1)机组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5%; 2)热工保护和继电保护动作正确投入率100%; 3)热工自动投入率80%以上;

4)监控仪表进入DAS的模拟量投入率100%; 5)做到5项一次投入成功: ①锅炉水压一次成功; ②厂用电授电一次成功; ③汽机扣大盖一次成功; ④锅炉点火一次成功;

⑤机组整套启动并网发电一次成功。 (3) 承包合同项下的考核目标 机组主要性能标准:

1)按《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完成168h/72+24h(300MW及以上机组为168h,300MW以下为72+24h)试运行,完成机组性能试验;

2)试运行阶段,有关机组达标考核的性能试验必须合格; 3)有关环保排放的保证值试验必须合格; 4)未完成项目清单。 4.3 工程进度目标

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一号机组竣工期限为一号机组正式开工之日起算xx个月整,二号机组竣工期限为二号机组正式开工之日起算xx个月整。施工进度满足里程碑计划及工期的要求,作为进度控制目标。

里程碑计划施工周期如下表所示:

4.4 投资目标

控制在审定的限额内,不突破施工图预算,不突破调整后的合同总价。 4.5 安全目标

机组自开工之日起至移交生产期间,监督各施工承包单位避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考核事故和重大非制造性设备事故。

5 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

(1)参与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重点是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运行可靠性(设计监理)。 (2)参加主要辅机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3)参加初步设计图纸方案讨论,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如有必要时,也可对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核查)及施工图,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监理)。

(4)核查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进行优化(设计监理)。 (5)参加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负责编制有关招标文件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

(6)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监理意见。

(7)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施工图会审。 (8)审查确认设计变更。

(9)督促总体设计单位对各承包商图纸、接口配合确认工作(设计监理)。

(10)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设计监理)。 (11)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12)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3)协助项目法人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训。参加由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14)根据项目法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15)审核承包商呈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报建设单位批准。

(16)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和质量手册并监督实施。

(1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18)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

(1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确认。

(20)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现场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

(22)检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字。

(23)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24)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25)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26)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

(27)主持审查调试报告。

(28)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

6 工程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6.1 施工监理的组织措施

(1)按照效率原则做好组织设计,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由具有三

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者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并任命若干名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担任副总监,辅助总监工作,确保总监到位。

(2)监理单位将在监理合同签定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在监理工作中实行总监负责制,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细则的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调用、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合同争议和索赔的调解及处理、支付证书、竣工结算的审核签署、监理文件和指令的签发,以总监为主体进行监理作业的运作。

(4)建设单位应将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和职责通知承包单位,以取得其配合,为监理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5)按照集权和分权的原则,组织专业齐全的技术力量,技术骨干应是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

(6)按照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总监理工程师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授权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6.2 质量控制措施

6.2.1质量事前控制措施

(1)设计质量控制(当监理合同有要求时)

1)监理部的全体技术人员应全面了解工程建设前期情况,熟悉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文件(地方资源及各种协议、审批文件、合同文件等),以掌握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和工程质量的要求。

2)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工程原始资料、勘测资料、设备资料),了解设计分包单位技术接口资料、以便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主导思想和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原则、工艺流程原理以及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对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4)参与初步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意见和国家、行业标准,设计方案的优化情况,建筑标准是否适当,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运行方式、安全经济等各种要求,对技术方案、经济指标和安全可靠性提出监理意见。

5)全面复查确认设计单位提供的一、二级施工图是否进行了优化,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文件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的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所采用的设备是否满足配套要求,是否存在设计遗留问题等。如有必要可抽查一 二级计算书和重要的专业交换资料。

6)初步设计深度执行《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执行《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成品内容深度规定》并满足设计合同的要求。

7)核查设计单位执行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执行了专业资料交换制度,复查总体设计单位与专业设计单位以及设备供应厂家的设计接口配合资料、内部各专业会签制度、设计成品校审制度执行情况,重要的结构图纸由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签认。

8)组织施工图会审,对设计存在的错、漏、碰和要求设计改进的修改项目,各方达成共识,由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

(2)设备质量控制(当监理合同有要求时)

1)在设备采购阶段,复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书,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采购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对设计推荐的厂家进行市场调查,考查潜在的设备供应单位。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

