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破产与重组破产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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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倒闭的性质
倒闭
1)经济性倒闭(economic failure)2)企业商业性倒闭(business failure)3)技术性偿债能力不够(technical insolvency)4)破产性偿债能力不足(insolvency in bankruptcy)5)法律上的破产(legal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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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
§§
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如果企业基本上健全,其财务困难只是暂时的现象,则债权人通常会与问题企业(债权人)接合作,协助其恢复财务健全的状况.
债务重整的非正式程序
债务重整的第一步是由问题企业和债权人会商。债权人指定组成一个委员会.会议讨论并认为债务重整可行时,则由仲裁局提出详细的报告,提出重整计划
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决定债务重整可行:1)债务人有一定的信誉;
2)债务人有能力扭转当前的困难;3)一般经济状况有利于企业恢复元气。§
然后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另行会商,达成有关债务延期、和解等决议。
采取的方式可能有:1)延长到期债务的偿付期限
2)自愿和解而减少债务的求偿金额,3)有时结果或由上述两种方式综合而成,即延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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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这种自愿性的解决方式是非正式的程序,其优点是1)简单、法律管理费用很少。2)对债权人来说,自愿的解决方式往往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债权。
可能产生的缺点是由债务人继续管理企业时,使管理者有机会用公司的资产谋私利,从而使债权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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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二、正式重整程序
正式程序是经过法院裁定的,它将改变问题企业现有的资本结构,降低其利息费用及负债摊还额度,从而使公司能继续进行下去。重整都具备下列特色:
§当企业无力清偿到期的债务(技术性偿债能力不足),或者对其资产的求偿权大于产的净值(破产性偿债能力不足)时,要考虑进行债务重整。
§重整的做法包括降低利息费用、将短期债务转换为长期债务、将负债转换为普通股或注销某些求偿权等形式。
§重整中要筹措新资金,以增加营运资金并修复多项资产。§重整时必须找出导致困境的原因并设法消除。
§所有的厂长必须符合两项条件:1)求偿的减少必须对所有的当事人均公平;2)营运顺利有相当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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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三、正式重整的法律依据——联邦破产法
联邦破产法于1898年制订,1938年曾有大幅度修订,而后在1978年的破产改革法案(Bankruptcy Reform Act)中又重新立法,这也是美国现行的破产法。致力于解决执行破产程序中会遇到一些关键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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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重整的财务决策
当企业出现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时,必须决定是要通过清算来解散企业还是通过重整来重经营。如果企业的重整价值高于清算价值,那么企业就会经常利用这点来迫使债权人进行
整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法院都必须确定重整计划的公平性与可行性,这是决策的重要内容。
一、公平性标准
公平性的基本思路是对各求偿权必须按其法律及契约上的先后次序来承认。具体而言,在重整中通过下列步骤来体现:
(1)必须估计未来的销售额;(2)必须分析营运状况,以便预测未来的销售盈利水平;(3)必须确定运用于未来盈余的资本化利率;(4)必须利用这一资本化利率将预估的未来赢余折算成现值;(5)必须决定分配给请求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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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二、可行性标准
重整的财务决策
测试可行性的基本思路是预测重整后的销货盈余是否足够支付固定费用。可采用如下行(1)延长负债到期日,部分负债转为权益。
(2)如果有管理不善的情况,则调整管理人员,换上新的管理人员。(3)如果存货有过时和耗尽的情况,则必须重置。
(4)有时为了使企业有足够的竞争能力,厂房和设备必须并予以现代化,以降低成本(5)重整的同时必须改善生产、经销、广告和其他职能。(6)有时必须开发新产品和新的市场,企业转向有增长潜力的领域
再以爱德森实纸业公司为例。
如前所述,证券交易委员会虽然认为受托人的计划不公平,但因纸品行业的其他企业不
受该爱德森公司,故而最后接受了委托人的方案。希望国民纸业公司在接受爱德森企业,能够协助后者改善生产效率。使债权人的利益有了保障。因而可以认为重整方案是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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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如果公司已经无法重整,则必须予以清算。清算的方式有两种:
1.让渡,可以不经过法院裁定;2.正式的破产程序,应该由法院裁定。
清算
一、让渡
让渡,也称转让,是清偿债务的非正式程序,债务人的资产转移给第三者,也就是
让人。受让人根据指示以私下交易或公开拍卖的方式清算这些资产,然后将出售的得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让渡的优点:
§不会拖延时间。
§资产处理价格会优惠一些。
让渡也有缺点:
§让渡时不能完全合法的解除债务人的债务也§不能保护债权人免受欺诈
2
思考
1、企业在作出重整抑或破产决策示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是什么?为什么?2、比较我国的《破产法》与《联邦破产法》的异同点,有哪些可以为我们所用?
