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质量通病防治

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1 总 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预与治理(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办法。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办法》的规定。

2.2建筑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3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4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措施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5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具体工程,在通病防治的分项和分部工程上应具体设计措施。

2.6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7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时,须经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大变更应按规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8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9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对通病防治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应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及检测,要将检测数据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及市质监站。

3.4.2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设计

4.1.1住宅长度大于4Om 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4.1.2 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Omm ,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1.3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

4.1.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 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 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4.1.4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7.5。

4.1.5 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应预埋, 若采用植筋等其他手段的, 应按规定进行检测.

4.1.6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外墙粉刷砂浆中宜加掺入抗裂纤维,顶层粉刷砂浆中应掺入抗裂纤维。

4.1.7 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1.8 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4.1.9 外墙应采用保温砂浆或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外保温措施。

4.1.10 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M .K/W。

4.2 施工

4.2.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满足规范规定,竖缝内无瞎缝或空缝透亮现象。

4.2.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宜为45d (不应小于28d ),上墙含水率宜为5%~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2

4.2.3严禁干砖上墙,冬季施工时,应将砖面适当润湿后再砌筑

4.2.4新型墙体材料应严格按新型墙体材料标准、节点详图施工,使用专门砂浆进行砌

筑。

4.2.5墙体需留置接槎时,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范规定加设拉结筋,拉结筋不得少放或漏放。

4.2.6砌阳台处砖墙或浇阳台处构造柱时,必须按设计要求留置拉结筋。如设计无规定时,应在与扶手交接处设置2Ф6拉结筋,在与栏板交接处设置不少于两排2Ф6拉结筋。拉结筋在砖砌体和混凝土中应有足够的锚固长度,在浇筑混凝土扶手或砌栏板前应将钢筋调直。若在主体施工时遗漏拉结筋,在阳台扶手、栏板施工前必须补足,植筋应按规定进行拉拔检测试验.

4.2.7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0d 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2.8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 9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50d 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2Od 。

4.2.10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4.2.11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4.2.12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 ×15mm 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4.2.13 外墙砌体砌筑时, 对灰缝应作勾缝处理, 应随砌随勾。

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5.1 设计

5.1.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Omm (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 )。

5.1.3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 ,直径不宜小于8mm 。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

5.1.4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打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 ,直径不应小于6mm ,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1.5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 ×240mm ,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Omm 。

5.1.6住宅长度大于4Om 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5.2 施工

5.2.1 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

5.2.2 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2.3 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 ,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

5.2.4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 ,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

5.2.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 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2.6 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 的钢筋网带。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当给排水管道设计为埋置式时应对是否有方便可行的检修措施进行严格把关。

5.2.7 现浇板浇筑时,模板使用前表面应清理干净,组合后应使接缝严密,必要时应采用双面胶带加强,浇混凝土前对模板、墙体充分湿润;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

5.2.8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12h 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

5.2.9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 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 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0 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5.2.11 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 ,中间不宜大于800mm 。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5.2.12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 。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 后进行,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

6 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1 设计

6.1.1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6.1.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 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20~30mm 。

6.2 施工

6.2.1 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6.2.2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6.2.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 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 蓄水试验。

6.2.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

6.2.5 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

6.2.6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 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 。

6.2.7 烟道根部向上300mm 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6.2.8 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

7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7.1 设计

7.1.1 外墙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7.1.2 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

7.2 施工

7.2.1 外墙粉刷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粗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

7.2.2 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

7.2.3 抹灰工程不得使用过期水泥,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须经检验合格。

7.2.4 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对洞眼的堵塞,应严格按以下操作方法:(1)清理除尘, 浇水充分湿润 (2)布浆(有条件采用膨胀水泥砂浆、砖四周均应满布砂浆)(3)填砖(采用半砖(4)7天后, 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在外墙粉刷砂浆中掺加防水剂,为减少业主投入,可在基层粉刷完成后,在面层留出8mm 二次粉刷层,在二次粉刷时增加防水剂砂浆粉刷,可解决外墙面渗漏。

7.2.5 空调管洞应保证预埋角度和高度,确保不倒泛水和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7.2.6 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7.2.7 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 浇水湿润。

7.2.8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的要求。

7.2.9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10mm 。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

7.2.10 外粉刷必须设置分格缝。

7.2.11外墙涂料找平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 。

7.2.12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

7.2.13 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顶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

