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深知中小型环保公司由于人力资源、设计资质、设计能力有限,不可能成立专业的设计队伍,通常是外委进行设计。
而外委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因为设计节省下来的钱不属于个人或设计公司,属
于环保公司,但如出现不安全的问题,直接责任是设计人员,因此设计人员更多考虑设计的安全性,不会过多的考虑设计的成本,这样必然造成成本增加。最终还是环保公司减少了利润收入。
设计是工程项目的龙头,设计方案的成本占项目总成本的70%以上,因此这就是
为什么大的环保公司都必须有自己的设计队伍。而许多中小环保公司就是因为没有自己的专业设计队伍,在设计优化上缺少正确的思想。
但也有一个让中小环保公司节省总投资的办法,就是把外委设计单位的图纸给第
三方审核,审核出的节省的投资费用,与环保公司分成,按15%左右给第三方审核人员,并且对外委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如审不出问题,第三方不收任何审核费。这样做一方面对外委设计单位也是一种考核要求,另一方面对环保公司有百利而无一害,多一层把关。
不知您公司是否需要外委审图,我们有一整套经验丰富的脱硫、脱硝设计队伍,可以对您公司的脱硫、脱硝所有图纸进行审核,
用按节约的费用进行提成,详见附件。
设计优化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单位:
咨询单位:
甲方: (发包单位)
乙方: (咨询单位)
为使甲方承建的工程安全、合理、经济,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承建项目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计优化范围
1. 甲方承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具体优化范围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优化后施工图
纸应用范围说明文件所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二条 设计工期要求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项目优化前施工图电子版、设计条件以及原始计算模型电子文件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出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供甲方确认。
2.甲方收到乙方的优化意见后7日内回复乙方是否采用乙方优化意见。
第三条 技术及设计配合要求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设计经验和广泛的行业信息,对图纸进行优化。
2.乙方应提供充分依据支持设计优化意见。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和成果文件:
1.甲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
优化前施工蓝图或电子图纸、设计条件以及计算原始计算模型电子文件,优化前施工图以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的蓝图或电子邮件图纸为准。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的确认,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后7 日内签字回复和确认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若甲方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上述时间内回复和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则乙方可停止本项目设计优化咨询工作;但是,如果因设计单位不能认可乙方的设计优化方案而造成延迟确认,则无需按照上述条款内容执行,甲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2)优化后施工图以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蓝图或电子图纸为准。若甲方在优化后施工图出图后10日内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优化后施工图供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优化后施工图电子邮件图纸作为优化后施工图。本款第1项规定的优化前施工图和本项规定的优化后结构施
工图为本合同设计优化费用结算图纸和结算依据。
3)优化后施工图以及优化后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若甲方在优化后施工图出图后15日内不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交优化后施工图进行施工图审查,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则视为甲乙双方均认可优化后施工图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2.乙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成果资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XX工程设计优化意见》一式两份供甲方确认。
2)优化后施工图完成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优化后施工图纸在施工现场的应用范围说明文件,并且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乙方提交优化后施工图纸应用范围说明文件后5日内回复和签字确认。若甲方项目负责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提交的优化后施工图纸应用范围说明文件作为优化后施工图纸的应用范围和结算依据。
3)设计优化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应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若优化后施工图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优化费用计算方法计算和支付乙方优化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因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可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且甲方不付乙方任何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非因乙方不履行合同而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优化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咨询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限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优化前后图纸资料、及时办理设计优化结算以及及时支付设计优化咨询费。
4)甲方需对乙方传递的文件及时做出答复或决定,如甲方迟延作出答复或决定,则乙方的设计优化工期应相应延长。
5)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联系、设计优化管理以及设计优化成果和优化前后图纸的确认工作。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2.乙方责任:
1)乙方对自己所提出的设计优化意见应有充分的依据,并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所提
供的设计优化意见须经甲方的确认。
2)乙方设计优化修改后的施工图纸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优化时限,及时提交设计优化意见、优化后施工图纸的应用范围文件以及优化结算报告。
4)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进行解释、沟通。
5)乙方指定优化前后图纸的确认工作。乙方设计优化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第六条 设计优化取费标准及结算支付
1.设计优化部分取费标准:
本合同设计优化咨询费按以下公式计算:A=B×15% 。
其中
A——表示设计优化咨询费用(含税);
B——表示设计优化后节省的投资(含税)。B的计算方法为:甲方提供的项目施工图等
作为优化前的图纸;乙方提出设计优化意见经甲方确认后,甲方确认的优化意见进行图纸修改并盖章出图后,形成优化后的图纸;优化后的图纸相比优化前的图纸所节约的工程量,分别乘以各项单价,得出的工程费用即为设计优化后节省的投资(未优化部分不计入结算范围)。
2.设计优化结算图纸资料和依据
本合同第四条所确定的优化前施工图以及优化后施工图应用范围为本项目设计优化费用结算图纸和结算资料。
3.设计优化费用的结算进度
1)乙方收到本项目设计优化结算图纸资料和依据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优化结算报告(含计算优化前后图纸、算量模型文件)。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后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甲方未在5日内对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所计算的优化费用进行结算和付款。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对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提出异议,则甲乙双方应在提出异议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异议的确认;如甲乙双方未能在5日内对异议事项达成一致,则甲方须在未能达成一致之日起5日内
聘请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独立的造价审核,并要求造价咨询公司在接受聘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结算的审核,并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甲乙双方对造价咨询公司的审核结果不得无故拖延确认,否则视为违约和同意造价公司的审核结果。
3)如甲乙双方未能就设计优化咨询费达成一致,同时甲方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独立的造价审核,则视为甲方无故拖延确认设计优化咨询费。若甲方无故拖延确认设计优化咨询费,则设计优化咨询费以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所计算的优化费用进行结算和付款,且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设计优化咨询费支付: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设计优化咨询费用后5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的设计优化咨
询费。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工程规范。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生效的修改、补充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好!
我们深知中小型环保公司由于人力资源、设计资质、设计能力有限,不可能成立专业的设计队伍,通常是外委进行设计。
而外委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因为设计节省下来的钱不属于个人或设计公司,属
于环保公司,但如出现不安全的问题,直接责任是设计人员,因此设计人员更多考虑设计的安全性,不会过多的考虑设计的成本,这样必然造成成本增加。最终还是环保公司减少了利润收入。
设计是工程项目的龙头,设计方案的成本占项目总成本的70%以上,因此这就是
为什么大的环保公司都必须有自己的设计队伍。而许多中小环保公司就是因为没有自己的专业设计队伍,在设计优化上缺少正确的思想。
但也有一个让中小环保公司节省总投资的办法,就是把外委设计单位的图纸给第
三方审核,审核出的节省的投资费用,与环保公司分成,按15%左右给第三方审核人员,并且对外委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如审不出问题,第三方不收任何审核费。这样做一方面对外委设计单位也是一种考核要求,另一方面对环保公司有百利而无一害,多一层把关。
不知您公司是否需要外委审图,我们有一整套经验丰富的脱硫、脱硝设计队伍,可以对您公司的脱硫、脱硝所有图纸进行审核,
用按节约的费用进行提成,详见附件。
设计优化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单位:
咨询单位:
甲方: (发包单位)
乙方: (咨询单位)
为使甲方承建的工程安全、合理、经济,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承建项目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计优化范围
1. 甲方承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具体优化范围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优化后施工图
纸应用范围说明文件所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二条 设计工期要求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项目优化前施工图电子版、设计条件以及原始计算模型电子文件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出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供甲方确认。
2.甲方收到乙方的优化意见后7日内回复乙方是否采用乙方优化意见。
第三条 技术及设计配合要求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设计经验和广泛的行业信息,对图纸进行优化。
2.乙方应提供充分依据支持设计优化意见。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和成果文件:
1.甲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
优化前施工蓝图或电子图纸、设计条件以及计算原始计算模型电子文件,优化前施工图以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的蓝图或电子邮件图纸为准。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的确认,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后7 日内签字回复和确认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若甲方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上述时间内回复和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则乙方可停止本项目设计优化咨询工作;但是,如果因设计单位不能认可乙方的设计优化方案而造成延迟确认,则无需按照上述条款内容执行,甲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2)优化后施工图以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蓝图或电子图纸为准。若甲方在优化后施工图出图后10日内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优化后施工图供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优化后施工图电子邮件图纸作为优化后施工图。本款第1项规定的优化前施工图和本项规定的优化后结构施
