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村村通客车”经营方案
根据竹山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亨运集团积极组织实施竹山“村村通客车”工作,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竹山“村村通客车”经营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公司化运作;立足需求,合理布局;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公司确立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点,行政村为原点,城乡、乡村有效对接,分片管理”的推进实施办法,并按照“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及安全标准、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实行公司化管理。
一、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能。
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是推进实施竹山“村村通客车”工程的经营主体,主要担负以下职能:落实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村村通客车”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全县依法推进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制定并落实农村客运经营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竹山农村客运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加强车辆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以及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行调度管理,营造安全、稳定、优质、有序的农村客运环境;积极探索农村客运经营管理的新思路、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政府扶持发展农村客运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投入,推动竹山农村客运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村村通客车”经营模式。
竹山“村村通客车”客运以各乡镇为中心,分区域运行。系规范管理需要,对现有符合从事农村客运条件的车辆统一转入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协议,客运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不变,经营者对其拥有的车辆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权,依法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各乡镇客运站、点为客车集散地和经营管理服务点,负责管理本乡镇运行的通村客运车辆。经营者所经营的客车只能在其常住地的乡镇内运行。车辆经营期满后由公司更新车辆,实行公车公营。
1、经营方式。
(1)竹山“村村通客车”客运以各乡镇为中心,分区域运行。各乡镇客运站、点为客车集散地和农村客运管理站,负责管理本乡镇运行的通村客运车辆。原则上所属各乡镇的客运车辆仅限在本乡镇运行,确需跨乡镇运输的需经相关乡镇及部门、经营企业批准。
(2)从事“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车辆统一加入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与公司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经营费用自理,自负盈亏,超收自留,亏损自补。主管部门为经营者争取一定的政策补贴资金。
(3)加入“村村通客车”客运经营的车辆,需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加入“村村通客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期限根据车辆购置时间和运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年限而确定(累计经营年
限最多不超过8年),经营期满后车辆报废,需更新的,应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户籍、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的要求实行公司化经营。
2、发班方式。
发班方式分为定点定线发班、区域发班、预约发班和包车发班相结合的方式。
(1)定线定点发班。是指交通主干线,人口流量大,跨乡村集镇较多的班线。固定发班地点,发班线路和发班时间。
(2) 区域发班。是指在规定的区域内运行。
(3)预约发班。是指地处偏远乡村,人口流量小的班线,由旅客与经营者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约定发班地点和时间。
(4)包车发班。是指特殊情况下有用车需要,旅客包车出行。
3、运价。
定点定线发班执行由物价部门核定的统一票价,区域发班、预约包车发班实行市场指导价。
三、“村村通”客运驾驶员及车辆准入条件
1、经营者(驾驶员)准入条件。
(1)取得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酒驾、超员20%、超速50%、12个
月内三次以上超速等违法记录,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并经运输企业培训上岗。
(3)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4)无劣迹和不良嗜好。
(5)本人应提供的相关证明。
2、车辆准入条件。
1、户籍在竹山县,并经过运管部门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在国家规定的经营有效期内7—9座“面的”车。
2、经过公安、交警、安监、运管部门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
四、安全管理与考核
公司成立安全稽查科,对驾驶员、营运客车进行安全管理并实行巡回安全稽查,督促车辆检测、维修和保养,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指标考核。
1、对经营者(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与考核。
(1)建立经营者(驾驶员)个人档案(电子、纸质档案各一套),一人一档,完善个人档案各项活动记录。
(2)每月对经营者(驾驶员)进行不少于1次1小时时间的安全、服务培训教育,增强经营者(驾驶员)的安全、服务意识。
(3)每半年对经营者(驾驶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有影响驾驶安全疾病的,应停止驾驶客运车辆。
(4)对经营者(驾驶员)在营运时段通过GPS进行动态监管,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吸毒、疲劳驾驶,严格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例会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书》的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交警、运管部门处理,直至停止农村客运车辆驾驶。
2、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与考核
(1)建立车辆档案(电子、纸质档案各一套),一车一档,完善车辆档案各项活动记录。
(2)车辆定期通过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审验和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每星期分片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立维修技术好、服务好的专业车辆维修点。对未按期进行检测的,在规定时间内强制补检。
