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信贷风险控制研究

海 南 大 学

课 程 论 文(设计)

题 目: P2P 网络信贷行业的发展及风险控制 学 号: [1**********]073 姓 名: 唐玉娇 年 级: 12级金融2班 学 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 业: 金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5 年 5 月 1 日

摘 要

P2P 网络信贷即个人对个人信贷,是一种新型的介于网络平台的个人直接借贷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猛,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借贷具有小额、无担保、快捷、网络化的特点,具有比金融机构更稳定的金融功能,是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P2P 网络信贷在中国近八年的发展,虽已渐渐演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借贷模式,但也存在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不足,P2P 网络信贷充满机遇的同时也给市场监管当局的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本文通过对P2P 的发展介绍和国内乃至国际较为突出的P2P 网络信贷公司的运营模式和自身的优点对比研究,分析P2P 网络信贷面临的信用、市场、操作和政策风险,并提出从行业内部和外部进行风险控制的建议。

关键词:P2P 网络信贷;现状;风险控制

Abstract

P2P network of personal credit “peer to peer lending”,which is a new

personal ciedit lengding model based on the network platform, is developing repidly in the global scope.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finance, with petty, non-guarantee, networking features, P2P has more stable financial function, is a beneficial supplement 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e. With the near eight years of development in China, P2P has gradually evolved into a network model of

lending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shortcomings in th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2P network, P2P network is full of but also brings new challenges to market regulation.

This paper analyses credit,market,operation and policy risk of P2P, through introducing development of P2P and comparing network operation mode and advantages of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outstanding P2P Credit

Company,puts forward advices of controling risks through internal and external.

Key Wrds:P2P network lending; actuality ; risk control

目 录

一、P2P 网络信贷的发展现状„„„„„„„„„„„„„„„„„„(1)

(一)P2P 网络信贷的定义„„„„„„„„„„„„„„„„„„„(1)

(二)P2P 网络信贷国际发展现状„„„„„„„„„„„„„„„„(1)

(三)P2P 网络信贷国内发展现状„„„„„„„„„„„„„„„„(1)

二、P2P 网络信贷的运营模式分析„„„„„„„„„„„„„„„„(2)

(一)国际典型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2)

1. 风险保障金模式 „„„„„„„„„„„„„„„„„„„„„„(2)

2. 单纯信贷中介模式 „„„„„„„„„„„„„„„„„„„„„(3)

3. 非营利公益性贷款模式 „„„„„„„„„„„„„„„„„„„(3)

4. 国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4)

(二)国内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5)

1.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5)

2. 风险备用金模式 „„„„„„„„„„„„„„„„„„„„„„(5)

3. 单纯中介模式 „„„„„„„„„„„„„„„„„„„„„„„(6)

4. 债权拆分转让模式 „„„„„„„„„„„„„„„„„„„„„(6)

5. 担保中介模式 „„„„„„„„„„„„„„„„„„„„„„„(7)

6. 国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8)

三、P2P 网络信贷的风险分析„„„„„„„„„„„„„„„„„„(8)

(一)信用风险„„„„„„„„„„„„„„„„„„„„„„„„(8)

(二)技术风险„„„„„„„„„„„„„„„„„„„„„„„„(9)

(三)经营风险„„„„„„„„„„„„„„„„„„„„„„„(10)

(四)监管风险„„„„„„„„„„„„„„„„„„„„„„„(11)

(五)法律风险„„„„„„„„„„„„„„„„„„„„„„„(11)

四、关于强化及完善P2P 网络信贷风险控制的建议„„„„„„„„„(12)

(一)内部控制的建议„„„„„„„„„„„„„„„„„„„„(12)

1. 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和清算机制 „„„„„„„„„„„„„„(12)

2. 提高网络安全技术 „„„„„„„„„„„„„„„„„„„„(12)

3. 规范 P2P 网络贷款平台的日常运营 „„„„„„„„„„„„„(13)

(二)外部(监管体系、自律体系、服务体系) 风险管理的建议„„„(14)

1. 对监管体系的建议„„„„„„„„„„„„„„„„„„„„„(14)

2. 对自律体系的建议„„„„„„„„„„„„„„„„„„„„„(15)

3. 对服务体系的建议„„„„„„„„„„„„„„„„„„„„„(15)

五、结论与展望„„„„„„„„„„„„„„„„„„„„„„„(15) 参考文献„„„„„„„„„„„„„„„„„„„„„„„„„„(17)

一、P2P 网络信贷的发展现状

(一)P2P 网络信贷的定义

所谓P2P (Peer to Peer )网络网贷,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这里的出借人是个人,而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这种操作模式依据的是《合同法》,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

(二)P2P 网络信贷国际发展现状

从全球范围看,p2p 网络信贷是个巨量市场,即使在最发达的英美两国,渗透率也是极低,因此P2P 在未来是可以大有所为的。

1.P2P网络信贷横跨个人消费和微小企业贷款两大细分市场,仅个人消费贷款,英美两国P2P 的渗透率均不足1%,未来从传统金融向P2P 借贷空间大。

2.英美是全球最发达的P2P 市场,快速发展主要源于监管到位和较发达的P2P 金融体系。

3.英美P2P 公司已经开启转型之路,主要是横向拓展新的信贷市场,同时深度挖掘居民及机构的理财需要。

4.中国、美国、英国为全球三大P2P 借贷市场,近年来中国P2P 网络信贷发展迅猛。其中2014年中国行业成交量为2528亿元居三大地区首位,英国为153亿元,美国超过366亿元 (只计算Lending Club和Prosper ,二者占了美国P2P 借贷市场的绝大部分);美国Lending Club以267.76亿元(43.758亿美元)的成交额据全球首位,中国则以红岭创投居首。

(二)P2P 网络信贷国内发展现状

1.成交量与贷款余额成倍数增长。P2P 网络信贷在2012-2014年间发展迅猛,成交量从2012年的212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2528亿元,年平均增

长率高达269%,贷款余额从2012年年底的56亿元增长至2014年年底的1036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333%。截止2015年3月底,全国P2P 整体贷款余额已达1518.03亿元,相比2014年年底增长了47%;今年前三个月平均成交量395亿元,累积达1185.56亿元,相比去年第一季度增长226%。

2.利率较2013年下降,期限有所上升。2014年贷款平均期限为6.12个月,相比2013年有所上升,而平均利率为17.86%,相比2013年的23.05%下降较多。2014年初“旺旺贷事件”后,百度对利息20%以上的平台推广进行封杀,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行业的普遍降息;贷款期限较长则主要受陆金所、人人贷等大平台拉高。在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平均借款期限6.06个月,平均综合利率17.89%,但自2014年2月后,综合利率开始逐步下滑,近三个月维持在15%-16%之间,而借款期限则有走高的趋势。

3.运营平台数量增速放缓,但问题平台数量持续增高。截止2014年年底,全国运营平台1575家,几乎是2013年的2倍、2012年的8倍;2014全年问题平台275家,是2013年的3.6倍、2012年的17.2倍。目前运营平台增速有所放缓,但问题平台发生增速则持续较高,自2014年10月以来,平均每月新增平台数量维持在问题平台数量的2倍左右。