7.2.14粘贴面砖的外墙面用防水砂浆刮糙时,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刮糙底层与糙面层必须位置错开。

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8.1 设计

8.1.1 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三项性能指标。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4级、水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水密性能不低于2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7、7108)-2002的规定。

8.1.2 门窗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 。

8.1.3 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8.2 施工

8.2.1 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8.2.2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8.2.3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 ,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0mm ,框边处不大于500mm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8.2.4 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8.2.5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 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

8.2.6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8.2.7窗框线粉刷时上边留出滴水线,下边留泛水,确保上框边水顺滴水线流下,下边顺泛水流出。

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9.1 设计

9.1.1 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倒置式屋面:将憎水性保温材料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注:如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蛭石、矿棉岩棉等都是非憎水性的,这类保温材料如果吸湿后,其导热系数将陡增,所以才出现了普通保温屋面中需在保温层上做防水层,在保温层下做隔气层,从而增加了造价

9.1.2 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50mm ,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 ,缝宽不应大于30mm ,且不小于12mm 。

9.1.3 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

9.1.4 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

9.1.5 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 ;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

9.2 施工

9.2.1 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 ,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9.2.2 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 (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 );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9.2.3 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9.2.3.1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

9.2.3.2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

9.2.3.3 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 宽的卷材保护层。

9.2.3.4 保水养护不小于14d 。

9.2.4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0.1 施工单位

10.1.1 由专人进行测量,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

10.1.2 主体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 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

10.1.3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

1.5~2平方米范围内宜设置一处。

10.1.4 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 10.1.5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附录4)。

10.1.6 室内标高、轴线位置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房间数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

10.1.7 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 10.2 监理单位

10.2.1 应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记录。

10.2.2 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验及检测,并将检测数据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 住宅给排水工程质量控制

11.1 多层住宅、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分区管道(干管) 以后的给水管道材质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使用镀锌钢管。

11.2 各种不同材质的塑料给水管道的连接要求和操作方法应符合产品要求、设计和地方推荐性应用标准的规定。当采用承插粘接时,粘接用胶粘剂应满足使用的粘接强度和系统供水的卫生要求。

11.3 暗敷塑料给水管道埋入墙体内,应与土建配合做好留槽或开管槽,管道埋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面,管道在槽内应固定;管道应经二次试压合格后方可采用M1O 水泥砂浆补槽。管道安装完毕,初装饰工程应在墙面上标出冷、热水管道走向标线,以免二次装修时损坏管道。

11.4 明敷塑料给水管道在水表、水嘴、角阀等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且固定距离均匀一致。塑料给水管道在穿越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穿越楼层、屋面必须设置金属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或屋面50~100mm ,且单位工程中应一致,并应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

11.5塑料给水管道的试压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聚丙烯(PP—R) 冷水管道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l.OMPa ;热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 .0倍,但不得小于1.5MPa ;交联聚乙烯(PEX)和硬聚乙烯(PVC—u) 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l.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

11.6 排水横管与立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º三通、四通或90º斜三通、四通连接。排水横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1.7 UPVC 生活污废水管道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立管上每隔六层及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处应设检查口,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有检修门。公共建筑物内,连续4个及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

11.8 塑料排水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当层高(或长度)小于等于4m 时,污废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置一个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m 时应按立管伸缩量及伸缩节允许伸缩量经计算设置。伸缩节的位置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处,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如三通、四通管件)之下;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上接入时,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

之上。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的上游,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11.9塑料排水立管管卡的间距不得大于3m ,层高小于或等于4m 的可设置1 个管卡。同室给水、排水管道固定管卡高度应一致。塑料排水横管支、吊架的间距一般不大于相应管径的10倍。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点时,管卡为非固定支撑点,管卡与管壁间应留有微隙。

11.10卫生器具的安装宜采用预埋螺栓或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位置应正确,允许偏差:单独器具lOmm ,成排器具5mm 。安装应平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mm 。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面盆、盥洗槽等器具上边缘至地面为800mm ;挂式小便器下边缘至地面为600mm 。地漏应安装在地坪最低处,其蓖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

11.11管道或支吊架在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层应均匀,颜色应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管道安装后不易涂漆的部位应预先涂漆,涂层应完整、无损坏、流淌等现象。

11.12管道保温应粘贴紧密,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环形断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10%。保温层与支架处按缝应严密,不应将支架包成半明半暗状态。

