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区别-资产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区别

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需要领会两个制度的内容和精髓,需要了解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需要理解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含义和特点,熟悉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单位会计的具体要求。通过两个制度的比较,不是为了评价哪个制度更好,也不是比较哪个更能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制度。通过掌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不同点,能够很熟练的掌握制度,增强对科目核算与经济业务的理解。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2012]22号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整整一年后,2013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库司以财库〔2013〕218号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时间是2014年1月1日。

从颁布的部门和时间的上看,就国库司而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更偏重于预算管理,单位会计满足预算单位会计的双重目标,既能够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又满足单位预算管理需要。但从行政单位制度的细节来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的同时更重视预算执行视角,在支出的确认方面,则更强调收付实现制。

从会计科目体系设计和核算上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体系日趋完善,全面总结了事业单位科目体系中的不足,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预算管理更加吻合,要比事业单位制度更为复杂和完善,不仅仅是颁布部门和时间性的差距,是让制度与经济业务要求更加一致,与财政管理要求更加一致。比如预付账款业务、应付账款业务,同样经济业务行政与事业科目核算不同,而且行政单位从这两个科目的核算上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更加符合预算管理以及收付实现制的管理要求。

从会计制度执行上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后,实际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体系是需要进行调整的,包括折旧政策等。之所以没有进一步调整,个人理解是在财政部“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建立和完善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在财政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因此接下来我们需要出台和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会计制度只是一个过渡,国家从这个层面也就没进一步进行修订和调整。

从政府会计改革内容看,2017年政府会计准则施行,在《政府会计制度》科目征求征求意见稿中,我们看到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与新颁布的财务会计科目基本吻合,因此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学习两个制度的不同。

一、经济业务不同导致会计科目体系不同

行政单位:一般来说,行政单位是指行驶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政府机构,其主要活动时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如军队、国务院)、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人民政府。行政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事业单位:是指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法人单位,包括科学文化事业单位(如学校)、公益事业单位(福利院、红十字会)、公证、法律服务?(如妇联)等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有两个属性,一是具有国有性质,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

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正在改革与完善中,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相关改革方案,现有的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分类可以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三种类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我国的事业单位一般均隶属于相应的行政单位,是所属行政单位的二级预算单位。

因此,行政单位提供无偿服务,经费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拨款,事业单位虽然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某些活动却具有营利性的特点,财务上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所以从经济活动上看有相同点和不同点,那么必然会导致在会计核算上的相同与不同。

相同点:在完整体现财政改革会计核算要求上基本相同,比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工资薪酬管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以及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核算上基本一致。

不同点:为全面反映不同的经济业务,必然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会计恒等式、会计核算基础上会存在明显不同。比如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接近权责发生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更接近收付实现制。

在会计恒等式方面: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负债=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

收入-支出=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负债=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收入-支出=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

事业单位的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处理,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行政单位会计并没有此类的会计结转核算。而且从会计等式可以看出,应重点比较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差异。

二、具体科目比较

(一)应收账款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与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科目的核算区别在于,行政单位不设置“应收票据”科目,收到商业汇票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而事业单位通过“应收票据”科目核算。

2.行政单位在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如尚未收到款项的资产出租收入,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同时,应先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收回账款时再将其净额转入“应缴财政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不进行出租资产未收款的核算。

分析:对于资产出租业务,在国家层面,法律的管理要求是不同的,事业单位是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而行政单位为扣除相应税费后的净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对尚未收到的款项,如果直接计入“应缴财政款”,因行政单位没有收到款项无法及时上缴,导致期末“应缴财政款”科目存在余额,不符合预算管理要求。

(二)预付账款

行政单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是定金的性质,而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则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采用“双分录”的核算方法核算预付账款业务,在支付款项时不但要确认所形成的预付账款,还要确认发生的经费支出,而事业单位则直接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只确认预付账款的形成,不确认支出。从上可以看出行政单位预付账款确认支出的时点早于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

借:预付账款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等

(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发生坏账之后的核销处理不同。

这三个科目在发生坏账的核销之后,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同时核销的款项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这三个款项的核销无论行政还是事业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中行政单位属于双分录核算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报经批准核销时只需要冲减其所对应的资产基金,不需要进行其他的会计处理,其余的会计处理是经批准核销时计入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科目。

