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适应于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药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4、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
5.1 企业负责人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同时接受药监局培训,负责管理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使用工作。
5.2 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符合国家药监局监管要求,药品核注核销、票据可追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满足经营管理全过程及质量控制的要求,具备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5.3 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下简称药监码)是为药品提供身份验证、信息存储与采集、流向统计等信息服务所使用的电子标识。药监码是由20位数字加密编码,采用维条码和数字字符形式体现,支持自动识别设备及人眼识读。药监码分为一级药监码(药品最小销售包装)、二级药监码(药品中包装)、三级药监码(药品外层包装,如此类推),分别用来标识最小销售包装药品、中间独立包装药品和外箱独立包装药品。一件一码:指在药品的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上,分别加印(贴)上不同的药监码的行为,如同发给每一件药品独立的电子身份证号码。
5.4 本药房按照库尔勒市药监局要求下载激活登记药监码,各岗位人员可进行监管码采集核注,销售核销或者查询。企业负责人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记录。
库尔勒兰干路宝石花儿大药房
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适应于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药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4、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
5.1 企业负责人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同时接受药监局培训,负责管理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使用工作。
5.2 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符合国家药监局监管要求,药品核注核销、票据可追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能满足经营管理全过程及质量控制的要求,具备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5.3 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下简称药监码)是为药品提供身份验证、信息存储与采集、流向统计等信息服务所使用的电子标识。药监码是由20位数字加密编码,采用维条码和数字字符形式体现,支持自动识别设备及人眼识读。药监码分为一级药监码(药品最小销售包装)、二级药监码(药品中包装)、三级药监码(药品外层包装,如此类推),分别用来标识最小销售包装药品、中间独立包装药品和外箱独立包装药品。一件一码:指在药品的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上,分别加印(贴)上不同的药监码的行为,如同发给每一件药品独立的电子身份证号码。
5.4 本药房按照库尔勒市药监局要求下载激活登记药监码,各岗位人员可进行监管码采集核注,销售核销或者查询。企业负责人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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