三、P2P 网络信贷的运营模式分析

(一)国际典型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1. 风险保障金模式

以英国的Zopa 平台为例,Zopa 采用风险保障金模式,即平台充当中介、担保人、利率指定人及联合追款人。想要在Zopa 平台上获得资金首先要先在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同时按照要求尽可能提供有关个人经济状况、家庭情况、借款理由及借款期限、利率和金额, 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Zopa 在借款人提交信息24小时内进行信息审核。每个借款人都必须接受身份认证、信用认证和风险认证。审核后Zopa 这些信息交由英国Equifax 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分。平台自行制定利率供投资者和借款人选择,将贷款等额分割给不同的借款人并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本付息有效地分散了风险。

当借款人发生逾期未还款现象时Zopa 会启用“风险储备金”, 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 相应地接管出借人对贷款的持有权, 同时专业的催款公司对借款者进行催收。目前“风险储备金”账户余额为311万英镑, 预计违约金额为231万英镑。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将Zopa 平台的坏账率控制在 0. 19%。

2. 单纯信贷中介模式

以美国的Prosper 平台为例,它采用单纯信贷中介模式。借款人要在Prosper 进行注册并填写有关个人的详细信息,Prosper 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借款人信息给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最大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服务费都决定于信用等级。获得评级后借款人就可以设置自己的借款列表, 内容包括Prosper 信用等级、借款数额和期限、借款用途、个人经济状况简介等。Prosper 按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收取不同比例的服务费, 向投资者收取其出借总金额1%的服务费。

Zopa 的收入来源于向借贷双方手续的中介手续费。Zopa 向出借者收取“借出金额1%/年”的手续费, 每月从出借者账户扣除。借款人则根据借款金额、期限不同而缴纳相应比例的手续费。手续费的一部分用作建立“风险储备金”(Safeguard)。

“背书”评价制度、具有法律效益的票据收益前凭证、贷款分散借出、信用信息认证进度表生成信用等级、成立特别托管账户、信息披露使得平台的运营较为安全,大大降低了坏账率。出借人的资金会被注入Prosper 在富国银行为客户设立的特别托管账户(Forthe Benefit of), FBO账户是以客户名字开立的实名账户, 受到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监管和保护, 防止Prosper 擅自占用出借者资金。借款人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与

Prosper 账户绑定后, 每笔转贱都是通过ACH (自动清算所) 完成传输,ACH 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一个系统, 提供银行间电子资金转账, 因此资金的传送过程也很安全。

3. 非营利公益性贷款模式

以美国的Kiva 平台为例,它是非盈利公益性贷款平台,提供无抵押无息贷款。Kiva 通过与世界各地的小额贷款机构合作, 使普通人与发展中国家

的低收入人群联系起来, 将个人闲散资金出借给后者帮助其改善生活水平。借款人首先要向与Kiva 有合作项目的当地小额贷款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平台通过实地调查审核后小额贷款机构了解借款人的故事, 收集他们的生活照片和贷款细节, 这项工作会持续长达30天, 之后机构会将这些资料发给Kiva, 在由为Kiva 服务的志愿者们的进行整理后形成借款列表发布在Kiva 的官方网站上, 小额贷款机构会先行将资金贷给借款人。作为非盈利机构,Kiva 提供的是无息贷款, 不会向小额贷款机构收取费用, 但借款人需要向小额贷款公司支付较低的利息以满足机构的基本运作。出借人也不需要向Kiva 支付手续费。

Kiva 通过与当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从而使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定期回访并公布借款人信息有利于提前发现借款人存在的问题。Kiva 也鼓励出借人将资金分散借给不同的借款人。每一个与Kiva 合作的小额贷款机构都是通过Kiva 严格审核蹄选出来的, 他们具有专业的信贷人员对贷款进行管理, 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未还款时, 小额贷款公司会向平常的工作一样对借款人进行催缴。同时Kiva 也加入了小额信贷客户保护组织(Smart Microfinace)., 该非营利性组织会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设计适当的贷款产品, 简历一些机制防止借款人过度负债。Kiva 在平台上明确告知出资人存在的风险, 如借款人违约风险、小额贷款机构运作风险和Kiva 本身具有的平台风险,Kiva 上的借贷都以美元为结算货币, 因此汇率波动也会对出借人的本金造成一定的损失。Kiva 将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分开管理, 确保借贷资金安全。

4.国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

国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表1)

资料来源:该表由作者自行整理。

(二) 国内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1.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

以陆金所为例,公司理财项目由平安集团旗下担保公司——平安融资担保(天津) 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和预期罚息。正常还款情况下, 借款人只需要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利息, 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向陆金所支付成交费, 目前网站暂不收成交费。凭借平安集团的优势和信息, 对借款人进行信息的审查, 提高了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如果遇到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 逾期未满80天, 每日在协议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 逾期满80天仍未还清, 担保公司将进行代偿, 代偿金额包括全部剩余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和逾期罚息, 对于出借人来说安全度较高。

2. 风险备用金模式

以人人贷为例。借款人在网站注册账号后网站会对借款人进行12项基本认证, 包括身份认证、信用报告、工作、收入、房产、购车、结婚、学历、居住地、技术职称认证及微博和手机实名认证。人人贷根据借款人信息将

借款人信用从高到底分为M 、L B 、C 、D 、E 、HR 七个等级, 信用等级由认证分数转化而来。信用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需要向人人贷缴纳不同比例的服务费, 人人贷将服务费全部用于建立风险保证金, 即本金保障计划。投资人需要向第三方平台支付充值费用和提现费用。当借款出现逾期超过30天时,平台启用“风险备用金”向投资人未收回的本金和利息进行垫付。若该账户为零时,则不会继续对投资人进行偿付,直到有新的备用金补充到这个账户中。

3. 单纯中介模式

以拍拍贷为代表,当借款款发生违约时,拍拍贷不垫付本金。以拍拍贷为代表的无担保模式,主要借鉴美国P2P 网贷领导者 Prosper的经验。拍拍贷属于纯粹的网络中介,只负责交易规则的制定和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的网络场所,该模式不负责交易前后的资金管理,对出借人是否按时还

款不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也不承担因借款人违约给出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拍拍贷控制风险的手段主要是体现在其身份验证和信用审核系统方

面,具体是通过与公安部身份证信息查询中心、工商局等全国十几家权威数据中心合作,对借款人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企业信息进行核准,从而确保借款人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拍拍贷通过自有的信用审核系统根据借款人的网络社交圈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综合评级,然后设定安全的信用借款额度。在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时,拍拍贷会辨别其属于恶意违约还是确有资金周转困难。如果确实属于资金周转困难,但由于借款人还款意愿良好,拍拍贷会想办法帮助其度过难关。对于恶意欠款人,拍拍贷会将其信息曝光到网站的黑名单中。

另一方面,拍拍贷建议投资人充分分散投资以降低违约给投资人带来的损失,倡导利用收益覆盖风险的理念进行风险投资,鼓励投标时选择合适的利率构建投资组合,这构成了拍拍贷的“投资攻略三部曲”。此外,尽管是无担保的模式,但其亦存在本金保障计划。

