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第1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第112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式的规定。

破产财产的变价原则上应当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财产的买卖行为。以拍卖的方式对破产财产实施变价,可以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最大化,维护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种变价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由出价最高者获得所拍卖标的物,可以保证破产财产变价的公平、公开。因此,本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以拍卖的方式进行。但破产财产的变价毕竟直接关系的是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在变价方式上也要尊重债权人的意愿。因此,本条第一款的但书规定,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如果大多数债权人认为,对部分待变价的破产财产或者全部待变价的破产财产,以拍卖以外的方式进行变价。如直接作价变卖,可以更好地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并将这一决定写入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就可以不采取拍卖的方式,而按照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规定对破产财产实施变价。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卖。即在变卖破产财产的时候,可以将破产企业的整体或者部分作为一个独立的财产进行变卖。破产企业的整体或者部分变卖,是包括各种生产力要素在内的变卖,不仅包括破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厂房、知识产权,还可以包括破产企业的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将破产企业或破产企业的某一特定营业项目进行整体或者部分变卖,不但可以提高破产财产变卖的价格,还可以维持破产企业的整体经营或者某一可以独立经营的营业项目,减少因破产企业解体对财富的贬损,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保证就业。对于破产企业中的无形财产和其他财产,如果将其单独变卖可以提高破产财产的整体变卖价格,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可以单独变卖。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从我国的国家性质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法律对一些物品的流通进行特别的限制。如规定枪支弹药等对公共安全关系重大的物品,禁止任意流通;黄金、白银等对稳定国家金融秩序有关

的物品,由国家专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历史文物的转让必须出售给国家指定的文物收购单位,等等。如果破产财产中有属于国家实行特别管制或者限制流通的物品,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就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该物品的流通管理规定,依照法定的方式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释义:第112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式的规定。

破产财产的变价原则上应当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财产的买卖行为。以拍卖的方式对破产财产实施变价,可以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最大化,维护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种变价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由出价最高者获得所拍卖标的物,可以保证破产财产变价的公平、公开。因此,本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以拍卖的方式进行。但破产财产的变价毕竟直接关系的是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在变价方式上也要尊重债权人的意愿。因此,本条第一款的但书规定,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如果大多数债权人认为,对部分待变价的破产财产或者全部待变价的破产财产,以拍卖以外的方式进行变价。如直接作价变卖,可以更好地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并将这一决定写入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就可以不采取拍卖的方式,而按照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规定对破产财产实施变价。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卖。即在变卖破产财产的时候,可以将破产企业的整体或者部分作为一个独立的财产进行变卖。破产企业的整体或者部分变卖,是包括各种生产力要素在内的变卖,不仅包括破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厂房、知识产权,还可以包括破产企业的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将破产企业或破产企业的某一特定营业项目进行整体或者部分变卖,不但可以提高破产财产变卖的价格,还可以维持破产企业的整体经营或者某一可以独立经营的营业项目,减少因破产企业解体对财富的贬损,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保证就业。对于破产企业中的无形财产和其他财产,如果将其单独变卖可以提高破产财产的整体变卖价格,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可以单独变卖。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从我国的国家性质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法律对一些物品的流通进行特别的限制。如规定枪支弹药等对公共安全关系重大的物品,禁止任意流通;黄金、白银等对稳定国家金融秩序有关

的物品,由国家专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历史文物的转让必须出售给国家指定的文物收购单位,等等。如果破产财产中有属于国家实行特别管制或者限制流通的物品,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就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该物品的流通管理规定,依照法定的方式予以处理。


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三包规定的释义
  • 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 务院有产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准确理解条文的 确切 ...查看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oftWord文档(2)
  •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释义
  • [释义] 本条是关于就业援助制度的基本规定. 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就业形势的严峻,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已经成为当前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对就业援助制度的方法.途径.对象等进一步予以明确,以更好地推动就业援助工作的开展也因此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一号) (相关资料: 法律8篇 行政法规2篇 部门规章293篇 司法解释5篇 其他规范性文件7篇 地方法规385篇 最高法公报案例2篇 裁判文书7093篇 修订沿革 相关论文319篇 修订沿革4篇 条文释义1篇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 ...查看


  • 契税政策讲座
  • 契 税 一. 契税的概况 (一) 契税的概念 什么是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表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理解释义: 我们从三个方面理解契税 ...查看


  • 2011916[临床路径及药物治疗释义]
  • <临床路径释义>合作项目整体方案 INTERPRETATION OF CLINICAL PATHWAY WORKBOOK <临床路径>项目合作介绉 • • • • 1 2 3 4 项目背景 合作意义 合作框架 合作优 ...查看


  • 破产债权的特征及认定原则
  • [摘要] 本论文主要介绍的是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并且由破产债权的界定.其次,介绍新旧破产界限的区别主要是清偿债务的问题上. [关键词] 破产宣告 优先受偿 债权 债务申报 Abstract:This paper mainly introd ...查看


  • 微课堂1 | 王欣新:破产法的直接调整作用
  • 作者简介:王欣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