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东莞市从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七月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外观质量的管理,提升整个项目所有桥梁、涵洞、通道、隧道等结构物外观形象,根据本项目特点以及广东省“混凝土质量通病质量活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与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工实施细则适用于桥涵工程中承台、系梁、墩柱、盖梁、现浇箱梁、预制梁板、桥面铺装、桥台搭板、防撞护栏、涵洞通道等工程。

三、编制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GGJ130-2011)

(四)《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水运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基【2009】687号)

(五)《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厅质监字[2010]195号)

(六)《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2010年9月

(七)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4

第二章 混凝土工程管理通病的治理措施.......................4

一、建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4

二、原材料管理工作.......................................5

三、规范工程技术交底工作.................................6

四、规范检查与验收.......................................6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7

第三章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通病的治理措施...................8

一、强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查验.....................8

二、规范模板制作安装与支架搭设...........................8

三、混凝土施工工艺......................................16

第四章 质量标准..........................................20

第五章 质量记录..........................................21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21

一、安全措施.......................................... 24

二、文明措施.......................................... 23

第一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

一、管理通病:质量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不规范,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检查验收不规范,不严格,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不严。

二、施工工艺通病: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未细化,模板制作和安装质量较差,模板安装与支架搭设不规范、加固措施不到位、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规范,施工配合比不当,振捣和养护不规范,预应力张拉龄期控制不规范、孔道压浆不实。

三、实体质量通病:混凝土离散性较大,裂缝超限,钢筋布设偏差超标,保护层厚度偏差大合格率低,蜂窝麻面及露筋,预制构件外形尺寸控制不严等。

第二章 混凝土工程管理通病的治理措施

一、建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

(一)业主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处总工为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和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标段业主工程,并确定业主工程职责,并对其考核,组织并主持对工程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与验收;工程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参与各施工单位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各标段业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监理单位人员职责。监理单位总监为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和项目管理处对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制定总监办各部门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度,组织并主持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总监办各部门人员负责日常对施工单位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监理,并参与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对混凝土通病易发环节要强化要加强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施

工单位进行的混凝土通病治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要进行全面监理,并分阶段形成总结报告。

(三)各施工单位要明确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部门及施工班组;或每个分项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应制定各部门人员具体混凝土质量防治责任制度以及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落实并实施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二、原材料管理工作

(一)加强原材料进场台账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分类建立进场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使用部位、自检取样数量、进场签证监理(仅证明进场数量及批号)、自检结果及实验报告编号、报验单编号及上报日期、报验单批复日期。驻地监理同时也必须监理材料进场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批次、使用部位、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抽样取样数量、抽检结果及实验报告编号、报验单编号及上报日期、报验单批复日期。

(二)原材料试验台账登记制度。各施工单位工地实验室应分类建立原材料检验台账,该台账应与进场台账向对应。原材料试验报告中应注明。经检验的原材料为拟用的工程部位(或分项工程)。原材料试验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使用部位、自检取样数量、自检取样见证监理、自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

(三)原材料、半成品报验程序。经自检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需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经自检或抽检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清除施工现场。并在材料进场台账中注明具体情况。

(四)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材料的平行试验检测工作。抽检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机取样,样品要具代表性且有施工单位试验工程师、驻地监理现场签字。抽检样品应一式两份,一分检验,另一份留样,留样样品宜保留不少于三个月。监理中心实验室要对各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抽检试验分别、分类建立台账。抽检试验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使用部位、抽检取样数量、抽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

三、规范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一)施工前技术准备工作交底。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二)施工过程中变更交底。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业主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应在执行前向现场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书面交底。

四、规范检查与验收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控制程序,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监控、现场混凝土的验收、模板、支架检查、钢筋制作与安装自检、分项工程验收等都应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自检制度,明确具体工作程序。监理单位应按各工程重要性实行分级验收制度,明确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个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监理单

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检验申请后,应于4小时内到场验收。 (一)严格执行项目首件认可管理办法

所有分项工程原则上必须实施首件认可制度,对于通道台身、桥梁墩台身、应单独做试验件,试验墩台身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实体工程的施工。在其他外露工程实体首件外观若存在较大烂根缺角的,应坚决予以返工。

(二)加强现场管理。各混凝土施工班组必须配备专门的施工技术人员,并全程旁站混凝土浇筑过程,重点督促施工人员落实方案中的模板工艺、布料工艺、振捣工艺、养生等细节;除规定应旁站的监理人员外,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混凝土浇筑中加强巡查,工序检查必须到场并及时完善记录。

(三)检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在混凝土结构物施工时,各道工序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前应当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应当施工班组先自检,合格后同时报项目部施工员和质检工程师(各标段必须配备1-3名质检工程师)符合要求后,由质检工程师向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手册下册》工序检查验收程序,要求业主参加的应知会业主工程师。对于重要或比较复杂的项目验收,应当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参与验收,并邀请项目管理处派人参加。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

(一)责任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商品混凝土现场质量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商品混凝土现场质量负监理责任;审查材料员、试验员、操作员等工种是否持证上岗及计量、搅拌设备的性能是否稳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还应对搅拌站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进行

不定期抽查;对较为重要的结构物监理工程师必须到搅拌站检查混凝土实际的施工配合比。

(二)混凝土的现场查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认真把关,要每车查验混凝土的坍落度与和易性;施工单位要对混凝土拌合时间、运输时间、浇筑时间、待料时间进行控制,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准备了雨天、高温天气情况下的防范配套措施。搅拌站在生产混凝土过程当中,搅拌站和施工现场必须各自按规定频次留置混凝土试块;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施工应在现场制作试件,监理对施工单位留取混凝土试块进行见证并留置平行检测的试件验证商品混凝土强度。