收回时,行政单位如属于在核销年度以后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如属于在核销年度内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而事业单位已经核销的款项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存货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存货科目时,把受托代理资产细分出来,单独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存货的核算采用“双分录”的核算方法,同时确认所取得的存货成本和形成的经费支出,即购进时以实际成本直接列作支出,即做存货、资产基金同时增加和确认支出的双分录的会计处理,如果有预付款项,则确认的时点更早。

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发出存货时才确认支出,存货发出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并未提及低值易耗品的一次摊销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相关内容的规定。

行政单位: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其实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存货也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领用时才确认支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未提及低值易耗品的一次摊销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此内容。

(五)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单位性质差异,决定了行政单位没有对外投资科目,在收入支出类型上更少。

因此,行政单位在科目体系设置中,因没有法定的投资行为,也就没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科目。

(六)“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受托代理资产”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独增设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情况。“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增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事业单位会计中没有设置此类科目。

在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前,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是否进行会计核算,如何进行核算无明确规定,而且这也是很多行政单位特有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一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有的行政单位根本没有将其纳入会计核算,为此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了以上科目。

(七)固定资产

区别一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更为细致,比如“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核算,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

区别二

在支出确认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有全额发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当时就确认支出,包括其他应付款(1年以内)、长期应付款(超过1年)的金额; 是权责发生制。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这点是收付实现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含糊地说“按照确定的成本” 计入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同时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下,“确定的成本”中,显然包含保证金。

两种净资产平衡思路。

(以同时取得全额发票为例)

行政单位: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支出[部分]

贷:收入[部分]

借:待偿债净资产[差额]

贷:应付/长期应付 [差额]

事业单位: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  支出[全额]

贷: 收入[部分]

应付/长期应付[差额](超过一年计入长期应付款)

从事业单位会计分录看:支出确认比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多,所以在结账结转收支到净资产后,也会冲减应付对应的净资产。

那么,取得部分发票如何处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含糊地说“按照确定的成本” 计入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未同时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下,“确定的成本”中,是否包含保证金?

(1)如果不包含保证金,则负债未能有效体现。而且要注意制度中并未说在支付保证金时增加资产和基金价值,所以在在未同时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下,会导致资产价值低估。

行政单位会计处理: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支出[部分]

贷:收入[部分]

借:待偿债净资产[差额]

贷:应付/长期应付 [差额]

从上可以看出,行政单位的会计处理无论是取得全额发票还是部分发票,其会计处理是相同的,固定资产成本都是按全额计入成本。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选择

[方式1]

借: 固定资产[部分]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部分]

借:  支出[部分]

贷: 收入[部分]

后续支付保证金时,如果直接作为当期收支处理。会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低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处理方式,对折旧计提也有影响。

支付保证金时:

借:固定资产(保证金部分)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保证金部分)

借:  支出(保证金部分)

贷: 收入(保证金部分)

(2)如果包含保证金,则负债能有效体现,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计量结果的可比性提高。

行政单位会计处理: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支出[部分]

贷:收入[部分]

借:待偿债净资产[差额]

贷:应付/长期应付 [差额]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

[方式2]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部分]

应付/长期应付款[差额]

借:  支出[部分]

贷: 收入[部分]

后续随着应付款的支付,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结论:应该用第2种方式处理,这也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方式。

区别三

自行繁育的动植物,其成本包括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对自行繁育动植物的会计处理明确规定。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少了关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处理的内容.

(八)折旧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提不提折旧,没有定论。如果提取,要区分自己受益的固定资产和公众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提折旧。

行政单位对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比事业单位多了一项,境外行政单位持有的能够与房屋及构筑物区分、拥有所有权的土地。但其他单独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无形资产,是要摊销的,这里只是强调了境外。

(九)在建工程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需要分摊计入不同工程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应当通过本科目下设置的“待摊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工程项目结束,需要分摊间接工程成本的,按照应当分摊到该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投资)

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描述更细致。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将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时,按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没有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的,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及其拆除部分占全部固定资产价值的比例确定],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获得残值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明确说明。个人理解: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拆除部分,应参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要求,残值收入和处置费用先进入“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然后转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3.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上列明的金额(扣除已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提及按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不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4.建筑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时可按照“固定资产”科目描述中的内容处理,要注意是否同时取得全额发票。

5.为工程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将专用设施产权移交其他单位时,按照应当交付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明确说明,可类似处理;也可参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描述。

