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调查6

保险欺诈调查

追踪、拍照、明查、暗访……干练的“保险侦探”使出混身解数,与狡猾的“保险骗子”左右周旋,这些过去只在电影中见过的精彩镜头,如今在很多城市正暗暗上演。一群特殊的调查人员用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对抗日益猖獗的保险欺诈。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日益成为侵蚀保险业肌体的毒瘤,欺诈行为越来越频繁,欺诈手段越来越高明。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也因而激烈上演。

保险欺诈暗流涌动一套牌照投保,多台汽车受益,这是武汉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骗保伎俩:给4台车上了同一套牌照,但是车身颜色分黄、白、蓝、红各不相同,4台车先后出险,保险理赔员核查保单、车牌号、车型,都没有发现异样,于是予以赔付。如果不是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在查阅旧案档案时发现这个牌照的车辆在较短时间内密集出险、情况异常,投保人“瞒天过海”的骗保行径只怕还要继续下去。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有资料表明,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升至9.1%。

在我国,尤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多个城市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北京市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在2000年至2003年的4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车主往往谎报事故发生经过、利用假发票骗取保险赔偿,甚至谎称汽车失窃骗取保险赔偿。

在健康险中,投保人或带病投保,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先出险后投保,或自演自导一幕幕自残的苦肉计,更有甚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湖北利川一药剂师因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竟然雇凶杀害自己的亲弟弟以骗取保险赔款。

保险欺诈的隐蔽性、职业化、团伙化特点愈显突出,加大了反欺诈的难度。北京市破获的一个专业车险诈骗团伙,共诈骗保险200多起,涉及8家保险公司,诈骗总金额300余万元。内外勾结也是当前保险欺诈表现出来的一大特点,业务员与投保人串通一气,伪造证据,伪造理赔手续,常常使骗保骗赔的道德风险升级。

反欺诈不动声色

不久前,武汉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举报:该公司一业务员违反规定,在外边偷偷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白天,他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去打理自己的工厂,利用职务之便,他

的修理厂代为理赔的车险赔额,总比别的厂家高。接到举报后,公司领导不动声色,派出公司身份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员秘密查访。他们先摸清该业务员的上下班路线、活动规律,然后驾车跟踪,并拍下大量画面:几点从家出门,几点来到公司,下班后何时到达修理厂,在厂里怎样安排别人干活……一周后,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摆在公司领导的办公桌上。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这个“内鬼”无可辩驳,被公司开除。

这些隐密的“独立调查人”,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内部的专业反欺诈人员,他们直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不与其他职能部门横向联系,他们业经验丰富,业务流程熟悉,而且具备较强反欺诈能力,专门开展打击骗赔行动。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自今年年初设立专门的独立调查人以来,已经查获骗保骗赔案件数十起,挽回大笔经济损失。

面对欺诈与不诚信,保险公司不得不练就“火眼金睛”。不仅在武汉,在重庆、哈尔滨、深圳、青岛等许多城市,类似的保险反欺诈人员都在暗暗行动,有些是作为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有些则是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有不下200家从事着类似私人侦探业务的调查机构和信息咨询公司,尽管业务开展一直处在地下状态,但是逐渐增多的保险欺诈案件正在成为不少商务调查机构的新业务。他们甚至已经开展起了跨省协作调查。

当然,反欺诈的斗争不仅仅是这样秘密地展开。今年是保监会提出的保险诚信建设年,各地保险管理机构都在制度和机制上探索对抗欺诈的有效途径,重拳打击欺诈行动。湖北省保监局和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新近建立起保险营销员“黑名单”、违规保险营销员行业禁入等制度,对保险营销人员的欺诈行为和内外勾结从制度上进行扼止。北京市保监局今年启动反车险欺诈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惩处车险诈骗行为,包括加大对车险诈骗行为惩处的宣传力度,完善“北京市车险风险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保险行业内的反车险欺诈合作机制等内容。

