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与封建统治者关系的另一面

士与封建统治者关系的另一面

张义德

2008年08月11日14:00 来源:《光明日报》

读了2008年5月4日光明日报第7版所载《科举与控制》一文,对其中的基本观点我是同意的,但觉得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我认为,该文作者所说仅为科举制与封建国家关系的一面;科举制还有另一面,就是对应举的知识分子所起的作用,这也是不容忽视的。 自从精神生产部门同国家机构相分离,社会上就形成了一个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阶层,这个阶层,被称为“士”。而士作为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在人身和人格上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于是,就有一个封建统治者如何处理同士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封建统治者如何利用知识分子的思想、学术来为其服务,二是封建统治者如何吸引这些知识分子为其服务。

秦统一以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企图以法家学说统一全国思想,但其所推行的残暴统治使秦王朝二世而亡。汉代的思想家贾谊,在总结秦朝速亡的教训时,指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强调“取与守不同术”(《过秦论》)的道理。陆贾曾在刘邦面前说《诗》、《书》,刘邦不以为然:“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贾说:“马上得之,宁可马上治乎?”其实,陆贾同贾谊说的是一个意思。刘邦当时听了陆贾的话,似乎为其所动,但实际上并未按陆贾的话去做。在汉初一个较长时间里,儒家的《诗》、《书》并未取得主导地位。儒者叔孙通曾向刘邦进言:“儒者难以进取,然可以守成。”他向刘邦贡献的仅为仪礼(朝规),从而使刘邦体会到做皇帝的尊贵,如此而已。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由于当时国家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战乱,受到的破坏较大,需要休养生息,统治者需要实行“无为而治”,在这样的条件下,道家黄老之术就受到了尊崇。尽管如此,其他各派也未被排斥。如司马迁所说:“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谊)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仍是先秦百家争鸣局面的延缓。到了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学才上升为统治思想(官学)。

随着大一统封建王朝的建立和巩固,统治者对思想、学术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强,与此相应的是对思想、学术及其载体——“士”的控制也加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先秦曾经有过的那种“士”游说于诸侯之间,“合则留,不合则去”的自由,有的甚至与统治者“分庭抗礼”的局面,再也不会出现了。也就是说,“士”对统治者的依附性增强了,而他们的独立性也同时减弱了。如司马迁所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报任安书》)这是说当时“士”同“倡优”没有什么分别。这一方面是他对当时“士”(实际上也就是自己)的尴尬处境的真实感受,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司马迁本人对这种处境心有不甘、要求人格独立的愿望。

到了宋代,叶适提出“化天下之为士尽以入官为一害”,而与此相反的是:“使天下有羡于为士而无羡于入官,此至治之世。”(《水心文集》卷十二)在这里,叶适主张:“知义则不待爵而贵,不待禄而富。”(同上,卷十三)什么是“不待爵而贵,不待禄而富”呢?就是“士”以自身之贵而贵,以自身之富而富,也就是说,“士”有自身的价值。那么,“士”

自身的价值何在?叶适提出,“士在天地间,无他职业,一徇于道,一由于学而已。道有伸有屈,生死之也;学无仕无已,始终之也。”(同上,卷十一)“道”与“学”就是士的事业和特性,就是士所从事的精神生产。叶适认为,这本身就有价值,而不应以爵、禄这些外在标准来衡量。

为除“化天下之为士尽以入官”之害就要把“为士”和“入官”区分开来。叶适提出:“使天下有羡于为士而无羡于入官,此至治之世。”这就是叶适的理想境界。他认为,这就是“知义”,也就是说,士之贵,以自身道德品格之高尚为贵;士之富,以自身思想学识之富为富;坚守自身之价值,而不为“人情之所慕者”所动,是士应有的价值观和理想人格。 而在科举制度下,情况与叶适所说的正相反:士不以自身之贵为贵,不以自身之富为富,爵、禄成了衡量士的价值标准,入官成为学业的出发点和归宿。于是就产生了以做官为单一价值取向的价值观:士本身的价值不成其为价值,不为社会所承认,也不为自身所操守;而以爵、禄为价值,不入官则无价值,入官以取爵、禄反过来支配士本身。这就是说,科举制度使士的人格发生了异化。

