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贫困农村调研活动的报告
晋城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扶持贫困农村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市直调研组及时召集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煤炭局的有关领导,以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就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座谈,并深入相关煤矿企业,就企业开展对口帮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市财政支持贫困农村解决突出问题专项支出的预算空间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向农村的民生、生产、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增加。2005年到2007年市级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分别达到26799万元、30070万元、37067万元,而2008年财政预算中的“三农”资金投入达到41241万元,每年递增幅度均超过了市级经常性财务增长幅度,在这些投入中,包括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畜牧补贴资金、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植树造林资金、农村低保社保和五保户补助资金、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助资金、村集体和村干部的工资转移支付资金等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应有尽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不断充裕,特别是民生补助资金将由原来的低标准、低覆盖向高标准、广覆盖的普惠制发展,涉农财政预算将逐年增加,2008年实际执行结果将超过5个亿。2005年到2007年市本级超收资金分别是21882万元、13557万元、11002万元。通过预算安排的调整,即可以留出一块财政扶贫资金的财力空间。
(二)2007年全市煤炭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省属、市属、县属及县以下各类煤矿373座,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1129万吨。2007年全市实际产量6848万吨,占产能的61.53%,销售收入达到291亿多元,实现利润401873万元。
扶贫关键在投入,投入资金的筹措尤为关键。煤炭是我市的主导产业,广大农民为我市煤炭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我市工业反哺农业,煤炭行业应该先行。从我省各地扶贫经验来看,吨煤提取支农扶贫资金已有先例。实际上,我市不少县(市、区)早已采取了这种办法。建议根据市直和各县(市、区)煤矿生产经营情况,市属和县属及以下煤矿按销售原则上每吨提取1-5元的扶贫资金是可行的。根据我市铁路、公路外销量和公路内销量计算,全市煤炭销售数量正常年份均在4000万吨左右,按每吨1元计算也能拿到4000万元的支农资金,若按每吨5元算,将是2个亿。各县(市、区)从煤矿提取的这块资金,市里可适当集中一点,以利向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集中的区域投放。
(三)煤矿以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007年底,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38家,其中煤炭企业130家,除此之外,10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22亿元,按利润1%可提取2200万元的支农扶贫资金。
但这22亿中含中央和省属企业10个亿,中央企业已实行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里也将在今年实行。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分红,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以及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的一部分都要上交中央和省财政纳入预算管理,都有专门用途,再通过行政手段从留利余款中提取支农资金不现实不可能,因为这些企业
的财务管理不属于市县财政的职能范围。市县以下企业也逐步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且利润波动又大,从税后留利中提取支农扶贫资金不便操作。建议除煤矿以外的工业企业,以履行社会责任的形式,通过税后留利捐赠方式,实行对口扶贫。
针对从煤炭企业提取支农资金和中央、省、市、县及县以下规模企业对口扶贫问题,市政府应该有个文件,以便于依法行政,也便于资金的统一管理。当然,这个文件具体的文字表述,可以请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煤炭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另议。
(四)扶贫开发和对口帮扶基本情况
我市在中央、省里扶贫战略为基础上,根据地区实际,开展了五项扶贫工作和一项定点帮扶措施,积极帮助农村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移民搬迁
我市将移民搬迁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根据省定标准,每搬迁1人省里补助3600元。5年来共搬迁100人以下自然庄400多个,搬迁人口约2万人,使我市100人以下自然庄人口由5.6万下降到3.6万。
2、整村推进
“一体两翼”战略实施四年来,共对陵川、沁水两县37个村实行整村推进,实施立体式扶持,缺什么补什么,一次性扶持。补助标准是:按全村每人补助1000元的办法进行,每年每县扶持额度是120万元。四年来,已有14400人受益。
3、产业扶贫
用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的办法,促进农户增收,即省里通过贴息的办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从而带动农户增收。五年来,陵川、沁水两县共有10多家企业得到了贴息扶持。特别是发挥两个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扩大带动农户的范围,拓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渠道。据统计,这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达到4万户,涉及16万人,使贫困农户年增收800元。
除此之外,我市还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奖补办法,各级财政都对其列有专项扶持资金,在税收上也有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截止2007年底,我市已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8家,市级35家,其中国家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2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76个。
4、劳动力培训转移
通过市级三所定点培训基地和陵川、沁水三所县级培训基地,对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进行定向培训。省里每年下达我市的培训任务是2000人,补助标准为每人280元。四年来,我市各级培训基地共培训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8000人,转移6500人,转移率超过80%。
5、“两区”开发
