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

甘州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农药、肥料、农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份、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份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对于尿素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GB2440),不得添加其它成分或冠以其它名称,氮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或用非尿素产品冒充尿素产品的,要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农膜:严厉打击和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生产超薄农用地膜、棚膜和生产原料参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开展农膜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使用低价伪劣农膜产品。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的企业资质条件进行逐一清理, 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保证辖区内农

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条件达到法定要求。

(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农资生产经营水平。重点培训与农资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农资产品防假、辨假和使用知识以及农资产品经营等方面知识。要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农资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三)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顿相结合,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辖区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对一些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集中整顿。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组织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加大对本地重点农资产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企业。有条件的县区、单位逐步推行农资质量例行监测,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定点监测和跟踪监督,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依法及时公布市场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放

心消费。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予以查处,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重大农资坑农害农案件挂牌督办力度,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农资广告监督管理。针对目前部分农资广告宣传不规范、内容不实、误导农民群众的现象,市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虚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本辖区内农资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服务指导。充分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 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

五、工作步骤

1、1-2月份:一是组织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户负责人、乡镇技术干部、种植大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户

负责人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二是正面宣传一批诚信守法的优质企业和产品,引导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三是充分利用科技宣传日,发放防治建议卡、植物检疫条例等宣传资料,向农民传授真假农药的识别以及使用、安全用药知识。 2、3-4月份: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依法进行取缔。

3、5-8月份: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严查和打击高毒、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以集镇、农村零售经营门店为主,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4、11-12月份:邀请有关农资生产企业、经营户,座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和优化服务。

甘州区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农药、肥料、农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份、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份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对于尿素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GB2440),不得添加其它成分或冠以其它名称,氮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或用非尿素产品冒充尿素产品的,要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农膜:严厉打击和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生产超薄农用地膜、棚膜和生产原料参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开展农膜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使用低价伪劣农膜产品。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的企业资质条件进行逐一清理, 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保证辖区内农

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条件达到法定要求。

(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农资生产经营水平。重点培训与农资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农资产品防假、辨假和使用知识以及农资产品经营等方面知识。要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农资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三)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顿相结合,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辖区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对一些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集中整顿。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组织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加大对本地重点农资产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企业。有条件的县区、单位逐步推行农资质量例行监测,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定点监测和跟踪监督,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依法及时公布市场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放

心消费。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予以查处,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重大农资坑农害农案件挂牌督办力度,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农资广告监督管理。针对目前部分农资广告宣传不规范、内容不实、误导农民群众的现象,市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虚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本辖区内农资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服务指导。充分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 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

五、工作步骤

1、1-2月份:一是组织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户负责人、乡镇技术干部、种植大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户

负责人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二是正面宣传一批诚信守法的优质企业和产品,引导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三是充分利用科技宣传日,发放防治建议卡、植物检疫条例等宣传资料,向农民传授真假农药的识别以及使用、安全用药知识。 2、3-4月份: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依法进行取缔。

3、5-8月份: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严查和打击高毒、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以集镇、农村零售经营门店为主,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4、11-12月份:邀请有关农资生产企业、经营户,座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和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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