角逐将持续上演

形成保险欺诈的原因很多,不仅有社会的、经济的、人性的因素,同时也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和社会法律环境等因素。所以,这一场“魔道之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但是,调查中我们看到,我国保险欺诈的增加趋势与保险业自身的制度漏洞不无关系。

一辆投保车辆多次出险,一位被车祸撞死的人“死后复生”,一套伪造的资料多处使用,这些原本拙劣的欺诈手法却常常凑效,甚至还发生过一辆车在同一事故中先后在10个保险机构获赔34次的怪事。这说明了什么?保险公司自身难辞其咎,管理水平低下,保险人之间不能进行有效率的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保险公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没有沟通的桥梁,很容易就让居心不良者有机可乘。

眼下,一些保险公司仍然采取粗放式经营,以保费收入的增长为第一目标,“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为争夺市场份额常常牺牲承保质量,一些基层保险机构和代理人为招揽客户,更是置规章条例于不顾,为骗保埋下隐患。

有关保险专家指出,引入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无疑加大了保险欺诈的打击力度,值得借鉴。但要根本解决欺诈问题,各保险公司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

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在保单设计时,不要设计那些诱惑力太强的商业保单,在保险承保与理赔上,不以牺牲风险控制为代价。同时,整个保险市场必须联手行动,建立保险诚信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才能不给欺诈者以可乘之机。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保险欺诈的手段将越来越隐蔽化和专业化,识别保险欺诈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少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获得非法利益挖空心思,骗赔手法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部分社会职能部门监督乏力,不把关、虚设防,甚至为骗赔者出具虚假的事故证明、治疗费用证明;加上社会上制假泛滥,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假公章、假证明材料欺诈,开了方便之门。种种因素都决定了保险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还将持续上演。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保险欺诈对保险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保险行业有责任也有能力联合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与公、检、法联手,狠狠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筑起保险反欺诈的铜墙铁壁。

保险欺诈调查

追踪、拍照、明查、暗访……干练的“保险侦探”使出混身解数,与狡猾的“保险骗子”左右周旋,这些过去只在电影中见过的精彩镜头,如今在很多城市正暗暗上演。一群特殊的调查人员用自己独特的工作方式,对抗日益猖獗的保险欺诈。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日益成为侵蚀保险业肌体的毒瘤,欺诈行为越来越频繁,欺诈手段越来越高明。一场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也因而激烈上演。

保险欺诈暗流涌动一套牌照投保,多台汽车受益,这是武汉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骗保伎俩:给4台车上了同一套牌照,但是车身颜色分黄、白、蓝、红各不相同,4台车先后出险,保险理赔员核查保单、车牌号、车型,都没有发现异样,于是予以赔付。如果不是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在查阅旧案档案时发现这个牌照的车辆在较短时间内密集出险、情况异常,投保人“瞒天过海”的骗保行径只怕还要继续下去。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有资料表明,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升至9.1%。

在我国,尤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多个城市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北京市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在2000年至2003年的4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余元。车主往往谎报事故发生经过、利用假发票骗取保险赔偿,甚至谎称汽车失窃骗取保险赔偿。

在健康险中,投保人或带病投保,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先出险后投保,或自演自导一幕幕自残的苦肉计,更有甚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湖北利川一药剂师因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竟然雇凶杀害自己的亲弟弟以骗取保险赔款。

保险欺诈的隐蔽性、职业化、团伙化特点愈显突出,加大了反欺诈的难度。北京市破获的一个专业车险诈骗团伙,共诈骗保险200多起,涉及8家保险公司,诈骗总金额300余万元。内外勾结也是当前保险欺诈表现出来的一大特点,业务员与投保人串通一气,伪造证据,伪造理赔手续,常常使骗保骗赔的道德风险升级。

反欺诈不动声色

不久前,武汉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举报:该公司一业务员违反规定,在外边偷偷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白天,他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去打理自己的工厂,利用职务之便,他

