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司法局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各位领导: 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康平县社会治安稳定。我局,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局有刑释解教人员282名,全部落实了帮教工作措施,安置276人,安置率98%。现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一)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现有各级帮教组织259个,其中县级2个,乡镇级16个、村、社区级723人。并每年分期分批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县282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276人,列帮率为98%。
(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二、过渡性安置点的建设情况
为了对出监所人员进行安置,我县共建立了两个安置帮教点:
(一)康平县聚鑫农贸市场
负责人:潘海涛
经营性质:个体
地址:康平县城南街
(二)康平县镇北农贸市场
负责人:高国东
经营性质:个体
地址:康平县镇北街
三、安置帮教措施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和沈阳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指导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县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
(一)安置帮教措施。在康平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治委、司法局、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发挥作用,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帮教办事机构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充实力量,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关注、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发现、培养、树立就业安置工作中涌出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我县司法局将“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作为我安置帮教工作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
协调配合下,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属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的)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保证其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对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后失业的,将核发或恢复给付失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在刑释解教后未再就业的,将被视为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四、全县信息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与派出所联合基本实现了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核查、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 “三大”工作机制:
(一)实行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接收服刑在教人员后的1个月内,将其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的运行,修改因详细地址出错而无法核实的信息数据。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人员每日登陆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核实比对,制定帮教方案,确定帮教单位和志愿者,在1个月内向所在监所反馈
上述情况。
(二)实行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机制。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找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记录,补充填写其在押期间表现、危险性评估意见以及帮教建议。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及时将监所意见通报公安派出所和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接收地应于接收到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5日内,确定到达监所衔接的具体时间和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反馈给监所。
(三)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机制。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衔接到刑释解教人员后,将其信息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补充填写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县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完善县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信息。
五、县局对今年综治考评任务指标分级部署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司法行政部分)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要求,以省司法行政综治工作考评办法为参照,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乡镇综治工作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一是持量化考评的原则。将涉及区乡镇综治工作司法行政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量化分解,确定理
想分值,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既注重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又兼顾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效果,突出利用考评杠杆,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和综治工作。
(二)考评内容。一是重点考评各乡镇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二是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四是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五是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情况。六是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情况。七是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维稳作用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三)考评方法。根据省司法行政综治工作考评办法和考评内容逐项考核打分。年末县司法局统一组织考评,根据综治委确定的司法行政部分考评分值进行折算。根据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对系统内综治工作的考评采取年末集中考评与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别是对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管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进度和数据平台以及计划报表等内容由市司法局有关部门根据平时工作掌握情况直接兑现奖扣分。
(四)考评结果。对考评结果,折算成全县综治考评分值报县综治委,由县综治委列入对各乡镇综治工作考评范围。
(五)考评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形势,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盯着抓,确保综治工作在社会管理中见成效,确保年度在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不扣分。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对照考评细则逐项抓好落实,要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如司法所管理问题,调解经费问题,没有突破的,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跑勤问,落实的关键在于行动,落实的效果在于结果,力求取得成效。三是要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各单位要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根据考评细则,对各项工作都要细化分解,对一些量化指标一定要完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搞“擦边球”、“小动作”,要实实在在,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康平县司法局安置帮教科
2012年5月4日
康平县司法局
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各位领导: 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康平县社会治安稳定。我局,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局有刑释解教人员282名,全部落实了帮教工作措施,安置276人,安置率98%。现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一)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现有各级帮教组织259个,其中县级2个,乡镇级16个、村、社区级723人。并每年分期分批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县282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276人,列帮率为98%。
(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二、过渡性安置点的建设情况
为了对出监所人员进行安置,我县共建立了两个安置帮教点:
(一)康平县聚鑫农贸市场
负责人:潘海涛
经营性质:个体
地址:康平县城南街
(二)康平县镇北农贸市场
负责人:高国东
经营性质:个体
地址:康平县镇北街
三、安置帮教措施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和沈阳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指导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县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
(一)安置帮教措施。在康平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综治委、司法局、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发挥作用,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帮教办事机构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充实力量,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关注、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发现、培养、树立就业安置工作中涌出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情况。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求,我县司法局将“两个纳入”政策的落实作为我安置帮教工作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目前,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
协调配合下,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属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的)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保证其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对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后失业的,将核发或恢复给付失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在刑释解教后未再就业的,将被视为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四、全县信息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与派出所联合基本实现了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核查、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 “三大”工作机制:
(一)实行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接收服刑在教人员后的1个月内,将其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的运行,修改因详细地址出错而无法核实的信息数据。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人员每日登陆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核实比对,制定帮教方案,确定帮教单位和志愿者,在1个月内向所在监所反馈
上述情况。
(二)实行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机制。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找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记录,补充填写其在押期间表现、危险性评估意见以及帮教建议。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及时将监所意见通报公安派出所和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接收地应于接收到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5日内,确定到达监所衔接的具体时间和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反馈给监所。
(三)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机制。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衔接到刑释解教人员后,将其信息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补充填写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县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完善县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信息。
五、县局对今年综治考评任务指标分级部署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司法行政部分)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要求,以省司法行政综治工作考评办法为参照,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乡镇综治工作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一是持量化考评的原则。将涉及区乡镇综治工作司法行政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量化分解,确定理
想分值,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既注重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又兼顾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效果,突出利用考评杠杆,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和综治工作。
(二)考评内容。一是重点考评各乡镇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二是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四是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五是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情况。六是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情况。七是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维稳作用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三)考评方法。根据省司法行政综治工作考评办法和考评内容逐项考核打分。年末县司法局统一组织考评,根据综治委确定的司法行政部分考评分值进行折算。根据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对系统内综治工作的考评采取年末集中考评与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别是对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管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进度和数据平台以及计划报表等内容由市司法局有关部门根据平时工作掌握情况直接兑现奖扣分。
(四)考评结果。对考评结果,折算成全县综治考评分值报县综治委,由县综治委列入对各乡镇综治工作考评范围。
(五)考评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形势,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盯着抓,确保综治工作在社会管理中见成效,确保年度在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不扣分。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对照考评细则逐项抓好落实,要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如司法所管理问题,调解经费问题,没有突破的,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跑勤问,落实的关键在于行动,落实的效果在于结果,力求取得成效。三是要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各单位要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根据考评细则,对各项工作都要细化分解,对一些量化指标一定要完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搞“擦边球”、“小动作”,要实实在在,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康平县司法局安置帮教科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