11.13燃气水平管道安装不得有“袋水”现象。天燃气管道接口其丝扣连接处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不得使用厚白漆。管道装紧后不得倒回,接口的螺纹外露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燃气管道在穿越楼板、墙、梁等处应设套管,套管管径比燃气管管径大二档,套管的上端高出楼板80~lOOmm ,下端与平顶平齐。燃气管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涂刷黄色识别漆二度。

12. 住宅电气工程质量控制

12.1穿线用PVC 硬塑料管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塑料管与管、管与盒(箱) 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12.2穿线用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熔焊连接。镀锌钢管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断接卡连接跨接接地线。镀锌钢管连接采用紧定螺钉连接的,螺钉应拧紧,且应有防松动措施。

12.3非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跨接接地线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满焊。焊接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得有点焊、咬肉、夹渣和钢管焊穿等现象。采用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 5~3倍,焊缝应牢固严密。

12.4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走向应合理,横平竖直。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在吊平顶内由接线盒引向照明灯具等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严禁裸露。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软管的长度不宜超过1m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

12.5电线保护管在墙体内暗敷,走向应合理,不得明显破坏墙体结构。墙体剔槽一般宜做到横平竖直,不应斜走,其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管外壁与墙体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采用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明配电线保护管应做到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牢固。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箱盒边缘的距离一般宜为了150 mm ~500 mm

12.6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以及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电线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O .5M Ω。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

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

12.7导线的色标: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引出线至电表箱、配电箱(柜) 、住宅分户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规范要求分色,A 相为黄色,B 相为绿色,C 相为红色,N 为淡蓝色,PE 保护线为黄绿双色。

12.8配管进箱、盒、柜、屏必须机械开孔,落地安装的配电柜、屏底座应设置基础型钢,柜与基础型钢应有可靠接地,并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应用裸铜软线与PE 汇流排可靠连接。在箱、柜接线中,每个端子或螺栓上宜接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2根。导线在箱、柜内应绑扎固定、接线端子编号和回路编号清晰。导线在箱、柜内不应有接头。

12.9照明配电箱、柜及电表箱内均应设置N 线和PE 保护线的汇流排,N 线和PE 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将N 线或PE 线多根绞接或压接在铜接头内。PE 线截面设计无规定时:

222相线截面在16mm 及以下,PE 线与相线截面相同;相线截面在16~35mm 时,PE 线为16 mm :

2相线截向面在35 mm以上时,PE 线为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对住宅中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

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作好记录。

12.10灯具安装应牢固,严禁使用木楔。嵌装在吊平顶上的灯具应有加强龙骨框架或专用吊架,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装饰软包等可燃物件上。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搪锡并打保险扣,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lkg 时,应增设吊链,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灯具重量大于3kg 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灯具高度低于2.4m 时,其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12.11墙面插座、开关面板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 ,低位插座安装高度不宜低于0.3m 。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插座高度应一致。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150~200 mm,并不应装于门后。插座内接地线端子严禁和零线端子连接。

12.12屋面避雷带的安装: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1m ;垂直部分宜为1.5m ;转弯部分宜为250~300 mm 。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现象。避雷带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12.13避雷带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采用扁钢的厚度不应小于4 mm,截面不应小于48 2mm ,采用圆钢其直径≥Ф8。避雷带、接地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焊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个棱边) ;当采用圆钢时,应双面满焊,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焊缝严禁用砂轮机打磨平整,焊接部位应及时清除焊渣,并刷二度防腐漆。

12.14防雷引下线的形式和数量、断接卡或测试点的轴线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断接卡宜在引下线距地面l.5~l.8米处设置,但在单位工程或住宅小区中应一致;当引下线暗敷采用测试点方式时,应符合设计和全国通用电气装置标准图集的要求,从室外地坪至测试点的中心距离宜为0.5m 。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当采用共用接地(建筑物内其他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共用一个接地体)方式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12.15当设计采用等电位接地或防静电接地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电位联结安装》中的有关规定。

附录1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 工程以下内容列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墙体裂缝防治

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

3、楼地面渗漏防治

4、外墙渗漏防治

5、门窗渗漏防治

6、屋面渗漏防治

7、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

8、水电安装质量

9、

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务求实效。请参照《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 年 月 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章)

附录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附件: 份。

附录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附录4

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

注:实测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在表中直接将该值圈出。

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1 总 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预与治理(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办法。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办法》的规定。

2.2建筑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3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4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措施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5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具体工程,在通病防治的分项和分部工程上应具体设计措施。

2.6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7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时,须经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大变更应按规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8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9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对通病防治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应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及检测,要将检测数据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及市质监站。

3.4.2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设计

4.1.1住宅长度大于4Om 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4.1.2 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Omm ,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1.3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

4.1.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 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 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4.1.4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7.5。

4.1.5 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应预埋, 若采用植筋等其他手段的, 应按规定进行检测.