第三章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通病的治理措施

一、强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查验 (一)细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案要具体:包括场地布置、模板加工、脱模剂涂刷与维护、模板拼缝处理、支架方案、预压方案、混凝土坍落度值控制措施、浇筑过程中的层厚控制措施、振捣工艺、拆模具体时间标准、养生方法等细节均应明确。

(二)方案检查与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核,提出详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施工过程中按批准的工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应下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规范模板制作安装及支架搭设

(一)方案审批与现场检查验收

1、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编写完方案后内部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和业主进行审查确认。

(2)超高24m以上的高空作业的模板、支架必须要经过业主工程部与安全部批准。

2、模板验收程序与内容。

安装前应用打磨机清除铁锈与附在模板上的杂物,并对模板表面突起部分进行修整,保证模板表面的光洁度与平整度。脱模剂宜选用模板漆、机油、色拉油等,严禁使用废机油。在安装外露混凝土模板以前,施工单位必须报验监理工程师,填报模板安装申请表,表格内容包含模板平整度、光洁度、脱模剂涂涮是否均匀等文字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表面光洁度及平整度、脱模剂涂涮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监理意见同意与否。

3、支架搭设验收程序与内容。

(1)地基处理完成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支架搭设。

(2)支架验收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实行工序验收制度。支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单元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25米以上的支架,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

(3)支架搭设完毕,架设作业班组首先按施工要求先进行全面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支架使用许可证》,验收人员对验收结论要签字认可。

(4)支架总体验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并对验收结论签字认可。

(5)支架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定为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a、支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b、支架的布置、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立杆垂直度等的偏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c、各杆件搭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是否满足安全可靠要求。 d、大型支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

e、支架的基础处理、埋设是否正确和安全可靠。 f、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支架检查验收的方法应按逐层、逐流水段进行。并根据验收的主要内容编制检查验收表,对照检查验收表逐项检查。

(二)模板与支架设计内容要求

1、模板、支架的设计,应根据结构型式、跨径、施工组织设计、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及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

2、绘制模板支架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详图以及特殊部位详图。

3、应编制模板、支架材料数量表。

4、应编制模板、支架设计说明书。

5、应编制模板与支架的周转使用方式和计划,

6制定技术与安全措施包括:模板、支架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空洞)的处理方法、安全措施等。

(三)模板制作与安装规定

1、钢模板制作

(1)钢模模板委托加工的技术要求应明确,并严格验收,加工后的模板应表面整,无焊接变形,焊缝饱满并打摩平滑,并应保证模板之间连接紧密,无缝隙。宜采用企口缝,提高接缝平顺度和防止漏浆。

(2)模板必须具有足够刚度和强度,一般要求钢模板面板板材厚度应不小于6mm,每平方米的变形量应小于1.5mm。

2、模板安装的技术要求

(1)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设。模板不应与支架联接(模板与支架整体设计时除外),避免引起模板变形。

(2)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基础侧模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固定,墩、台、梁的侧模可设拉杆固定。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杆拔出或不拔出的要求(外露结构物拉杆均按拔出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3)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4)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变形值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

(5)当结构自重和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跨径的1/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和1/2 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挠度。纵桥向预拱度可按抛物线或圆曲线分配。

(6)大于13m预制空心板梁内模严禁用冲充气胶囊芯模。冲充气胶囊芯模在工厂制作时,应规定充气变形值,保证制作误差不大于设计规定的误差要求。

(7)盖梁底模支架如用抱箍加工字钢时,应在两墩中间增加临时支撑,防止工字钢挠度变形太大。盖梁底模板的支撑方木尺寸大小应一致,厚度大小相差不应大于5mm。

(四)支架制作与安装

1、支架材料

可采用型钢、钢管、常备式钢构件等作为支架的材料设备,以常备式钢构件组成的钢排架,其纵、横向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组合,以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并应设置足够的斜撑、扣件和缆风绳,以保证排架的稳定。

2、满堂支架

满堂支架可采用碗扣、轮扣和钢管扣件等定型钢管支架产品,门式支架禁止使用。满布支架的地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完善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避免产生过大沉降;对支架应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应加强斜向连接与支撑,以保证支架的整体稳定。

3、支架预拱度设置

支架应预留施工拱度,在确定施工拱度值时,应考虑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沉陷值:木与木每个接头顺纹沉陷约2mm,横纹沉陷为3mm;基础底梁置于砂土上沉陷5~10mm,底梁置于粘土上沉陷10~20mm,底梁置于砌石或混凝土上沉陷约3mm。

4、支架安装要求

(1)支架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

地基采用C20混凝土硬化,振动。①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

硬化宽度和长度应超出支架范围0.5m,立柱底端应设垫木以分布和传递压力,垫

板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不小于20cm,处理后的地基应注意排水支架搭设四周1m范围内应无积水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的沉降量,②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加设护桩,夜间应采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坚固的防撞设施。

(2)支架在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3)对安装完成的支架宜采用与结构重力分部相对应的等载预压消除支架的非弹性变形,并观测支架顶面的沉落量。

5、支架其他规定

(1)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1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少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表1 剪刀撑跨越立杆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45 7 50° 6 60°5 b、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采用搭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根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较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d、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支架应在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支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

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置顶连续设置如下图:

(2)双排支架斜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成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撑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较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当斜撑超过2个步距时,宜相交在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

根水平横向杆,将斜撑固定在其伸出端上。如下图:

b、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支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双排支架,出拐角应设置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c、开口型双排支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斜道

①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高度小于6m的双排架,宜采用一字斜道;

b、 高度大于6m的双排架,宜采用之字斜道

②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斜道应附着双排架。

b)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道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c、拐角处应设置平台、其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d、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与挡脚板;栏杆高度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小于0.18m。

(四)模板、支架的拆除

1、拆除期限的规定

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等级来决定。

(1)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 时方可拆除侧模板。

(2)芯模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现象时,方可拔除,拔除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0.4~0.8MPa 时为宜,抽拔时不应损伤结构混凝土。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 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 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拆除。如设计上对拆除承重模板、支架另有规定,应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2、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1)模板支架拆除前应向工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模板支架拆除应按设计要求的顺序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拆除时严禁将模板从高处向下抛扔。

(3)卸落支架应按拟定的卸落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

五、混凝土施工工艺

(一)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

1、含水量控制。除了按规定对含水量进行调整外,还应考虑混凝土浇筑环境影响。低温天气下下施工,水分蒸发散失不大,可以不予考虑。但在高温天气下,如炎热夏天,水分会大量蒸发散失,这时应适当增加水拌合水量,弥补这一这一部分损失,保证混凝土的正常用水量。

2、碎石级配变动。由于设计配合比碎石采用的连续级配,用2种粒径以上的碎石按比例掺配,试验配合比会注明碎石的掺配比例,往往在施工过程中不会改变掺配比例的,但实际中碎石级配会有波动,当波动较大时,应当按实际筛分结果根据级配变化情况选出最佳的掺配比例,有利于混凝土工程质量。

3、集料密度变化。当集料密度发生较大变化时,会引起超方或亏方。亏方会造成经济损失,加大成本投入;超方等于实际水泥用量比原配合比减少,会使混凝土强度降低。当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设计值偏差大于2%时,施工配合比应当根据实测数据及时予以一定幅度的调整,合理地执行试验配合比。

(二)混凝土的浇注与振捣

混凝土的浇注与振捣应建立岗位职责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任,现场挂牌监督。特别在浇筑大型方柱、薄壁高墩、张拉锚垫板区混凝土浇筑前要进行

定人、定岗,并制定奖惩办法。

1、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超过2m时,要用串筒或溜槽等下料,倾落高度超过10米时,应设减速装置,避免混凝土的离析;

2、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注,应在混凝土初凝前浇注完成上层混凝土。上层与下层浇筑时,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1.5m以上。在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升高,应保持水平分层。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每层层厚不得超过30cm。

3、控制振捣间距,插入式振捣器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半径为30cm),与侧模应保持5-10cm的距离;

4、插入式振动棒的操作方法:要快插满拔,拔管速度不得大于2cm/s;分层浇注时,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10cm,力求上下层紧密结合;每一处振动完毕后应徐徐提出振动棒;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及其他预埋件;振捣时间一般可掌握为每插点20s左右(随混凝土坍落度的变小而增大);垂直快速插入混凝土内,每在一个位置上的振动时间,应保证混凝土获得足够的密实度,并将混凝土内靠近模板边的气泡振出混凝土外,或引到振动棒周边排出,但要注意不要振动过度,防止混凝土表面出现砂面。振捣器拔出混凝土时速度要慢,保证振动棒周围的空气能够跟随振动棒引出。每层混凝土振捣过后要用捣固铲沿模板插边,将模边滞留的气泡、砂线排除。

5、控制振捣时间,做到不欠振、不过振。对每一振动部位,必须振动到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密实的标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气泡,表面呈现平坦、泛浆。

6、控制振捣程序,先周围后中间,并注意混凝土摊铺四周高,中间低,以

便把气泡往中间赶,避免聚集在模板处。

7、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或浇筑完成时,如混凝土表面泌水较多,须在不扰动已经已浇混凝土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将水排除。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泌水。

(三)混凝土施工缝处理

1、施工缝处理时间要求。混凝土初凝以后,不能过早地在上面浇筑新的混凝土层,否则在振捣新浇筑的混凝土时,会破坏已初凝混凝土的内部结构和混凝土与钢筋的黏结,所以必须等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上时,才能继续浇筑混凝土。

2、混凝土凿毛处理要求。重新浇筑混凝土之间应清除施工缝表面的水泥浆、垃圾、松动的砂石和软弱层,以及钢筋表面的油污、泥锈和砂浆等杂物;采用表面涂刷缓凝剂处理的垂直施工缝,应在拆模后即用钢丝刷或压力水清除表层水泥浆,使石子外露。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将其表面凿毛,然后把施工缝表面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润湿,但低洼处不得有积水。

3、二次浇筑应铺水泥砂浆。前在浇筑混凝土时,为防止水平施工缝处形成石子密集区而影响混凝土强度,宜在浇筑混凝土前在水平施工缝处先铺一层厚度为10~15mm的、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垂直施工缝处也应先刷一遍水泥浆(水泥:水=1∶0.4),然后开始浇筑混凝土。