2006年,我省决定对全省59个晋西北、太行山老区县实施“两区”开发战略。陵川县是我市唯一一个“两区”开发县。全县共筛选出11个项目作为省里第一轮扶持的项目。截止目前,这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部分项目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项目总投资达到15.8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72亿元,落实贷款4.05亿元。
市老促会每年还有120万的老区扶持资金,这笔钱对老区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解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定点帮扶工作
近几年来,市县两级每年有500多个机关单位和效益好的企业参与定点帮扶工作,对500多个行政村进行结对帮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定点帮扶单位对帮扶村投入资金在1500万元左右。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派出19批农村工作队,受益农村达8649村次,参加帮扶的机关和企业干部职工达到25206人次。
各帮扶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的各项建设,在修建学校、修建文化健身场所、修建“村村通”公路、饮水解困、“四化四改”、沼气建设以及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劳动力输出、复垦土地、发展种养、促农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帮扶工作,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涉农部门还出台了一些相关措施办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帮扶村脱贫致富、和谐进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扶贫开发和定点帮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度、质量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脱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长期以来,我市的扶贫工作走的是一条“先吃肥肉,后啃骨头”的路子,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难度更大。三是由于机构设置问题造成的帮扶村与贫困村不衔接,每年的机关帮扶贫困村工作由下乡办负责,但帮扶村大多不在贫困范围。四是一些机关单位只注重“输血”不注重“造血”,把帮扶局限在给钱、捐物上,在加强班子建设、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做的不够。五是相关部门出台的补贴政策门槛较高,真正贫困村、贫困户往往享受不到政策的优惠。
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原则
“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关键是农村产业集中度提高。要解决贫困村的问题,就必须抓住农民增收这个核心。解决“三农”问题是一场持久战,欲速则不达,我们建议,解决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脱贫问题,应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长短结合、协调发展、创新机制的原则,打一场持续的扶贫攻坚战。
——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再进行一次逐村逐片的详细调查,在充分调研,详细掌握乡情村情、资源环境等资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乡制宜、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拿出本县(市、区)属于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的扶贫攻坚规划。在此基础上,市里要拿出全市的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逐年、逐村推进。
——突出重点。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扶持农村产业发展上,特别是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上。有优势农产品的贫困农村有可能、有条件的可连片逐步建立加工工厂,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不能“克隆”,要形成股份制的产权形式或者“公司+农户”的形式,既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又
能降低种养和企业的经营成本,还能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种植业、养殖业要因村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确保农户增收。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就是“造血”,要通过农村扶贫工作,逐步增加村级积累,促进农民增收,完成贫困农村的资本原始积累,逐渐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这才是贫困地区脱贫解困的长远出路。
——长短结合。对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的扶贫攻坚工作,要做到既有短期安排,又有长远规划,不仅要制定详细的年度计划,还要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扶贫重点,规划产业发展方向。
——协调发展。在突出产业扶贫的同时,还要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注重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信息落后等突出问题。
——创新机制。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要实施政府主导扶贫和企业对口帮扶相结合的新机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帮扶村的扶贫规划,带资金、带技术、带人才、带项目(统一计划规划的项目),深入到帮扶村开展工作。原则上帮扶时间为3—5年,人员可以一年一换,但扶贫工作要保持连续性,不达稳定脱贫要求决不能离开。(市县两级在扶贫规划中要对贫困村脱贫标准有个意见)。企业对口帮扶就是中央、省属和市县规模以上企业(不含煤矿),实行一企一村结对帮扶,支援方依据自身实力和受援方的贫困程度,按市县统一的扶贫规划,合理配置力量。在对口支援中,既要着力解决扶贫村的突出问题、现实问题,也要解决脱贫的潜在问题、长远问题。
三、几点建议
1、成立全市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扶贫攻坚领导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市扶贫攻坚领导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新农村建设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统筹协调全市扶贫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能是按照扶贫统一规划,制定年度扶贫计划,确定年度扶贫项目,明确脱贫标准,研究扶贫资金年度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出台奖励激励评审办法,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2、扶贫项目规划要在扶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县发改委牵头,涉农单位参与编制,要纳入市县每年的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企业对口扶贫项目,也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子中,企业用履行社会责任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市县支农扶贫资金要实行财政专户储存集中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扶贫攻坚领导组确定的扶贫项目和计划进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方法是贴息、补助、拨款、以奖代补,前期以补助、拨款为主,后期可适当采取贴息的办法。以奖代补即市级贫资金对扶贫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市里对县里集中扶贫资金的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根据各县(市、区)财政财力强弱、扶贫难易程度等条件另行制定。