4. 债权拆分转让模式

以宜信为例,先以总裁唐宁的名义把钱借给借款人, 然后从时间和金额上拆分债权, 转让给出借人。宜信利用债权进行了实质上的资产证券化, 并

且实现了流通。通过债权转让, 宜信成为了一个资金的中介枢纽平台。宜信鼓励出借人将资金分散借出、设置独立的还款风险金账户。

宜信承诺保障本金和利息,但它所有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唐宁个人账户, 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卷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资金沉淀引起的道德风险是可能存在的。而另一方面, 由于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的大量存在, 个人贩户的流动性压力很大。一旦债权不能被及时转让给下一家, 极有可能引发现金流的断裂。

5. 担保中介模式

以红岭创投为代表,借款人一旦发生违约,平台则承诺先垫付本金给出资人,然后承接债权人的收付本金及利息权利。借入者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借出者根据借入者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但网站对成为VIP 用户的借出者提供本金担保。网站收益主要来源借款管理费和投标管理费,管理费用:每个月按借款本金收取0.5%,在借款金额中直接扣除。投标管理费:用户成功投标后,在借款用户还款收取利息时,利息的10%划归红岭创投网站。

红岭创投建立了风险准备金机制。项目借款均经过深圳总部风控部门实地考察,大额项目借款人通过股权质押、房产抵押等形式提供还款保障,借贷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监管。网站用户借款后如确实遇到困难,必须主动联系网站说明原因,并做出还款计划,网站将为其进行债务重组,帮助其缓解困难。用户如借款逾期以后,不接电话或恶意停机躲避债务等,网站将派人上门催收,除按逾期天数收取违约金和罚息,另外还将收取上门催收费用。如借款人到期还款出现困难,逾期三十天以后由红岭创投网站垫付本金还款,债权转让为红岭创投网站所有。或者,如借款人到期还款出现困难,由担保人垫付本息还款,债权转让为担保人所有。

6. 我国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对比

我国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对比(表2)

资料来源:该表由作者自行整理。

四、P2P 网络信贷的风险分析

由表1和表2进行分析P2P 网络信贷的风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第一,借款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获取贷款。虽然各平台都会对借款人

所提供的信息和平台获取的信息进行甄别,但因为我国目前的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仅限于银行系统使用,网络金融大数据目前仅仅国内几家大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具有,所以信息甄别审查无疑会花费平台本身力量,且工作量巨大。随着科技的发展,假证件、假文件非常容易获取,而且常常真假难辨,给平台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从而隐含较大的信用风险。

第二,借款人违规、违法使用贷款可能无力还款造成违约或逾期还款。绝大多数P2P 网络借贷会要求借款人通过自我填写借款用途或通过投特定用途的标等形式来表明借款用途。大多数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本意是合法的通过网络信贷方式满足投资者投资和有借款需求的人,意在为更多有资金需求的人解决融资难题,以弥补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因而不允许借款人将所借资金用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更不能用于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P2P 网络借贷由于监督缺陷无法保证单个借款人能够合规、合法地使用借贷资金,一旦借款人违反借款时关于资金用途的约定就会加大违约的风险。 第三,借款人恶意拖延或拒绝还款而导致的信用风险。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所能依靠的信用评价信息极其有限,部分借款人的诚信意识不强,加上网络借贷的对象都是陌生人,超越了传统亲友熟人之间借贷所依靠的乡规民约、声誉、道德等约束机制,使得缺乏信用观念的借款人恶意拖延或拒绝还款的信用风险增加。即使像表2中拍拍贷使用发布不还款或逾期还款黑名单公布和陆金所罚息等方式惩罚违约者,但互联网征信系统的缺乏使得公布黑名单的影响范围有限,对那些恶意拖延或拒绝还款的借款人的约束力也有限。

(二)技术风险

P2P 网络信贷平台是以互联网作为运营依托的,当下互联网上的安全隐患频现,网络信贷平台这个网络中的创新型金融产品自出现之日起,就面临着黑客、钓鱼网站、网诈骗等不法分子的垂涎。网络信贷平台作为涉及交易支付类的金融服务型平台,不难想象它们在未来肯定也会成为钓鱼网站仿冒的重点。P2P 信贷平台的客户信息也成为黑客的攻击对象,试想黑客拿到客户正式身份的信息来进一步的实施网络诈骗,从而会造成更大的

损失。

P2P网络信贷平台还存在另外一个技术风险,平台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现金流,这点和银行类似,但银行的资金流转系统都存放在银行内部网络,与互联网隔离;而P2P 平台依托于互联网运营,如果黑客对资金流动信息进行任何篡改,都会对投资人和网络平台带来巨大的资金损失。即使只是泄露了客户信息,也会对平台的安全运营方面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

(三)经营风险

任何企业的经营都存在经营风险。网络贷款平台自身的经营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人气不足、交易量低或管理混乱而导致经营收益无法应付经营支出,从而存在亏损倒闭之风险;另一方面是像表2中一些平台如陆金所、人人贷等所提供的信用担保业务而产生的风险。相比较而言,后者才是网络贷款平台面临的最大经营风险。为招揽客户,目前很多网络贷款平台都推出了本金保障计划如表2中拍拍贷,对部分产品提供资金担保,承诺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时由网络贷款平台代为偿还借款,以此保障投资人的利益。这种加入平台自身信用的网络贷款模式已经将原来平台所具有的无风险性收入或业务模式转化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或业务模式,一旦借款人违约,单笔标的风险就有可能演化为平台的经营风险,最终可能导致网络贷款平台因经营不善而倒闭。

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或规定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进入或退出机制。, 我国的P2P 借贷平台大部分均注册为投资咨询类有限责任公司和电子商务类有限责任公司。相较于小额贷款公司要求的对从业人员和注册资本的限制, 其所受的监管要宽松的多, 这就给很多希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但是没有足够资金和资质的人以可趁之机, 可以以很低的注册资本成立P2P 借贷平台, 然后行小额贷款公司之实。另一方面, 很多以诈骗为目的的人也掺杂其中, 妄想利用P2P 借贷平台这个新兴的平台进行诈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 P2P网络信贷行业的良赛不齐, 急需一个准入的限制的情况。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 也使一些P2P 借贷平台在运营出现问题或是利润降低、经营困难时, 缺乏可以借鉴的处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 这也是很多P2P 借贷平台在发生经营困难后, 卷款潜逃的一个原因, 因为没有相应的如何解决危机的指

引和范例以供参考。而一旦P2P 借贷平台发生倒闭, 就会使贷款人与借款人失去交流联系的中介, 借款人无从继续还款, 贷款人也无从获得本息。更有甚者, 一些P2P 借贷平台的经营者, 虚构借款人, 然后引诱贷款人进行借贷,而后, 故意造成平台倒闭, 以极低的折扣收购贷款人手中的债权。通过P2P 借贷平台的成立、倒闭, 从中获得不菲的得利。

(四)监管风险

由于P2P 网贷的法律身份不明确,适用的监管体系几乎没有,造成目前P2P 的无监管状态。没有监管,就不能对P2P 的业务范围、业务标准做出规范,2013年下半年五十多家的P2P 平台的跑路,正是对缺乏监管的现实写照。在P2P 借贷平台上, 当贷款人决定向借款人的投标时, 先将款项由自己的账号转到平台账号, 当此次借款成功后, 再将账户上的资金转往借款人账号。所有借贷资金必须一一对应,否则会造成资金滞留在平台内,形成资金池,违反相关中介业务规定。而贷款从资金转到平台账号, 到划拨给借款人, 中间必定会有一个时间差, 在这个时间段内, 平台拥有对这笔资金的完全控制权。虽然很多平台引入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 但第三方支付没有监管个人账户的权限, 依然不能改变这个局面,P2P 借贷平台仍然能够轻易地将第三方支付账号里面的资金挪走。这就意味着, 在完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P2P 借贷平台对资金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而且,P2P 借贷平台完全可以虚构借款人的信息, 从而获得贷款人的资金, 将其投入其他领域。