这种自身价值的丧失和人格的扭曲,这种以做官为单一价值取向的价值观,是一种精神枷锁,它束缚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思想,使他们难以突破旧传统、提出新思想、建立新体系、创立新学派,是士成为思想家的重要障碍。

有鉴于此,叶适发出了“出于科举场屋之外,详考而深思者”(同上,卷十二),方能在思想学术上有所建树的议论。这当然不是说,凡应科举入仕的知识分子都不可能在学术上有所成就,实际上,叶适本人和同时代的著名学者如朱熹、张栻、吕祖谦等,都是通过科举而进入仕途的,叶适本人还是进士第二名(榜眼);但是,这些学者的思想境界并不以应试做官为唯一目的,在治学道路上并不以举业为限,而是“学无仕无已,始终之也”,努力做一个“详考而深思者”,保持了自身的价值和独立人格,才成了一群卓有成就的思想家。应该说,这样的思想境界和治学道路,是士成为思想家的必要条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宋代思想家,还未曾见到以“八股文”取士(这是明清时的事),当时科举制也还能对国家和社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还未曾走到穷途末路。叶适于此时即能对科举制的弊端有如此认识,确为难能可贵。

科举制作为解决封建政权同广大知识分子关系的制度,比起以往的征辟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来,是人才选拔制度上的一大进步。其合理性在于它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机制,能够为广大知识分子所接受。这种作用甚至超出了封建制度本身,而使其成为人类文明的一个共同成果,为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官制度所吸取。但是,我们肯定科举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从它较好地解决了封建政权同广大知识分子的关系这个意义上说的,并以此为限。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广大知识分子自身的价值和对精神生产的作用来看,对科举制的意义就应该有完全不同的评价。历史上的事情往往是得失相伴、利弊相随的。科举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以知识分子自身价值的丧失为代价的。

士与封建统治者关系的另一面

张义德

2008年08月11日14:00 来源:《光明日报》

读了2008年5月4日光明日报第7版所载《科举与控制》一文,对其中的基本观点我是同意的,但觉得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我认为,该文作者所说仅为科举制与封建国家关系的一面;科举制还有另一面,就是对应举的知识分子所起的作用,这也是不容忽视的。 自从精神生产部门同国家机构相分离,社会上就形成了一个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阶层,这个阶层,被称为“士”。而士作为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在人身和人格上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于是,就有一个封建统治者如何处理同士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封建统治者如何利用知识分子的思想、学术来为其服务,二是封建统治者如何吸引这些知识分子为其服务。

秦统一以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企图以法家学说统一全国思想,但其所推行的残暴统治使秦王朝二世而亡。汉代的思想家贾谊,在总结秦朝速亡的教训时,指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强调“取与守不同术”(《过秦论》)的道理。陆贾曾在刘邦面前说《诗》、《书》,刘邦不以为然:“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贾说:“马上得之,宁可马上治乎?”其实,陆贾同贾谊说的是一个意思。刘邦当时听了陆贾的话,似乎为其所动,但实际上并未按陆贾的话去做。在汉初一个较长时间里,儒家的《诗》、《书》并未取得主导地位。儒者叔孙通曾向刘邦进言:“儒者难以进取,然可以守成。”他向刘邦贡献的仅为仪礼(朝规),从而使刘邦体会到做皇帝的尊贵,如此而已。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由于当时国家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战乱,受到的破坏较大,需要休养生息,统治者需要实行“无为而治”,在这样的条件下,道家黄老之术就受到了尊崇。尽管如此,其他各派也未被排斥。如司马迁所说:“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谊)晁错明申商,公孙弘以儒显”,仍是先秦百家争鸣局面的延缓。到了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学才上升为统治思想(官学)。

