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党代表大会组织选举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日程安排,现就我县乡(镇)换届工作中党代表大会组织选举方面的工作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党内选举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细致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主要体现在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工作中。这里,我大致按照党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把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划分4个阶段、13个主要环节,主要就每一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程序性工作和需要注意把握的有关政策要求,作个介绍,供大家参考。
4个阶段是: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13个主要环节:(1)第一次请示;(2)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3)第二次请示;(4)做好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5)做好宣传和大会的准备工作;(6)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7)举行大会开幕式;(8)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9)党代表大会选举;
(10)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11)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12)选举结果的报批;(13)做好党代表大会的总结工作。
一、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
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筹备阶段的工作大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第一次请示
第一次请示就是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主要应做好4项工作:
1、党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着手筹备党代表大会,并就有关问题与县委进行沟通。
2、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包括成立1个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小组。
1个领导小组:即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一般要建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还要从党的委员会有关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
5个工作小组:
(1)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党代表大会和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拟党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2)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草拟党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拟代表团长建议名单;编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
(3)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党委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
(4)会务准备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制作会议有关证件等。
(5)宣传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制作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党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由党委会做出决定,并形成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召开党代表大会的依据和召开党代表大会时间、地点。(2)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5)号召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迎接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4、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党委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后,以党委的名义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
所呈报的请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代表选举差额比例。根据基层组织选举条例规定,代表的差额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按照县乡换届的要求,我县乡镇党代表名额在上届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总体掌握在40至80名,其中:400名党员以下的乡镇40名左右,400至600名党员的乡镇50名左右,600名至800名党员的乡镇60名左右,800名以上党员的乡镇80名以内。我将2010年12月止各乡镇的党员数通报一下:龙塘镇党委735,龙井乡党委617,花桥镇党委411,石固乡党委448,坪地场乡党委460,五德镇党委509,青阳乡党委419,枫香乡党委280,中坝镇党委472,甘溪乡党委342,坪山乡党委265,白沙镇党委686,聚凤乡党委515,国荣乡党委420,本庄镇党委820,河坝场乡党委434,
二是科学制定选举办法。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选大沙坝乡党委417,汤山镇党委1100。 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制定好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是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性措施。选举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2)选举的任务;(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4)候选人差额比例;(5)选举的方式、程序;(6)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7)确定当选人的原则以及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8)填写选票的办法和注意事项;
(9)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10)选举的纪律等。
(二)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严格按照党章和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开好党代表大会,选好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完成好党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经县委同意批复后,要及时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发出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对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代表产生程序等提出要求,并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
具体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照《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
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2、选举单位划分。选举单位一般是按党委隶属的下一级党组织划分的,即党总支部或党支部。
3、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党的委员会在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时,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使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又要控制会议规模,以便于讨论决定问题。
4、指导做好选举代表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三是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三)第二次请示
第二次请示就是关于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主要是向县委呈报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报的材料一般包括:(1)关于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2)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3)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
(4)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 任免审批表。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分布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四)做好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需要起草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有: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简介;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全面总结上次代表大会到这次代表大会之间党的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完成本地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五)做好宣传和大会准备工作
1、做好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在创先争优
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广泛开展形势和任务、党的基层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
2、召开党委会落实筹备工作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乡镇党委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
3、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并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提交大会的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即可发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4、做好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布臵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臵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二、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阶段
(六)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
按照习惯做法,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都要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决定有关问题。
1、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主要是: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布臵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的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代表团第一次会议。主要是: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并按照召集人会议要求,组织推选代表团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3、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主要是: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4、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
正式会议阶段主要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七)举行大会开幕式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即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代
表,应参加这次大会。经党委提议,同级党代表大会主席团 审议通过,可以邀请不是代表的上届党委委员、纪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有一定影响的无党派爱国人士列席大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标志着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标志着党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开始履行各项职权。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党内外群众最关心最瞩目的一次会议。因此,会议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按照事先确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主持人在确认出席会议的代表符合规定人数,会议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的情况下,可按照事先拟定的主持词主持会议。在开幕式上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八)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主要包括:审议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党委委员、纪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和其他文件等。重点是组织好代表团与主席团两个层次“四个会议”:
1、各代表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同
级党委关于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此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安排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3、各代表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4、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提出监票人建议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九)党代表大会选举
多年来,党内选举工作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程序和方法。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章和党内有关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规定的具体化,有其内在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选举过程中违反党章的现象产生,保证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
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 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除党委书记、副书记以外其余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一般由一位担任党委领导职务的同志致闭幕词或主持讲话;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四、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十一)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1、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需经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因此,在时间安排上,一般应先召开纪委
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新选出的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根据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新选出的党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十二)选举结果的报批
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及时向县委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二是需报县委批准或备案的委员会委员名单。三是需要报县委批准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其他上级需要上报的材料。
(十三)做好党代表大会总结工作