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涉及民间借贷业务,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业务进行细化和和规范,行业内也未形成统一、细致地操作规范,这给予网站比较大的自由运行空间,也容易出现擦边球的业务活动,对民间金融的安全造成威胁。

(五)法律风险

在保证本金(利息) 的平台模式中,P2P 平台以自有资金为投资者的本金或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 越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成为了事实上的担保机构。根据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

担保字样'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看来,P2P 平台未经许可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却未受到相应的监管, 其担保经营行为已触碰法律边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中, 参与P2P 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将其担保产品或信贷资产作为理财产品销售给投资者, 通过网络绕过了对理财产品的严格监管, 进行事实上的监管套利, 其经营合法性存疑。另外, 在从事P2P 借贷相关业务中, 很多担保公司突破了10倍杠杆率的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突破了 1.5倍杠杆率的限制, 也违反了现有的管理规定。

在债权转让模式中, 专业放贷人的债权转让行为本身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力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 由于借贷合同并不是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直接签订的, 因此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平台和专业放贷人队从事的是金融中介业务,成为了事实上的民间金融机构。然而经营金融业务的平台和专业放贷人并未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也未被当作民间金融机构接受相应的监管。这种模式的法律风险还在于资金的流转可能不是基于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平台如果有先吸收存款再发放贷款的行为, 则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五、关于强化及完善P2P 网络信贷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内部控制的建议

1. 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和清算机制

资金出借者在投资之前都要先向平台账户内冲入资金, 在借款人被审核或借款标未满期间大量资金会在平台的账户滞留, 平台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与银行合作, 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监测资金流向, 每一步流程都应当告知出借人, 银行应当定期向监管部门对资金流动性出具托管报告。

在资金支付清算过程中也应当引入第三方清算平台, 使清算过程更加便捷流畅, 及时分离平台自有资金与用户资金, 保持平台资金的流动性, 预防清算风险。

2.提高网络安全技术

P2P信贷平台可以申请EVSSL 证书(Extend Validation SSL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主流浏览器开发商和全球最领先的数字颁发机构共同制定的https 最高级别证书, 网站在获得该证书后, 在访问网站的网址时浏览器的地址栏会变为绿色, 有利于用户辨识正确的网站, 防止进入钓鱼网站。P2P 信贷平台上储存了大量个人信息, 特别是涉及资金的私密信息, 平台应当对用户信息进行多重加密处理,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在资金转账的过程中也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 保护用户的资金不被违法人员盗取, 可以效仿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银利用短信或移动安全设备确保是用户本人操作。

3.规范P2P 网络贷款平台的日常运营

P2P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特别要注意风险的防范。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了解本公司从事的P2P 网络借贷业务的风险、流程及相关规定的条件;其中,从事不限于居间借贷业务的贷款平台公司的股东还需要具备持续出资能力。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股东义务、履行股东(大)会的相应职责等等,此外,还应当积极支持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可持续审慎经营、稳定健康发展。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事除居间业务之外的担保业务、参与借贷关系业务等的公司董事任职应当由相关监管部门审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履行董事会的相应职责,此外,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提示、控制和处置公司总体风险和主要风险;倡导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形成健康的企业文化、良好的道德氛围、诚实信用的价值准则和审慎经营的风险意识。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监事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履行监事会(监事)的相应职责。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外,还应当包括风控负责人以及合规负责人,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高级管理层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健运行。其中,风控负责人与合规负责人应当获得注册会计师、律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风控负责人管理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合规负责人应当研究审查公司的合规政策,审查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P2P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应当以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借贷服务为核心业务,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自身核准的业务范围、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制定和完善全面、系统、成文的业务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外部(监管体系、自律体系、服务体系) 风险管理的建议

1. 对监管体系的建议

有关方面应该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定义P2P 信贷平台的本质, 明确其法律主体, 将网络信贷与非法集资区分开来, 给予其合法地位。作为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民间贷款形式,P2P 既涉足网络又从事民间金融活动, 因此法律应当在互联网和金融体系两个领域对P2P 进行行为规范。P2P 信贷平台的经营范围、运营模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信贷流程、审核制度、相关费用、风险控制都应该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使借贷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

各相关部门应该联合对P2P 行业进行监管, 明确各部门分工。监管部门要为P2P 行业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 在平台的注册资本和网络安全技术和风控体系等达到一定要求时为其颁发金融中介牌照, 设立合理的行业准入门槛, 避免资质差的平台进入。监管部门应当实时监测P2P 平台的贷款利率、期限、用途以及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避免风险扩大, 同时要求平台定期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 如平台的交易人数和金额、贷款利率和期限、费用结构和坏账率, 向投资者披露平台的财务状况, 对借贷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提示。

2. 对自律体系的建议

行业自律是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为机制,同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利益的重要措施。行业自律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二是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企业的行业。自律包含着监督和保护的机能。

应该通过制定、推广、落实行业标准,开展机构评估评级,建立起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形象范围广阔的P2P 网络信贷的行业协会,旨在能够更好的监督P2P 网络信贷的经营规范性、遵守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门槛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监督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从而建立一个 公开、透明、高效的市场。

3. 对服务体系的建议

目前借款人在P2P 信贷平台上发生坏账时, 在催收无效时平台会将借款人的信息加入平台的黑名单进行公布, 但这样做并没有对借款人的信用产生实质影响。中国应当尽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并进行广泛使用,而不是仅限于银行系统或个别公司, 依法保存个人信用记录, 将个人参与P2P 信贷活动也记录在内, 在整个金融体系能够共享这些信息。通过提高失信成本的方式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 帮助P2P 行业健康发展。

为还原P2P 网络借贷的中介性质,应建立银行托管、信用评价机构、担保机构、网站认证等配套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完善P2P 网络借贷行业的服务链,从而建立高效运行、服务规范、种类齐全的中介服务体系。

六、结论与展望

P2P网络信贷面临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监管风险、法律风险制约着P2P 网络信贷的良性发展。中国的P2P 网贷要得到良好的发展,一方面要建立好一整套有效地风险控制措施,因为普通的借出者对贷款风险的判断和分析能力有限,需要专业机构对借款进行风险评估,指导借出者理性的借出资金;另一方面要对借出人的利益做一定的保护,P2P 网贷虽然收益率可观,但潜在的风险难以估计,借出者承担的风险过大,必然影响借出者的积极性。本文通过对平台间的模式对比研究提出了对于P2P 网络信贷内部控制和外部风险管理的建议,在 P2P 发展以致成熟的过程中,

法律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应该承担更多的引导责任,在提醒风险的同时可以协同增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帮助P2P 网络信贷行业减轻成本,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相信在各种机制不断健全下,P2P 网络信贷的发展将趋于规范化、理性化,是传统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能够为越来越多的需要资金和投资的人提供相对透明安全、高效的渠道,将更有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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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大 学

课 程 论 文(设计)