随着大一统封建王朝的建立和巩固,统治者对思想、学术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强,与此相应的是对思想、学术及其载体——“士”的控制也加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先秦曾经有过的那种“士”游说于诸侯之间,“合则留,不合则去”的自由,有的甚至与统治者“分庭抗礼”的局面,再也不会出现了。也就是说,“士”对统治者的依附性增强了,而他们的独立性也同时减弱了。如司马迁所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报任安书》)这是说当时“士”同“倡优”没有什么分别。这一方面是他对当时“士”(实际上也就是自己)的尴尬处境的真实感受,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司马迁本人对这种处境心有不甘、要求人格独立的愿望。

到了宋代,叶适提出“化天下之为士尽以入官为一害”,而与此相反的是:“使天下有羡于为士而无羡于入官,此至治之世。”(《水心文集》卷十二)在这里,叶适主张:“知义则不待爵而贵,不待禄而富。”(同上,卷十三)什么是“不待爵而贵,不待禄而富”呢?就是“士”以自身之贵而贵,以自身之富而富,也就是说,“士”有自身的价值。那么,“士”

自身的价值何在?叶适提出,“士在天地间,无他职业,一徇于道,一由于学而已。道有伸有屈,生死之也;学无仕无已,始终之也。”(同上,卷十一)“道”与“学”就是士的事业和特性,就是士所从事的精神生产。叶适认为,这本身就有价值,而不应以爵、禄这些外在标准来衡量。

为除“化天下之为士尽以入官”之害就要把“为士”和“入官”区分开来。叶适提出:“使天下有羡于为士而无羡于入官,此至治之世。”这就是叶适的理想境界。他认为,这就是“知义”,也就是说,士之贵,以自身道德品格之高尚为贵;士之富,以自身思想学识之富为富;坚守自身之价值,而不为“人情之所慕者”所动,是士应有的价值观和理想人格。 而在科举制度下,情况与叶适所说的正相反:士不以自身之贵为贵,不以自身之富为富,爵、禄成了衡量士的价值标准,入官成为学业的出发点和归宿。于是就产生了以做官为单一价值取向的价值观:士本身的价值不成其为价值,不为社会所承认,也不为自身所操守;而以爵、禄为价值,不入官则无价值,入官以取爵、禄反过来支配士本身。这就是说,科举制度使士的人格发生了异化。

这种自身价值的丧失和人格的扭曲,这种以做官为单一价值取向的价值观,是一种精神枷锁,它束缚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思想,使他们难以突破旧传统、提出新思想、建立新体系、创立新学派,是士成为思想家的重要障碍。

有鉴于此,叶适发出了“出于科举场屋之外,详考而深思者”(同上,卷十二),方能在思想学术上有所建树的议论。这当然不是说,凡应科举入仕的知识分子都不可能在学术上有所成就,实际上,叶适本人和同时代的著名学者如朱熹、张栻、吕祖谦等,都是通过科举而进入仕途的,叶适本人还是进士第二名(榜眼);但是,这些学者的思想境界并不以应试做官为唯一目的,在治学道路上并不以举业为限,而是“学无仕无已,始终之也”,努力做一个“详考而深思者”,保持了自身的价值和独立人格,才成了一群卓有成就的思想家。应该说,这样的思想境界和治学道路,是士成为思想家的必要条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宋代思想家,还未曾见到以“八股文”取士(这是明清时的事),当时科举制也还能对国家和社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还未曾走到穷途末路。叶适于此时即能对科举制的弊端有如此认识,确为难能可贵。

科举制作为解决封建政权同广大知识分子关系的制度,比起以往的征辟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来,是人才选拔制度上的一大进步。其合理性在于它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机制,能够为广大知识分子所接受。这种作用甚至超出了封建制度本身,而使其成为人类文明的一个共同成果,为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官制度所吸取。但是,我们肯定科举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从它较好地解决了封建政权同广大知识分子的关系这个意义上说的,并以此为限。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广大知识分子自身的价值和对精神生产的作用来看,对科举制的意义就应该有完全不同的评价。历史上的事情往往是得失相伴、利弊相随的。科举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以知识分子自身价值的丧失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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