(四)混凝土拆模及养护措施

1、拆除模板

(1)拆除模板应按按模板支架章节关于有关模板拆除拆模拆除时间与技术规定要求执行。

(2)吊运时严禁模板碰撞棱角。

(3)模板拆除后,应对混凝土结构物表面锈迹、油污、木锯末等进行清除干净,并加强成品保护。

2、养护

(1)拆模后,对混凝土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最少为7d。

(2)单位工程尽可能采用同一条件养护,结构物在拆模之前应保持连续湿润,否则颜色会不一致。

(3)混凝土浇筑完,表面应立即覆盖塑料膜,初凝后撤去塑料膜,用浸湿的粗麻布覆盖,经常洒水,保湿状态至少7天左右。构造物竖直面拆模后,宜立即用湿粗麻布把构件缠起来,麻布处整个用塑料膜包紧,至少7天保湿。湿养护不间断,不得形成干湿循环。

(4)、用水养护方式规定。为保证混凝土养生的稳定性,应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对不同混凝土结构物采取不同方式养生。对桥梁下部结构混凝土的养生,宜在下部结构附近取水养生,保持混凝土养生不间断。桥梁上部结构如现浇梁以及桥面及附属工程的混凝土养生,应采用PVC管固定在梁板上或支架上,宜采取打井抽水水方式对上述结构物进行养生。预制梁板养生应采用固定PVC水管钻眼喷淋养护。

(五)预应力张拉龄期控制、孔道压浆质量控制

1、张拉龄期的要求必需是砼的抗压强度及弹性模量同时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张拉。要控制预应力开始张拉的时间,实行强度和龄期双控,不仅要砼强度达到100%或设计规定的张拉强度,还要控制砼浇筑后的最短龄期一般以7d后张拉为宜。

2、孔道压浆质量控制措施

(1)灌浆用的水泥应是新出厂的,一般宜采用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2)灰浆的配合比,必须结合施工季节、使用材料、现场条件等灵活选取,并通过试配试验确定,水灰比一般为0.4~0.45,膨胀剂为铝粉,掺量为水泥重量的万分之一,铝粉需要脱脂处理。

(3)灌注前应检查灌注通道的管道状态是否通畅,孔道应在灌注前用压力水冲洗。

(4)张拉后应尽早进行孔道压浆,压浆应缓慢、均匀、连续进行,压浆的最大压力一般为0.5~0.7MP。

(5)每孔道应一次灌成,中途不应停顿。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对管道压浆的机械设备是否完好、灰浆质量、工艺过程等全面掌控,施工单位的技术主管、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压浆过程的旁站监督,重点检查压浆的充实度和饱满度,凡检验压浆不饱满的构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质量标准

承台、系梁、墩柱、盖梁、现浇箱梁、预制梁板、桥面铺装、桥台搭板、防撞护栏、涵洞通道混凝土质量标准详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按照上述标准,缺陷值量化计算方法及处理办法如下:

1、蜂窝麻面面积以单个构件的各侧面为基准单位,采用网格法进行测量,计算出该合计缺陷面积,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4%时必须作返工处理。

2、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按规定测出点的合格率低于80%的,混凝土施工模板必须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节段错台超出5mm的,必须对混凝土进行切割

打磨处理。

3、非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15mm必须处理;非受力裂缝长度超过结构断面尺寸1/3的应暂停该结构混凝土施工,要求查明深度与宽度,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解决办法。

4、线条不顺直部分通过拉线测得,如突出或凹进超出1cm的,应予应处理。如线条不顺直段超出该结构物断面尺寸的25%的,应停止该施工班组作业,查找原因并认真总结制定应对办法经监理与业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五章 质量记录

1、原材料试验检测记录

2、测量放样记录

3、模板安装检查记录

4、混凝土施工记录检查记录

5、成品检查记录

6、结构物混凝土评定记录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措施

(一)模板

1、工作前应戴好安全帽,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索系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

2、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设支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高处作业要系牢安全带。

3、不得在支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4、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

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5、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模板时,应防止整块模板掉下,以免伤人。

6、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8、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支架

1、支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作业,在2m以上的均为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从事支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支架的基本技术知识,并持证上岗。

3、支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支架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15m以下)。

4、对25m以上的大型支架、悬空支架及特殊安全要求的支架,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每榀支架设专门责任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破坏。

5、当有6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天气时,应停止支架搭设和拆除工作。

6、不得在支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凡在支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8、根据现场具体环境,在支架的外侧及顶部设醒目的安全标志、信号旗(灯),以防过往车辆及吊机运行中碰撞支架。

9、安全防护

支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物件发生滚落、滑落,防止发生人员坠落、滑倒、物体打击等。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支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设安全带母线或挂设安全网;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2)支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并绑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立网、护栏、跳板防护。

(3)贴近或穿过支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棚;上下支架有高度差的出入口应设踏步和护栏;支架的爬梯踏步在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爬梯须设置扶手。爬梯施工参照支架斜道要求。

二、文明施工

(一)桥梁墩柱、盖梁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标识牌,标识牌大小为0.3m×0.5m,蓝底白字、宋体,包括墩台编号、墩高、结构类型、砼标号、施工班组等内容。

(二)每个墩台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编墩、台号。将其标注在左、右幅外侧墩柱、台身上,具体要求如下:

(1)编号路线里程增长方向分沿左、右幅从起点桥台、墩柱到终点桥台按数字从0、1、2、3…进行编号;

(2)墩柱、台身上编号大小为0.25m×0.4m,蓝底白字、宋体,用胶质纸张标注于距盖梁底3

米处。

(三)施工现场的半成品、原材料构件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和公用设施。材料要堆放整齐,散料要设拦,块料要叠放,叠放高度不超过1.6m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