题 目: P2P 网络信贷行业的发展及风险控制 学 号: [1**********]073 姓 名: 唐玉娇 年 级: 12级金融2班 学 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 业: 金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5 年 5 月 1 日

摘 要

P2P 网络信贷即个人对个人信贷,是一种新型的介于网络平台的个人直接借贷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猛,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借贷具有小额、无担保、快捷、网络化的特点,具有比金融机构更稳定的金融功能,是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P2P 网络信贷在中国近八年的发展,虽已渐渐演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借贷模式,但也存在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不足,P2P 网络信贷充满机遇的同时也给市场监管当局的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本文通过对P2P 的发展介绍和国内乃至国际较为突出的P2P 网络信贷公司的运营模式和自身的优点对比研究,分析P2P 网络信贷面临的信用、市场、操作和政策风险,并提出从行业内部和外部进行风险控制的建议。

关键词:P2P 网络信贷;现状;风险控制

Abstract

P2P network of personal credit “peer to peer lending”,which is a new

personal ciedit lengding model based on the network platform, is developing repidly in the global scope.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finance, with petty, non-guarantee, networking features, P2P has more stable financial function, is a beneficial supplement 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e. With the near eight years of development in China, P2P has gradually evolved into a network model of

lending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shortcomings in th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2P network, P2P network is full of but also brings new challenges to market regulation.

This paper analyses credit,market,operation and policy risk of P2P, through introducing development of P2P and comparing network operation mode and advantages of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outstanding P2P Credit

Company,puts forward advices of controling risks through internal and external.

Key Wrds:P2P network lending; actuality ; risk control

目 录

一、P2P 网络信贷的发展现状„„„„„„„„„„„„„„„„„„(1)

(一)P2P 网络信贷的定义„„„„„„„„„„„„„„„„„„„(1)

(二)P2P 网络信贷国际发展现状„„„„„„„„„„„„„„„„(1)

(三)P2P 网络信贷国内发展现状„„„„„„„„„„„„„„„„(1)

二、P2P 网络信贷的运营模式分析„„„„„„„„„„„„„„„„(2)

(一)国际典型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2)

1. 风险保障金模式 „„„„„„„„„„„„„„„„„„„„„„(2)

2. 单纯信贷中介模式 „„„„„„„„„„„„„„„„„„„„„(3)

3. 非营利公益性贷款模式 „„„„„„„„„„„„„„„„„„„(3)

4. 国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4)

(二)国内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5)

1.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5)

2. 风险备用金模式 „„„„„„„„„„„„„„„„„„„„„„(5)

3. 单纯中介模式 „„„„„„„„„„„„„„„„„„„„„„„(6)

4. 债权拆分转让模式 „„„„„„„„„„„„„„„„„„„„„(6)

5. 担保中介模式 „„„„„„„„„„„„„„„„„„„„„„„(7)

6. 国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8)

三、P2P 网络信贷的风险分析„„„„„„„„„„„„„„„„„„(8)

(一)信用风险„„„„„„„„„„„„„„„„„„„„„„„„(8)

(二)技术风险„„„„„„„„„„„„„„„„„„„„„„„„(9)

(三)经营风险„„„„„„„„„„„„„„„„„„„„„„„(10)

(四)监管风险„„„„„„„„„„„„„„„„„„„„„„„(11)

(五)法律风险„„„„„„„„„„„„„„„„„„„„„„„(11)

四、关于强化及完善P2P 网络信贷风险控制的建议„„„„„„„„„(12)

(一)内部控制的建议„„„„„„„„„„„„„„„„„„„„(12)

1. 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和清算机制 „„„„„„„„„„„„„„(12)

2. 提高网络安全技术 „„„„„„„„„„„„„„„„„„„„(12)

3. 规范 P2P 网络贷款平台的日常运营 „„„„„„„„„„„„„(13)

(二)外部(监管体系、自律体系、服务体系) 风险管理的建议„„„(14)

1. 对监管体系的建议„„„„„„„„„„„„„„„„„„„„„(14)

2. 对自律体系的建议„„„„„„„„„„„„„„„„„„„„„(15)

3. 对服务体系的建议„„„„„„„„„„„„„„„„„„„„„(15)

五、结论与展望„„„„„„„„„„„„„„„„„„„„„„„(15) 参考文献„„„„„„„„„„„„„„„„„„„„„„„„„„(17)

一、P2P 网络信贷的发展现状

(一)P2P 网络信贷的定义

所谓P2P (Peer to Peer )网络网贷,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这里的出借人是个人,而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这种操作模式依据的是《合同法》,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

(二)P2P 网络信贷国际发展现状

从全球范围看,p2p 网络信贷是个巨量市场,即使在最发达的英美两国,渗透率也是极低,因此P2P 在未来是可以大有所为的。

1.P2P网络信贷横跨个人消费和微小企业贷款两大细分市场,仅个人消费贷款,英美两国P2P 的渗透率均不足1%,未来从传统金融向P2P 借贷空间大。

2.英美是全球最发达的P2P 市场,快速发展主要源于监管到位和较发达的P2P 金融体系。

3.英美P2P 公司已经开启转型之路,主要是横向拓展新的信贷市场,同时深度挖掘居民及机构的理财需要。

4.中国、美国、英国为全球三大P2P 借贷市场,近年来中国P2P 网络信贷发展迅猛。其中2014年中国行业成交量为2528亿元居三大地区首位,英国为153亿元,美国超过366亿元 (只计算Lending Club和Prosper ,二者占了美国P2P 借贷市场的绝大部分);美国Lending Club以267.76亿元(43.758亿美元)的成交额据全球首位,中国则以红岭创投居首。

(二)P2P 网络信贷国内发展现状

1.成交量与贷款余额成倍数增长。P2P 网络信贷在2012-2014年间发展迅猛,成交量从2012年的212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2528亿元,年平均增

长率高达269%,贷款余额从2012年年底的56亿元增长至2014年年底的1036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333%。截止2015年3月底,全国P2P 整体贷款余额已达1518.03亿元,相比2014年年底增长了47%;今年前三个月平均成交量395亿元,累积达1185.56亿元,相比去年第一季度增长226%。

2.利率较2013年下降,期限有所上升。2014年贷款平均期限为6.12个月,相比2013年有所上升,而平均利率为17.86%,相比2013年的23.05%下降较多。2014年初“旺旺贷事件”后,百度对利息20%以上的平台推广进行封杀,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行业的普遍降息;贷款期限较长则主要受陆金所、人人贷等大平台拉高。在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平均借款期限6.06个月,平均综合利率17.89%,但自2014年2月后,综合利率开始逐步下滑,近三个月维持在15%-16%之间,而借款期限则有走高的趋势。

3.运营平台数量增速放缓,但问题平台数量持续增高。截止2014年年底,全国运营平台1575家,几乎是2013年的2倍、2012年的8倍;2014全年问题平台275家,是2013年的3.6倍、2012年的17.2倍。目前运营平台增速有所放缓,但问题平台发生增速则持续较高,自2014年10月以来,平均每月新增平台数量维持在问题平台数量的2倍左右。