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整个党代表大会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主要做对换届人事安排和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工作、大会宣传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搞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的汇编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关于乡(镇)党代表大会组织选举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日程安排,现就我县乡(镇)换届工作中党代表大会组织选举方面的工作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党内选举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细致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主要体现在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工作中。这里,我大致按照党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把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划分4个阶段、13个主要环节,主要就每一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程序性工作和需要注意把握的有关政策要求,作个介绍,供大家参考。
4个阶段是: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13个主要环节:(1)第一次请示;(2)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3)第二次请示;(4)做好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5)做好宣传和大会的准备工作;(6)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7)举行大会开幕式;(8)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9)党代表大会选举;
(10)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11)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12)选举结果的报批;(13)做好党代表大会的总结工作。
一、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
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筹备阶段的工作大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第一次请示
第一次请示就是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主要应做好4项工作:
1、党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着手筹备党代表大会,并就有关问题与县委进行沟通。
2、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包括成立1个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小组。
1个领导小组:即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一般要建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还要从党的委员会有关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
5个工作小组:
(1)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党代表大会和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拟党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2)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草拟党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拟代表团长建议名单;编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
(3)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主要任务: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党委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
(4)会务准备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制作会议有关证件等。
(5)宣传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制作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党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由党委会做出决定,并形成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召开党代表大会的依据和召开党代表大会时间、地点。(2)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5)号召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迎接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4、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党委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后,以党委的名义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
所呈报的请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代表选举差额比例。根据基层组织选举条例规定,代表的差额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按照县乡换届的要求,我县乡镇党代表名额在上届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总体掌握在40至80名,其中:400名党员以下的乡镇40名左右,400至600名党员的乡镇50名左右,600名至800名党员的乡镇60名左右,800名以上党员的乡镇80名以内。我将2010年12月止各乡镇的党员数通报一下:龙塘镇党委735,龙井乡党委617,花桥镇党委411,石固乡党委448,坪地场乡党委460,五德镇党委509,青阳乡党委419,枫香乡党委280,中坝镇党委472,甘溪乡党委342,坪山乡党委265,白沙镇党委686,聚凤乡党委515,国荣乡党委420,本庄镇党委820,河坝场乡党委434,
二是科学制定选举办法。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选大沙坝乡党委417,汤山镇党委1100。 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制定好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是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性措施。选举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2)选举的任务;(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4)候选人差额比例;(5)选举的方式、程序;(6)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7)确定当选人的原则以及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8)填写选票的办法和注意事项;
(9)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10)选举的纪律等。
(二)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严格按照党章和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开好党代表大会,选好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完成好党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经县委同意批复后,要及时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发出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对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代表产生程序等提出要求,并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
具体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照《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
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2、选举单位划分。选举单位一般是按党委隶属的下一级党组织划分的,即党总支部或党支部。
3、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党的委员会在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时,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使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又要控制会议规模,以便于讨论决定问题。
4、指导做好选举代表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三是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三)第二次请示
第二次请示就是关于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主要是向县委呈报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报的材料一般包括:(1)关于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2)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3)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
(4)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 任免审批表。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分布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四)做好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需要起草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有: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简介;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全面总结上次代表大会到这次代表大会之间党的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完成本地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五)做好宣传和大会准备工作
1、做好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在创先争优
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广泛开展形势和任务、党的基层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
2、召开党委会落实筹备工作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乡镇党委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
3、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并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提交大会的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即可发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4、做好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布臵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臵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二、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阶段
(六)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
按照习惯做法,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都要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决定有关问题。
1、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主要是: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布臵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的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代表团第一次会议。主要是: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并按照召集人会议要求,组织推选代表团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3、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主要是: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4、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
正式会议阶段主要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七)举行大会开幕式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即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代
表,应参加这次大会。经党委提议,同级党代表大会主席团 审议通过,可以邀请不是代表的上届党委委员、纪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有一定影响的无党派爱国人士列席大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标志着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标志着党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开始履行各项职权。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党内外群众最关心最瞩目的一次会议。因此,会议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按照事先确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主持人在确认出席会议的代表符合规定人数,会议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的情况下,可按照事先拟定的主持词主持会议。在开幕式上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八)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主要包括:审议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党委委员、纪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和其他文件等。重点是组织好代表团与主席团两个层次“四个会议”:
1、各代表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同
级党委关于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此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安排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3、各代表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4、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提出监票人建议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九)党代表大会选举
多年来,党内选举工作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程序和方法。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章和党内有关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规定的具体化,有其内在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选举过程中违反党章的现象产生,保证大会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
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 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除党委书记、副书记以外其余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一般由一位担任党委领导职务的同志致闭幕词或主持讲话;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四、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十一)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1、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需经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因此,在时间安排上,一般应先召开纪委
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新选出的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根据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新选出的党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十二)选举结果的报批
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及时向县委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二是需报县委批准或备案的委员会委员名单。三是需要报县委批准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其他上级需要上报的材料。
(十三)做好党代表大会总结工作
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整个党代表大会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主要做对换届人事安排和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工作、大会宣传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搞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的汇编工作,做到有始有终。