(3)统一安装GPS,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
(4)统一保险标准,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座,第三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
(5)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带、
安全锤、灭火器、警示标牌,确保标识表示齐全有效。
(6)每月在交警、运管部门进行违章、违法行为查询,及时严处违法行为。
(7)在车身醒目部位设置车辆标识标牌、核载人数、监督电话、经营者(驾驶员)联系电话,方便预约和监督。
(8)根据道路通行条件,限制运行速度、时间。严禁超速、超员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村客运班车运行管理制度》、《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书》的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交警、运管部门处理,直至停止参与农村客运。
五、经营管理费用。
参与农村客运的车辆(车主、驾驶员)与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营合同,每车每月向公司缴纳管理费(暂定)100元。向公司一次性缴纳经营风险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5000元(不计息),经营合同终止后如无异议保证金退还。
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请求相关部门给予的支持
(1)安监、运管、公安、交警部门对“村村通”客运所经营的班线进行审批。
(2)运管、交警部门对参与“村村通”客运的驾驶员、
车辆进行资质审查、审批。
(3)交警部门对车辆统一颜色后的车辆准予审验。
(4)运管、物价部门确定客运票价。
(5)交通主管部门支持企业按照规章制度行使车辆、驾驶员管理权,政府对车辆的各项补贴资金应先期统一划入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兑现到车辆,以便对车辆和驾驶员行使有效的管理。
2、请求县政府在优惠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一是对运输企业和参营客车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1)车辆加入企业的交易、过户等费用由政府全额一次性补贴(或减免)。
(2)营运客车GPS监控系统由政府统一采购、安装,一次性全额补贴。
二是对企业和客运车辆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
(1)交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客运燃油补贴。
(2)对客运企业每年的税收给予全免。
(3)竹山县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分片区统一管理通村客运车辆,在每个乡镇建设五级或五级以上客运站一个,设立乡镇农村客运管理站。所有管理人员每年的费用加上每年的经营管理成本,为此,请求对企业每年给予280万的财政专项补贴,用于弥补企业的经营管理亏损。
(4)对每个乡镇客运管理站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的经营补
贴。
(5)对客运车辆每月每座按7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亏损补贴。GPS运营费每车每年补贴720元。
(6)请县政府对经营客车每年定期(每年4次)通过交警、运管等部门的安全等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7)经营客车每年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按保费的10%给予补贴。
三是肯请县政府出台相对稳定的长期扶持发展通村客运的相关优惠政策,以解决农村客运发展中的后顾之忧。企业在政府扶持的前提下,积极谋划制定长期发展计划,使通村客运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
竹山“村村通客车”经营方案
根据竹山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亨运集团积极组织实施竹山“村村通客车”工作,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竹山“村村通客车”经营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公司化运作;立足需求,合理布局;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公司确立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支点,行政村为原点,城乡、乡村有效对接,分片管理”的推进实施办法,并按照“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及安全标准、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实行公司化管理。
一、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能。
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是推进实施竹山“村村通客车”工程的经营主体,主要担负以下职能:落实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村村通客车”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全县依法推进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制定并落实农村客运经营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竹山农村客运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加强车辆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以及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行调度管理,营造安全、稳定、优质、有序的农村客运环境;积极探索农村客运经营管理的新思路、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政府扶持发展农村客运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投入,推动竹山农村客运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村村通客车”经营模式。
竹山“村村通客车”客运以各乡镇为中心,分区域运行。系规范管理需要,对现有符合从事农村客运条件的车辆统一转入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协议,客运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不变,经营者对其拥有的车辆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权,依法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各乡镇客运站、点为客车集散地和经营管理服务点,负责管理本乡镇运行的通村客运车辆。经营者所经营的客车只能在其常住地的乡镇内运行。车辆经营期满后由公司更新车辆,实行公车公营。
1、经营方式。
(1)竹山“村村通客车”客运以各乡镇为中心,分区域运行。各乡镇客运站、点为客车集散地和农村客运管理站,负责管理本乡镇运行的通村客运车辆。原则上所属各乡镇的客运车辆仅限在本乡镇运行,确需跨乡镇运输的需经相关乡镇及部门、经营企业批准。
(2)从事“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车辆统一加入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与公司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经营费用自理,自负盈亏,超收自留,亏损自补。主管部门为经营者争取一定的政策补贴资金。