三、P2P 网络信贷的运营模式分析

(一)国际典型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1. 风险保障金模式

以英国的Zopa 平台为例,Zopa 采用风险保障金模式,即平台充当中介、担保人、利率指定人及联合追款人。想要在Zopa 平台上获得资金首先要先在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同时按照要求尽可能提供有关个人经济状况、家庭情况、借款理由及借款期限、利率和金额, 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Zopa 在借款人提交信息24小时内进行信息审核。每个借款人都必须接受身份认证、信用认证和风险认证。审核后Zopa 这些信息交由英国Equifax 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分。平台自行制定利率供投资者和借款人选择,将贷款等额分割给不同的借款人并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本付息有效地分散了风险。

当借款人发生逾期未还款现象时Zopa 会启用“风险储备金”, 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 相应地接管出借人对贷款的持有权, 同时专业的催款公司对借款者进行催收。目前“风险储备金”账户余额为311万英镑, 预计违约金额为231万英镑。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将Zopa 平台的坏账率控制在 0. 19%。

2. 单纯信贷中介模式

以美国的Prosper 平台为例,它采用单纯信贷中介模式。借款人要在Prosper 进行注册并填写有关个人的详细信息,Prosper 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借款人信息给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最大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服务费都决定于信用等级。获得评级后借款人就可以设置自己的借款列表, 内容包括Prosper 信用等级、借款数额和期限、借款用途、个人经济状况简介等。Prosper 按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收取不同比例的服务费, 向投资者收取其出借总金额1%的服务费。

Zopa 的收入来源于向借贷双方手续的中介手续费。Zopa 向出借者收取“借出金额1%/年”的手续费, 每月从出借者账户扣除。借款人则根据借款金额、期限不同而缴纳相应比例的手续费。手续费的一部分用作建立“风险储备金”(Safeguard)。

“背书”评价制度、具有法律效益的票据收益前凭证、贷款分散借出、信用信息认证进度表生成信用等级、成立特别托管账户、信息披露使得平台的运营较为安全,大大降低了坏账率。出借人的资金会被注入Prosper 在富国银行为客户设立的特别托管账户(Forthe Benefit of), FBO账户是以客户名字开立的实名账户, 受到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监管和保护, 防止Prosper 擅自占用出借者资金。借款人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与

Prosper 账户绑定后, 每笔转贱都是通过ACH (自动清算所) 完成传输,ACH 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一个系统, 提供银行间电子资金转账, 因此资金的传送过程也很安全。

3. 非营利公益性贷款模式

以美国的Kiva 平台为例,它是非盈利公益性贷款平台,提供无抵押无息贷款。Kiva 通过与世界各地的小额贷款机构合作, 使普通人与发展中国家

的低收入人群联系起来, 将个人闲散资金出借给后者帮助其改善生活水平。借款人首先要向与Kiva 有合作项目的当地小额贷款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平台通过实地调查审核后小额贷款机构了解借款人的故事, 收集他们的生活照片和贷款细节, 这项工作会持续长达30天, 之后机构会将这些资料发给Kiva, 在由为Kiva 服务的志愿者们的进行整理后形成借款列表发布在Kiva 的官方网站上, 小额贷款机构会先行将资金贷给借款人。作为非盈利机构,Kiva 提供的是无息贷款, 不会向小额贷款机构收取费用, 但借款人需要向小额贷款公司支付较低的利息以满足机构的基本运作。出借人也不需要向Kiva 支付手续费。

Kiva 通过与当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从而使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定期回访并公布借款人信息有利于提前发现借款人存在的问题。Kiva 也鼓励出借人将资金分散借给不同的借款人。每一个与Kiva 合作的小额贷款机构都是通过Kiva 严格审核蹄选出来的, 他们具有专业的信贷人员对贷款进行管理, 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未还款时, 小额贷款公司会向平常的工作一样对借款人进行催缴。同时Kiva 也加入了小额信贷客户保护组织(Smart Microfinace)., 该非营利性组织会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设计适当的贷款产品, 简历一些机制防止借款人过度负债。Kiva 在平台上明确告知出资人存在的风险, 如借款人违约风险、小额贷款机构运作风险和Kiva 本身具有的平台风险,Kiva 上的借贷都以美元为结算货币, 因此汇率波动也会对出借人的本金造成一定的损失。Kiva 将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分开管理, 确保借贷资金安全。

4.国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

国际典型的P2P 公司运营模式对比(表1)

资料来源:该表由作者自行整理。

(二) 国内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1. 担保机构担保模式

以陆金所为例,公司理财项目由平安集团旗下担保公司——平安融资担保(天津) 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和预期罚息。正常还款情况下, 借款人只需要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利息, 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向陆金所支付成交费, 目前网站暂不收成交费。凭借平安集团的优势和信息, 对借款人进行信息的审查, 提高了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如果遇到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 逾期未满80天, 每日在协议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 逾期满80天仍未还清, 担保公司将进行代偿, 代偿金额包括全部剩余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和逾期罚息, 对于出借人来说安全度较高。

2. 风险备用金模式

以人人贷为例。借款人在网站注册账号后网站会对借款人进行12项基本认证, 包括身份认证、信用报告、工作、收入、房产、购车、结婚、学历、居住地、技术职称认证及微博和手机实名认证。人人贷根据借款人信息将

借款人信用从高到底分为M 、L B 、C 、D 、E 、HR 七个等级, 信用等级由认证分数转化而来。信用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需要向人人贷缴纳不同比例的服务费, 人人贷将服务费全部用于建立风险保证金, 即本金保障计划。投资人需要向第三方平台支付充值费用和提现费用。当借款出现逾期超过30天时,平台启用“风险备用金”向投资人未收回的本金和利息进行垫付。若该账户为零时,则不会继续对投资人进行偿付,直到有新的备用金补充到这个账户中。

3. 单纯中介模式

以拍拍贷为代表,当借款款发生违约时,拍拍贷不垫付本金。以拍拍贷为代表的无担保模式,主要借鉴美国P2P 网贷领导者 Prosper的经验。拍拍贷属于纯粹的网络中介,只负责交易规则的制定和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的网络场所,该模式不负责交易前后的资金管理,对出借人是否按时还

款不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也不承担因借款人违约给出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拍拍贷控制风险的手段主要是体现在其身份验证和信用审核系统方

面,具体是通过与公安部身份证信息查询中心、工商局等全国十几家权威数据中心合作,对借款人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企业信息进行核准,从而确保借款人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拍拍贷通过自有的信用审核系统根据借款人的网络社交圈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综合评级,然后设定安全的信用借款额度。在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时,拍拍贷会辨别其属于恶意违约还是确有资金周转困难。如果确实属于资金周转困难,但由于借款人还款意愿良好,拍拍贷会想办法帮助其度过难关。对于恶意欠款人,拍拍贷会将其信息曝光到网站的黑名单中。

另一方面,拍拍贷建议投资人充分分散投资以降低违约给投资人带来的损失,倡导利用收益覆盖风险的理念进行风险投资,鼓励投标时选择合适的利率构建投资组合,这构成了拍拍贷的“投资攻略三部曲”。此外,尽管是无担保的模式,但其亦存在本金保障计划。

4. 债权拆分转让模式

以宜信为例,先以总裁唐宁的名义把钱借给借款人, 然后从时间和金额上拆分债权, 转让给出借人。宜信利用债权进行了实质上的资产证券化, 并

且实现了流通。通过债权转让, 宜信成为了一个资金的中介枢纽平台。宜信鼓励出借人将资金分散借出、设置独立的还款风险金账户。

宜信承诺保障本金和利息,但它所有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唐宁个人账户, 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卷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资金沉淀引起的道德风险是可能存在的。而另一方面, 由于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的大量存在, 个人贩户的流动性压力很大。一旦债权不能被及时转让给下一家, 极有可能引发现金流的断裂。