规定,协助建设单位按原国家电力公司“设备招标文件范本”的要求招标;当采用直接招标时,协助建设单位参加技术协议谈判,商签定货合同。

2)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备技术交底会,参加设计院和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联络会;当建设单位要求时,项目监理部参加设备出厂检验。

3)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采购的监控工作,首先要选择资质具备、能力满足、信誉优良的厂家;对到场设备和主要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做到不合格品不进场、不入库、不就位,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水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需要由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的材料和设备,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或直接委托更权威的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行封存,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并签发监理通知,限期撤出现场。

4)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设备开箱验收,检查运输、装卸质量,核查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清点后移交安装单位,对备件和专用工具清点造册移交,对设备缺陷和缺件要取得供应商的确认。

5)对现场设备的维护保管监理部要求承包单位执行《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3)施工质量预控

1)施工招标文件编审:在建设单位办理招标项目批准后,监理部可按建设单位要求或监理合同规定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单位确定编制原则(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计划安排、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等)监理部编就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2)项目监理机构参与编制标底价格,参与确定潜在投标人,参与答疑和开标、定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和商签承包合同。

3)施工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确认,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之前,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证书、特殊工种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分包单位业绩和分包范围,省外施工企业须持有关证件到当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省手续,报监理机构审查;

4)对分包单位的不称职人员,要求承包商通知分包商予以更换,

严禁分包商进行再分包;

5)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现场试验室的资质进行验证,验查其资质等级和实验范围,验查计量器具、设备检定证明,对试验人员和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验查试验室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

6)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查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特殊工种资格证、上岗证;

7)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指导性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分部工程和关键工序、各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特殊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以及防治质量通病措施,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查认可;

8)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核查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力和施工机具已到位、主要施工材料已落实、五通一平已满足施工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开工报审表(代开工令)。

9)配合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的审批,对已经审查的施工指导文件有变动时,要求承包单位对变动部分重新报批;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审核和查验。检查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复核控制桩成果及保护措施、复核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点成果,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11)建议项目法人选择有专业工作能力及服务信誉高的调试单位对本工程的设备进行调试工作,以保证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1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承包单位应编报施工工艺措施和论证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题评审,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认。

6.2.2 施工中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的事中控制,监理必须做到人员到位、监控手段科学、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及时准确处理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质监站和承包单位组成质量见证组织,负责质量验收和评定;

(2)会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检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和质量验收计划,并协调质量见证程序;

(3)坚持质量验评分级管理和分级验收,承包单位负责一、二、三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属于四级验收项目,在上述审核和抽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四级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严格按质量见证程序进行。各专业明确见证的停工待检点(H点)、现场见证点(W点)、文件见证点(R点)和重要工序旁站点(S点),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H点)要坚持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定,隐蔽工程作为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和签证不得覆盖,进行覆盖时应有监理人员在场进行旁站监理;

(6)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对出了问题难以处理的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也应作为停工待检点(H点)进行旁站监理;

(7)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8)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重大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整改命令或工程暂停施工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便可直接指令承包单位立即停工

整改:

1)对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检验签证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3) 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致使质量不能保证;

4)擅自采取未经监理批准认可的材料;

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而未向监理报告或报告未经批准;

6) 擅自将工程转包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或虽经建设单位同意,但未经监理验资;

7)采用的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批准而贸然施工,已经出现质量下降或不安全倾向。

(9)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和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10)施工工程发生不合格项,根据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检查、验收的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监理必须进行过程跟踪;

(1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当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总监签认前,工程变更不得实施;

(12)监理确认设计变更,如变更费用或工期超出监理职权以外,应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13)对进场材料实行监理控制,不合格品严禁进场、进库。对批量材料使用实行跟踪,并监督施工安装单位完善材料使用部位的记录;

(14)对进场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如发现缺陷由生产厂家代表确认,并落实处理方案,明确处理单位,记录缺陷及处理过程,并由缺陷责任单位提交处理过程及结果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标准时,方可使用;

(15)发生质量事故后,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先发出停工令和质量事故通知单报告建设单位,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进行验收签证,总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

(16)参加质监站和质监中心站主持进行的重要阶段性监督检查,按其下达的质监大纲进行预检,提出报告,发出整改通知,在确认整改合格后,参加和配合正式检查。

(17)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月进度报表,对质量存在缺陷的项目应拒付工程款。

6.2.3 施工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1)项目工程(分部、分项)完成四级验收后,及时向质监站申请验收及评定质量等级,工程整体完成后,督促施工安装单位按国家或行业或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全面整理工程质量记录、技术资料、验评记录、缺陷事故处理资料、设计图纸及施工变更等,做好单位工程交付验收或工程整套试运行前验收的资料准备工作;