4、启动扶贫项目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能受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切实解决贫困村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民生问题;切实解决贫困村林权、畜牧、水利等生产问题。要引导、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当地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实行股份制,推选有能力、有经济头脑、技术骨干、生产能手来当董事长、总经理,每个合作社必须有个好的章程,以利于合作社的茁壮成长。
5、农村要想富,农民培训要上路。培训一大批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村人才,是贫困地区“造
血”的根本。目前市和部分县已有六所扶贫培训基地,没有建立扶贫培训基地的县(市、区),结合这次扶贫工作,也要建立扶贫培训基地,并按照省里培训补助标准,在扶贫款中拿出一块,解决培训农民的资金补贴问题。要以滞留农村的2万多名高中毕业生为培训重点,造就一批高素质农民人才;要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通过转产、转移的方式,保证贫困人口脱贫解困。
6、激励机制要向农村倾斜、向乡镇倾斜、向项目管理人倾斜。扶贫攻坚工作,主体是农民,关键是乡村两级干部。只要扶贫攻坚工作有成效、有成绩,达到目标要求,就要对乡村两级干部、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要把对行政事业机关帮扶工作的考核,与各单位年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奖惩并举,对帮扶工作开展不积极、不重视、走过场的机关干部,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惩处。
7、市里制定的支农政策要适度降低补贴门槛,向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地区不发达农村倾斜,不能仅扶持规模生产,也要考虑到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实际困难,把贫困村或贫困户真正纳入补助范围。比如畜牧局,虽然在2007年已经把畜牧业扶持范围扩大到了全市范围的规模优质肉猪、肉牛和奶牛生产,补助资金达到1000万元,但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因达不到补助标准,得到补助的农户几乎没有。
8、市扶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督查考评和达标验收办法,达标验收时要有县、乡、村三级相关人员参加,特别是要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认可。
9、目前,由于统计等方面的原因,农民人均纯收入并不能真实反映农村和农民贫富程度,要解决好现有条件下的贫困问题,建议扶贫工作中不仅要重视贫困村的问题,也要注重贫困村和富裕村中特困户的问题。
10、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在汶川大地震中节约经费,援助灾区人民的经验,建议党政机关每年节约1%—5%的机关经费,对贫困地区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
关于扶持贫困农村调研活动的报告
晋城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扶持贫困农村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市直调研组及时召集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煤炭局的有关领导,以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就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座谈,并深入相关煤矿企业,就企业开展对口帮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市财政支持贫困农村解决突出问题专项支出的预算空间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向农村的民生、生产、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增加。2005年到2007年市级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分别达到26799万元、30070万元、37067万元,而2008年财政预算中的“三农”资金投入达到41241万元,每年递增幅度均超过了市级经常性财务增长幅度,在这些投入中,包括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畜牧补贴资金、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植树造林资金、农村低保社保和五保户补助资金、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助资金、村集体和村干部的工资转移支付资金等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应有尽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不断充裕,特别是民生补助资金将由原来的低标准、低覆盖向高标准、广覆盖的普惠制发展,涉农财政预算将逐年增加,2008年实际执行结果将超过5个亿。2005年到2007年市本级超收资金分别是21882万元、13557万元、11002万元。通过预算安排的调整,即可以留出一块财政扶贫资金的财力空间。
(二)2007年全市煤炭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省属、市属、县属及县以下各类煤矿373座,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1129万吨。2007年全市实际产量6848万吨,占产能的61.53%,销售收入达到291亿多元,实现利润401873万元。
扶贫关键在投入,投入资金的筹措尤为关键。煤炭是我市的主导产业,广大农民为我市煤炭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我市工业反哺农业,煤炭行业应该先行。从我省各地扶贫经验来看,吨煤提取支农扶贫资金已有先例。实际上,我市不少县(市、区)早已采取了这种办法。建议根据市直和各县(市、区)煤矿生产经营情况,市属和县属及以下煤矿按销售原则上每吨提取1-5元的扶贫资金是可行的。根据我市铁路、公路外销量和公路内销量计算,全市煤炭销售数量正常年份均在4000万吨左右,按每吨1元计算也能拿到4000万元的支农资金,若按每吨5元算,将是2个亿。各县(市、区)从煤矿提取的这块资金,市里可适当集中一点,以利向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集中的区域投放。
(三)煤矿以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007年底,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38家,其中煤炭企业130家,除此之外,10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22亿元,按利润1%可提取2200万元的支农扶贫资金。