(十)无形资产及累计摊销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行政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无形资产范围少了 “商标权”。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软件开发前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开发费用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再次强调预付账款,以及对应的资产基金记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明确提这种业务的预付账款,只是说“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累计摊销: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1)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2)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3)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4)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一次将成本全部摊销。

摊销年限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同。顺便说一下,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不多于10年。

第4小点,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说明,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提及的。      (5)行政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摊销;无形资产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摊销。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说,其实也是“无形资产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也是这样。

固定资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十一)政府储备物资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

负责采购并拥有储备物资调拨权力的行政单位(简称“采购单位”)将政府储备物资交由其他行政单位(简称“代储单位”)代为储存的,由采购单位通过本科目核算政府储备物资,代储单位将受托代储的政府储备物资作为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单位支付的政府储备物资保管费、仓库租赁费等日常储备费用,不计入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此科目。注意区分采购单位和代储单位,日常储备费用不计入成本。

(十二)公共基础设施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

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作为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作为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此科目。注意与固定资产科目区分。

(十三)受托代理资产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

行政单位收到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此科目。

注意“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负债净资产的有关区别待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区别

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需要领会两个制度的内容和精髓,需要了解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需要理解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含义和特点,熟悉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单位会计的具体要求。通过两个制度的比较,不是为了评价哪个制度更好,也不是比较哪个更能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制度。通过掌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不同点,能够很熟练的掌握制度,增强对科目核算与经济业务的理解。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2012]22号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整整一年后,2013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库司以财库〔2013〕218号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时间是2014年1月1日。

从颁布的部门和时间的上看,就国库司而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更偏重于预算管理,单位会计满足预算单位会计的双重目标,既能够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又满足单位预算管理需要。但从行政单位制度的细节来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的同时更重视预算执行视角,在支出的确认方面,则更强调收付实现制。

从会计科目体系设计和核算上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体系日趋完善,全面总结了事业单位科目体系中的不足,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预算管理更加吻合,要比事业单位制度更为复杂和完善,不仅仅是颁布部门和时间性的差距,是让制度与经济业务要求更加一致,与财政管理要求更加一致。比如预付账款业务、应付账款业务,同样经济业务行政与事业科目核算不同,而且行政单位从这两个科目的核算上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更加符合预算管理以及收付实现制的管理要求。

从会计制度执行上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后,实际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体系是需要进行调整的,包括折旧政策等。之所以没有进一步调整,个人理解是在财政部“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建立和完善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在财政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已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快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因此接下来我们需要出台和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会计制度只是一个过渡,国家从这个层面也就没进一步进行修订和调整。

从政府会计改革内容看,2017年政府会计准则施行,在《政府会计制度》科目征求征求意见稿中,我们看到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与新颁布的财务会计科目基本吻合,因此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学习两个制度的不同。

一、经济业务不同导致会计科目体系不同

行政单位:一般来说,行政单位是指行驶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政府机构,其主要活动时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如军队、国务院)、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人民政府。行政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事业单位:是指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法人单位,包括科学文化事业单位(如学校)、公益事业单位(福利院、红十字会)、公证、法律服务?(如妇联)等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有两个属性,一是具有国有性质,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

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正在改革与完善中,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相关改革方案,现有的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分类可以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三种类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我国的事业单位一般均隶属于相应的行政单位,是所属行政单位的二级预算单位。

因此,行政单位提供无偿服务,经费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拨款,事业单位虽然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某些活动却具有营利性的特点,财务上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所以从经济活动上看有相同点和不同点,那么必然会导致在会计核算上的相同与不同。

相同点:在完整体现财政改革会计核算要求上基本相同,比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工资薪酬管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以及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核算上基本一致。

不同点:为全面反映不同的经济业务,必然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会计恒等式、会计核算基础上会存在明显不同。比如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接近权责发生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更接近收付实现制。

在会计恒等式方面: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负债=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

收入-支出=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负债=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收入-支出=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

事业单位的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处理,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行政单位会计并没有此类的会计结转核算。而且从会计等式可以看出,应重点比较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差异。

二、具体科目比较

(一)应收账款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与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科目的核算区别在于,行政单位不设置“应收票据”科目,收到商业汇票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而事业单位通过“应收票据”科目核算。