(2)参与调试指挥部的工作,审查各专业调试方案和措施,参与审查调试网络计划,严格执行分部调试的试验制度,对分部调试不合格的项目,参与分析研究不合格原因,未经监理签证的项目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3)按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参与启动前的检查,包括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行,按照电力行业“启动验收规程”和“启动调试规定”参与试运全过程;

(4)督促施工安装单位和设备厂家及时消除在启动试运过程中检查出的质量缺陷,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取得质量签证;

(5)督促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按设备开箱记录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向建设单位移交;

(6)参与签署“启动验收证书”,对整套启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7)审查由调试单位提出的调试报告和调试可靠性评价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上报“发电设备缺陷汇总表”和“机组注册报告”,会同质监站对建设质量提出质量总评价报告;

(8)如果监理合同有规定时在工程进入试生产和监理进入质保阶段,监理及时编制《生产监护大纲》,建设单位批准后,按《生产监护大纲》进行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1)生产运行阶段发生质量问题的分析,查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监理,提交处理报告;

2)按合同约定如有设备性能考核项目,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性能测试单位,监理及时收集设备运行记录,对性能测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提交质保期间的监理报告,对建设过程质量进行评述;

4)参与工程后评估,为工程进行国家验收提交监理报告;

(9)按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要求,参加考核,并提出相关报告;

(10)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初评,报告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11)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竣工验收,参加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2)协助建设单位确定竣工图编制单位,督促编制单位作好竣工图编制工作,并进行确认和签证;

(13)监理在工程总体验收后,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查询工程质量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征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意见。

6.3 进度控制

6.3.1 开工前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1)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进度要求,监理协助或主持一级网络图的编制工作。经审查批准后,作为指导承包商编制二级网络图的依据和进行动态管理的依据;

(2)指导和检查由总承包方编制的二级网络图,确定主要里程碑

进度;

(3)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完成的施工外部条件,监理协助建设单位按期完成,确保按期开工;

(4)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5)依据一、二级网络图进度,落实施工图和设备交货进度,并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提高交图、交货及时率;

(6)专业监理工程师依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建设单位;

(7)依据二级网络图,督促施工安装单位编制三级网络图(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以及施工组织措施,落实机具、人力、材料等,并按时开工;

(8)对施工安装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招标,签定合同,落实交货计划、及时到场,保证项目施工安装有序进行;

(9)及时安排施工图会审,及时审查设计变更;

(10)了解资金到位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资金需求计划,确保进度款资金及时到位;

(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理开工报告,对场地、材料、劳力、设备、设计图纸、机具、施工方案、水电供应、交通、安全警示、场地排水等查实后,符合条件签认开工报告,报建设到位批准。

6.3.2 施工中进度控制措施

(1)实行月度计划报表编报制度。要求各施工、安装单位报送本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安排,及时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查后,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将进度存在的问题(包含建设单位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设专岗进行进度控制,及时全面了解工程进度情况。

对设备到场、主材进点、外委加工、资金到位、冬雨季施工安全、总平面交通等进行管理,配合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协调和调整;

(3)监理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协调各单位之间在设计、设备、材料、施工中存在的影响进度的有关问题,编写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专题问题;

(4)实行进度的动态管理,当进度发生偏离时,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当责任属施工、安装单位时,监理及时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当责任属建设方或外部条件时,监理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研究对策或依据承建合同进行处理;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影响关键路线的实现,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商定解决办法;

(5)因设计工地代表、厂家代表服务不周影响进度时,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6)总监理工程师严格对“工程暂停和复工”进行管理,签发暂停令时要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签发前应就工期和费用问题与承包商进行恰商,当具备复工条件及时签发复工报审表,由于承包单位引起的工程停工,在承包单位报审复工时,要一并报送复工有关材料,监理审查同意后签发复工报审表;

(7)总监理工程师严格对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进行管理,对引起工期变化进行评估,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8)工程临近启动试运行时,及时召开调试协调会,对调试计划、分工和技术接口进行协调配合,作出明确规定,监督各方遵照执行;