5. 担保中介模式

以红岭创投为代表,借款人一旦发生违约,平台则承诺先垫付本金给出资人,然后承接债权人的收付本金及利息权利。借入者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借出者根据借入者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但网站对成为VIP 用户的借出者提供本金担保。网站收益主要来源借款管理费和投标管理费,管理费用:每个月按借款本金收取0.5%,在借款金额中直接扣除。投标管理费:用户成功投标后,在借款用户还款收取利息时,利息的10%划归红岭创投网站。

红岭创投建立了风险准备金机制。项目借款均经过深圳总部风控部门实地考察,大额项目借款人通过股权质押、房产抵押等形式提供还款保障,借贷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监管。网站用户借款后如确实遇到困难,必须主动联系网站说明原因,并做出还款计划,网站将为其进行债务重组,帮助其缓解困难。用户如借款逾期以后,不接电话或恶意停机躲避债务等,网站将派人上门催收,除按逾期天数收取违约金和罚息,另外还将收取上门催收费用。如借款人到期还款出现困难,逾期三十天以后由红岭创投网站垫付本金还款,债权转让为红岭创投网站所有。或者,如借款人到期还款出现困难,由担保人垫付本息还款,债权转让为担保人所有。

6. 我国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对比

我国的P2P 平台运营模式对比(表2)

资料来源:该表由作者自行整理。

四、P2P 网络信贷的风险分析

由表1和表2进行分析P2P 网络信贷的风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第一,借款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获取贷款。虽然各平台都会对借款人

所提供的信息和平台获取的信息进行甄别,但因为我国目前的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仅限于银行系统使用,网络金融大数据目前仅仅国内几家大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具有,所以信息甄别审查无疑会花费平台本身力量,且工作量巨大。随着科技的发展,假证件、假文件非常容易获取,而且常常真假难辨,给平台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从而隐含较大的信用风险。

第二,借款人违规、违法使用贷款可能无力还款造成违约或逾期还款。绝大多数P2P 网络借贷会要求借款人通过自我填写借款用途或通过投特定用途的标等形式来表明借款用途。大多数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本意是合法的通过网络信贷方式满足投资者投资和有借款需求的人,意在为更多有资金需求的人解决融资难题,以弥补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因而不允许借款人将所借资金用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更不能用于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P2P 网络借贷由于监督缺陷无法保证单个借款人能够合规、合法地使用借贷资金,一旦借款人违反借款时关于资金用途的约定就会加大违约的风险。 第三,借款人恶意拖延或拒绝还款而导致的信用风险。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所能依靠的信用评价信息极其有限,部分借款人的诚信意识不强,加上网络借贷的对象都是陌生人,超越了传统亲友熟人之间借贷所依靠的乡规民约、声誉、道德等约束机制,使得缺乏信用观念的借款人恶意拖延或拒绝还款的信用风险增加。即使像表2中拍拍贷使用发布不还款或逾期还款黑名单公布和陆金所罚息等方式惩罚违约者,但互联网征信系统的缺乏使得公布黑名单的影响范围有限,对那些恶意拖延或拒绝还款的借款人的约束力也有限。

(二)技术风险

P2P 网络信贷平台是以互联网作为运营依托的,当下互联网上的安全隐患频现,网络信贷平台这个网络中的创新型金融产品自出现之日起,就面临着黑客、钓鱼网站、网诈骗等不法分子的垂涎。网络信贷平台作为涉及交易支付类的金融服务型平台,不难想象它们在未来肯定也会成为钓鱼网站仿冒的重点。P2P 信贷平台的客户信息也成为黑客的攻击对象,试想黑客拿到客户正式身份的信息来进一步的实施网络诈骗,从而会造成更大的

损失。

P2P网络信贷平台还存在另外一个技术风险,平台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现金流,这点和银行类似,但银行的资金流转系统都存放在银行内部网络,与互联网隔离;而P2P 平台依托于互联网运营,如果黑客对资金流动信息进行任何篡改,都会对投资人和网络平台带来巨大的资金损失。即使只是泄露了客户信息,也会对平台的安全运营方面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

(三)经营风险

任何企业的经营都存在经营风险。网络贷款平台自身的经营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人气不足、交易量低或管理混乱而导致经营收益无法应付经营支出,从而存在亏损倒闭之风险;另一方面是像表2中一些平台如陆金所、人人贷等所提供的信用担保业务而产生的风险。相比较而言,后者才是网络贷款平台面临的最大经营风险。为招揽客户,目前很多网络贷款平台都推出了本金保障计划如表2中拍拍贷,对部分产品提供资金担保,承诺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时由网络贷款平台代为偿还借款,以此保障投资人的利益。这种加入平台自身信用的网络贷款模式已经将原来平台所具有的无风险性收入或业务模式转化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或业务模式,一旦借款人违约,单笔标的风险就有可能演化为平台的经营风险,最终可能导致网络贷款平台因经营不善而倒闭。

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或规定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进入或退出机制。, 我国的P2P 借贷平台大部分均注册为投资咨询类有限责任公司和电子商务类有限责任公司。相较于小额贷款公司要求的对从业人员和注册资本的限制, 其所受的监管要宽松的多, 这就给很多希望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但是没有足够资金和资质的人以可趁之机, 可以以很低的注册资本成立P2P 借贷平台, 然后行小额贷款公司之实。另一方面, 很多以诈骗为目的的人也掺杂其中, 妄想利用P2P 借贷平台这个新兴的平台进行诈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 P2P网络信贷行业的良赛不齐, 急需一个准入的限制的情况。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 也使一些P2P 借贷平台在运营出现问题或是利润降低、经营困难时, 缺乏可以借鉴的处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 这也是很多P2P 借贷平台在发生经营困难后, 卷款潜逃的一个原因, 因为没有相应的如何解决危机的指

引和范例以供参考。而一旦P2P 借贷平台发生倒闭, 就会使贷款人与借款人失去交流联系的中介, 借款人无从继续还款, 贷款人也无从获得本息。更有甚者, 一些P2P 借贷平台的经营者, 虚构借款人, 然后引诱贷款人进行借贷,而后, 故意造成平台倒闭, 以极低的折扣收购贷款人手中的债权。通过P2P 借贷平台的成立、倒闭, 从中获得不菲的得利。

(四)监管风险

由于P2P 网贷的法律身份不明确,适用的监管体系几乎没有,造成目前P2P 的无监管状态。没有监管,就不能对P2P 的业务范围、业务标准做出规范,2013年下半年五十多家的P2P 平台的跑路,正是对缺乏监管的现实写照。在P2P 借贷平台上, 当贷款人决定向借款人的投标时, 先将款项由自己的账号转到平台账号, 当此次借款成功后, 再将账户上的资金转往借款人账号。所有借贷资金必须一一对应,否则会造成资金滞留在平台内,形成资金池,违反相关中介业务规定。而贷款从资金转到平台账号, 到划拨给借款人, 中间必定会有一个时间差, 在这个时间段内, 平台拥有对这笔资金的完全控制权。虽然很多平台引入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 但第三方支付没有监管个人账户的权限, 依然不能改变这个局面,P2P 借贷平台仍然能够轻易地将第三方支付账号里面的资金挪走。这就意味着, 在完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P2P 借贷平台对资金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而且,P2P 借贷平台完全可以虚构借款人的信息, 从而获得贷款人的资金, 将其投入其他领域。

