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会计
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销项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项目
会计
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2)销售代销货物;
确认收入
销售,销项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销项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5)将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6)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7)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8)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10)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内的)
不确认收入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11)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
(1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1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
(14)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
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