(3)加入“村村通客车”客运经营的车辆,需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加入“村村通客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期限根据车辆购置时间和运管部门核准的经营年限而确定(累计经营年
限最多不超过8年),经营期满后车辆报废,需更新的,应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户籍、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的要求实行公司化经营。
2、发班方式。
发班方式分为定点定线发班、区域发班、预约发班和包车发班相结合的方式。
(1)定线定点发班。是指交通主干线,人口流量大,跨乡村集镇较多的班线。固定发班地点,发班线路和发班时间。
(2) 区域发班。是指在规定的区域内运行。
(3)预约发班。是指地处偏远乡村,人口流量小的班线,由旅客与经营者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约定发班地点和时间。
(4)包车发班。是指特殊情况下有用车需要,旅客包车出行。
3、运价。
定点定线发班执行由物价部门核定的统一票价,区域发班、预约包车发班实行市场指导价。
三、“村村通”客运驾驶员及车辆准入条件
1、经营者(驾驶员)准入条件。
(1)取得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酒驾、超员20%、超速50%、12个
月内三次以上超速等违法记录,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并经运输企业培训上岗。
(3)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4)无劣迹和不良嗜好。
(5)本人应提供的相关证明。
2、车辆准入条件。
1、户籍在竹山县,并经过运管部门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在国家规定的经营有效期内7—9座“面的”车。
2、经过公安、交警、安监、运管部门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
四、安全管理与考核
公司成立安全稽查科,对驾驶员、营运客车进行安全管理并实行巡回安全稽查,督促车辆检测、维修和保养,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指标考核。
1、对经营者(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与考核。
(1)建立经营者(驾驶员)个人档案(电子、纸质档案各一套),一人一档,完善个人档案各项活动记录。
(2)每月对经营者(驾驶员)进行不少于1次1小时时间的安全、服务培训教育,增强经营者(驾驶员)的安全、服务意识。
(3)每半年对经营者(驾驶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有影响驾驶安全疾病的,应停止驾驶客运车辆。
(4)对经营者(驾驶员)在营运时段通过GPS进行动态监管,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吸毒、疲劳驾驶,严格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例会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书》的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交警、运管部门处理,直至停止农村客运车辆驾驶。
2、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与考核
(1)建立车辆档案(电子、纸质档案各一套),一车一档,完善车辆档案各项活动记录。
(2)车辆定期通过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审验和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每星期分片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立维修技术好、服务好的专业车辆维修点。对未按期进行检测的,在规定时间内强制补检。
(3)统一安装GPS,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
(4)统一保险标准,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座,第三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
(5)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带、
安全锤、灭火器、警示标牌,确保标识表示齐全有效。
(6)每月在交警、运管部门进行违章、违法行为查询,及时严处违法行为。
(7)在车身醒目部位设置车辆标识标牌、核载人数、监督电话、经营者(驾驶员)联系电话,方便预约和监督。
(8)根据道路通行条件,限制运行速度、时间。严禁超速、超员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公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村客运班车运行管理制度》、《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书》的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交警、运管部门处理,直至停止参与农村客运。
五、经营管理费用。
参与农村客运的车辆(车主、驾驶员)与竹山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营合同,每车每月向公司缴纳管理费(暂定)100元。向公司一次性缴纳经营风险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5000元(不计息),经营合同终止后如无异议保证金退还。
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请求相关部门给予的支持
(1)安监、运管、公安、交警部门对“村村通”客运所经营的班线进行审批。
(2)运管、交警部门对参与“村村通”客运的驾驶员、
车辆进行资质审查、审批。
(3)交警部门对车辆统一颜色后的车辆准予审验。
(4)运管、物价部门确定客运票价。
(5)交通主管部门支持企业按照规章制度行使车辆、驾驶员管理权,政府对车辆的各项补贴资金应先期统一划入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兑现到车辆,以便对车辆和驾驶员行使有效的管理。
2、请求县政府在优惠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一是对运输企业和参营客车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1)车辆加入企业的交易、过户等费用由政府全额一次性补贴(或减免)。
(2)营运客车GPS监控系统由政府统一采购、安装,一次性全额补贴。
二是对企业和客运车辆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
(1)交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客运燃油补贴。
(2)对客运企业每年的税收给予全免。
(3)竹山县城乡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分片区统一管理通村客运车辆,在每个乡镇建设五级或五级以上客运站一个,设立乡镇农村客运管理站。所有管理人员每年的费用加上每年的经营管理成本,为此,请求对企业每年给予280万的财政专项补贴,用于弥补企业的经营管理亏损。
(4)对每个乡镇客运管理站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的经营补
贴。
(5)对客运车辆每月每座按7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亏损补贴。GPS运营费每车每年补贴720元。
(6)请县政府对经营客车每年定期(每年4次)通过交警、运管等部门的安全等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7)经营客车每年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按保费的10%给予补贴。
三是肯请县政府出台相对稳定的长期扶持发展通村客运的相关优惠政策,以解决农村客运发展中的后顾之忧。企业在政府扶持的前提下,积极谋划制定长期发展计划,使通村客运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