4.1.6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外墙粉刷砂浆中宜加掺入抗裂纤维,顶层粉刷砂浆中应掺入抗裂纤维。

4.1.7 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1.8 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4.1.9 外墙应采用保温砂浆或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外保温措施。

4.1.10 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M .K/W。

4.2 施工

4.2.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满足规范规定,竖缝内无瞎缝或空缝透亮现象。

4.2.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宜为45d (不应小于28d ),上墙含水率宜为5%~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2

4.2.3严禁干砖上墙,冬季施工时,应将砖面适当润湿后再砌筑

4.2.4新型墙体材料应严格按新型墙体材料标准、节点详图施工,使用专门砂浆进行砌

筑。

4.2.5墙体需留置接槎时,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范规定加设拉结筋,拉结筋不得少放或漏放。

4.2.6砌阳台处砖墙或浇阳台处构造柱时,必须按设计要求留置拉结筋。如设计无规定时,应在与扶手交接处设置2Ф6拉结筋,在与栏板交接处设置不少于两排2Ф6拉结筋。拉结筋在砖砌体和混凝土中应有足够的锚固长度,在浇筑混凝土扶手或砌栏板前应将钢筋调直。若在主体施工时遗漏拉结筋,在阳台扶手、栏板施工前必须补足,植筋应按规定进行拉拔检测试验.

4.2.7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0d 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2.8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 9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50d 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2Od 。

4.2.10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4.2.11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4.2.12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 ×15mm 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4.2.13 外墙砌体砌筑时, 对灰缝应作勾缝处理, 应随砌随勾。

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5.1 设计

5.1.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Omm (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 )。

5.1.3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 ,直径不宜小于8mm 。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

5.1.4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打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 ,直径不应小于6mm ,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1.5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 ×240mm ,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Omm 。

5.1.6住宅长度大于4Om 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5.2 施工

5.2.1 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

5.2.2 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2.3 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 ,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

5.2.4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 ,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

5.2.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 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2.6 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 的钢筋网带。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当给排水管道设计为埋置式时应对是否有方便可行的检修措施进行严格把关。

5.2.7 现浇板浇筑时,模板使用前表面应清理干净,组合后应使接缝严密,必要时应采用双面胶带加强,浇混凝土前对模板、墙体充分湿润;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

5.2.8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12h 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

5.2.9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 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 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0 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5.2.11 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 ,中间不宜大于800mm 。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5.2.12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 。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 后进行,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

6 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1 设计

6.1.1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6.1.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 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20~30mm 。

6.2 施工

6.2.1 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6.2.2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6.2.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 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 蓄水试验。

6.2.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

6.2.5 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

6.2.6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 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 。

6.2.7 烟道根部向上300mm 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6.2.8 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

7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7.1 设计

7.1.1 外墙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7.1.2 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

7.2 施工

7.2.1 外墙粉刷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粗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

7.2.2 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

7.2.3 抹灰工程不得使用过期水泥,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须经检验合格。

7.2.4 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对洞眼的堵塞,应严格按以下操作方法:(1)清理除尘, 浇水充分湿润 (2)布浆(有条件采用膨胀水泥砂浆、砖四周均应满布砂浆)(3)填砖(采用半砖(4)7天后, 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在外墙粉刷砂浆中掺加防水剂,为减少业主投入,可在基层粉刷完成后,在面层留出8mm 二次粉刷层,在二次粉刷时增加防水剂砂浆粉刷,可解决外墙面渗漏。

7.2.5 空调管洞应保证预埋角度和高度,确保不倒泛水和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7.2.6 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7.2.7 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 浇水湿润。

7.2.8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的要求。

7.2.9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10mm 。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

7.2.10 外粉刷必须设置分格缝。

7.2.11外墙涂料找平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 。

7.2.12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

7.2.13 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顶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