(五)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未经不得沉淀排入河流。废浆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运输。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东莞市从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七月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外观质量的管理,提升整个项目所有桥梁、涵洞、通道、隧道等结构物外观形象,根据本项目特点以及广东省“混凝土质量通病质量活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与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工实施细则适用于桥涵工程中承台、系梁、墩柱、盖梁、现浇箱梁、预制梁板、桥面铺装、桥台搭板、防撞护栏、涵洞通道等工程。

三、编制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GGJ130-2011)

(四)《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水运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基【2009】687号)

(五)《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厅质监字[2010]195号)

(六)《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2010年9月

(七)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4

第二章 混凝土工程管理通病的治理措施.......................4

一、建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4

二、原材料管理工作.......................................5

三、规范工程技术交底工作.................................6

四、规范检查与验收.......................................6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7

第三章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通病的治理措施...................8

一、强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查验.....................8

二、规范模板制作安装与支架搭设...........................8

三、混凝土施工工艺......................................16

第四章 质量标准..........................................20

第五章 质量记录..........................................21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21

一、安全措施.......................................... 24

二、文明措施.......................................... 23

第一章 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

一、管理通病:质量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不规范,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检查验收不规范,不严格,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不严。

二、施工工艺通病: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未细化,模板制作和安装质量较差,模板安装与支架搭设不规范、加固措施不到位、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规范,施工配合比不当,振捣和养护不规范,预应力张拉龄期控制不规范、孔道压浆不实。

三、实体质量通病:混凝土离散性较大,裂缝超限,钢筋布设偏差超标,保护层厚度偏差大合格率低,蜂窝麻面及露筋,预制构件外形尺寸控制不严等。

第二章 混凝土工程管理通病的治理措施

一、建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

(一)业主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处总工为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和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标段业主工程,并确定业主工程职责,并对其考核,组织并主持对工程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与验收;工程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参与各施工单位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各标段业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监理单位人员职责。监理单位总监为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和项目管理处对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制定总监办各部门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度,组织并主持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总监办各部门人员负责日常对施工单位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监理,并参与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对混凝土通病易发环节要强化要加强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施

工单位进行的混凝土通病治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要进行全面监理,并分阶段形成总结报告。

(三)各施工单位要明确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部门及施工班组;或每个分项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应制定各部门人员具体混凝土质量防治责任制度以及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落实并实施混凝土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二、原材料管理工作

(一)加强原材料进场台账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分类建立进场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使用部位、自检取样数量、进场签证监理(仅证明进场数量及批号)、自检结果及实验报告编号、报验单编号及上报日期、报验单批复日期。驻地监理同时也必须监理材料进场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批次、使用部位、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抽样取样数量、抽检结果及实验报告编号、报验单编号及上报日期、报验单批复日期。

(二)原材料试验台账登记制度。各施工单位工地实验室应分类建立原材料检验台账,该台账应与进场台账向对应。原材料试验报告中应注明。经检验的原材料为拟用的工程部位(或分项工程)。原材料试验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使用部位、自检取样数量、自检取样见证监理、自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

(三)原材料、半成品报验程序。经自检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需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经自检或抽检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清除施工现场。并在材料进场台账中注明具体情况。

(四)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材料的平行试验检测工作。抽检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机取样,样品要具代表性且有施工单位试验工程师、驻地监理现场签字。抽检样品应一式两份,一分检验,另一份留样,留样样品宜保留不少于三个月。监理中心实验室要对各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抽检试验分别、分类建立台账。抽检试验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使用部位、抽检取样数量、抽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

三、规范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一)施工前技术准备工作交底。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二)施工过程中变更交底。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业主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应在执行前向现场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书面交底。

四、规范检查与验收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控制程序,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监控、现场混凝土的验收、模板、支架检查、钢筋制作与安装自检、分项工程验收等都应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自检制度,明确具体工作程序。监理单位应按各工程重要性实行分级验收制度,明确在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个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监理单

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检验申请后,应于4小时内到场验收。 (一)严格执行项目首件认可管理办法

所有分项工程原则上必须实施首件认可制度,对于通道台身、桥梁墩台身、应单独做试验件,试验墩台身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实体工程的施工。在其他外露工程实体首件外观若存在较大烂根缺角的,应坚决予以返工。

(二)加强现场管理。各混凝土施工班组必须配备专门的施工技术人员,并全程旁站混凝土浇筑过程,重点督促施工人员落实方案中的模板工艺、布料工艺、振捣工艺、养生等细节;除规定应旁站的监理人员外,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混凝土浇筑中加强巡查,工序检查必须到场并及时完善记录。

(三)检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在混凝土结构物施工时,各道工序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前应当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应当施工班组先自检,合格后同时报项目部施工员和质检工程师(各标段必须配备1-3名质检工程师)符合要求后,由质检工程师向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手册下册》工序检查验收程序,要求业主参加的应知会业主工程师。对于重要或比较复杂的项目验收,应当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参与验收,并邀请项目管理处派人参加。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

(一)责任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商品混凝土现场质量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商品混凝土现场质量负监理责任;审查材料员、试验员、操作员等工种是否持证上岗及计量、搅拌设备的性能是否稳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还应对搅拌站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进行

不定期抽查;对较为重要的结构物监理工程师必须到搅拌站检查混凝土实际的施工配合比。

(二)混凝土的现场查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认真把关,要每车查验混凝土的坍落度与和易性;施工单位要对混凝土拌合时间、运输时间、浇筑时间、待料时间进行控制,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准备了雨天、高温天气情况下的防范配套措施。搅拌站在生产混凝土过程当中,搅拌站和施工现场必须各自按规定频次留置混凝土试块;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施工应在现场制作试件,监理对施工单位留取混凝土试块进行见证并留置平行检测的试件验证商品混凝土强度。

