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发放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
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寒暑假除外,每年累计资助10个月),每月150元。
四、助学金实施程序
(一)申请
1、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填写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和审批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初审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时间上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4、等待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
(三)发放
学校按照县审批的名单通知学生各自办理好银行卡并把卡号上报学校,国家资助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学生卡里。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免学费 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
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学期发放月450元。
四、资助金实施程序
(一)申请
1、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及《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免学费政策,免学费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填写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和审批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初审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时间上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4、等待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审批国家免学费资助名额、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工作流程
一、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班主任
二、材料收集与初审——班委会
三、受助学生资格审查——校评审组
四、受助学生名单公示五日——资助办公室
五、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资助办公室
六、县局学生资助学生中心审核,教育局、财政局批准
七、受助学生自己办理好银行卡并把卡号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
八、学校建立、完善台帐备查——会计室 资助办公室
九、监察、审计、财政、教育、民生办等部门督查——资助办公室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国家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制度》。为更好的完成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的认定工作。
组 长:李阗
副组长:梅建宁、罗海军
成 员:李勇才、傅监芳、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梅建宁
监督电话:0797-6906868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发放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
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寒暑假除外,每年累计资助10个月),每月150元。
四、助学金实施程序
(一)申请
1、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填写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和审批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初审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时间上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4、等待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
(三)发放
学校按照县审批的名单通知学生各自办理好银行卡并把卡号上报学校,国家资助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学生卡里。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免学费 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
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学期发放月450元。
四、资助金实施程序
(一)申请
1、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及《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免学费政策,免学费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填写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和审批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初审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时间上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4、等待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审批国家免学费资助名额、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工作流程
一、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班主任
二、材料收集与初审——班委会
三、受助学生资格审查——校评审组
四、受助学生名单公示五日——资助办公室
五、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资助办公室
六、县局学生资助学生中心审核,教育局、财政局批准
七、受助学生自己办理好银行卡并把卡号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
八、学校建立、完善台帐备查——会计室 资助办公室
九、监察、审计、财政、教育、民生办等部门督查——资助办公室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国家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制度》。为更好的完成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的认定工作。
组 长:李阗
副组长:梅建宁、罗海军
成 员:李勇才、傅监芳、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梅建宁
监督电话:0797-6906868
宁都县科技职业学校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