7.2.14粘贴面砖的外墙面用防水砂浆刮糙时,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刮糙底层与糙面层必须位置错开。

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8.1 设计

8.1.1 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三项性能指标。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4级、水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水密性能不低于2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7、7108)-2002的规定。

8.1.2 门窗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 。

8.1.3 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8.2 施工

8.2.1 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8.2.2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8.2.3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 ,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0mm ,框边处不大于500mm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8.2.4 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8.2.5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 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

8.2.6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8.2.7窗框线粉刷时上边留出滴水线,下边留泛水,确保上框边水顺滴水线流下,下边顺泛水流出。

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9.1 设计

9.1.1 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倒置式屋面:将憎水性保温材料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注:如水泥膨胀珍珠岩、水泥蛭石、矿棉岩棉等都是非憎水性的,这类保温材料如果吸湿后,其导热系数将陡增,所以才出现了普通保温屋面中需在保温层上做防水层,在保温层下做隔气层,从而增加了造价

9.1.2 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50mm ,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 ,缝宽不应大于30mm ,且不小于12mm 。

9.1.3 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

9.1.4 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

9.1.5 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 ;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

9.2 施工

9.2.1 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 ,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9.2.2 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 (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 );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9.2.3 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9.2.3.1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

9.2.3.2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

9.2.3.3 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 宽的卷材保护层。

9.2.3.4 保水养护不小于14d 。

9.2.4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0.1 施工单位

10.1.1 由专人进行测量,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

10.1.2 主体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 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

10.1.3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

1.5~2平方米范围内宜设置一处。

10.1.4 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 10.1.5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附录4)。

10.1.6 室内标高、轴线位置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房间数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

10.1.7 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 10.2 监理单位

10.2.1 应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记录。

10.2.2 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验及检测,并将检测数据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 住宅给排水工程质量控制

11.1 多层住宅、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分区管道(干管) 以后的给水管道材质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使用镀锌钢管。

11.2 各种不同材质的塑料给水管道的连接要求和操作方法应符合产品要求、设计和地方推荐性应用标准的规定。当采用承插粘接时,粘接用胶粘剂应满足使用的粘接强度和系统供水的卫生要求。

11.3 暗敷塑料给水管道埋入墙体内,应与土建配合做好留槽或开管槽,管道埋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面,管道在槽内应固定;管道应经二次试压合格后方可采用M1O 水泥砂浆补槽。管道安装完毕,初装饰工程应在墙面上标出冷、热水管道走向标线,以免二次装修时损坏管道。

11.4 明敷塑料给水管道在水表、水嘴、角阀等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且固定距离均匀一致。塑料给水管道在穿越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穿越楼层、屋面必须设置金属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或屋面50~100mm ,且单位工程中应一致,并应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

11.5塑料给水管道的试压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聚丙烯(PP—R) 冷水管道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l.OMPa ;热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 .0倍,但不得小于1.5MPa ;交联聚乙烯(PEX)和硬聚乙烯(PVC—u) 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l.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

11.6 排水横管与立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º三通、四通或90º斜三通、四通连接。排水横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1.7 UPVC 生活污废水管道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立管上每隔六层及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处应设检查口,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有检修门。公共建筑物内,连续4个及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

11.8 塑料排水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当层高(或长度)小于等于4m 时,污废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置一个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m 时应按立管伸缩量及伸缩节允许伸缩量经计算设置。伸缩节的位置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处,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如三通、四通管件)之下;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上接入时,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

之上。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的上游,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11.9塑料排水立管管卡的间距不得大于3m ,层高小于或等于4m 的可设置1 个管卡。同室给水、排水管道固定管卡高度应一致。塑料排水横管支、吊架的间距一般不大于相应管径的10倍。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点时,管卡为非固定支撑点,管卡与管壁间应留有微隙。

11.10卫生器具的安装宜采用预埋螺栓或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位置应正确,允许偏差:单独器具lOmm ,成排器具5mm 。安装应平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mm 。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面盆、盥洗槽等器具上边缘至地面为800mm ;挂式小便器下边缘至地面为600mm 。地漏应安装在地坪最低处,其蓖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

11.11管道或支吊架在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层应均匀,颜色应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管道安装后不易涂漆的部位应预先涂漆,涂层应完整、无损坏、流淌等现象。

11.12管道保温应粘贴紧密,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环形断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10%。保温层与支架处按缝应严密,不应将支架包成半明半暗状态。