但这22亿中含中央和省属企业10个亿,中央企业已实行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里也将在今年实行。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分红,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以及国有独资企业税后利润的一部分都要上交中央和省财政纳入预算管理,都有专门用途,再通过行政手段从留利余款中提取支农资金不现实不可能,因为这些企业
的财务管理不属于市县财政的职能范围。市县以下企业也逐步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且利润波动又大,从税后留利中提取支农扶贫资金不便操作。建议除煤矿以外的工业企业,以履行社会责任的形式,通过税后留利捐赠方式,实行对口扶贫。
针对从煤炭企业提取支农资金和中央、省、市、县及县以下规模企业对口扶贫问题,市政府应该有个文件,以便于依法行政,也便于资金的统一管理。当然,这个文件具体的文字表述,可以请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煤炭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另议。
(四)扶贫开发和对口帮扶基本情况
我市在中央、省里扶贫战略为基础上,根据地区实际,开展了五项扶贫工作和一项定点帮扶措施,积极帮助农村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移民搬迁
我市将移民搬迁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根据省定标准,每搬迁1人省里补助3600元。5年来共搬迁100人以下自然庄400多个,搬迁人口约2万人,使我市100人以下自然庄人口由5.6万下降到3.6万。
2、整村推进
“一体两翼”战略实施四年来,共对陵川、沁水两县37个村实行整村推进,实施立体式扶持,缺什么补什么,一次性扶持。补助标准是:按全村每人补助1000元的办法进行,每年每县扶持额度是120万元。四年来,已有14400人受益。
3、产业扶贫
用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的办法,促进农户增收,即省里通过贴息的办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从而带动农户增收。五年来,陵川、沁水两县共有10多家企业得到了贴息扶持。特别是发挥两个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扩大带动农户的范围,拓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渠道。据统计,这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达到4万户,涉及16万人,使贫困农户年增收800元。
除此之外,我市还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奖补办法,各级财政都对其列有专项扶持资金,在税收上也有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截止2007年底,我市已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8家,市级35家,其中国家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2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76个。
4、劳动力培训转移
通过市级三所定点培训基地和陵川、沁水三所县级培训基地,对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进行定向培训。省里每年下达我市的培训任务是2000人,补助标准为每人280元。四年来,我市各级培训基地共培训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8000人,转移6500人,转移率超过80%。
5、“两区”开发
2006年,我省决定对全省59个晋西北、太行山老区县实施“两区”开发战略。陵川县是我市唯一一个“两区”开发县。全县共筛选出11个项目作为省里第一轮扶持的项目。截止目前,这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部分项目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项目总投资达到15.8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72亿元,落实贷款4.05亿元。
市老促会每年还有120万的老区扶持资金,这笔钱对老区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解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定点帮扶工作
近几年来,市县两级每年有500多个机关单位和效益好的企业参与定点帮扶工作,对500多个行政村进行结对帮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定点帮扶单位对帮扶村投入资金在1500万元左右。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派出19批农村工作队,受益农村达8649村次,参加帮扶的机关和企业干部职工达到25206人次。
各帮扶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的各项建设,在修建学校、修建文化健身场所、修建“村村通”公路、饮水解困、“四化四改”、沼气建设以及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劳动力输出、复垦土地、发展种养、促农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帮扶工作,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涉农部门还出台了一些相关措施办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帮扶村脱贫致富、和谐进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扶贫开发和定点帮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度、质量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脱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长期以来,我市的扶贫工作走的是一条“先吃肥肉,后啃骨头”的路子,剩下的贫困人口脱贫难度更大。三是由于机构设置问题造成的帮扶村与贫困村不衔接,每年的机关帮扶贫困村工作由下乡办负责,但帮扶村大多不在贫困范围。四是一些机关单位只注重“输血”不注重“造血”,把帮扶局限在给钱、捐物上,在加强班子建设、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做的不够。五是相关部门出台的补贴政策门槛较高,真正贫困村、贫困户往往享受不到政策的优惠。
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原则
“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关键是农村产业集中度提高。要解决贫困村的问题,就必须抓住农民增收这个核心。解决“三农”问题是一场持久战,欲速则不达,我们建议,解决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脱贫问题,应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长短结合、协调发展、创新机制的原则,打一场持续的扶贫攻坚战。
——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再进行一次逐村逐片的详细调查,在充分调研,详细掌握乡情村情、资源环境等资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乡制宜、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拿出本县(市、区)属于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的扶贫攻坚规划。在此基础上,市里要拿出全市的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逐年、逐村推进。
