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及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房间号:号楼单元室
为了便于小区停车位的正常使用、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承租由甲方代管的地上停车位达成以下共识:
一、 乙方车辆情况
车辆名称:车牌号码:
二、承租方式:采用固定车位方式停放,乙方需停放至所租的固定车位上(固定车位的位置为号)。
三、承租期限及费用:
1、承租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费用:租金元/月/车,车位管理服务费元/月/车。
四、费用支付及续租
1、车位租金及车位物业服务费计费形式按月计收,乙方需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将车位租赁费、管理服务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2、乙方向甲方缴纳车位租金和相应物业服务费后方可使用,费用收取后不再退费。
3、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若乙方续租,须在费用截止日期前十五天至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续租手续。
4、逾期缴纳费用的应承担应付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停止管理服务,并有权禁止乙方进入停车场使用车位。
5、停车场收取的租金为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
6、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5、 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白各庄新村小区的停车管理制度。 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费用。 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有权查验乙方车辆的保险凭证,对未参加机动车保险或已经过期的车辆,有权拒绝停放。 甲方有义务监督车场人员情况和秩序,防止车辆受损。乙方车辆在承租场地内出现的意
外状况,甲方有义务积极查找破坏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
6、 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出入证一个供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该证,进出停车场
大门以车辆出入证为据,若乙方丢失,需向甲方申请补办新的出入证。
7、 根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并对停车位进行公共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定期维护
和及时维修以及卫生清洁工作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5、
6、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车位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按时交纳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车辆应当具备机动车的基本保险和政府对车辆的基本要求。 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害。 乙方车辆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存放贵重物品,离车锁门。 乙方须遵守甲方对车场及停车位的相关管理规定。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对车辆停放的统一
管理并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7、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影像资料查找可疑人员并积极
配合调查处理。
8、
9、 乙方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在停车场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 停放的机动车辆若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
双方互相免责。
3、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任何单方的违约行为按规定和双方约定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车位租赁及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房间号:号楼单元室
为了便于小区停车位的正常使用、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承租由甲方代管的地上停车位达成以下共识:
一、 乙方车辆情况
车辆名称:车牌号码:
二、承租方式:采用固定车位方式停放,乙方需停放至所租的固定车位上(固定车位的位置为号)。
三、承租期限及费用:
1、承租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费用:租金元/月/车,车位管理服务费元/月/车。
四、费用支付及续租
1、车位租金及车位物业服务费计费形式按月计收,乙方需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将车位租赁费、管理服务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2、乙方向甲方缴纳车位租金和相应物业服务费后方可使用,费用收取后不再退费。
3、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若乙方续租,须在费用截止日期前十五天至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续租手续。
4、逾期缴纳费用的应承担应付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停止管理服务,并有权禁止乙方进入停车场使用车位。
5、停车场收取的租金为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
6、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5、 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白各庄新村小区的停车管理制度。 有权按照政府规定或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费用。 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 有权查验乙方车辆的保险凭证,对未参加机动车保险或已经过期的车辆,有权拒绝停放。 甲方有义务监督车场人员情况和秩序,防止车辆受损。乙方车辆在承租场地内出现的意
外状况,甲方有义务积极查找破坏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
6、 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出入证一个供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该证,进出停车场
大门以车辆出入证为据,若乙方丢失,需向甲方申请补办新的出入证。
7、 根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并对停车位进行公共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定期维护
和及时维修以及卫生清洁工作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5、
6、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车位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按时交纳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车辆应当具备机动车的基本保险和政府对车辆的基本要求。 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害。 乙方车辆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存放贵重物品,离车锁门。 乙方须遵守甲方对车场及停车位的相关管理规定。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对车辆停放的统一
管理并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7、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影像资料查找可疑人员并积极
配合调查处理。
8、
9、 乙方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在停车场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 停放的机动车辆若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
双方互相免责。
3、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任何单方的违约行为按规定和双方约定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