(9)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分部试运计划和调试单位编制的调试网络图;

(10)项目监理机构在年度及工程总结的监理报告中必须反映工程的进度计划、实际进度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6.3.3 施工后期的进度控制措施

(1)机组通过启动试运后,编制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清单,督促有关承包单位落实消缺进度;

(2)对调试未完项目和设备性能试验,要求承包方按合同要求的进度完成;

(3)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受理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

(4)对工程建设完成里程杯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比,并在监理总结中予以陈述。

6.4 投资控制措施

6.4.1 投资事前控制措施

(1)监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有关本工程的投资来源、工程概算、工程一级网络图、地方和投资方的财务机构、工程承建合同等情况,以方便进行投资控制的策划工作;

(2)参与研究工程概(预)算编制原则,合理确定编制原则、分项构成、取费标准、预算定额、单价核定等;

(3)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依据工程总进度、概算的结构、资金到位的总体计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总体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5)项目监理机构会同建设单位制定投资控制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必要时可采取建设单位统一归口、项目切快包干、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等方式;

(6)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批准的工程概算,编制设备购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材等费用分割切快方案,作为成套定货、材料供应、施工承包等切快包干的依据;

(7)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发生索赔的几率;

(8)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概算进行了限额设计,如超出限额,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分析,必要时由设计单位作出解释;

(9)认真核算施工预算,对超出批准概算和初步设计标准的,应

分析原因,必要时由编制单位提出报告,依据报告,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制定处理办法;

(10)审核承包商月进度计划。

6.4.2 投资的事中控制措施

(1)依据投资计划、资金拨放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监理按月编制进度计划报表,汇总各承建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资金量,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2)对各承包商每月报送的计划完成统计表进行审查,对其工作量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核定,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工程付款凭证,报建设单位批准;

(3)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拒签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4)审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了解资金到位情况,防止提前开工占用资金;

(5)在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时监理工程师将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变更方案。严格控制费用的增加,对较大的变更,同时要求附有预算文件,监理对其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同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确定变更价款;

(6)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的统计台帐,对实际完成和计划完成量进行对比,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及时掌握设备、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依据承建合同控制超限原则并实施审批制度;

(8)运用“项目投资差异分析”方法,对投资进行分析,找出发生差异的原因,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

(9)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投资动态,不定期汇报因工程变动、超出监理范围以外的索赔等工作;

(10)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

特别是有关纠纷的取证,充实和完善合同数据档案,为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

6.4.3 投资的事后控制措施

(1)根据年、季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投资报表,总结资金流向和实际效果;

(2)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提出工程结算方案的建议,经批准,按结算原则审核各类工程结算书;

(3)协调处理工程发生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6.5 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6.5.1 施工前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1)监理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及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进行审查和监控。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2)监理部依据工程情况和“安全规程”要求,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职责,建立台帐,定期汇报;

(3)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措施,交监理机构审查。审查安全措施的范围包括:重点施工工序、关键部位施工作业、特殊作业、危险性作业、季节性施工方案、重要的和大型的施工临时设施、交叉作业等;

(4)对大件起吊、运输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有可靠的措施;

(5)监理对安全措施审核重点是场地隔离、交通防火、力能保护、高空保护、设备保护、安全保卫、危险作业防止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以及防止中毒和改善劳动条件等具体措施;

(6)对危及环境或周围施工人员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7)监理机构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时,要审查其近三年的安全施工

记录和安全保障体系情况;

(8)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求承包商在施工前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架子工、机动车驾驶工、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射线、剧毒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上述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按原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开工前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10)落实承包商安全施工职责,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人员配备齐全,要求建立安全考核制度。

6.5.2 施工中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1)对现场道路、消防设施、力能保护、高空保护、设备保护、危险作业、废弃物收集和处理、安全检查、警示标牌、等设施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通知,限期整顿;严重威胁人员、设备、财产安全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达到要求后,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

(2)严格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制度,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定时考核奖罚,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3)监理工程师经常巡视现场,对习惯性违章表现,诸如:高空作业违章、物体打击违章、机械伤害违章、带电作业违章、气瓶使用违章等方面进行严格地管理,预防七种恶性事故的发生;

(4)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以及安全施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执行“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情况 ;

(5)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统计和管理工作,督促承包单位按照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要求,按公司、工地、班组三级分别建立完善齐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并定期进行检查;