工图为本合同设计优化费用结算图纸和结算依据。
3)优化后施工图以及优化后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若甲方在优化后施工图出图后15日内不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交优化后施工图进行施工图审查,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则视为甲乙双方均认可优化后施工图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2.乙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成果资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XX工程设计优化意见》一式两份供甲方确认。
2)优化后施工图完成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优化后施工图纸在施工现场的应用范围说明文件,并且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乙方提交优化后施工图纸应用范围说明文件后5日内回复和签字确认。若甲方项目负责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提交的优化后施工图纸应用范围说明文件作为优化后施工图纸的应用范围和结算依据。
3)设计优化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应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若优化后施工图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优化费用计算方法计算和支付乙方优化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因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可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且甲方不付乙方任何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非因乙方不履行合同而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优化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咨询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限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优化前后图纸资料、及时办理设计优化结算以及及时支付设计优化咨询费。
4)甲方需对乙方传递的文件及时做出答复或决定,如甲方迟延作出答复或决定,则乙方的设计优化工期应相应延长。
5)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联系、设计优化管理以及设计优化成果和优化前后图纸的确认工作。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2.乙方责任:
1)乙方对自己所提出的设计优化意见应有充分的依据,并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所提
供的设计优化意见须经甲方的确认。
2)乙方设计优化修改后的施工图纸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优化时限,及时提交设计优化意见、优化后施工图纸的应用范围文件以及优化结算报告。
4)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进行解释、沟通。
5)乙方指定优化前后图纸的确认工作。乙方设计优化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第六条 设计优化取费标准及结算支付
1.设计优化部分取费标准:
本合同设计优化咨询费按以下公式计算:A=B×15% 。
其中
A——表示设计优化咨询费用(含税);
B——表示设计优化后节省的投资(含税)。B的计算方法为:甲方提供的项目施工图等
作为优化前的图纸;乙方提出设计优化意见经甲方确认后,甲方确认的优化意见进行图纸修改并盖章出图后,形成优化后的图纸;优化后的图纸相比优化前的图纸所节约的工程量,分别乘以各项单价,得出的工程费用即为设计优化后节省的投资(未优化部分不计入结算范围)。
2.设计优化结算图纸资料和依据
本合同第四条所确定的优化前施工图以及优化后施工图应用范围为本项目设计优化费用结算图纸和结算资料。
3.设计优化费用的结算进度
1)乙方收到本项目设计优化结算图纸资料和依据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优化结算报告(含计算优化前后图纸、算量模型文件)。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后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甲方未在5日内对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所计算的优化费用进行结算和付款。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对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提出异议,则甲乙双方应在提出异议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异议的确认;如甲乙双方未能在5日内对异议事项达成一致,则甲方须在未能达成一致之日起5日内
聘请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独立的造价审核,并要求造价咨询公司在接受聘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结算的审核,并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甲乙双方对造价咨询公司的审核结果不得无故拖延确认,否则视为违约和同意造价公司的审核结果。
3)如甲乙双方未能就设计优化咨询费达成一致,同时甲方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独立的造价审核,则视为甲方无故拖延确认设计优化咨询费。若甲方无故拖延确认设计优化咨询费,则设计优化咨询费以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结算报告所计算的优化费用进行结算和付款,且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设计优化咨询费支付: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设计优化咨询费用后5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的设计优化咨
询费。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工程规范。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生效的修改、补充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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