3、我国目前破产成风,内在原因是什么,应如何防范其中的黑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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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破产与重组破产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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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倒闭的性质
倒闭
1)经济性倒闭(economic failure)2)企业商业性倒闭(business failure)3)技术性偿债能力不够(technical insolvency)4)破产性偿债能力不足(insolvency in bankruptcy)5)法律上的破产(legal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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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
§§
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如果企业基本上健全,其财务困难只是暂时的现象,则债权人通常会与问题企业(债权人)接合作,协助其恢复财务健全的状况.
债务重整的非正式程序
债务重整的第一步是由问题企业和债权人会商。债权人指定组成一个委员会.会议讨论并认为债务重整可行时,则由仲裁局提出详细的报告,提出重整计划
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决定债务重整可行:1)债务人有一定的信誉;
2)债务人有能力扭转当前的困难;3)一般经济状况有利于企业恢复元气。§
然后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另行会商,达成有关债务延期、和解等决议。
采取的方式可能有:1)延长到期债务的偿付期限
2)自愿和解而减少债务的求偿金额,3)有时结果或由上述两种方式综合而成,即延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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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这种自愿性的解决方式是非正式的程序,其优点是1)简单、法律管理费用很少。2)对债权人来说,自愿的解决方式往往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债权。
可能产生的缺点是由债务人继续管理企业时,使管理者有机会用公司的资产谋私利,从而使债权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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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二、正式重整程序
正式程序是经过法院裁定的,它将改变问题企业现有的资本结构,降低其利息费用及负债摊还额度,从而使公司能继续进行下去。重整都具备下列特色:
§当企业无力清偿到期的债务(技术性偿债能力不足),或者对其资产的求偿权大于产的净值(破产性偿债能力不足)时,要考虑进行债务重整。
§重整的做法包括降低利息费用、将短期债务转换为长期债务、将负债转换为普通股或注销某些求偿权等形式。
§重整中要筹措新资金,以增加营运资金并修复多项资产。§重整时必须找出导致困境的原因并设法消除。
§所有的厂长必须符合两项条件:1)求偿的减少必须对所有的当事人均公平;2)营运顺利有相当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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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问题企业的债务重组
三、正式重整的法律依据——联邦破产法
联邦破产法于1898年制订,1938年曾有大幅度修订,而后在1978年的破产改革法案(Bankruptcy Reform Act)中又重新立法,这也是美国现行的破产法。致力于解决执行破产程序中会遇到一些关键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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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重整的财务决策
当企业出现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时,必须决定是要通过清算来解散企业还是通过重整来重经营。如果企业的重整价值高于清算价值,那么企业就会经常利用这点来迫使债权人进行
整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法院都必须确定重整计划的公平性与可行性,这是决策的重要内容。
一、公平性标准
公平性的基本思路是对各求偿权必须按其法律及契约上的先后次序来承认。具体而言,在重整中通过下列步骤来体现:
(1)必须估计未来的销售额;(2)必须分析营运状况,以便预测未来的销售盈利水平;(3)必须确定运用于未来盈余的资本化利率;(4)必须利用这一资本化利率将预估的未来赢余折算成现值;(5)必须决定分配给请求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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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二、可行性标准
重整的财务决策
测试可行性的基本思路是预测重整后的销货盈余是否足够支付固定费用。可采用如下行(1)延长负债到期日,部分负债转为权益。
(2)如果有管理不善的情况,则调整管理人员,换上新的管理人员。(3)如果存货有过时和耗尽的情况,则必须重置。
(4)有时为了使企业有足够的竞争能力,厂房和设备必须并予以现代化,以降低成本(5)重整的同时必须改善生产、经销、广告和其他职能。(6)有时必须开发新产品和新的市场,企业转向有增长潜力的领域
再以爱德森实纸业公司为例。
如前所述,证券交易委员会虽然认为受托人的计划不公平,但因纸品行业的其他企业不
受该爱德森公司,故而最后接受了委托人的方案。希望国民纸业公司在接受爱德森企业,能够协助后者改善生产效率。使债权人的利益有了保障。因而可以认为重整方案是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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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如果公司已经无法重整,则必须予以清算。清算的方式有两种:
1.让渡,可以不经过法院裁定;2.正式的破产程序,应该由法院裁定。
清算
一、让渡
让渡,也称转让,是清偿债务的非正式程序,债务人的资产转移给第三者,也就是
让人。受让人根据指示以私下交易或公开拍卖的方式清算这些资产,然后将出售的得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让渡的优点:
§不会拖延时间。
§资产处理价格会优惠一些。
让渡也有缺点:
§让渡时不能完全合法的解除债务人的债务也§不能保护债权人免受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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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1、企业在作出重整抑或破产决策示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是什么?为什么?2、比较我国的《破产法》与《联邦破产法》的异同点,有哪些可以为我们所用?
3、我国目前破产成风,内在原因是什么,应如何防范其中的黑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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