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2017
车 辆 交 易 合 同
甲方或代表(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或代表(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拟定于 年 月 日甲方将一辆 卖给乙方,车牌号: ,发动机号: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双方移交证件及物品有:(1)登记证(2)行驶证(3)甲方身份证复印件(4)保险 。
(二)双方约定车款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乙方拟于 年 月 日付(全款、定金)(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给甲方,款清后,甲方将该车一切给乙方,所有权归乙方,同时甲方保证该车合法性,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定金交付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提车,将视为自动放弃该车,甲方所收车款定金不退换。
(三)自 年 月 日 时起,甲方负责该日之前此车的一切责任全部费用(即交通肇事、违章、债务等情况),乙方负责该日之后此车的一切责任全部费用(即交通肇事、违章、债务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尤为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全由乙方自理。需要过户的车辆,过户费由 方承担,或双方约定甲方提供该车所需的一切手续,乙方负责办理,自乙方提车之日起 日之内必须过户,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此合同一经签定即表明乙方已完全了解车的质量及手续情况,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按此车成交价的3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此合同是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内容真实有效,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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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辆 交 易 合 同
甲方或代表(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或代表(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拟定于 年 月 日甲方将一辆 卖给乙方,车牌号: ,发动机号: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双方移交证件及物品有:(1)登记证(2)行驶证(3)甲方身份证复印件(4)保险 。
(二)双方约定车款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乙方拟于 年 月 日付(全款、定金)(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给甲方,款清后,甲方将该车一切给乙方,所有权归乙方,同时甲方保证该车合法性,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定金交付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提车,将视为自动放弃该车,甲方所收车款定金不退换。
(三)自 年 月 日 时起,甲方负责该日之前此车的一切责任全部费用(即交通肇事、违章、债务等情况),乙方负责该日之后此车的一切责任全部费用(即交通肇事、违章、债务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尤为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全由乙方自理。需要过户的车辆,过户费由 方承担,或双方约定甲方提供该车所需的一切手续,乙方负责办理,自乙方提车之日起 日之内必须过户,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此合同一经签定即表明乙方已完全了解车的质量及手续情况,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按此车成交价的3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此合同是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内容真实有效,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