2.行政单位在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如尚未收到款项的资产出租收入,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同时,应先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待收回账款时再将其净额转入“应缴财政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不进行出租资产未收款的核算。

分析:对于资产出租业务,在国家层面,法律的管理要求是不同的,事业单位是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而行政单位为扣除相应税费后的净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对尚未收到的款项,如果直接计入“应缴财政款”,因行政单位没有收到款项无法及时上缴,导致期末“应缴财政款”科目存在余额,不符合预算管理要求。

(二)预付账款

行政单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是定金的性质,而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则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采用“双分录”的核算方法核算预付账款业务,在支付款项时不但要确认所形成的预付账款,还要确认发生的经费支出,而事业单位则直接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只确认预付账款的形成,不确认支出。从上可以看出行政单位预付账款确认支出的时点早于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

借:预付账款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等

(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发生坏账之后的核销处理不同。

这三个科目在发生坏账的核销之后,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同时核销的款项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这三个款项的核销无论行政还是事业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中行政单位属于双分录核算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报经批准核销时只需要冲减其所对应的资产基金,不需要进行其他的会计处理,其余的会计处理是经批准核销时计入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科目。

收回时,行政单位如属于在核销年度以后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如属于在核销年度内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而事业单位已经核销的款项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存货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存货科目时,把受托代理资产细分出来,单独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存货的核算采用“双分录”的核算方法,同时确认所取得的存货成本和形成的经费支出,即购进时以实际成本直接列作支出,即做存货、资产基金同时增加和确认支出的双分录的会计处理,如果有预付款项,则确认的时点更早。

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发出存货时才确认支出,存货发出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并未提及低值易耗品的一次摊销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相关内容的规定。

行政单位: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其实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存货也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领用时才确认支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未提及低值易耗品的一次摊销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此内容。

(五)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单位性质差异,决定了行政单位没有对外投资科目,在收入支出类型上更少。

因此,行政单位在科目体系设置中,因没有法定的投资行为,也就没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科目。

(六)“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受托代理资产”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独增设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情况。“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增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事业单位会计中没有设置此类科目。

在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前,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是否进行会计核算,如何进行核算无明确规定,而且这也是很多行政单位特有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一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有的行政单位根本没有将其纳入会计核算,为此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了以上科目。

(七)固定资产

区别一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更为细致,比如“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核算,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

区别二

在支出确认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有全额发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当时就确认支出,包括其他应付款(1年以内)、长期应付款(超过1年)的金额; 是权责发生制。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这点是收付实现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含糊地说“按照确定的成本” 计入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同时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下,“确定的成本”中,显然包含保证金。

两种净资产平衡思路。

(以同时取得全额发票为例)

行政单位: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支出[部分]

贷:收入[部分]

借:待偿债净资产[差额]

贷:应付/长期应付 [差额]

事业单位: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  支出[全额]

贷: 收入[部分]

应付/长期应付[差额](超过一年计入长期应付款)

从事业单位会计分录看:支出确认比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多,所以在结账结转收支到净资产后,也会冲减应付对应的净资产。

那么,取得部分发票如何处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含糊地说“按照确定的成本” 计入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未同时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下,“确定的成本”中,是否包含保证金?

(1)如果不包含保证金,则负债未能有效体现。而且要注意制度中并未说在支付保证金时增加资产和基金价值,所以在在未同时取得全额发票的情况下,会导致资产价值低估。

行政单位会计处理: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支出[部分]

贷:收入[部分]

借:待偿债净资产[差额]

贷:应付/长期应付 [差额]

从上可以看出,行政单位的会计处理无论是取得全额发票还是部分发票,其会计处理是相同的,固定资产成本都是按全额计入成本。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选择

[方式1]

借: 固定资产[部分]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部分]

借:  支出[部分]

贷: 收入[部分]

后续支付保证金时,如果直接作为当期收支处理。会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低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处理方式,对折旧计提也有影响。

支付保证金时:

借:固定资产(保证金部分)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保证金部分)

借:  支出(保证金部分)

贷: 收入(保证金部分)

(2)如果包含保证金,则负债能有效体现,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计量结果的可比性提高。

行政单位会计处理: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全额]

借:支出[部分]

贷:收入[部分]

借:待偿债净资产[差额]

贷:应付/长期应付 [差额]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

[方式2]

借: 固定资产[全额]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部分]

应付/长期应付款[差额]

借:  支出[部分]

贷: 收入[部分]

后续随着应付款的支付,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结论:应该用第2种方式处理,这也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方式。

区别三

自行繁育的动植物,其成本包括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对自行繁育动植物的会计处理明确规定。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少了关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处理的内容.