11.13燃气水平管道安装不得有“袋水”现象。天燃气管道接口其丝扣连接处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不得使用厚白漆。管道装紧后不得倒回,接口的螺纹外露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燃气管道在穿越楼板、墙、梁等处应设套管,套管管径比燃气管管径大二档,套管的上端高出楼板80~lOOmm ,下端与平顶平齐。燃气管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涂刷黄色识别漆二度。

12. 住宅电气工程质量控制

12.1穿线用PVC 硬塑料管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塑料管与管、管与盒(箱) 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12.2穿线用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熔焊连接。镀锌钢管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断接卡连接跨接接地线。镀锌钢管连接采用紧定螺钉连接的,螺钉应拧紧,且应有防松动措施。

12.3非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跨接接地线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满焊。焊接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得有点焊、咬肉、夹渣和钢管焊穿等现象。采用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 5~3倍,焊缝应牢固严密。

12.4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走向应合理,横平竖直。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在吊平顶内由接线盒引向照明灯具等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严禁裸露。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软管的长度不宜超过1m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

12.5电线保护管在墙体内暗敷,走向应合理,不得明显破坏墙体结构。墙体剔槽一般宜做到横平竖直,不应斜走,其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管外壁与墙体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采用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明配电线保护管应做到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牢固。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箱盒边缘的距离一般宜为了150 mm ~500 mm

12.6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以及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电线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O .5M Ω。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

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

12.7导线的色标: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引出线至电表箱、配电箱(柜) 、住宅分户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规范要求分色,A 相为黄色,B 相为绿色,C 相为红色,N 为淡蓝色,PE 保护线为黄绿双色。

12.8配管进箱、盒、柜、屏必须机械开孔,落地安装的配电柜、屏底座应设置基础型钢,柜与基础型钢应有可靠接地,并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应用裸铜软线与PE 汇流排可靠连接。在箱、柜接线中,每个端子或螺栓上宜接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2根。导线在箱、柜内应绑扎固定、接线端子编号和回路编号清晰。导线在箱、柜内不应有接头。

12.9照明配电箱、柜及电表箱内均应设置N 线和PE 保护线的汇流排,N 线和PE 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将N 线或PE 线多根绞接或压接在铜接头内。PE 线截面设计无规定时:

222相线截面在16mm 及以下,PE 线与相线截面相同;相线截面在16~35mm 时,PE 线为16 mm :

2相线截向面在35 mm以上时,PE 线为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对住宅中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

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作好记录。

12.10灯具安装应牢固,严禁使用木楔。嵌装在吊平顶上的灯具应有加强龙骨框架或专用吊架,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装饰软包等可燃物件上。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搪锡并打保险扣,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lkg 时,应增设吊链,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灯具重量大于3kg 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灯具高度低于2.4m 时,其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12.11墙面插座、开关面板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 ,低位插座安装高度不宜低于0.3m 。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插座高度应一致。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150~200 mm,并不应装于门后。插座内接地线端子严禁和零线端子连接。

12.12屋面避雷带的安装: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1m ;垂直部分宜为1.5m ;转弯部分宜为250~300 mm 。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现象。避雷带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12.13避雷带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采用扁钢的厚度不应小于4 mm,截面不应小于48 2mm ,采用圆钢其直径≥Ф8。避雷带、接地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焊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个棱边) ;当采用圆钢时,应双面满焊,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焊缝严禁用砂轮机打磨平整,焊接部位应及时清除焊渣,并刷二度防腐漆。

12.14防雷引下线的形式和数量、断接卡或测试点的轴线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断接卡宜在引下线距地面l.5~l.8米处设置,但在单位工程或住宅小区中应一致;当引下线暗敷采用测试点方式时,应符合设计和全国通用电气装置标准图集的要求,从室外地坪至测试点的中心距离宜为0.5m 。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当采用共用接地(建筑物内其他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共用一个接地体)方式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12.15当设计采用等电位接地或防静电接地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电位联结安装》中的有关规定。

附录1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 工程以下内容列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墙体裂缝防治

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

3、楼地面渗漏防治

4、外墙渗漏防治

5、门窗渗漏防治

6、屋面渗漏防治

7、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

8、水电安装质量

9、

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务求实效。请参照《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 年 月 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章)

附录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附件: 份。

附录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附录4

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

注:实测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在表中直接将该值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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