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涉及民间借贷业务,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业务进行细化和和规范,行业内也未形成统一、细致地操作规范,这给予网站比较大的自由运行空间,也容易出现擦边球的业务活动,对民间金融的安全造成威胁。

(五)法律风险

在保证本金(利息) 的平台模式中,P2P 平台以自有资金为投资者的本金或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 越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成为了事实上的担保机构。根据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

担保字样'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看来,P2P 平台未经许可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却未受到相应的监管, 其担保经营行为已触碰法律边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中, 参与P2P 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将其担保产品或信贷资产作为理财产品销售给投资者, 通过网络绕过了对理财产品的严格监管, 进行事实上的监管套利, 其经营合法性存疑。另外, 在从事P2P 借贷相关业务中, 很多担保公司突破了10倍杠杆率的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突破了 1.5倍杠杆率的限制, 也违反了现有的管理规定。

在债权转让模式中, 专业放贷人的债权转让行为本身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力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 由于借贷合同并不是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直接签订的, 因此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平台和专业放贷人队从事的是金融中介业务,成为了事实上的民间金融机构。然而经营金融业务的平台和专业放贷人并未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也未被当作民间金融机构接受相应的监管。这种模式的法律风险还在于资金的流转可能不是基于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平台如果有先吸收存款再发放贷款的行为, 则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五、关于强化及完善P2P 网络信贷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内部控制的建议

1. 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和清算机制

资金出借者在投资之前都要先向平台账户内冲入资金, 在借款人被审核或借款标未满期间大量资金会在平台的账户滞留, 平台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与银行合作, 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监测资金流向, 每一步流程都应当告知出借人, 银行应当定期向监管部门对资金流动性出具托管报告。

在资金支付清算过程中也应当引入第三方清算平台, 使清算过程更加便捷流畅, 及时分离平台自有资金与用户资金, 保持平台资金的流动性, 预防清算风险。

2.提高网络安全技术

P2P信贷平台可以申请EVSSL 证书(Extend Validation SSL

Certificate), 该证书是主流浏览器开发商和全球最领先的数字颁发机构共同制定的https 最高级别证书, 网站在获得该证书后, 在访问网站的网址时浏览器的地址栏会变为绿色, 有利于用户辨识正确的网站, 防止进入钓鱼网站。P2P 信贷平台上储存了大量个人信息, 特别是涉及资金的私密信息, 平台应当对用户信息进行多重加密处理,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在资金转账的过程中也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 保护用户的资金不被违法人员盗取, 可以效仿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银利用短信或移动安全设备确保是用户本人操作。

3.规范P2P 网络贷款平台的日常运营

P2P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特别要注意风险的防范。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了解本公司从事的P2P 网络借贷业务的风险、流程及相关规定的条件;其中,从事不限于居间借贷业务的贷款平台公司的股东还需要具备持续出资能力。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股东义务、履行股东(大)会的相应职责等等,此外,还应当积极支持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可持续审慎经营、稳定健康发展。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事除居间业务之外的担保业务、参与借贷关系业务等的公司董事任职应当由相关监管部门审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履行董事会的相应职责,此外,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提示、控制和处置公司总体风险和主要风险;倡导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形成健康的企业文化、良好的道德氛围、诚实信用的价值准则和审慎经营的风险意识。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监事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履行监事会(监事)的相应职责。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外,还应当包括风控负责人以及合规负责人,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高级管理层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健运行。其中,风控负责人与合规负责人应当获得注册会计师、律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风控负责人管理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合规负责人应当研究审查公司的合规政策,审查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P2P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应当以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借贷服务为核心业务,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P2P 网络贷款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自身核准的业务范围、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制定和完善全面、系统、成文的业务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外部(监管体系、自律体系、服务体系) 风险管理的建议

1. 对监管体系的建议

有关方面应该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定义P2P 信贷平台的本质, 明确其法律主体, 将网络信贷与非法集资区分开来, 给予其合法地位。作为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民间贷款形式,P2P 既涉足网络又从事民间金融活动, 因此法律应当在互联网和金融体系两个领域对P2P 进行行为规范。P2P 信贷平台的经营范围、运营模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信贷流程、审核制度、相关费用、风险控制都应该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使借贷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

各相关部门应该联合对P2P 行业进行监管, 明确各部门分工。监管部门要为P2P 行业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 在平台的注册资本和网络安全技术和风控体系等达到一定要求时为其颁发金融中介牌照, 设立合理的行业准入门槛, 避免资质差的平台进入。监管部门应当实时监测P2P 平台的贷款利率、期限、用途以及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避免风险扩大, 同时要求平台定期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 如平台的交易人数和金额、贷款利率和期限、费用结构和坏账率, 向投资者披露平台的财务状况, 对借贷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提示。

2. 对自律体系的建议

行业自律是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为机制,同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利益的重要措施。行业自律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二是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企业的行业。自律包含着监督和保护的机能。

应该通过制定、推广、落实行业标准,开展机构评估评级,建立起具有权威性、行业性、形象范围广阔的P2P 网络信贷的行业协会,旨在能够更好的监督P2P 网络信贷的经营规范性、遵守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门槛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监督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从而建立一个 公开、透明、高效的市场。

3. 对服务体系的建议

目前借款人在P2P 信贷平台上发生坏账时, 在催收无效时平台会将借款人的信息加入平台的黑名单进行公布, 但这样做并没有对借款人的信用产生实质影响。中国应当尽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并进行广泛使用,而不是仅限于银行系统或个别公司, 依法保存个人信用记录, 将个人参与P2P 信贷活动也记录在内, 在整个金融体系能够共享这些信息。通过提高失信成本的方式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 帮助P2P 行业健康发展。

为还原P2P 网络借贷的中介性质,应建立银行托管、信用评价机构、担保机构、网站认证等配套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完善P2P 网络借贷行业的服务链,从而建立高效运行、服务规范、种类齐全的中介服务体系。

六、结论与展望

P2P网络信贷面临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监管风险、法律风险制约着P2P 网络信贷的良性发展。中国的P2P 网贷要得到良好的发展,一方面要建立好一整套有效地风险控制措施,因为普通的借出者对贷款风险的判断和分析能力有限,需要专业机构对借款进行风险评估,指导借出者理性的借出资金;另一方面要对借出人的利益做一定的保护,P2P 网贷虽然收益率可观,但潜在的风险难以估计,借出者承担的风险过大,必然影响借出者的积极性。本文通过对平台间的模式对比研究提出了对于P2P 网络信贷内部控制和外部风险管理的建议,在 P2P 发展以致成熟的过程中,

法律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应该承担更多的引导责任,在提醒风险的同时可以协同增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帮助P2P 网络信贷行业减轻成本,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相信在各种机制不断健全下,P2P 网络信贷的发展将趋于规范化、理性化,是传统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能够为越来越多的需要资金和投资的人提供相对透明安全、高效的渠道,将更有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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