第三章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通病的治理措施

一、强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查验 (一)细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案要具体:包括场地布置、模板加工、脱模剂涂刷与维护、模板拼缝处理、支架方案、预压方案、混凝土坍落度值控制措施、浇筑过程中的层厚控制措施、振捣工艺、拆模具体时间标准、养生方法等细节均应明确。

(二)方案检查与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核,提出详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施工过程中按批准的工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应下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规范模板制作安装及支架搭设

(一)方案审批与现场检查验收

1、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编写完方案后内部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和业主进行审查确认。

(2)超高24m以上的高空作业的模板、支架必须要经过业主工程部与安全部批准。

2、模板验收程序与内容。

安装前应用打磨机清除铁锈与附在模板上的杂物,并对模板表面突起部分进行修整,保证模板表面的光洁度与平整度。脱模剂宜选用模板漆、机油、色拉油等,严禁使用废机油。在安装外露混凝土模板以前,施工单位必须报验监理工程师,填报模板安装申请表,表格内容包含模板平整度、光洁度、脱模剂涂涮是否均匀等文字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表面光洁度及平整度、脱模剂涂涮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监理意见同意与否。

3、支架搭设验收程序与内容。

(1)地基处理完成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支架搭设。

(2)支架验收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实行工序验收制度。支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单元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25米以上的支架,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

(3)支架搭设完毕,架设作业班组首先按施工要求先进行全面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支架使用许可证》,验收人员对验收结论要签字认可。

(4)支架总体验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并对验收结论签字认可。

(5)支架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定为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a、支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b、支架的布置、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立杆垂直度等的偏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c、各杆件搭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是否满足安全可靠要求。 d、大型支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

e、支架的基础处理、埋设是否正确和安全可靠。 f、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支架检查验收的方法应按逐层、逐流水段进行。并根据验收的主要内容编制检查验收表,对照检查验收表逐项检查。

(二)模板与支架设计内容要求

1、模板、支架的设计,应根据结构型式、跨径、施工组织设计、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及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

2、绘制模板支架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详图以及特殊部位详图。

3、应编制模板、支架材料数量表。

4、应编制模板、支架设计说明书。

5、应编制模板与支架的周转使用方式和计划,

6制定技术与安全措施包括:模板、支架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空洞)的处理方法、安全措施等。

(三)模板制作与安装规定

1、钢模板制作

(1)钢模模板委托加工的技术要求应明确,并严格验收,加工后的模板应表面整,无焊接变形,焊缝饱满并打摩平滑,并应保证模板之间连接紧密,无缝隙。宜采用企口缝,提高接缝平顺度和防止漏浆。

(2)模板必须具有足够刚度和强度,一般要求钢模板面板板材厚度应不小于6mm,每平方米的变形量应小于1.5mm。

2、模板安装的技术要求

(1)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设。模板不应与支架联接(模板与支架整体设计时除外),避免引起模板变形。

(2)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基础侧模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固定,墩、台、梁的侧模可设拉杆固定。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杆拔出或不拔出的要求(外露结构物拉杆均按拔出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3)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4)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变形值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

(5)当结构自重和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跨径的1/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和1/2 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挠度。纵桥向预拱度可按抛物线或圆曲线分配。

(6)大于13m预制空心板梁内模严禁用冲充气胶囊芯模。冲充气胶囊芯模在工厂制作时,应规定充气变形值,保证制作误差不大于设计规定的误差要求。

(7)盖梁底模支架如用抱箍加工字钢时,应在两墩中间增加临时支撑,防止工字钢挠度变形太大。盖梁底模板的支撑方木尺寸大小应一致,厚度大小相差不应大于5mm。

(四)支架制作与安装

1、支架材料

可采用型钢、钢管、常备式钢构件等作为支架的材料设备,以常备式钢构件组成的钢排架,其纵、横向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组合,以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并应设置足够的斜撑、扣件和缆风绳,以保证排架的稳定。

2、满堂支架

满堂支架可采用碗扣、轮扣和钢管扣件等定型钢管支架产品,门式支架禁止使用。满布支架的地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完善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避免产生过大沉降;对支架应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应加强斜向连接与支撑,以保证支架的整体稳定。

3、支架预拱度设置

支架应预留施工拱度,在确定施工拱度值时,应考虑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沉陷值:木与木每个接头顺纹沉陷约2mm,横纹沉陷为3mm;基础底梁置于砂土上沉陷5~10mm,底梁置于粘土上沉陷10~20mm,底梁置于砌石或混凝土上沉陷约3mm。

4、支架安装要求

(1)支架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

地基采用C20混凝土硬化,振动。①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

硬化宽度和长度应超出支架范围0.5m,立柱底端应设垫木以分布和传递压力,垫

板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不小于20cm,处理后的地基应注意排水支架搭设四周1m范围内应无积水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的沉降量,②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加设护桩,夜间应采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坚固的防撞设施。

(2)支架在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3)对安装完成的支架宜采用与结构重力分部相对应的等载预压消除支架的非弹性变形,并观测支架顶面的沉落量。

5、支架其他规定

(1)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1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少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表1 剪刀撑跨越立杆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45 7 50° 6 60°5 b、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采用搭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根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较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d、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支架应在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支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

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置顶连续设置如下图:

(2)双排支架斜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成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撑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较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当斜撑超过2个步距时,宜相交在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

根水平横向杆,将斜撑固定在其伸出端上。如下图:

b、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支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双排支架,出拐角应设置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c、开口型双排支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斜道

①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高度小于6m的双排架,宜采用一字斜道;

b、 高度大于6m的双排架,宜采用之字斜道

②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斜道应附着双排架。

b)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道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c、拐角处应设置平台、其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d、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与挡脚板;栏杆高度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小于0.18m。

(四)模板、支架的拆除

1、拆除期限的规定

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等级来决定。

(1)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 时方可拆除侧模板。

(2)芯模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现象时,方可拔除,拔除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0.4~0.8MPa 时为宜,抽拔时不应损伤结构混凝土。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 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 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拆除。如设计上对拆除承重模板、支架另有规定,应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2、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1)模板支架拆除前应向工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模板支架拆除应按设计要求的顺序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拆除时严禁将模板从高处向下抛扔。

(3)卸落支架应按拟定的卸落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

五、混凝土施工工艺

(一)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

1、含水量控制。除了按规定对含水量进行调整外,还应考虑混凝土浇筑环境影响。低温天气下下施工,水分蒸发散失不大,可以不予考虑。但在高温天气下,如炎热夏天,水分会大量蒸发散失,这时应适当增加水拌合水量,弥补这一这一部分损失,保证混凝土的正常用水量。

2、碎石级配变动。由于设计配合比碎石采用的连续级配,用2种粒径以上的碎石按比例掺配,试验配合比会注明碎石的掺配比例,往往在施工过程中不会改变掺配比例的,但实际中碎石级配会有波动,当波动较大时,应当按实际筛分结果根据级配变化情况选出最佳的掺配比例,有利于混凝土工程质量。

3、集料密度变化。当集料密度发生较大变化时,会引起超方或亏方。亏方会造成经济损失,加大成本投入;超方等于实际水泥用量比原配合比减少,会使混凝土强度降低。当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设计值偏差大于2%时,施工配合比应当根据实测数据及时予以一定幅度的调整,合理地执行试验配合比。

(二)混凝土的浇注与振捣

混凝土的浇注与振捣应建立岗位职责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任,现场挂牌监督。特别在浇筑大型方柱、薄壁高墩、张拉锚垫板区混凝土浇筑前要进行

定人、定岗,并制定奖惩办法。

1、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超过2m时,要用串筒或溜槽等下料,倾落高度超过10米时,应设减速装置,避免混凝土的离析;

2、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注,应在混凝土初凝前浇注完成上层混凝土。上层与下层浇筑时,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1.5m以上。在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升高,应保持水平分层。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每层层厚不得超过30cm。

3、控制振捣间距,插入式振捣器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半径为30cm),与侧模应保持5-10cm的距离;

4、插入式振动棒的操作方法:要快插满拔,拔管速度不得大于2cm/s;分层浇注时,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10cm,力求上下层紧密结合;每一处振动完毕后应徐徐提出振动棒;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及其他预埋件;振捣时间一般可掌握为每插点20s左右(随混凝土坍落度的变小而增大);垂直快速插入混凝土内,每在一个位置上的振动时间,应保证混凝土获得足够的密实度,并将混凝土内靠近模板边的气泡振出混凝土外,或引到振动棒周边排出,但要注意不要振动过度,防止混凝土表面出现砂面。振捣器拔出混凝土时速度要慢,保证振动棒周围的空气能够跟随振动棒引出。每层混凝土振捣过后要用捣固铲沿模板插边,将模边滞留的气泡、砂线排除。

5、控制振捣时间,做到不欠振、不过振。对每一振动部位,必须振动到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密实的标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气泡,表面呈现平坦、泛浆。

6、控制振捣程序,先周围后中间,并注意混凝土摊铺四周高,中间低,以

便把气泡往中间赶,避免聚集在模板处。

7、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或浇筑完成时,如混凝土表面泌水较多,须在不扰动已经已浇混凝土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将水排除。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泌水。

(三)混凝土施工缝处理

1、施工缝处理时间要求。混凝土初凝以后,不能过早地在上面浇筑新的混凝土层,否则在振捣新浇筑的混凝土时,会破坏已初凝混凝土的内部结构和混凝土与钢筋的黏结,所以必须等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上时,才能继续浇筑混凝土。

2、混凝土凿毛处理要求。重新浇筑混凝土之间应清除施工缝表面的水泥浆、垃圾、松动的砂石和软弱层,以及钢筋表面的油污、泥锈和砂浆等杂物;采用表面涂刷缓凝剂处理的垂直施工缝,应在拆模后即用钢丝刷或压力水清除表层水泥浆,使石子外露。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将其表面凿毛,然后把施工缝表面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润湿,但低洼处不得有积水。

3、二次浇筑应铺水泥砂浆。前在浇筑混凝土时,为防止水平施工缝处形成石子密集区而影响混凝土强度,宜在浇筑混凝土前在水平施工缝处先铺一层厚度为10~15mm的、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垂直施工缝处也应先刷一遍水泥浆(水泥:水=1∶0.4),然后开始浇筑混凝土。