的修理厂代为理赔的车险赔额,总比别的厂家高。接到举报后,公司领导不动声色,派出公司身份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员秘密查访。他们先摸清该业务员的上下班路线、活动规律,然后驾车跟踪,并拍下大量画面:几点从家出门,几点来到公司,下班后何时到达修理厂,在厂里怎样安排别人干活……一周后,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摆在公司领导的办公桌上。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这个“内鬼”无可辩驳,被公司开除。

这些隐密的“独立调查人”,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内部的专业反欺诈人员,他们直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不与其他职能部门横向联系,他们业经验丰富,业务流程熟悉,而且具备较强反欺诈能力,专门开展打击骗赔行动。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自今年年初设立专门的独立调查人以来,已经查获骗保骗赔案件数十起,挽回大笔经济损失。

面对欺诈与不诚信,保险公司不得不练就“火眼金睛”。不仅在武汉,在重庆、哈尔滨、深圳、青岛等许多城市,类似的保险反欺诈人员都在暗暗行动,有些是作为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有些则是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有不下200家从事着类似私人侦探业务的调查机构和信息咨询公司,尽管业务开展一直处在地下状态,但是逐渐增多的保险欺诈案件正在成为不少商务调查机构的新业务。他们甚至已经开展起了跨省协作调查。

当然,反欺诈的斗争不仅仅是这样秘密地展开。今年是保监会提出的保险诚信建设年,各地保险管理机构都在制度和机制上探索对抗欺诈的有效途径,重拳打击欺诈行动。湖北省保监局和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新近建立起保险营销员“黑名单”、违规保险营销员行业禁入等制度,对保险营销人员的欺诈行为和内外勾结从制度上进行扼止。北京市保监局今年启动反车险欺诈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惩处车险诈骗行为,包括加大对车险诈骗行为惩处的宣传力度,完善“北京市车险风险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保险行业内的反车险欺诈合作机制等内容。

角逐将持续上演

形成保险欺诈的原因很多,不仅有社会的、经济的、人性的因素,同时也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和社会法律环境等因素。所以,这一场“魔道之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但是,调查中我们看到,我国保险欺诈的增加趋势与保险业自身的制度漏洞不无关系。

一辆投保车辆多次出险,一位被车祸撞死的人“死后复生”,一套伪造的资料多处使用,这些原本拙劣的欺诈手法却常常凑效,甚至还发生过一辆车在同一事故中先后在10个保险机构获赔34次的怪事。这说明了什么?保险公司自身难辞其咎,管理水平低下,保险人之间不能进行有效率的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保险公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没有沟通的桥梁,很容易就让居心不良者有机可乘。

眼下,一些保险公司仍然采取粗放式经营,以保费收入的增长为第一目标,“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为争夺市场份额常常牺牲承保质量,一些基层保险机构和代理人为招揽客户,更是置规章条例于不顾,为骗保埋下隐患。

有关保险专家指出,引入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无疑加大了保险欺诈的打击力度,值得借鉴。但要根本解决欺诈问题,各保险公司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

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保险公司应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在保单设计时,不要设计那些诱惑力太强的商业保单,在保险承保与理赔上,不以牺牲风险控制为代价。同时,整个保险市场必须联手行动,建立保险诚信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才能不给欺诈者以可乘之机。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保险欺诈的手段将越来越隐蔽化和专业化,识别保险欺诈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少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获得非法利益挖空心思,骗赔手法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部分社会职能部门监督乏力,不把关、虚设防,甚至为骗赔者出具虚假的事故证明、治疗费用证明;加上社会上制假泛滥,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假公章、假证明材料欺诈,开了方便之门。种种因素都决定了保险欺诈与反欺诈的魔道之争还将持续上演。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保险欺诈对保险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保险行业有责任也有能力联合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与公、检、法联手,狠狠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筑起保险反欺诈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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