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税合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规定,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中,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超过股权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作为免税合并处理,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而且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
简单的说就是,免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原账面价值,而取得资产 或负债的入帐价值是其公允价值,对于二者的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如果是免税合并,题目会明确说明。如果不说明,应默认为是应税合并处理。
2\应税合并 定义:应税合并是指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应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公允价值,而取得资产或负债的入帐价值也是其公允价值,对于二者不产生差异,不须确认递延所得税。 除符合税法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合并报表商誉
8.针对资料二第2项,分析说明绿源公司2010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商誉如何计算。
应该比较综合的商誉,在购买20%股权时是1500的公允价值而购买价格也是300,那么此时是没有商誉的 到了2009年4月1日 公允价值2500,40%的股权是1000万的公允价格 出资1500万,那应当是有500万的商誉啊 为什么是480万的?
第二 为什么题中给定的是在购买日20%的股权公允价格是480万 而不是500万呢?
学员smilehuyi,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的思路不正确,这里是追加投资使得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中计算合并商誉的时候应该等于合并成本减去购买日占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合并成本等于原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而不是先单独计算两部分确认的商誉,然后综合考虑。在增资使得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情况下,是要综合考虑的。注意区分。
2、原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会直接给出,不一定与新增部分对等
1\免税合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规定,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中,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超过股权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作为免税合并处理,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而且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
简单的说就是,免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原账面价值,而取得资产 或负债的入帐价值是其公允价值,对于二者的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如果是免税合并,题目会明确说明。如果不说明,应默认为是应税合并处理。
2\应税合并 定义:应税合并是指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应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公允价值,而取得资产或负债的入帐价值也是其公允价值,对于二者不产生差异,不须确认递延所得税。 除符合税法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合并报表商誉
8.针对资料二第2项,分析说明绿源公司2010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商誉如何计算。
应该比较综合的商誉,在购买20%股权时是1500的公允价值而购买价格也是300,那么此时是没有商誉的 到了2009年4月1日 公允价值2500,40%的股权是1000万的公允价格 出资1500万,那应当是有500万的商誉啊 为什么是480万的?
第二 为什么题中给定的是在购买日20%的股权公允价格是480万 而不是500万呢?
学员smilehuyi,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的思路不正确,这里是追加投资使得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中计算合并商誉的时候应该等于合并成本减去购买日占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合并成本等于原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部分的初始投资成本。而不是先单独计算两部分确认的商誉,然后综合考虑。在增资使得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情况下,是要综合考虑的。注意区分。
2、原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会直接给出,不一定与新增部分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