(6)督促承包单位对其分包的单位和临时工加强管理,防止以包

代管和以罚代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7)严格执行“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对施工工艺水平严格控制;

(8)按“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管理、现场管理和施工工艺进行考核;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的情况、辖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情况、生产现场文明状况、设备材料堆放情况以及生活场所文明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9)监理月报编制要有安全文明内容,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6.5.3施工后期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1)启动试运前,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文明试运大检查,要求调试单位进行反事故演习;

(2)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月报和年报,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员工伤亡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根据事故等级,提出事故报告,对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及结果,按规定程序呈报,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后处理;

(4)监理要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情况,特别对设备保护、建筑物保护、人身安全保护的措施分析要提出监理意见;

(5)机组通过启动试运行后,按照机组建设质量总评的要求,填报“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

(6)参加机组达标投产的验评,对安全管理、施工工艺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6.6 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1)如有条件,监理参与招标工作的定标和合同谈判,选择理想的施工单位和签订好合同是管理好合同的重要环节;对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出现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2)监理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执行情况,并对合同进行责任

分析和风险预测及评价,建立合同管理体系,特别是合同数据档案网络系统,进行计算机管理;

(3)严格控制合同的分包,如确实需要分包,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严禁合同倒手转包;

(4)合同中的质量控制,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对其工程技术、设备材料及其形成质量的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强制性的贯彻,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考核、检查和奖罚;

(5)合同中的进度控制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进行的,监理在保证合理施工状态下,进行调整,正确处理赶工、暂停等问题,合同中应有奖罚条款;

(6)合同中的投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进行总目标的控制,合理、公正地处理价款调整、预付款、进度款、月结算、决算等;

对索赔处理,必须收集和获取凭证,凭证必须真实、客观,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当合同存在缺陷时,应及时提出,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变动、安全保护、文物保护、专利技术、特殊工艺、不可抗力、工程保险、工程暂停、工程缓建等引起工程费用变动,监理首先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控制,如合同条款中没有规

(7)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暂停和工程变动对工期、费用的影响认真进行评估,严格进行管理,并按合同规定与各方进行协商;

(8)对合同要进行跟踪管理,不断充实合同数据库,准确及时地记录工程变更、工程停工和复工、质量缺陷和事故、工程延期和延误、合同争议及调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网络,协调合同之间的接口,预测合同风险,及时协调处理;

(9)合同中的档案管理,监理应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合同、文函、协议、记录、签证、电文等进行登记备用,及时录入合同数据库;工程结束时,整理移交。 定,先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再按习惯做法提出监理意见,协商解决;

6.7信息管理方法及措施

6.7.1 信息的管理

(1)监理部设置专职信息管理员,制订《监理部文件和信息管理制度》,作好信息收集、分类、存储、传递、反馈等工作;

(2)信息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采用office2000软件;

(3)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设备、调试等单位的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过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6.7.2 信息收集

监理的信息来自以下各方面:

(1)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文件、工程前期文件、工程实施要求、工程图纸,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

(2)建设单位有关过程实施的文件、计划、报告;会议、通报;总结、管理制度、建设单位的各种工程活动等,由信息管理员收集;

(3)各施工、安装单位的有关工程进度、质量验评、费用变动、施工方案、工程变更、安全文明、设备人力等施工文件、报告及各类通知、联络单等,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

(4)各设备供应厂家的文件、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设备监造、缺陷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

(5)各有关设计院的设计变更等,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

(6)监理工程师的各类监理工作文件,由各监理工程师提供;

(7)监理内部的各类文件: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操作文件、发出文函、分析报告、监理大事记、监理日记等,由信息管理员收集。

6.7.3 信息分类、整理、存储

(1)监理信息分静态库和动态库

1)静态库分类、存储:

① 投资方和上级指导性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前期文件、原始资料等;

② 设计文件、设备文件等;

③ 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标准、法规等文件;

④ 各单位(含监理部)管理制度、质量体系文件、企业标准;

2)动态库分类、存储:

① 来往文函、会议文件;

② 建设动态资料、有关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管理资料; ③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事故报告、施工及设备缺陷管理等; ④ 监理作业文件(发出文函、通知单、联系单、验证单、质量记录文件、各类专题报告、监理月报等);