——突出重点。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扶持农村产业发展上,特别是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上。有优势农产品的贫困农村有可能、有条件的可连片逐步建立加工工厂,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不能“克隆”,要形成股份制的产权形式或者“公司+农户”的形式,既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又
能降低种养和企业的经营成本,还能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种植业、养殖业要因村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确保农户增收。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就是“造血”,要通过农村扶贫工作,逐步增加村级积累,促进农民增收,完成贫困农村的资本原始积累,逐渐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这才是贫困地区脱贫解困的长远出路。
——长短结合。对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的扶贫攻坚工作,要做到既有短期安排,又有长远规划,不仅要制定详细的年度计划,还要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扶贫重点,规划产业发展方向。
——协调发展。在突出产业扶贫的同时,还要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注重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信息落后等突出问题。
——创新机制。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要实施政府主导扶贫和企业对口帮扶相结合的新机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帮扶村的扶贫规划,带资金、带技术、带人才、带项目(统一计划规划的项目),深入到帮扶村开展工作。原则上帮扶时间为3—5年,人员可以一年一换,但扶贫工作要保持连续性,不达稳定脱贫要求决不能离开。(市县两级在扶贫规划中要对贫困村脱贫标准有个意见)。企业对口帮扶就是中央、省属和市县规模以上企业(不含煤矿),实行一企一村结对帮扶,支援方依据自身实力和受援方的贫困程度,按市县统一的扶贫规划,合理配置力量。在对口支援中,既要着力解决扶贫村的突出问题、现实问题,也要解决脱贫的潜在问题、长远问题。
三、几点建议
1、成立全市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扶贫攻坚领导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市扶贫攻坚领导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新农村建设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统筹协调全市扶贫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能是按照扶贫统一规划,制定年度扶贫计划,确定年度扶贫项目,明确脱贫标准,研究扶贫资金年度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出台奖励激励评审办法,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2、扶贫项目规划要在扶贫攻坚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县发改委牵头,涉农单位参与编制,要纳入市县每年的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企业对口扶贫项目,也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子中,企业用履行社会责任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市县支农扶贫资金要实行财政专户储存集中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扶贫攻坚领导组确定的扶贫项目和计划进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方法是贴息、补助、拨款、以奖代补,前期以补助、拨款为主,后期可适当采取贴息的办法。以奖代补即市级贫资金对扶贫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市里对县里集中扶贫资金的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根据各县(市、区)财政财力强弱、扶贫难易程度等条件另行制定。
4、启动扶贫项目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能受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切实解决贫困村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民生问题;切实解决贫困村林权、畜牧、水利等生产问题。要引导、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当地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实行股份制,推选有能力、有经济头脑、技术骨干、生产能手来当董事长、总经理,每个合作社必须有个好的章程,以利于合作社的茁壮成长。
5、农村要想富,农民培训要上路。培训一大批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村人才,是贫困地区“造
血”的根本。目前市和部分县已有六所扶贫培训基地,没有建立扶贫培训基地的县(市、区),结合这次扶贫工作,也要建立扶贫培训基地,并按照省里培训补助标准,在扶贫款中拿出一块,解决培训农民的资金补贴问题。要以滞留农村的2万多名高中毕业生为培训重点,造就一批高素质农民人才;要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通过转产、转移的方式,保证贫困人口脱贫解困。
6、激励机制要向农村倾斜、向乡镇倾斜、向项目管理人倾斜。扶贫攻坚工作,主体是农民,关键是乡村两级干部。只要扶贫攻坚工作有成效、有成绩,达到目标要求,就要对乡村两级干部、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要把对行政事业机关帮扶工作的考核,与各单位年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奖惩并举,对帮扶工作开展不积极、不重视、走过场的机关干部,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惩处。
7、市里制定的支农政策要适度降低补贴门槛,向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地区不发达农村倾斜,不能仅扶持规模生产,也要考虑到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实际困难,把贫困村或贫困户真正纳入补助范围。比如畜牧局,虽然在2007年已经把畜牧业扶持范围扩大到了全市范围的规模优质肉猪、肉牛和奶牛生产,补助资金达到1000万元,但405个贫困村和边远山区不发达农村,因达不到补助标准,得到补助的农户几乎没有。
8、市扶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督查考评和达标验收办法,达标验收时要有县、乡、村三级相关人员参加,特别是要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认可。
9、目前,由于统计等方面的原因,农民人均纯收入并不能真实反映农村和农民贫富程度,要解决好现有条件下的贫困问题,建议扶贫工作中不仅要重视贫困村的问题,也要注重贫困村和富裕村中特困户的问题。
10、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在汶川大地震中节约经费,援助灾区人民的经验,建议党政机关每年节约1%—5%的机关经费,对贫困地区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