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财务报销制度
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报销制度。
一、 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 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
按“付款申请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由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审批,财务主管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室应付会计付款。
2、 所有暂借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
前账,必须向总经理或财务主管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3、 经办人必须在出差或采购后10天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
项。超出一个月不结帐者,财务室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4、 公司员工离职前,必须归还所有的借款,部门经理签署离职申请单之前由财
务确认。
二、 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费用报销单”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3 部门经理审核 财务部审核 总经理审批 财务室支付。
4、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
6、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
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三、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表格中价格为每一天的价格)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
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
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
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
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
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7)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
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8)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
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9)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
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0) 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
实销。
四、 其他有关规定:
1、费用报销时间:每周星期三全天。报销材料货款不受此时间限制。金额超过5000者,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室。以上规定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2、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
3、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授权财务室另行制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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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制度
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报销制度。
一、 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 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
按“付款申请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由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审批,财务主管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室应付会计付款。
2、 所有暂借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
前账,必须向总经理或财务主管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3、 经办人必须在出差或采购后10天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
项。超出一个月不结帐者,财务室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4、 公司员工离职前,必须归还所有的借款,部门经理签署离职申请单之前由财
务确认。
二、 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费用报销单”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3 部门经理审核 财务部审核 总经理审批 财务室支付。
4、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5、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
6、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
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三、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表格中价格为每一天的价格)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
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
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
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
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
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7)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
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8)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
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9)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
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0) 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
实销。
四、 其他有关规定:
1、费用报销时间:每周星期三全天。报销材料货款不受此时间限制。金额超过5000者,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室。以上规定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2、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
3、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授权财务室另行制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