⑤ 监理统计资料、监理大事记、监理日记等。

6.7.4 信息传递和管理

(1)静态信息由总监理工程师批阅后由信息管理员传递、收回归档;

(2)动态信息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阅批后,提出意见/办理。实行闭环管理,即什么事、如何处理、处理结果、证实文件等由信息管理员跟踪封闭;

(3)信息利用:信息是管理的核心,是沟通内外的中枢,必须进行加工处理,以便提供监理工程师有效利用;

(4)文档资料管理:监理部制定《项目监理部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标识、批阅、传递、登记、查询、整编、入网等有序管理。

6.8 监理协调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8.1 建立三级协调机制

(1)以建设单位为主体,对工程建设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决定;

(2)以监理为中心,以周例会形式,对现场各单位的施工配合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3)以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中心,对专业问题进行专题协调研究。

6.8.2 监理的协调工作

(1)工程技术协调:由于对合同、技术规定、规程、技术结果理

解、判断不一致而发生分歧,监理应以熟练的知识、经验进行分析,抓住关键,以耐心、诚实、科学的态度进行协调,协调无效时可报请质监站仲裁;

(2)现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参与工程的各单位之间一般无合同关系,在有效的时间、有限的空间内工作必然会发生工作上的矛盾,例如工序交叉、时间交叉、场地交叉等,监理应进行协调;

(3)监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监理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工程技术服务,双方是合同关系,监理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开展各种工作。通过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当委托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取得共识;

各专业监里工程师在工作时,应与建设单位进行对口专业联系,协调共识;

(4)监理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监理与设计单位无合同关系,监理应通过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协调,但工程技术问题可以展开讨论,但必须由建设单位进行裁定;

(5)监理与质监站的协调:质监站是属政府行为在工程现场工作的,同时对监理也进行监督、管理。由于质监站与监理在工程质量上的目标是一致的,双方应互相支持。但工作性质和职责不同,常需要事先协调,如验收标准、评定范围、工程报告等问题都需事先协商,形成共识,协调一致,共同工作。

7 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及时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驻施工现场。

(2)监理单位应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后10天内或最迟在项目监理机构进驻工地后10天内,按规定将监理人员构成、总监任命和监理部印章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随后将其组织结构、人员分工、职责范围、监理程序、监理表式等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通知承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

(3)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有关资料和施工图纸。

(4)在条件具备后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参加由建设单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交底。

(6)审阅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将监理意见报告建设单位。对设计意见由建设单位转达设计单位。

(7)进行工地现场调查,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8)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9)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10)核查并签发施工单位提出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

(1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实施质量、造价、进度和安全控制;督促工程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合同各承包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参与单位工程检查验收。

(13)参与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检查验收,参与签发《机组启动证书》和《移交生产证书》。

(14)参与试生产和机组性能测试(根据监理合同规定)。

(15)参与生产达标考核(根据监理合同规定)。

(16)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编写施工验收评估报告。

(17)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根据监理合同规定)。

(18)做好施工阶段监理总结。

注:可从《监理工程师手册》中择录相关的监理程序图。

8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人员职责

8.1 监理组织设计原则

(1)按照效率原则做好组织设计,选择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组成项目监理机构;

(2)按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总监负责制,以总监为中心开展监理工作;

(3)按照集权与分权相统一的原则,组成有效的组织结构,具有专业齐全的技术力量;

(4)按照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明确岗位职责。

8.2 监理组织

视工程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设置监理组织。(具体工程可绘制“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8.3 监理人员构成

视工程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配置监理人员。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一名:

副监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图、建筑、结构、水工结构专业): 汽机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化水、供水等专业): 锅炉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以及煤、灰等专业):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

热控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装、调试):

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

炉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土建、安装):

计划管理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设备采购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设置):

监理员若干名:

总监办公室主任:

信息管理员:

办事员:

8.4 监理人员职责

抄录《工程监理人员职责》(Q/23-2061.03-2008)。

8.5 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从《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汇编》等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中选择适应本工程需要的管理制度。

8.6 监理人员守则和纪律

抄录《监理人员守则和工作纪律》。(Q/23-2061.04-2008)

8.7 监理表式

按《工程监理表式》单独出版。(Q/23-2064-2008)

注:此文供编“监理规划”参考,具体工程的“监理规划”参照本工程“监理大纲”要求编写。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取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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