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条件按照国家人事部〔1999〕第34号文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免试条件(二)在2002年度内有效 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执业中药师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免试条件按照国家人事部〔1999〕第34号文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免试条件(二)在2002年度内有效 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执业中药师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