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一期住宅
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施工合同
签订地点: ****通钢大厦A 座1901室
签订时间: 2013 年 9 月 20 日
发包方(甲方): 吉林省****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通钢大厦A 座1901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承包方(乙方): 长春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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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吉林省****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长春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定义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吉林省当地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1. 甲方: 吉林省****置业有限公司
1.2. 乙方: 长春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 监理: 吉林省金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 本工程:****一期项目
1.5. 本合同:****一期住宅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涂料工程
1.6.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
范围内全部工程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与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7.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
1.9.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
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
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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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 本合同及报价清单
3)
4) 图纸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 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未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实际施工中也应达到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3. 图纸
2.3.1. 本工程的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施工图由甲方提供电子版。
2.3.2. 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
的第三方。
3. 工程内容
3.1. 承包范围:****一期住宅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涂料工程的加工制作、运输、堆放、现场协调、施工喷涂、成品保护、现场验收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按本合同、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3.2. 质量标准:****一期住宅外墙仿石漆(御彩石)工程主要选材及施工标准:
3.2.1. 材料: 漆品牌上海亚士御彩石仿石漆,材料发货前须通知甲方到生产地验货。
3.2.2. 施工标准:
未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实际施工中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现行建筑验收的要求执行。
3.3. 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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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住宅
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施工合同
签订地点: ****通钢大厦A 座1901室
签订时间: 2013 年 9 月 20 日
发包方(甲方): 吉林省****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通钢大厦A 座1901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承包方(乙方): 长春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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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吉林省****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长春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定义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吉林省当地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1. 甲方: 吉林省****置业有限公司
1.2. 乙方: 长春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 监理: 吉林省金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 本工程:****一期项目
1.5. 本合同:****一期住宅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涂料工程
1.6.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
范围内全部工程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与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7.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
1.9.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
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
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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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 本合同及报价清单
3)
4) 图纸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 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未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实际施工中也应达到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3. 图纸
2.3.1. 本工程的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施工图由甲方提供电子版。
2.3.2. 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
的第三方。
3. 工程内容
3.1. 承包范围:****一期住宅外墙仿石漆(御彩石)涂料工程的加工制作、运输、堆放、现场协调、施工喷涂、成品保护、现场验收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按本合同、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3.2. 质量标准:****一期住宅外墙仿石漆(御彩石)工程主要选材及施工标准:
3.2.1. 材料: 漆品牌上海亚士御彩石仿石漆,材料发货前须通知甲方到生产地验货。
3.2.2. 施工标准:
未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实际施工中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现行建筑验收的要求执行。
3.3. 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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