(四)混凝土拆模及养护措施

1、拆除模板

(1)拆除模板应按按模板支架章节关于有关模板拆除拆模拆除时间与技术规定要求执行。

(2)吊运时严禁模板碰撞棱角。

(3)模板拆除后,应对混凝土结构物表面锈迹、油污、木锯末等进行清除干净,并加强成品保护。

2、养护

(1)拆模后,对混凝土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最少为7d。

(2)单位工程尽可能采用同一条件养护,结构物在拆模之前应保持连续湿润,否则颜色会不一致。

(3)混凝土浇筑完,表面应立即覆盖塑料膜,初凝后撤去塑料膜,用浸湿的粗麻布覆盖,经常洒水,保湿状态至少7天左右。构造物竖直面拆模后,宜立即用湿粗麻布把构件缠起来,麻布处整个用塑料膜包紧,至少7天保湿。湿养护不间断,不得形成干湿循环。

(4)、用水养护方式规定。为保证混凝土养生的稳定性,应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对不同混凝土结构物采取不同方式养生。对桥梁下部结构混凝土的养生,宜在下部结构附近取水养生,保持混凝土养生不间断。桥梁上部结构如现浇梁以及桥面及附属工程的混凝土养生,应采用PVC管固定在梁板上或支架上,宜采取打井抽水水方式对上述结构物进行养生。预制梁板养生应采用固定PVC水管钻眼喷淋养护。

(五)预应力张拉龄期控制、孔道压浆质量控制

1、张拉龄期的要求必需是砼的抗压强度及弹性模量同时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张拉。要控制预应力开始张拉的时间,实行强度和龄期双控,不仅要砼强度达到100%或设计规定的张拉强度,还要控制砼浇筑后的最短龄期一般以7d后张拉为宜。

2、孔道压浆质量控制措施

(1)灌浆用的水泥应是新出厂的,一般宜采用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2)灰浆的配合比,必须结合施工季节、使用材料、现场条件等灵活选取,并通过试配试验确定,水灰比一般为0.4~0.45,膨胀剂为铝粉,掺量为水泥重量的万分之一,铝粉需要脱脂处理。

(3)灌注前应检查灌注通道的管道状态是否通畅,孔道应在灌注前用压力水冲洗。

(4)张拉后应尽早进行孔道压浆,压浆应缓慢、均匀、连续进行,压浆的最大压力一般为0.5~0.7MP。

(5)每孔道应一次灌成,中途不应停顿。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对管道压浆的机械设备是否完好、灰浆质量、工艺过程等全面掌控,施工单位的技术主管、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压浆过程的旁站监督,重点检查压浆的充实度和饱满度,凡检验压浆不饱满的构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质量标准

承台、系梁、墩柱、盖梁、现浇箱梁、预制梁板、桥面铺装、桥台搭板、防撞护栏、涵洞通道混凝土质量标准详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按照上述标准,缺陷值量化计算方法及处理办法如下:

1、蜂窝麻面面积以单个构件的各侧面为基准单位,采用网格法进行测量,计算出该合计缺陷面积,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4%时必须作返工处理。

2、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按规定测出点的合格率低于80%的,混凝土施工模板必须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节段错台超出5mm的,必须对混凝土进行切割

打磨处理。

3、非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15mm必须处理;非受力裂缝长度超过结构断面尺寸1/3的应暂停该结构混凝土施工,要求查明深度与宽度,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解决办法。

4、线条不顺直部分通过拉线测得,如突出或凹进超出1cm的,应予应处理。如线条不顺直段超出该结构物断面尺寸的25%的,应停止该施工班组作业,查找原因并认真总结制定应对办法经监理与业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五章 质量记录

1、原材料试验检测记录

2、测量放样记录

3、模板安装检查记录

4、混凝土施工记录检查记录

5、成品检查记录

6、结构物混凝土评定记录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措施

(一)模板

1、工作前应戴好安全帽,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索系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

2、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设支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高处作业要系牢安全带。

3、不得在支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4、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

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5、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模板时,应防止整块模板掉下,以免伤人。

6、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8、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支架

1、支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作业,在2m以上的均为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从事支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支架的基本技术知识,并持证上岗。

3、支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支架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15m以下)。

4、对25m以上的大型支架、悬空支架及特殊安全要求的支架,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每榀支架设专门责任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破坏。

5、当有6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天气时,应停止支架搭设和拆除工作。

6、不得在支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凡在支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8、根据现场具体环境,在支架的外侧及顶部设醒目的安全标志、信号旗(灯),以防过往车辆及吊机运行中碰撞支架。

9、安全防护

支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物件发生滚落、滑落,防止发生人员坠落、滑倒、物体打击等。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支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设安全带母线或挂设安全网;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2)支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并绑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立网、护栏、跳板防护。

(3)贴近或穿过支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棚;上下支架有高度差的出入口应设踏步和护栏;支架的爬梯踏步在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爬梯须设置扶手。爬梯施工参照支架斜道要求。

二、文明施工

(一)桥梁墩柱、盖梁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标识牌,标识牌大小为0.3m×0.5m,蓝底白字、宋体,包括墩台编号、墩高、结构类型、砼标号、施工班组等内容。

(二)每个墩台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编墩、台号。将其标注在左、右幅外侧墩柱、台身上,具体要求如下:

(1)编号路线里程增长方向分沿左、右幅从起点桥台、墩柱到终点桥台按数字从0、1、2、3…进行编号;

(2)墩柱、台身上编号大小为0.25m×0.4m,蓝底白字、宋体,用胶质纸张标注于距盖梁底3

米处。

(三)施工现场的半成品、原材料构件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和公用设施。材料要堆放整齐,散料要设拦,块料要叠放,叠放高度不超过1.6m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

(五)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未经不得沉淀排入河流。废浆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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