(八)折旧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提不提折旧,没有定论。如果提取,要区分自己受益的固定资产和公众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提折旧。

行政单位对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比事业单位多了一项,境外行政单位持有的能够与房屋及构筑物区分、拥有所有权的土地。但其他单独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无形资产,是要摊销的,这里只是强调了境外。

(九)在建工程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需要分摊计入不同工程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应当通过本科目下设置的“待摊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工程项目结束,需要分摊间接工程成本的,按照应当分摊到该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投资)

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描述更细致。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将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时,按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没有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的,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及其拆除部分占全部固定资产价值的比例确定],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获得残值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明确说明。个人理解: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拆除部分,应参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要求,残值收入和处置费用先进入“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然后转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3.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上列明的金额(扣除已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提及按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不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4.建筑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时可按照“固定资产”科目描述中的内容处理,要注意是否同时取得全额发票。

5.为工程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将专用设施产权移交其他单位时,按照应当交付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明确说明,可类似处理;也可参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描述。

(十)无形资产及累计摊销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行政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无形资产范围少了 “商标权”。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软件开发前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开发费用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再次强调预付账款,以及对应的资产基金记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明确提这种业务的预付账款,只是说“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累计摊销: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1)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2)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3)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4)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一次将成本全部摊销。

摊销年限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同。顺便说一下,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不多于10年。

第4小点,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说明,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提及的。      (5)行政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摊销;无形资产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摊销。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说,其实也是“无形资产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也是这样。

固定资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

(十一)政府储备物资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

负责采购并拥有储备物资调拨权力的行政单位(简称“采购单位”)将政府储备物资交由其他行政单位(简称“代储单位”)代为储存的,由采购单位通过本科目核算政府储备物资,代储单位将受托代储的政府储备物资作为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单位支付的政府储备物资保管费、仓库租赁费等日常储备费用,不计入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此科目。注意区分采购单位和代储单位,日常储备费用不计入成本。

(十二)公共基础设施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

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作为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的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作为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此科目。注意与固定资产科目区分。

(十三)受托代理资产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物资等。

行政单位收到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此科目。

注意“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负债净资产的有关区别待续……


相关文章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内容设计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内容设计方案 专题一:会计基础工作的讲解 课程介绍: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些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认识不足,也不能系统地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缺乏整体意识,导致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帮助会计人员 ...查看


  • 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 财会研究 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承德市双滦区教育体育局 关秀峰 摘要: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构成了我国会计体系中的两大类.企业会计,是以核算资本金的循环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适用于我国所有的企业单位: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所属 ...查看


  •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复习重点及重要会计分录
  • 第一篇 绪论 第一章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和任务 一.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 (一) 概念: 1.会计主体: (1) 政府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 (2)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会计) (3)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 2.核算对象: (1 ...查看


  •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是以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为基础,同时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和资金流转变化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对支付管理和资金流转未改变的会计核算业务,仍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查看


  •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划分的理论探讨
  • 摘要:预算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再加上"结余",除了净资产.结余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利润有区别外,其他几个要素,从字面上看与企业会计要素没什么差异,实际上预算会计要素在引用 ...查看


  • 浅析地勘部门执行会计制度的不同点(待修改)
  • 浅析地勘部门执行会计制度的不同点 根据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以地质勘查活动为主业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执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各级地质勘查行政管理机构,如总局.地区局(厅).专业(局)院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 ...查看


  •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简答论述题汇总三
  •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简答论述题汇总 48.简述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的运动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收入和支出,是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基本形式.行政单位的资金运动,是一种单向直线式运动,有别于企业资金的循环周转式运 ...查看


  • 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 四.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69.多(少) 列概算"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7条"建设项目概算中多计. 重计.少计和漏计的投资及不应由建设项目负担的费用,应要求建设单位报审批部门批准 ...查看


  •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的区别
  • 总会计师 首席财务执行官 财务总监之区别 一.称谓的渊源 总会计师.首席财务执行官和财务总监称谓都是舶来品,前者进入我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后两者是在市场经济时代.目前未上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部分国有企业改制的上市公司一般设总会计师:具有国际化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