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流程图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 、 2、实施机关名称:白银市工商局 3、具体承办机构名称:市管科 4、登记程序: (1)当事人申请; (2)当事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文件; (3)受理; (4)符合动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 5、时限:当场。
申
请
受理
登记
建立档案
1、申请地点:白银市工商局市管科。 2、申请形式:当事人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动产抵押 注销登记书、抵押物概况。 3、 (1)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 ; 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动产 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住 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 (四)担 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 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 字或者盖章。 (2)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 《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 ; 变更登记书》(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 件和授权委托书。
(3)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 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二) ;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三) ;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 ; 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 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1、 当事人将填 写好的动产抵 押登记书、动 产抵押登记变 更书、动产抵 押注销登记 书、抵押物概 况及相关资料 交登记机关; 2、 登记机关收 齐资料后当场 完成登记; 3、 资料不齐全 则退回补齐补 正。
1、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 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动 产抵押变更登记书、动产抵押 注销登
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 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 、 押变更登记书》《动产抵押注 、 销登记书》各一式四份,动产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持一 份;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留存两 份,其中一份留作动产抵押登 记档案,一份置备于《动产抵 押登记簿》中。 2、填写《动产抵押登记簿》 , 并将相应的登记书置于《动产 抵押登记簿》中供社会查阅。
1、登记后,将动产抵押登记 资料汇总编页、编目录统一 装入归入档案: 2、档案材料统一装入档案 袋,内有目录,外有编号; 3、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持合 法身份证明文件,向动产抵 押登记机关查阅、抄录或者 复印有关动产抵押登记的资 料。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流程图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 、 2、实施机关名称:白银市工商局 3、具体承办机构名称:市管科 4、登记程序: (1)当事人申请; (2)当事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文件; (3)受理; (4)符合动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 5、时限: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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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地点:白银市工商局市管科。 2、申请形式:当事人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动产抵押 注销登记书、抵押物概况。 3、 (1)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 ; 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动产 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住 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 (四)担 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 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 字或者盖章。 (2)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 《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 ; 变更登记书》(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 件和授权委托书。
(3)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 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二) ;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三) ;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 ; 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 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1、 当事人将填 写好的动产抵 押登记书、动 产抵押登记变 更书、动产抵 押注销登记 书、抵押物概 况及相关资料 交登记机关; 2、 登记机关收 齐资料后当场 完成登记; 3、 资料不齐全 则退回补齐补 正。
1、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 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动 产抵押变更登记书、动产抵押 注销登
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 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 、 押变更登记书》《动产抵押注 、 销登记书》各一式四份,动产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持一 份;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留存两 份,其中一份留作动产抵押登 记档案,一份置备于《动产抵 押登记簿》中。 2、填写《动产抵押登记簿》 , 并将相应的登记书置于《动产 抵押登记簿》中供社会查阅。
1、登记后,将动产抵押登记 资料汇总编页、编目录统一 装入归入档案: 2、档案材料统一装入档案 袋,内有目录,外有编号; 3、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持合 法身份证明文件,向动产抵 押登记机关查阅、抄录或者 复印有关动产抵押登记的资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