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全面实施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2015年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为确保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广东省将于2015年全面停止原有委托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进行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培训和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两学课程培训工作。
对于在2014年我省两学培训工作要求是:省教育厅委托的培训院校承担本校非师范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于2014年8月前截止。各培训院校2014年只能培训本校应届毕业年级的非师范生(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再开展培训。各培训单位所发“两学培训”证书在全国实行统考后将自动失效。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两学”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也需于2014年社会认定工作开展前结束,全国统考后此类证书将不予承认。参加各级各类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在全国统考后将不予承认。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经请示教育部,对2015年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安排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是省教育厅委托的33所院校承担本校非师范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至2014年8月底止。2014年只能培训本校应届毕业年级的非师范生,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再开展培训。2013年已参加本校非师范类专科二年级、三年级,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及研究生(参训人员需在2015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的,必须于2014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方可作为2014年和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从2016年起,上述证书不再作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二是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需于2014年社会认定工作开展前结束,实施全国统考后此类证书无效。三是2014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人员,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含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2018年后,上述证书是否有效,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将全面实施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2015年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为确保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广东省将于2015年全面停止原有委托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进行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培训和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两学课程培训工作。
对于在2014年我省两学培训工作要求是:省教育厅委托的培训院校承担本校非师范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于2014年8月前截止。各培训院校2014年只能培训本校应届毕业年级的非师范生(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再开展培训。各培训单位所发“两学培训”证书在全国实行统考后将自动失效。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各类“两学”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也需于2014年社会认定工作开展前结束,全国统考后此类证书将不予承认。参加各级各类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在全国统考后将不予承认。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经请示教育部,对2015年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安排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是省教育厅委托的33所院校承担本校非师范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至2014年8月底止。2014年只能培训本校应届毕业年级的非师范生,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再开展培训。2013年已参加本校非师范类专科二年级、三年级,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及研究生(参训人员需在2015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的,必须于2014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方可作为2014年和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从2016年起,上述证书不再作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二是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需于2014年社会认定工作开展前结束,实施全国统考后此类证书无效。三是2014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人员,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含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2018年后,上述证书是否有效,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